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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最后的玩家-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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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把抄起这杯酒,一饮而尽。 
  · 
  记忆,像一张张发黄的 
  老照片,温馨,却有一点点朦胧模糊。 
  虹飞是子仪的初恋,也是在此之前他惟一真心爱过的姑娘。那是一段特殊年代的恋情,也许,他俩那种柏拉图式的恋爱,只能产生在那样一个特殊的年代。 
  那个年代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他也说不清。若说好,可人们称它为“十年动乱”,若说不好,它却见证了他这一代人的青春。反正不管怎样,好与不好,他的感觉是,一生当中,只有那段日子他活得最真实。 
  他的思绪像断了线的风筝,飞呀飞,飞向虚无,飞向缥缈,飞回到那段承载了他太多情感的遥远岁月。 
  那是个“英雄”倍出的动荡年代,突然间彻底挣脱拘束的男孩子们,血管里沸腾起争强斗胜的热血。那时候大人们忙着捍卫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忙着夺权,而所谓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革命第二代,则在京城演绎着只有美国西部片中方可看到的 
  神话。那时子仪年龄尚小,没赶上早期的破四旧和第一拨的打打杀杀,但是他跟在哥哥丘子均后面,也见识了不少当时的精彩片断。文革初期的红卫兵,随着理想之梦的破灭,已经异化成了玩世不恭的玩主,他们以大院为单位,在绿林般的潜规则下,争夺着地盘,划分起了势力范围。大院文化,这是文革期间唯独北京才有的一道奇特的风景线。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之所以单独发生在这个古老皇城红色首都,原因错综复杂,有待日后的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反复研究仔细考证,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则也许是因为这座既古老又年轻的都城聚集了太多的高官贵胄,养育了太多的凤子龙孙。天生优越却一夜之间失去特权的公子哥儿们,被不得志的相同命运结成了一张网,既然政治上没了出路,他们便一个个变得放浪形骸,好勇斗狠,或者换句话说,开始了一种一致崇尚恶、以恶为美的风气。那时候的北京城,英雄豪强各霸一方,他们“占山为王”,同时也暗中较劲儿,争当老大,活脱就是金庸笔下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华山论剑。东西城“公安部”说了算,和平里“化工部”一手遮天,永安里、八王坟一带是“外交部宿舍”的领地,动物园到西长安街则依次被“百万庄申区”、“计委大院”、“全总”和“ 
  铁道部大院”的孩子所盘踞。他们各自独立,但也彼此交叉,相互帮衬,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强大势力。海淀区的干部子弟则以正统自居,这里是军队大院“革军”子弟和几大附中老红卫兵的天下,他们自恃血统更为纯正高贵,自恃更有抱负更有追求,甚至不屑与逐渐异化的城里“革干”子弟为伍。而在这些正统的、非正统的干部子弟之外,还游走着一些真正的玩主团伙:车站的,东华门的,新街口的,西外的,达智桥的,一工读的,甚至还有从宁夏农垦十三师和新疆劳改农场倒流回京的“老炮”……这些团伙是职业的江洋大盗,干部子弟骂他们痞子,他们的成员要么是早已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资本家或地主的“狗崽子”,要么是城市中的赤贫,早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前,他们就已然结成了团伙,操起了江湖行径。他们很实际,除了打架斗殴争夺地盘外,偷盗和抢劫也是他们的专利——他们需要生存,可他们不像干部子弟那样,生下来嘴里就衔着银勺子。大鼻涕就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大院孩子与社会痞子的争斗是那时的一大景观。一开始,大院的干部子弟依仗着破四旧的余勇,把痞子们镇得服服帖帖。但是后来,新街口蹦出一个绰号“小浑蛋”的愣头青,此人天不怕地不怕,腰掖两把小菜(菜刀),带领着一二十号弟兄,专跟号称“老兵”的老红卫兵和大院干部子弟作对。谁出名,谁的份儿大,他们就灭谁。见一个劈一个,见两个花一双。好几位赫赫有名的“老兵”头面人物,被小浑蛋打得头破血流。“老兵”不是狂吗?看你们还狂不狂!社会痞子们长了志气,再也不把固步自封的干部子弟们放在眼里,一时间沉渣泛起,各路地痞纷纷揭竿,和大院的孩子公开叫板。 
  “老兵”的权威受到了严重挑战,不制服小浑蛋,天下永无宁日。他们宣称与小浑蛋势不两立,向这个江湖中的异类发出了诛杀令,好几拨干部子弟憋着要同他决一死战。也许,小浑蛋本人也预感到自己末日将至,他一面继续与“老兵”为敌,一面放出话去:“哥们儿我不打算活到二十岁!”这句话还真让他不幸言中了。1968年夏末的一天,小浑蛋的行踪被“老兵”们摸到。海淀区军队大院的孩子们首先聚集起来,紧接着其他地盘上的红卫兵也赶来增援,一支近百人的自行车队伍浩浩荡荡穿街而过,一路上不断有新鲜血液补充,在白石桥追上小浑蛋时,这支队伍已达数百人之众。十三岁的丘子仪也跟着哥哥丘子均,加入了这个队伍。看着这声势浩大的人群,每个人都那么气度不凡,他们有穿时髦的柞蚕丝军装的,有穿潇洒漂亮的白的确良或特立灵衬衫的,不管上身穿什么,下面则一律是改瘦了的或黄或绿的军裤,脚上不是三接头,就是白回力或白边懒,自行车把上挂着钢丝锁,绿军挎里鼓鼓囊囊地塞着家伙事儿,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咄咄逼人,杀气腾腾,想到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年幼的丘子仪胸中第一次涌起一种勇士出征般的振奋感。 
  小浑蛋的喽罗们早已在“老兵”们的追赶之下四散逃窜,只有他的一个生死弟兄还跟随在他身边。走投无路的小浑蛋情急之中跳进一个农家猪圈,“老兵”们蜂拥而至,将其拽出,里三层外三层,把小浑蛋和他那个哥们儿围了个水泄不通。由于人太多,“老兵”们怎么收拾的小浑蛋,丘子仪没能亲见。据说,这位素以蛮勇著称的黑社会大哥大在最后关头仍不肯丢下男子汉的脸面。他知道自己难逃此劫,便抽出腰上的菜刀,递给一位逼近的红卫兵领袖,说:“哥们儿今儿栽了。要是各位老大肯放过我,我就在这儿赔个不是。要是各位老大非和我过不去,我也没啥说的,你就用这把菜刀劈了我吧,我要是皱皱眉头就不是人揍的!”红卫兵领袖说甭他妈废话!一菜刀劈在小浑蛋脑门儿上,一股鲜血噌地蹿起老高,紧接着,几十把菜刀和三棱刮刀同时劈向捅向这个干部子弟的死对头。小浑蛋本能地抱住脑袋,菜刀下去,血淋淋的手指头四下横飞。一代枭雄立刻倒在了血泊里,跟在他身边的那个铁哥们儿,也挨了好几十刀,只因为他和在场的“老兵”中的几位有些交情,有人拦着,大伙才没往要害处下手。他挤出人群,拔腿狂奔,扒上一辆驶过的公共汽车,这才捡了半条命。 
  朗朗乾坤,人命毕竟关天,“老兵”们也有几分发怵,他们用自行车把支离破碎的小浑蛋驮到医院,扔下两百块钱后便呼啸而散。医生跑出来抢救时,人已咽了气。后来,参加这次行动的主要人物都进了公安局。但也许是由于小浑蛋民愤太大,诛杀他似乎有点为民除害的意思,再说一时间也无法确认究竟谁是主谋,所谓法不治众,所以官方对此案并没有十分认真地予以追究,人犯关了几个月,办了一段时间学习班后,便全都释放了。 
  其实,就在那天“老兵”们即将追上小浑蛋之际,曾有两辆3路无轨电车从现场驶过,电车里分坐着三十多个宁夏十三师的“老炮”,他们个个都是职业杀手,腰里全都掖着家伙。他们本是与小浑蛋认识的,甚至有几分交情,惺惺相惜,按说他们应该跳下车来,帮小浑蛋一把。倘若果真如此,那么这一段江湖史就要重写了,在力量对比的天平上,以群殴见长的“老兵”们未必会是这些善于单打独斗的草原狼的对手。但是他们没有下车。这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小浑蛋过分张扬树敌太多,今天遇难是自找,他们没必要为他去拼命,但更可能的原因则也许是,他们不愿意得罪这些炙手可热不可一世的干部子弟。 
  小浑蛋的弟兄们为自己的大哥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他们都是坐着出租车参加的葬礼。1968年,那时候出租车可是个稀罕物,没多少人坐得起。但是却出现了这样的奇观:由一百多辆出租车和被称作蹦蹦车的三轮客运摩托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在京城穿街过巷,向大院的干部子弟们示威。他们发誓要为大哥报仇。 
  小浑蛋的仇最终还是没有报。但是堪称奇怪的是,这场恶战之后,“老兵”与社会痞子,这两个原本水火不容的群体,却逐渐混在了一起,相互拉扯,甚至称兄道弟。社会痞子们以攀上出身高贵的“老兵”为荣,自我感觉良好的“老兵”则因不时从社会痞子身上——特别是从他们当中大大小小的“拂爷”(扒手)身上——捞到实惠而沾沾自喜。从此以后,大院的干部子弟,开始与盘踞一方的社会痞子沆瀣一气,逐渐具有了犯罪化的倾向。当然了,他们的犯罪,充其量是些小儿科的打砸抢,与改革开放后出现的动辄拿枪动刀的集团犯罪组织相比,是小巫见大巫,但这毕竟是文革以来第一股按照绿林规则行事的非主流社会势力。到了上山下乡的年代,这股势力逐渐土崩瓦解,他们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分子各奔东西。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丘子仪发现,当年的“豪杰”们又纷纷重现江湖,只不过这回都披上了华丽的外衣:军政要员,企业家,甚至学者和文化人——王者归来。张吉利说的好:他们打一开始就不是一肚子屎半肚子尿的主,到哪儿都能混出个人模狗样来。 
  丘子仪常常想,人生下来的时候其实并无善恶之分,环境使然。他记得《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克利福德男爵的一番议论:“把任何一个孩子放在统治阶级中,他都会长大成为一位统治者。把王公的孩子们放在大众之中,他们便会成为庶民,大众的产物。这是由不可抗拒的环境所决定的。”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文革年代的小浑蛋其实是一个被主流社会所摒弃的少年,他出生在最贫苦的家庭,成长在最底层的大杂院,一生下来就比同为祖国花朵的干部子弟矮上何止三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面对这样的天生贵贱,他不服气。凭什么我们平头百姓就一定是下三烂的命?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为了证实自己并不比那些“八旗子弟”差,他选择了向他们当中最具权威者抛出手套。这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事业,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因为,他是在与整整一个庞大的阶层为敌,这个阶层中的成员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曾经制造过人皆丧胆的红八月,组织过威赛警察的纠察队,甚至在发现自己将被鸟尽弓藏之际,竟然敢于数次冲击最高专政机关公安部,就连当时飞扬跋扈的国母江青,都没能把他们怎么样。一个仅靠匹夫之勇和赌命来闯天下的苦孩子,怎么能与如此强大的社会势力相对抗呢?小浑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英雄。当然,就其个人而论,他的血管中流淌的倒是敢与命运相抗争的豪迈血液。 
  说起小浑蛋当年的崛起,也是颇具传奇色彩的。新街口原本早有一位人称“浑蛋”的老炮,后人为了加以区分,对这位出道较早的前辈改称“大浑蛋”。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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