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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第134章

小说: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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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28一2】X石油公司转让了其拥有的矿区B中的20km2,转让部分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转让所得500万元。整个矿区B的面积为50Km2,账面原值为1 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目前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该公司采用产量法计提折耗,截至转让前未对矿区B进行开采,因此产量为0。
  X公司转让部分矿区权益、且剩余矿区权益成本的收回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应按照转让权益和保留权益的公允价值比例,计算确定已转让部分矿区权益账面价值:
  400/900×800=356(万元)
  400-356=44(万元)
  随转让部分矿区转出的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400/900×200=89(万元)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44 890000
    银行存款                       5000000
    贷:矿区权益                       356 4450000(365+89)
      营业外收入                     188 1440000
  如果转让所得为30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44  890000
    银行存款                  3000000
    营业外支出                  12 560000
    贷:油气资产—矿区权益                   356 4450000
   (二)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转让
  1。转让全部未探明矿区权益、且该矿区权益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油气准则,企业应将转让全部未探明矿区权益的所得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
  【例28一3】X石油公司转让未探明矿区C,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目前账面价值800万元,转让所得900万元。
  X公司转让全部未探明矿区权益C,应当将转让所得大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收益。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0
    银行存款           9000000
    贷:矿区权益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0
    如果转让所得为700万元,X公司应当将转让所得小于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损失。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0
    银行存款             700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00
    贷:矿区权益           10000000
  2.转让全部未探明矿区权益、且该矿区权益以矿区组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油气准则,如果转让所得大于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原值,应将其差额确认为收益;如果转让所得小于矿区账面原值,将转让所得冲减矿区组权益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
  【例28-4】X石油公司拥有的未探明矿区D1和D2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构成一个矿区组。其中D1矿区权益账面原值为1 000万元,D2矿区权益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矿区组已计提减值准备600万元,目前矿区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现X公司转让矿区D1,转让所得1100万元。
  转让所得大于未探明D1矿区权益的账面原值,X公司应将其差额确认为收益。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1000000
    贷:矿区权益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0
  如果转让所得为900万元,转让所得小于未探明D1矿区权益的账面原值,X公司应将转让所得冲减矿区组权益的账面价值。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00
    贷:矿区权益    9000000
  3。转让部分未探明矿区权益、且该矿区权益单独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油气准则,如果转让部分未探明矿区权益所得大于该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应将其差额计入收益;如果转让所得小于其账面价值,应将转让所得冲减被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
  【例28-5】X石油公司拥有的未探明矿区E,面积50Km2,其账面原值为1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00万元,目前账面价值为800万元。
  (1)X公司转让E矿区中的20km2,转让所得为200万元。
  因转让所得小于E的账面价值(800万元),故X公司应将转让所得冲减被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矿区权益        2000000
  (2)X公司再次转让E矿区中的10 Km2,转让所得为500万元。
  因转让所得小于其账面价值(600万元),故X公司应将转让所得冲减被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矿区权益   5000000
  (3)如果X公司转让E剩下的20Km2,转让所得为400万元。
X公司转让部分E的所得大于该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100万元),应将其差额计入收益。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000000
    银行存款             4000000
    贷:矿区权益              3000000
      营业外收入            3000000
  (4)如果X公司转让E矿区剩余20 Km2,转让所得为50万元。
  X公司转让E矿区的所得小于该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价值,应继续将转让所得冲减被转让矿区权益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矿区权益   500000
  根据油气准则规定,X公司期末应对E矿区权益的剩余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计算减值损失为(1 000-200)-200-500-50=5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值损失                   500000
      贷: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4。转让部分未探明矿区权益、且该矿区权益以矿区组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油气准则,如果转让所得大于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原值,企业应将其差额计入收益;如果转让所得小于该未探明矿区权益的账面原值,企业应将转让所得冲减矿区组的账面价值,冲减至零为止。
  【例28-6】X石油公司拥有的未探明矿区F1和F2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构成一个矿区组。其中F1账面原值1000万元,F2账面原值为2000万元,矿区组已经计提减值准备600万元,矿区组账面价值为2400万元。20×7年4月和10月分别转让矿区Fl的一部分,10月将整个F1转让完毕。
  (1)4月,转让所得为500万元。
  转让所得小于F1的账面原值,X公司应将转让所得冲减矿区组的账面价值。相关账务处理加下:
   借:银行存款                    5000000
      贷:油气资产—矿区权益          5000000
   (2)10月,如果转让所得为600万元。
  转让所得已经大于F1的账面原值,X公司企业应将其差额计入收益: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贷:油气资产—矿区权益          50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0
  (3)10月,如果转让所得为400万元。
  累计转让所得小于F1的账面原值,X公司应将转让所得继续冲减矿区组的账面价值。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贷:油气资产—矿区权益          4000000
  七、产品分成合同的处理
  由于油气开采活动需要大量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和高回报的特征,因此石油公司经常采用合资、合作的方式开采油气。此外,在一些复杂地质条件下,开采油气通常需要采用专有的技术和工艺;又如为确保资源国的利益,一些国家规定本国政府或国家石油公司应参与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发活动。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为了合理分担投资,规避各种政治、经济和经营风险,共享专有技术,提高开采效益,油气开采行业形成了不同形式的联合作业模式,共同开发油气资源。其中,产品分成合同是目前广泛采用的一种联合作业模式,这也是目前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对外合作经营的主要模式。
  在产品分成合同模式下,
  从实质上看,产品分成合同模式下的合同矿区应归属于共同控制资产。合同各方对联合账簿的投人按照自营油田的会计处理原则,确认在联合账簿中享有的油气资产份额和应承担的份额费用;从合同矿区取得的油气收入,均作为油气销售收入处理。共同控制资产的处理,还可参照本书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中有关共同控制资产的内容。
第三节  新旧较与衔接
  一、新旧比较
  油气准则与原制度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油气资产折耗引入了单位产量法侧重采用产量法
  井及相关设施折耗计算的方法主要有年限平均法和单位产量法两种。油气准则允许在年限平均法和单位产量法中选用一种方法。油气准则发布前的实务多采用年限平均法。原制度规定了年限平均法和产量法,油气准则规定了产量法和年限平均法,但侧重于产量法,因为产量法更符合油气资产价值损耗的特点。
  (二)新准则油气准则规定了弃置义务的处理
  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需要承担矿区废弃处置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将该义务确认为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没有将废弃处置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在废弃时发生的拆卸、搬移、场地清理等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原制度没有规定弃置义务的处理。油气准则规定,企业承担的矿区废弃处置义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13号——或有事项》中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并相应增加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价值。
  (三)统一了矿区权益的处理
  申请取得矿区权益时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等,统一在矿区权益核算,矿区权益列入油气资产。油气准则发布前的实务一般将采矿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原制度将采矿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油气准则规定,申请取得矿区权益时发生的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等,统一作为油气资产(矿区权益)。
  二、新旧衔接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业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计首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该预计执行日前尚未计人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预计时应当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选择该项资产初始确认时适用的折现率,以该项预计负债折现后的金额增加资产成本,据此计算确认应补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油气资产折耗),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折现率的选择应当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期间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预计弃置费用的范围适用油气准则的规定。
  首次执行日后,企业应当按照油汽开采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一节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概述
  《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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