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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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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抵小腹而上。会曲骨中极关元。复循章门。至期门之所。挟胃属肝。下日月之分。络于胆也。 
又自期门上贯膈。行食窦之外。大包之里。散布胁肋。上云门渊液之间。人迎之外。循喉咙之后。 
上出颃颡。行大迎地仓四白阳白之外。连目系。上出额。行临泣之里。与督脉相会于巅顶之百会。 
其支行者。从目系下行任脉之外。本经之里。下颊里交环于唇口之内。其又支者。从期门属肝处 
别贯膈。行食窦之外。本经之里。上注肺。下行至中焦。挟中脘之分。以交于手太阴肺经也。是 
在厥阴之动气。则病腰痛不可以俯仰。甚则嗌干。面尘脱色。盖厥阴从少阳中气之化。厥阴之化 
气病也。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厥阴之本气病也。是主肝所生之病者。胸满。呕逆。盖食气入胃。 
散精于肝。行气于经。肝所生病。则肝气厥逆。不能行散谷精。故胸满呕逆也。肝主疏泄。肝气 
虚。则飧泄遗溺。实则闭癃。狐疝。随经脉昼夜出入之疝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 
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 
反小于人迎也。以上论荣气生于中焦。从肺脉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外内上下相交。始于手太阴 
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环转之无端也。 



卷二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属性:足厥阴。一十三穴终。起大敦于行间。循太冲于中封。蠡沟中都之会。膝关曲泉之宫。袭阴 
包于五里。阴廉乃发。寻羊矢于章门。期门可攻。 



卷二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属性:足大趾端名大敦。(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行间大趾缝中存。太冲本节后二寸。跟前一寸号中封。 
(足内踝骨一寸筋里宛宛中)蠡沟踝上五寸是。(内踝骨前上五寸)中都踝后七寸中。(内踝上七 
寸骨中)膝关犊鼻下二寸。曲泉曲膝尽横纹。阴包膝上方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蜷足取之看膝内 
侧必有槽中)气冲三寸下五里。(气冲上三寸阴股中动脉应手)阴廉冲下有二寸。羊矢冲下一寸许。 
气冲却是胃经穴。鼠鼷之上一寸主。鼠鼷横骨端尽处。相去中行四寸止。章门下脘旁九寸。肘尖尽 
处侧卧取。期门又在巨阙旁。四寸五分无差矣。 



卷二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属性:(经脉之循于身以前身以后者凭任督二脉以分上下左右) 
督脉在背之中行。二十七穴始长强。舞腰俞兮歌阳关。入命门兮悬枢当。脊中束筋造至阳。 
灵台神道身柱详。陶道大椎至哑门。风府脑户强间分。后项百会兮前项。囟会上星兮神庭。素 水 
沟。至于鼻下。兑端交龈。交于内唇。 



卷二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属性:督脉龈交唇内乡。兑端正在唇端央。水沟鼻下沟中索。素 宜向鼻端详。头形北高面南下。先 
以前后发际量。分为一尺又二寸。发上五分神庭当。发上一寸上星位。发上二寸囟会良。前项发上 
三寸半。百会发上五寸央。(在顶中央旋毛中两耳尖上、可容爪甲性理北溪陈氏曰、略近些北、犹 
天之极星居北、夫言一尺有二而其数只一尺一寸者何也、盖前后发际无穴而必以前后发际量起、则 
有一寸在也、)会后寸半即后顶。会后三寸强间明。会后脑户四寸半。后发入寸风府行。(项后发际 
入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止、即百会后五寸半也、)发上五分哑门在。(后发 
际上五分项中央宛宛中、仰头取之、入系舌本)神庭至此十穴真。自此项骨下脊 。分为二十有四椎。 
大椎上有项骨在。约有三椎莫算之。尾有长强 
亦不算。中间廿一可排推。大椎大骨为第一。二椎节后陶道知。第三椎间身柱在。第五神道不须 
疑。第六灵台至阳七。第九身内筋缩思。十一脊中之穴在。十二悬枢之穴奇。十四命门肾俞并。十 
六阳关自可知。二十一椎即腰俞。脊尾骨端长强随。(共二十七穴) 



卷二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属性:任脉二十四。穴行腹与胸。会阴始兮曲骨从。中极关元石门通。气海阴交会。神关水分逢。下 
脘建里兮。中脘上脘。巨阙鸠尾兮。中庭膻中。玉堂上紫宫华盖。璇玑上天突之宫。饮彼廉泉。 
承浆味融。 



卷二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属性:任脉会阴两阴间。曲骨毛际陷中安。中极脐下四寸取。关元脐下三寸连。脐下二寸石门穴。 
脐下寸半气海全。脐下一寸阴交穴。脐之中央号神阙。脐上一寸为水分。脐上二寸下脘列。脐上 
三寸名建里。中脘脐上四寸许。脐上五寸上脘在。巨阙脐上六寸五。鸠尾蔽骨下五分。中庭膻中 
寸六取。膻中却在两乳间。膻上寸六玉堂主。膻上紫宫三寸二。膻上华盖四八举。(四寸八分)膻 
上璇玑五寸八。玑上一寸天突起。天突喉下约四寸。廉泉颔下骨尖已。承浆颐前唇棱下。任脉中 
央行腹里。(行腹中央共二十七穴)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故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皮 
节。津液去皮节者。则爪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笃丁死。火胜金也。 
此论三阴三阳之气终也。皮脉肉筋骨。脏腑之外应也。脏腑者。雌雄之内合也。阴阳六气。本 
于脏腑之五行所生。气先死于外。而后脏腑绝于内也。手太阴之气。主于皮毛。是以太阴气绝。则皮毛焦。手太阴 
主气。气主熏肤泽毛。故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是以气不荣则皮毛焦。津液者。随三焦出气 
以温肌肉。淖泽于骨节。润泽于皮肤。气不荣。则津液去皮节矣。津液去皮节。则爪枯毛折矣。毛 
先死者。手太阴之气。先绝于外也。丙笃丁死。肺藏之气。死于内也。尚御公曰。按上古天元 
册文。丹 苍素元之天气。经于五方分野。合化地之五行。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五营运 
论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是人之立形定气。本于五行所 
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是以所生病者。脏腑五行之病生于 
内也。是动者。六气之运动于外而为病也。然是动所生之病。皆终于三阴三阳之气者。脏腑五行 
之气。本于天之所化。故天气先绝。而后脏腑之气终也。朱济公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 
地合气。命之曰人。本经论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配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能明乎造化死生之道。一 
点灵明。与太虚同体。万劫常存。本未尝有生。未尝有死也。张玉师曰。形谓之器。故曰无形无 
患。盖既成形器。未有不损坏者也。然此一灵真性。虽千磨百炼。愈究愈精。故佛老以真空见性。 
灵素二经。谓空中有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心主血脉。故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随气行者也。脉不通则血不流。血随脉气流行者也。 
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髦者。血气之所生也。故血脉不流。则髦色不泽。面如漆柴。少阴气绝。 
则血先死。壬笃癸死。心脏之火气灭也。 
足太阴气绝者。则脉不荣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软。肌肉软则肉萎人中满。 
人中满则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笃乙死。木胜土也。 
足太阴之气生于脾。脾脏荣而外主肌肉。是以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肌肉矣。脾开窍于口。主 
为卫。使之迎粮。故唇舌为肌肉之本。脉不荣则肉萎唇反。太阴之生气绝于外也。甲笃乙死。脾脏 
之气死于内也。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骨肉 
不相亲。则肉软却。肉软却。故齿长而垢。发无泽。发无泽者骨先死。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少阴之气主骨。故气绝则骨枯。冬脉者。谓五脏之脉气。合四时而外濡于皮肉筋骨者也。夫 
溪骨属骨。肉本于骨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于骨。而骨肉不相亲矣。骨肉不相亲。则骨气外 
脱而齿长矣。夫肾主藏精而化血。发者。血之余也。发无泽者。肾脏之精气绝而骨先死矣。 
足厥阴气绝则筋绝。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故 
脉弗荣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也。 
足厥阴之气主筋。故气绝则筋绝矣。厥阴者肝脉。肝者筋之合。谓厥阴之气。合于肝脉。肝 
脏之气。合于筋也。聚于阴气者。筋气之会于宗筋也。筋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于筋。 
则筋急而舌卷卵缩矣。厥阴气绝。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而肝脏之木气绝也。 
五阴气俱绝。则目系转。转则目运。目运者为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 
此总结五脏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心系上系于目系。目系转者。心气将绝也。火之精 
为神。水之精为志。神生于精。火生于水。故志死而神先绝。所谓生则俱生。急则俱死也。天一 
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于天地始生之数也。 
六阳气绝。则阴与阳相离。离则腠理发泄。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言六腑三阳之气终也。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名曰阴中之 
阳。盖三阳之气。根于阴而出于阳。是以六阳将绝。则阴与阳相离矣。离则阳气外脱。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而阳气终也。三阳者。应天之气。是以旦占夕死。夕占旦死。不能终天运之一周。尚御 
公曰。此章与本经终始篇。素问诊要经终篇。大义相同。 
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诸脉 
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六经络。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饮酒者。卫气 
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故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络大盛。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 
居之。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动也。雷公曰。何以知 
经脉之与络脉异也。黄帝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 
此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脉外皮肤之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经脉十二 
者。六脏六腑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乃荣血之荣行。伏行于分肉之内。深而不见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 
也。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盖胃腑所生之血气。精专者独行于经隧。荣行于十二经脉之中。 
其出于孙络皮肤者。别走于经别。经别者。脏腑之大络也。盖从大络而出于络脉皮肤。下行者。从 
足太阴之络。而出于足 之街。故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上行者。从手阳 
明少阳之络。注于尺肤以上鱼。而散于五指。故曰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谓 
行于皮肤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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