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素问识-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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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按说文。肌。颊肉也。五阅五使篇云。肾病者。颧与颜黑。高注确有所据。然 几通用。故 作饥。 作机。
则肌不必改HT 。
x胃风x 简按此腹中论所谓鼓胀之属。与和剂局方胃风汤
之胃风。医说不伏水土之胃风不同。圣济总录有治方。具于十七卷。
x失衣则 胀x 吴云。风寒助邪。脉益凝涩。故今 胀。张云。失衣则阳明受寒于外。故为 胀。简按
王注中热。恐误。
x食寒则泄x 千金。泄上。有洞字。似是。
x诊形瘦而腹大x 高云。犹言诊其形色则瘦。诊其腹上则大。以明五脏诊色。六腑诊形之义。
x先风一日x 志云。风者。天之阳气。人之阳气。以应天之风气。诸阳之气。上出于头。故先一日则病
甚。男兆璜曰。风将发而所舍之风亦发。故先一日病甚。人气之通于天也。张云。阳性先而速也。先至必先衰。
是以至其风日。则病少愈。圣济总录云。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风行阳化。头者。诸阳之会。与之相应
也。方具于十五卷。
x漏风x 圣济总录云。食酒中风。则为漏风。漏风之状云云。又曰。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
病名酒风。(出病能论。)夫酒所以养阳。酒入于胃。与谷气相薄。热盛于中。其气 悍。与阳气俱泄。使人
腠理虚而中风。令人多汗。恶风不可单衣。其喘息而少气者。热重于肺。客于皮毛也。口干善渴者。汗出多。
而亡津液故也。解堕而不能劳事者。精气耗竭。不能营其四肢故也。谓之漏风者。汗出不止。若器之漏。久而
不治。转为消渴。方具于十三卷。
x常不可单衣x 汪昂云。汗多腠疏。故常畏寒。马注。作畏热虽单衣亦欲却之。昂按既云畏热。下何
以又言恶风乎。高云。多汗表虚。欲着复衣。故常不可单衣也。
x甚则身汗x 高本。身。作自。注云。自汗。旧本讹身汗。今改。食则汗出者。言身若无汗。食入则
汗出也。甚则自汗
者。言身或多汗。甚则自汗也。甚。犹多也。简按不必改自汗。义自通。
x泄风之状x 简按上文。久风入中。则为肠风飧泄。外在腠理。则为泄风。本节则云。多汗。汗出泄衣
上。盖此其汗泄。甚于漏风。新校正。据千金改内风。难必矣。
x上渍其风x 吴云。上渍。半身之上。汗多如浸渍也。志。四字为一句。注云。泄衣上则身湿。既湿且
冷。一如水渍。而有风。故曰上渍其风也。简按四字未详。或恐是衍文。○吴云。此不及脑风目风内风肠风飧
泄者。古亡之也。言胃风。而上文未尝及者。亦上文亡之也。
卷五
痹论篇第四十三
属性:高云。痹。闭世。血气凝涩不行也。有风寒湿三气之痹。有皮肌脉筋骨五脏外合之痹。六腑有俞。五脏亦
有俞。五脏有合。六腑亦有合。故有五脏六腑之痹。荣卫流行。则不为痹。痹之为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
或寒或热。或燥或湿。举而论之。故曰痹论。
x痹之安生x 甲乙。之。作将。
x合而为痹也x 张云。痹者。闭也。观阴阳别论曰。一阴一阳结。谓之喉痹。至真要大论曰。食痹而
吐。是皆闭塞之义可知也。故风寒湿三气杂至。则壅闭经络。血气不行。而病为痹。即痛风不仁之属。华佗中
藏经云。痹者。风寒暑湿之气。中于人脏腑之为也。痹者。闭也。五脏六腑。感于邪气。乱于真气。闭而不仁。
故曰痹。郑玄注易通卦验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简按经中。痹有四义。有为病在于阴之总称者。见于寿夭刚
柔篇。有专为闭塞之义者。如食痹喉痹。是也。有为麻痹之痹。王注云 痹者。是也。有为痛风历节之义。如
本篇行痹痛痹着痹之类。是也。此他总不离乎闭塞
之义。学人宜细玩焉。一切经音义。引苍颉篇云。痹。手足不仁也。
x行痹x 马云。其风气胜者。风以阳经而受之。故为行痹之证。如虫行于头面四体也。张云。风者善行
数变。故为行痹。凡走注历节疼痛之类。皆是也。简按张根据楼氏纲目。下痛痹着痹同。张氏医通云。行痹者。
走注无定。风之用也。越脾加术附汤。
x痛痹x 马云。其寒气胜者。则寒以阴经受之。故当为痛痹之证。寒气伤血。而伤处作痛也。张云。阴
寒之气。客于肌肉筋骨之间。则凝结不散。阳气不行。故痛不可当。即痛风也。张氏医通云。痛痹者。痛无定
处。乃湿气伤肾。肾不生肝。肝风挟湿。流走四肢。肩 疼痛。拘急浮肿。金匮乌头汤。身体痛如欲折。肉如
锥刺刃割。千金附子汤。
x着痹x 马云。其湿气胜者。则湿以皮肉筋脉而受之。故当为着痹之证。当沉着不去。而举之不痛也。
张云。着痹者。肢体重着不移。或为顽木不仁。湿从土化。病多发于肌肉。简按陈氏三因方云。肿满重着为湿
胜。此似以着痹为湿香港脚矣。○志云。灵枢有风痹。伤寒论有湿痹。是感一气而为痹也。本篇。论风寒湿三气
错杂而至。相合而为痹也。周痹篇曰。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
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是寒痹先发。
而他痹复发也。本篇论风气胜者为行痹。湿气胜者为着痹。是三气杂合。而以一气胜者。为主病也。经论不同。
因证各别。临病之士。各宜体认。张氏医通云。着痹者。痹着不仁。或左或右。半身麻木。或面或头。或手臂。
或脚腿麻木不仁。并宜神效黄 汤。
x以冬遇此者为骨痹x 楼云。凡风寒湿所为。行痹痛痹着痹之病。冬遇此者为骨痹。春遇此者为筋痹。
夏遇此者为脉痹。长春遇此者为肌痹。秋遇此者为皮痹。皆以所遇之时。所客之处命名。非此行痹痛痹着痹之
外。又别有骨痹筋痹脉痹肌痹皮痹也。
x重感于风寒湿之气也x 甲乙。无重字。
x心下鼓x 马云。鼓字为句。心下鼓战也。高云。心虚则烦。故烦则心下鼓。鼓。犹动也。简按王注
鼓满。误。
x上为引如怀x 高云。经脉论云。肝病。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故上为引于下。有如怀物之状。
x尻以代踵脊以代头x 高云。尻。尾骨也。尾骨下蹲。以代踵足。骨痿也。脊骨高耸以代头。天柱倾
也。简按王以拘急释之。诸注并同。高以痿弱解之。义各别。
x胞痹x 张云。胞。膀胱之脬也。高云。即膀胱痹也。简按刘熙释名云。胞。 也。 。空虚之言也。
主以虚承水 也。或曰膀胱。言其体短而横广也。知胞即是膀胱。吴以女子之胞注之。非也。
x按之内痛若沃以汤x 简按百病始生篇云。积。其着于伏冲之脉者。揣之应手而动。发手则热气下于
两股。如汤沃之状。并言肌热之状。据此则内痛作两髀。似是。
x上为清涕x 志云。膀胱之脉。从巅入脑。脑渗则为涕。上为清涕者。太阳之气。痹闭于下。不能循
经而上升也。(张氏医通云。胞者。膀胱之脬也。膀胱气闭。则水道不行。故按之内痛。若以热汤沃之。小便
得外热之助。方得稍通。而犹滞涩不利。则治宜温助气化可知。膀胱之脉。从巅入络脑。故上为清涕。以太阳
经气不固。而精气上脱。又须温补无疑。盖缘精泄之后。寒热乘虚。入于膀胱之内。而致小便淋沥不通。茎中
痛引谷道。甚则脐腹胀痛。此属津液枯竭之故。误与利水药。必致喘逆胀急而死。老人阴虚泉竭。多有此证。
曾见膀胱胀破。淋沥无度。
时虽暂绶。不久即毙。又小便不禁门。有治胞痹。用肾沥汤加减桑螵蛸散医案一则。当参考。)
x阴气者静则云云x 马云。此言脏腑所以成痹者。以其内伤为本。而后外邪得以乘之也。阴气者。营气
也。阴气精专。随宗气以行于经脉之中。惟其静。则五脏之神自藏。而不消亡。若躁则五脏之神消亡。而不能
藏矣。所以有五痹者。必重感于邪。而成五脏之痹也。至于六腑之所以成痹者。何哉。饮食固所以养人。而倍
用适所以害人。故饮食自倍。肠胃乃伤也。肠胃既伤。则邪得以乘俞入之。而为痹矣。按生气通天论云。阳气
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论卫气也。此节云云。论营气也。王注分脏腑。看书有法。但不知阴气为营气耳。
简按此十九字。吴移于生气通天论。未知旧经果然否。今且根据马注。
x淫气x 滑云。王注云云。如此则属内伤。非风寒湿三气杂至。而为外伤者。宣明五气篇云。邪入于
阴则为痹。所谓邪者。岂指淫气而言耶。马云。邪气浸淫。喘息靡宁。正以肺主气。惟痹聚在肺。故喘息若是。
(下文意并同。)志云。此申明阴气躁亡。而痹聚于脏也。淫气者。阴气淫佚。不静藏也。淫气而致于喘息。
则肺气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并同。)吴云。气失其平。谓之淫气。痹聚者。风寒湿三气凝聚也。简
按生气通天论云。风客淫气。精乃亡。邪伤肝也。说文。淫。浸淫随理也。徐曰。随其脉理。而浸渍也。
x乏竭x 马云。邪气浸淫。阴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x肌绝x 马云。邪气浸淫。肌气阻绝。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吴云。肌肉断裂也。志云。肌肉焦绝。
x亦益内也x 马云。或云。亦益内。作入房。说亦通。志
云。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于内也。简按马或说。属未安。(医通。益。作滥。)
x易已也x 张云。风为阳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则寒湿二痹。愈之较难。以阴邪留滞。不易行也。
x食饮居处x 高云。犹言食饮自倍。居处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x六腑亦各有俞x 马云。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风寒湿之三气。外中其俞。而内之饮食失节应之。
则邪气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阳在背
之六俞穴为解。则又理之不然者也。
x五脏有俞六腑有合x 张云。乃兼脏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肠痹胞痹。三焦有名无
形。胆附于肝。胃为脏腑之海。故不复别言痹也。
x各有所发各随其过x 马云。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各有所发病之经。乃随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则或俞
或合。其病无有于不瘳也。志云。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简按张以所发为井穴。过字。吴张高根据王注。读为
平声。并非也。
x荣者水谷之精气也x 张云。荣气者。阴气也。由水谷精微之所化。故为水谷之精气。卫气篇曰。精气
之行于经者。为营气。正理论曰。云云。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
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故于脏腑脉络。则无所不至。
x卫者水谷之悍气也x 张云。卫气者。阳气也。阳气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气。 。急也。本脏篇曰。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卫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邪客篇曰。卫
气者。出其悍气之栗疾。
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皆与此节。互有发明。
x肓膜x 张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如刺禁论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左传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