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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义-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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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即是空’,以破除众生的我法二执,令人不著于有,而能离一切相;即金刚经所说:‘应无所住’。又说:‘空不异色’,‘空即是色’,令人不落于空,而能修一切善,即金刚经所说:‘而生其心’。因为人总是欢喜当说到有时,便执于有;说到空时,便执于空。所以本经对于执著有的人就说:色之有,是不异于空;色的东西,本身就是空。对于执著空而陷于虚无之境的人说:空之无,是不异于色,空这东西就是色。这是最巧妙的破执方法。
 
若在修行方面说:‘色不异空’,是修空观;‘空不异色’,是修假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修中观。因为权教菩萨,虽然不像定性声闻一样,贪恋涅槃空寂,而能够修习假观,入俗利生,但法执未亡,见有众生可度,有空理可证,未能空有圆融,故观音菩萨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令舍二边,证入中道第一义空。
 
若在度众生言:‘色不异空’,是破凡夫的我执;‘空不异色’,是破圣人的法执;‘色即是空’,是菩萨大智,无相布施;‘空即是色’,是菩萨大悲,不舍众生。
 
再从众生境界而言:色代表物质,空代表精神。‘色不异空’,是物质的色身,不能离开精神而独存,否别,将变成植物人。‘空不异色’,是精神不能离开物质的色身,否别,将变成没有体质的幽灵。
 
‘色即是空’,是说缘起性空的色身,是精神的附属品,‘空即是色’,是说性空而能缘起的精神,是万有的本体,在因缘条件具备时能生万法。故人生不只是精神与物质综合于一体,还需要二者兼顾,平衡发展。
 
可惜现代大多数人,都偏于物质的享受,而忽视精神的文明,致使生活出现偏差,苦恼丛生。欲想度一切苦厄,不但要明白‘色不异空’而能寡欲知足,不沉迷于物质的享受与占有,而损人利自己,薄人厚我,作诸罪业;还要理解‘空不异色’,而能够把握人生,扩展德性,善与人同,乃至舍自己为人,造福社会。
 
若能进而体会‘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中道妙理,修善离相,离相修善,自他共济,自度度人,何止个人能度一切苦厄,还可以取消战争,促进和平,建立幸福美满的人生,终有一天,进趣佛道,亲证此色空不异,色空相即,色空不二,色空圆融的中道妙理。
 
所以观世音菩萨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止是含有至高哲理的无上法宝,是菩萨修学般若的要径,亦是现实人生离苦得乐的妙方,是拯救世人的慈航。我们无论是学佛修行,或是要自救救人,都应该去研究,去理解,去依教奉行。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以上不过是但举五蕴中的色蕴,说明缘生性空的真谛。现再以色蕴为例,说明五蕴中,受、想、行、识等四蕴,亦如色蕴之缘起性空。即是说:‘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其他想、行、识亦复如是。不过,色蕴,是物质的现象,受等四蕴,是心理的现象;虽然心物不同,但其缘起性空的原则却是一样。因为人的心理现象,亦没有个别独立的自性,必须凭借六根、六尘、六识众缘和合,然后能够发生作用,所以其性本空,皆不异空,皆即是空。
 
譬喻人的视觉神经,必须综合对象、光线、空间、眼球、以及内心的分别作用等种种因缘,始可以引起视觉的功能;若然众缘变异,或缺乏时,则此视觉即不可能存在。既然必须凭借因缘而有,本无独立的自性,则视觉的本身就是空;即使是视觉存在时,就不异于空,就即是空。
 
总之:宇宙人生,有情、无情,一切常识认为存在的东西,不外是物质现象,以及心理现象。物质现象,除五蕴色身的色相外,还包括宇宙间一切有形相的有表色,以及没有形相的无表色(能量),甚至与时间对立的空间(无表色)。悉皆属于色蕴所摄。心理现象,即是受、想、行、识等心理活动;综合而言,即是色等五蕴。
 
五蕴,是构成宇宙人生的基本条件,今既然在般若真空智慧照见下,证明此作为构成宇宙人生基本条件的五蕴,本身就是空;则所构成的宇宙人生,当然亦皆是空。例如:基于土、木、瓦、石、人工等因缘条件而建成的房屋,而今土木等缘既空,当然房屋亦不再存在,亦即是空。是故五蕴不异空,空不异五蕴;五蕴即是空,空即是五蕴。
 
这种般若真空的妙理,就是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依实相般若的理体,引发观照般若的妙用,所照见宇宙人生‘缘起性空,性空缘起’的原理。
 
七、般若本体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诸法’,指前面所说的五蕴,包括宇宙万有一切现象。‘空相’,是指宇宙万有的本体,即是众生的真心。前面说:诸法现象,不异空性的本体,亦不离空性的本体,但此空性的本体,究竟是怎样的呢?观音菩萨说:此‘诸法空’性本体之‘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的。因为此经,是以般若真空的智慧立论,故不言真心,而言空相;其实,此诸法空相,就是诸法实相的理体,亦即是众生的真心。一切诸法的现象,皆由此空相的真心而幻生;但空相的真心所幻生的诸法现象,反而盖覆了此空相的真心;致使缺乏般若真空智慧的众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本来具有此真心。
 
观世音菩萨,既然以般若观智,照见诸法缘起性空的原理,则如风扫浮云,皓月当空,妄心粉碎,真心显现。因此,发现真心的真相,就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因为真心,真常不变,非可以作之使其生,坏之使其灭。非由般若的真理智慧照见然后有,谓之生,亦非真理智慧未照见前则无,谓之灭;因其本来不生,本来不灭,故说:‘不生不灭’。
 
真心虽然常住不变;但无形无相,本自空寂。非可以染之使其垢,治之使其净。众生虽然作恶多端,真心不因被恶缘所染而污垢;众生虽然众善奉行,此真心亦不因被善缘所熏而清净。真心原本清净,犹如莲花生于污泥而不染,出于清水而不沾,所以说:‘不垢不净’。
 
众生的宝觉真心,原本各自圆满,非可以加之使其增,损之使其减;更非修学般若,豁破无明,真心显现时,谓之增;亦非未修般若时,真心被无明所障蔽,迷而不觉,谓之减。真心法尔天然,本来如此;非因诸佛证之而增;亦不因众生迷之而减。所以说:‘不增不减’。
 
可以说:真心不变故:色法现时,不随众生的色身而生;色法灭时,亦不随众生的色身而灭。真心空寂故:凡夫染于有漏恶法,不随之而垢;圣人熏于无漏善法,不因之而净。真心圆满故:众生迷之并不见其减,诸佛证之亦不见其增。故说:‘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缺乏般若智慧的众生,于此真心不变随缘之体,缘聚妄见其生,缘散妄见其死。因见有生有死,故贪生怕死;甚至为了自己的生,而不顾他人之死。由是损人利己,薄人厚我;斗争冲突,导致苦恼丛生。
 
众生不知真心随缘不变,随恶缘之习染时,虚妄名垢;随善缘之熏习时,虚妄名净。既见有垢有净,则有相形之美恶优劣;因而爱美恶劣,取舍心生,贪嗔内蕴,谋夺外驰,遂酿成人欲横流的世界,为患无穷。
 
众生不明此真心,在圣不增,在凡不减;故见诸佛菩萨觉悟时,妄以为增;当自己迷惑不觉时,妄计为减。既见有增有减,则斤斤计较于大小多寡,分疆划界,自他分隔,人我对立;每遗憾自己之不足,常嫉妒他人的有余。由于贪求不已,欲壑难填,故作奸犯科,祸国殃民。
 
如果众生能够运用般若的真理智慧,观照五蕴诸法,缘生性空;通达此诸法空相的理体,原本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取消种种邪见,不生执著,既无缘起为生,缘尽为灭;亦无出障为净,随流为垢;更非悟时为增,迷时为减。生灭,垢净,增减等相皆空,则因执相而分别取舍、所招致的烦恼与不幸,当然亦消灭于无形。
 
道元大师说:‘了悟于生,了悟于死,乃佛家一大事因缘。’真的,能够了悟生死的人,就不致为生死所囚;也唯有不囚于生死的人,始能够真正体悟此不生不灭的空相。亦唯有亲自悟证此不生不灭之空相的人,才不怕死,才肯为世界人类而死。
 
太史公说:‘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中国古代岳飞的尽忠报国,文天祥的以身许国,这些民族英雄之所以不怕死,只是爱国、爱民的强烈责任感所驱使,而能舍生就义而已;并不等于他们已经懂得生死。真正懂得生死的人,心中唯一的愿望,就是但求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可以为众生而生,亦可以为众生而死。所以能够留惑润生,不住涅槃,而入生死,恒乘般若的慈航,于六道生死苦海中,运载众生,由生死此岸,抵达涅槃真理的彼岸;既随顺生死,又能超越生死。这就是大乘菩萨,明白诸法空相之后的悲愿与实践。
 
(一)空无蕴处界
 
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是故’,是承上起下之词。承上诸法空相,起下文无色,无受想行识。意思是说:由于众生的真心,原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法尔天然,空无一物的缘故,所以在真心的空相中,根本就没有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等法可得。
 
前说照见五蕴皆空,是约五蕴本身言;因为五蕴诸法,从因缘生,原无实性,其性即是空性,所以说:‘五蕴皆空’。现在,是约真心的实相理体言。众生具足的真心,本来空寂,实无五蕴等诸法现象可得。前是从现象推论至空相的本体; 今是拨开现象的假相,但显空相的真性。现象虽有,但其性本空,有等于无。所以真心的空相中,根本就没有五蕴可得,故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是说明众生的真心,不但没有组织众生身心的五蕴诸法,亦没有内在的六根,与六根所对外界的六尘。六根又名六入,入是涉入;众生内的六根,能涉入外界的六尘;而外界的六尘,亦能涉入众生的六根;如是根尘互相涉入而生识。六根为识所依,六尘为识所缘,是以六根六尘,是识所生之处,亦是识所依之处;故六根、六尘,合之名为十二处。
 
眼等六根是人体的器官,用生理学的名词说:眼是视官,耳是听官,鼻是嗅官,舌为尝官,身为触官,意为感官,这些都是父母所生的肉体现状;粗而浊,但有形质,全无知觉。楞严经形容六根的相状是:眼如葡萄朵,耳如新卷叶,鼻如双垂爪,舌如初偃月,身如腰鼓桑,心如幽室见,被称为六种浮尘根。
 
众生的生命,除了浮尘根外,还有净色根,作为浮尘根的所依。可以说:净色根,是浮尘根的实体,浮尘根是净色根的相状;作为六根实体的净色根,细而净,犹如琉璃,非肉眼所能见;等如生理学家所说的神经细胞。生理学名为:视觉神经、听觉神经、嗅觉神经、味觉神经、触觉神经、以及感觉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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