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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第38章

小说: 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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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不可能的。即使原来说得好好的也不行。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虽然表达爱的方式不止是性生活。“
  感情比性重要,可以有感情而无性“现代人说,爱的后面是性。在我看来,有爱无性是可以接受的;有性无爱是不可接受的。有爱的性是美的;无爱的性是丑的、恶的。人的堕落都是毁在性上。当然,钱也是使人堕落的东西。但有些男人偷钱还是为了女人,为了性。”
  “我觉得感情和性不沾边,感情很重要,和性搁在一块儿不协调。感情的重要性远远超过性。”
  “我最喜欢被人爱的那种感觉,做不做爱倒无所谓。心理平衡最重要。”
  “凡高的一段话特别引起我的共呜,大意是说,我肉体上的热情是非常淡漠的,这可能是近几年来严重的贫困与辛苦工作的结果;但是我精神上的热情却是强烈的。”
  一位同丈夫性生活和谐但已离婚的女性说:“性是从属地位的,和感情比差远了。”
  一位同丈夫感情发生危机的女医生这样说:“如果他和我仅仅是性生活不和谐,我可以想办法给他治,但是感情出了问题就没办法治。”
  另一位离婚女性这样谈到她的前夫:“我们性生活特别协调。他总是迁就我,从不勉强我。他家原来是农民,他不懂得我还需要精神上的东西。”
  一位基督教信徒说:“我追求过一个比我大20岁的教友。
  我和他谈信仰。我觉得他很圣洁,好像没有生殖器一样。“”拿性与感情相比,还是感情的需求大于性的需求。有时人也挺贱的,那股劲一上来,抓耳挠腮的。我和男人有过一两次偶然的性关系,事后觉得毁了和人家的关系。我觉得应当提倡自慰性的替代品,免得有些人为这一会儿的欲望挺而走险。“
  一位天性极为敏感的知识女性对情与性的关系有与众不同的感觉和作法:“我心里特别爱的人,我没有给他性,我怕给了他这个,就把我们之间的关系降低了。我始终觉得把这种事插进来就不好了。后来我年龄很大了,看了那么多这种书,我想应该试试。我的原则是爱的人不给,给的人不爱。所以我给过一两个男孩,其中一个特别喜欢我,想和我结婚,我让他试过,但没成功。”她引用一位艺术家在某处说过的一句话“我对她的爱不是性方面的”,来证明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是两回事。她还说,“我喜欢精神恋爱。有一次,我和某市的一个小男孩通信,两人好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越写越深,越写感情越好,恨不得谈到结婚的程度。但后来一见面才发现,我们根本就不合适。”
  另一位也有类似感觉,但是从另一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对那些能让我喜欢的男人,一旦和他有了性关系,就会陷进感情里去,难以自拔,所以我对喜欢的男人尽量保持距离,不发生性关系。”
  一些女性可以适应仅有感情没有性或很少有性的关系,在婚后生活中,情与性也并不一定是完全同步的,也就是说,夫妻虽然感情很好,但不一定性生活也很频繁,很和谐;夫妻性关系很好,也不一定感情就好。换言之,感情与性之间并不一定互为必要条件,更不会互为充分条件。有一对夫妇,性生活少得可怜,而且长时间分两处住,妻子却说:“分开住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感情。”
  一位女性以父母为例证明没有性并不一定会影响感情:“我的父母两地分居了二十多年,直到退休才团聚,但是他们感情非常好,他们俩是高中同学。他们很重视子女教育,分居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我爸工作的城市学校质量不行。为了我们的前途,我们和妈妈就留下来没去。”
  有一位女性同丈夫感情很好但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她说:“我认为这事不怎么影响我们的感情。我们现在已经比较习惯了,觉得这件事可以和感情分离。”
  人们一般认为,性对于感情是绝对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从抽象意义看,这种看法或许是对的(一些统计结果也表明了性与感情之间的确有着明显的相关关系);然而从具体个案看,是可以找到反例的。一位同丈夫感情非常好的女性讲到她自己的性欲望及她与丈夫的性关系,从这一个案来看,性生活对感情对婚姻并不是绝对重要的,换言之,人们可以在缺少性欲望和性关系的情况下保持良好的感情和稳定的婚姻。这样的婚姻虽然够不上是天堂,也不一定就是地狱。这位已年过半百的女性是这样讲的:“有时他提出来,我不能做(因身体原因),他就生气了,生气了就没有欲望了。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欲望。
  只是有时做梦会感觉到某种类似快感的情况:心跳,下部会湿润。梦里的男人有时是他(丈夫),有时不是他,好像是某个认识的人,又好像是个完全抽象的男人(这后一种情况比较多),无中生有地有点快感。我觉得自己对他(丈夫)
  并没有任何欲望。只要是我理智的时候,醒着的时候,我总是被动的,不喜欢这事的。虽然快感感觉不坏,但比例很少,还老担心怀孕。我们是用避孕套的,老用这个他也不愿意。后来他就不愿多做这事了。很遗憾,我这一生这件事做得太少了。如果这一生重过,我的要求会多得多。“可以接受无感情的性关系一位知识女性虽然不赞成没有感情的性活动,但认为这种倾向正在蔓延:”不和感情联在一块,单纯的生理快感不会有意思的。但是这种事在文化圈子里一点不稀奇。现在北京有几处住房的人不少,在观念上也不认为是坏事情。当然没有人会陷得很深,弄到要离婚的程度,及时行乐的观念蔓延得很快。“
  一位有过许多性伴的女性持有情和性完全可以分开的观点:“我碰到一个人,做了几次爱后有点离不开了。他对这件事的态度很自然,我感到他对我的观念有一种开发性。我和他每次都有快感,我是从那以后才对性这件事产生了美的感觉的。
  所以我认为性和感情是可以分开的。我的年龄已经很理智了。
  从使我在性问题上心态健康起来这一点来说,我感激他。“”我和一个部队的营级干部谈过朋友,他是离婚的,有孩子。
  我本想和他建立家庭,两人就有了性关系。但是我对他感觉平淡,没有激情。
  到快结婚的时候,他突然对我说,他有一件事一直瞒着我,他得了癌症。我猜这是他不想和我结婚,是个借口。
  我明白过来就再没有找过他。“在有些女人那里,性是感情的试剂:”和一个人做过几次爱就知道两人的感情有多深,风格一样不一样,喜欢不喜欢了。“
  有时,同陌生人做爱并不会伤害一些女人,反而会留下美好的回忆。一位女性讲了一件她称作“浪漫而荒唐”的往事:“大学毕业后,我想去外地散散心,就一个人去了一个仅仅同我有通讯来往的朋友那里。他家在一个小岛上。我去了就住在他家一间大房子里。他哥哥是个警察,长得很英俊,我在岛上时,由他陪我去各处玩。一天晚上,我已经睡下了,他哥哥忽然推门进来了,我当时已经有过性经验,所以马上知道他想干什么了。我说,你不怕我告发你吗?他哥哥说:如果我因为这个进了监狱,我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杀了你。后来他就上了我的床。
  他是警察,会擒拿术,我的手被他不知怎么一弄就不能动了。我一开始还挣扎,后来就不挣扎了。这个人很会做,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得到快感,觉得里面一跳一跳的。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我的阴道窄,适合这种瘦型的男性,胖的就有点疼。
  这个浪漫而荒唐的经历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我对谁都没有讲过。“在调查过程中,有少数女性承认曾有过把性作为手段的经历,一位离婚的女性说:”你不知道离婚独居的女人有多难,你有时总要求人办点什么事,找工作啦,办个事啦,他们都会提这种要求。那些男人帮你一些忙,像换个煤气罐啦,搭个顺车啦,就让你用这种方式做交换。掐一把捏一把什么的也是常有的事,我很讨厌他们。像这种人,我就一心想让他办完事快走,人格上感到受侮辱,好像有妓女的感觉。我和这样的人做那事时一点也不想时间长,就想着快点快点。“
  这位离婚女性还说:“性确实是人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我有时会感到心情暴躁,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常有些男人来找我,有时我就解决一下,过后有吃了一丸药的感觉。但是,真正的愉快来自真正的生理心理上的和谐。不但要有物质条件,还要有道德;不是交换什么;不是低级趣味的满足。我觉得,一个中国女人要想得到这种和谐,很难很难。”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方面,女性与男性相比似乎更看重感情。
  这是人们一般的印象,也是我从调查中得到的印象。我想如果这是事实,肯定与中国社会(其他许多社会中也是这样)的男女道德双重标准有关。似乎只有男人才可以有与感情无关的甚至是同陌生人的性行为,如果女人做同样的事就很下贱。这种观点走到极端就使一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感情没有性的两性关系,她们还是“好女人”;而在另一个极端,则有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性没有感情的两性关系,可是她们就会成为一般人心中的“坏女人”。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于是就有了三种立场:第一种是感情与性共存的立场;第二种是有情无性的立场;第三种是有性无情的立常罗素就主张感情与性的和谐共存。他曾这样谈论过有爱的性行为与单纯的性行为中间的区别的:“爱情使我们整个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后的甘霖对于植物一样。没有爱的性行为,却全无这等力量。一刹欢娱过后,剩下的是疲倦,厌恶,以及生命空虚之感。爱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没有爱的性行为可不是的。”
  (罗素,孙珉编,第85页)
  比较激进的有情无性的立场甚至会认为情与性是相互伤害、相互对立的。持这种立场的人们有两种相辅相成的征候,即适用于男性的“圣母娼妓综合征”和适用于女性的“圣徒罪人综合征”。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视为圣母,纯洁无暇,不可用自己的性行为玷污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荡的女人发生性行为;后者则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爱的男人视为圣徒,不可玷污,只能同坏男人发生性行为;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持情与性不能兼容的观点。有古希腊雄辩家德莫斯特尼斯(Demosthenes)的话为证:“我们拥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拥有侍妾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料理家务。”还有美国的斯托克哈姆(Alice Stockhem)所说:任何一位要求两性结合的丈夫,除了获得子嗣之目的外,都是在使其妻子变成为私人娼妓。(转引自坦娜希尔,第106、382页)苏格拉底曾公开谴责肉体之爱;柏拉图也只赞赏心灵之爱,不赞赏肉体之爱。柏拉图曾说:“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肉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转引自凯查杜里安,第582页)
  日本一位影响极大的积极反对肉体之爱的思想家仓田百三则说:“我坚信性交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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