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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2005年第6期-第59章

小说: 2005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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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样煎熬着过了下去。 
  人们偶尔在回忆往事的时候会提到“鲤鱼”的名字,但没有人再去苦思冥想关于这条鲤鱼失踪后的种种可能。李煜这个人消失了,“鲤鱼”的名字,也在刘湾镇人的言谈中渐渐被淡忘。 
   
  十三 
   
  十年后,易先生的女儿易美芳带着她十三岁的儿子回到刘湾镇上的时候,杂货店已经搬到了新造起来的一幢沿街四层商业楼里。运河边的二层小木楼物归原主,易先生死了,易师母也已去世,易美芳当仁不让是小楼的继承人。 
  易美芳牵着十三岁儿子的手走在刘湾镇整修一新的南街上时,老态龙钟的王福弟师傅很难把她与多年前穿一双红色搭襻布鞋,有着又大又亮的眼睛,能背诵几百首古诗的小女孩联系起来。主福弟师傅已十分迟钝的脑子里,仅剩下一个被母亲拉着手跟在发疯的易先生身后大声哭泣的小女孩,没有更多的记忆。 
  易美芳已经是一个稍稍有些发福的中年女人,人们从她不同于刘湾镇女人的讲究穿着和轻声轻气的说话声中,依稀感觉到这个女人是有着良好的出身和家教的。但人们却发现这个女人只有一个儿子,人们从未见过她的丈夫。 
  易美芳的十三岁儿子常常趴在自家阳台上盯着运河水看,水面把太阳光反射上来,映在有着黝黑皮肤的少年脸上,少年就那样低着头看楼下近在咫尺的河水哗哗地向东流去,表情严肃神情专注。夏天到来的时候,人们看到这个孩子光着身子在运河里伸展双臂旁若无人地划水游泳,身姿矫健无比。 
  宋红花十岁的儿子站在岸边看比他大三岁的男孩在运河里自由自在地遨游,眼睛里流露出羡慕无比的神色。水里的男孩对岸上的男孩喊着:你下来呀,水里多凉快呀,快下来吧! 
  岸上的男孩在阳光下皱着眉头说:我不会游水,我妈说我有“落水关”,落到水里就是进了鬼门关,所以我不能下水。 
大约在冬季
姚鄂梅 
  李默在正午时分到达这个陌生的城市。她下了火车,来到电话亭边,犹豫了一阵,拿起的话筒又放下了。她搓了搓冻僵的手,在稀稀落落的雪花中拦了一辆车。 
  安顿下来后,她来到街上,她想看看附近有没有茶馆。他说过多次:这辈子我们肯定还要见面的,我们一定要见一面,最好是在冬季,最好是找一家茶馆,要有热气袅袅的茶,要有舒适的木椅,要有淡黄的灯光。她边走边想,也许他就在我正经过的这栋楼上,也许就在身边疾驰而过的汽车里,他肯定怎么也想不到,她刚刚从千里之外赶到这里,独自思考着找到他的最有创意的办法。她希望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而不是在电话里约定,在哪里碰头。一想到他对即将到来的喜悦一点准备都没有,李默就觉得无比振奋。 
  他们分别有六七年了,除了那串数字,她对他的了解几近于零,他发福了吗?他生活幸福吗?他还喜欢骑摩托车吗?她一概不知,在他们偶尔的电话里,总是她说他听,偶尔发表一点评论。她不是忘了问他,而是有意不去问他,她觉得他们之间没有必要谈琐事,他的琐事就是他的妻子和孩子,她的琐事则应该是她的男朋友之类,他们谈这个不是自找难过吗? 
  最初见到他的时候,李默还是一家纺织企业艺术团的歌唱演员。李默一直把这段经历看作她一生最大的转折点,她在这个乱哄哄的集体里突然长大了。在此以前,李默是一家街道幼儿园的老师,学生们大都来自城乡结合部,形容参差不齐,刚开始,李默还能专心致志地教他们叠手绢,唱儿歌,做游戏,分发即将过期的饼干,后来,她就有些涣散了,学生们在院子里做着游戏,她则无聊地靠着门廊,在太阳下眯起眼睛,轻声哼着邓丽君的歌。高中的时候,李默一直享有“小邓丽君”的外号,这外号是班上的男生们给取的,那时,有两三个男生围着她蠢蠢欲动,可她瞧不起他们,他们都是农村来的学生,除了成绩比她好一点,其他没一点看相,不是衣衫破旧,就是歪瓜裂枣。她家就住在城边上,虽然没有城市户口,但家里并不种田,所以她宁肯喜欢一个街上的小痞子也不喜欢总带一股泥腥味的他们。后来,这些有泥腥味的家伙纷纷考上了大学,她却落榜了。费了好大劲才进了这家幼儿园,没干几年,在日复一日的尿臊味和奶腥味中,李默开始感到前景灰暗,了无生机。就在这时,她看到了那个艺术团的招聘广告,想也没想就报了名。 
  艺术团成员来历很杂,既有活跃在专业剧团之外的小红人,也有像李默这样的无名氏,当然,大多数舞蹈演员都是从一线工人中像选美一样选出来的。建团后半年,这个集体还很像那么回事,厂方专门拿出食堂后边的小平房给他们做排练室,那里有四壁都是镜子的练功房,有碰一下就叮叮哐哐响半天的乐队库房,还有高薪聘请来的专业歌舞团的老师,不分白天黑夜,关起门来对他们进行封闭式集训。半年下来,食堂的工人们因为近水楼台的便利,也受了不少艺术熏陶。揉面的人,不知怎么就狠狠地喊起了《站台》,炒菜的时候,大师傅推动吊在铁锅上方的大锅铲,不由自主地哼上了《乌苏里船歌》,开饭结束,清洗厨房时,他们挥起饭勺,即兴敲打起铝盘和锅盖,居然找到了几个像样的音符。 
  李默在这半年里收获很大,她不仅歌唱得更好了,在打扮上也得到了老师的不少指点。李默并不特别漂亮,她是娃娃脸,脑袋大,身子细,台下看着,固然清甜可爱,但上台就不行了。老师说,幸亏你是通俗唱法,你记住,唱通俗的人,不一定要漂亮,但一定要有个性。老师说完就把她带到理发店,抓起她的妹妹头,比比划划说了半天,终于给她设计出了新发型,前面修剪得像个不听话的小男孩,后面却有参差不齐的长发披下来,多了一点动感和柔媚。 
  老师的话唤醒了李默沉寂多年的某根神经,她想起来了,很久以前,她就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她曾经自作主张跑到派出所里改了名字,她讨厌父母给她的“李明霞”三个字,她挑了一个最喜欢的“默”字代替,那时,她才只有十六岁。她的个性那么早就萌芽了,后来却无缘无故地处于停滞状态,如果不是老师提醒,她差点要把这点传统忘光了。她一边兴奋地为自己设计着奇装异服,一边鄙视着身边那些演员们的穿着打扮,她觉得她们不过是潮流的应声虫,而她,她是不想去做一只应声虫的,绝不。李默在这支花红柳绿的队伍里渐渐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物,这使她与他们拉开了距离。 
  真正奠定她在艺术团地位的那场演出有些人至今还记得,那天她唱了一首《我不是坏小孩》,在四平八稳的晚会调子里,李默一身怪异骇人的打扮,从舞台一侧踉踉跄跄地冲出来,略带哭腔、气哼哼地唱道:我不是/不是你们说的那个坏小孩。台下的观众被弄得呆了一刹,紧接着就精神一振,噼哩啪啦地鼓起掌来。说实话,那些穿着拖地长礼服的歌手在他们眼里是不讨好的,他们坐在台下细心地挑剔歌手的长相,内行一点的则不停地说,又唱黄了又唱黄了,只有李默的演唱能带给他们耳目一新的感觉,她的着装让他们费解,她的歌曲也让他们觉得新鲜好玩,没等他们彻底看清她的表演,一首歌就唱完了,他们想也没想,就把矜持的掌声全都给了她。从此,李默尽管不是团里最看好的演员,却成了必不可少的演员之一,就像一桌精致的宴席,必有一道味道浓重的菜式一样。 
  李默很满意自己的这种地位,从此无论台上台下,都是一副曲高和寡与众不同的样子,既不去讨好团长,也不注意去搞好同事关系,去演出的途中,她双手插在裤袋里,吊儿郎当地走在最后。她坚持不用团里的化妆师,她要自己化妆,人家都化好了,她才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不太情愿地腾出一只手,在脸上潦草地描几笔,似乎是在向人无声地显示,这场小小的演出,根本不必如此隆重。事实上,从拍下来的舞台照来看,李默的妆化得并不潦草,有人说,她是等别人上台去了,才躲在幕后认认真真地化妆的。她们搞不懂她为什么要这样,她们也不想去搞懂她,她们才没时间去管她,她们都忙得很,在演出的同时,艺术团还承担着公关的职能。有时,她们集体出动,热热闹闹地把公关对象弄得晕头转向,有时,却只有两三个人被悄悄点名,在傍晚时分神秘地上车,去某个她们事先并不知道的地方。这样的活动是只要谄媚不要个性的,所以,外形峥嵘的李默从来不在点名之列,她只参加过几次集体活动,无非是表演几个节目,然后邀请台下的嘉宾跳舞。 
  李默就是在这样的一次活动中碰上他的。他坐在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似乎对跳舞并不热衷。李默当然不愿意去请那些最前排的人物,按照惯例,那些人物总是由应声虫们去应付,她是不会和她们去争艳斗妍的,她擦了一把舞台灯光烤出来的热汗,悄悄来到台下靠后的地方,在他旁边不远处坐了下来。 
  他马上就过来跟她攀谈了。他望着那些来不及卸妆就跑下来请人跳舞的演员说,你跟她们不一样,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很有个性。他还说你应该到专业歌舞团去,受正规的训练,你肯定会熬出来的,你有这个基础。这正是李默最喜欢的赞美,她半点也没矜持,就开始跟他交谈起来。她发现他是个很健谈的人,正当她觉得一个话题就要结束时,他却巧妙地来了个承上启下,非常自然地转入下一个话题。她很少遇上这样的谈话对手。他告诉她,他叫伍爱国,是做购销工作的。李默望着他那张英俊的脸,有些明白了,这样的人当然得有好口才。然后他们就跳舞了,一曲跳完,他们依旧回到原位,这是一个相对冷落的角落,主宾双方都有点忽略了这个地方,所以下一支曲子奏起来的时候,不知是因为别无选择,还是出于礼貌,他们又不约而同地站起来,跳起了第二支舞。就这样,直到晚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去挑选别的舞伴。更重要的是,李默不想挤进那帮演员里去凑热闹,她知道,呆会儿回到集体宿舍后,她们肯定又会假装厌恶地炫耀:哪个老总老缠着我,哪个家伙的眼里长了钩子,哪个家伙的手最不老实。李默不喜欢她们那副假惺惺的嘴脸。 
  没过多久,李默下班后在厂门口的一个小商店里看见了他。他斜靠在摩托车上,见她走过来,把烟一扔,戴上头盔,说等你半天了,上车,我带你去兜兜风。李默知道自己应该拒绝他,可她就是说不出一个不字来,头盔下面,他的眼睛像一张网,没头没脑地将她罩在里面,让她动弹不得。她站在那里吭哧了一阵,突然把心一横,坐到他后面去了。他说坐好啦?她说坐好了。他猛地一加油门,她惊叫一声,向后一仰,双手本能地抱住了他。 
  他把她带到郊外的烈土公园里,他说他已经作为驻厂代表正式驻到这里来了,他在厂门口守候了两天,终于把她守着了。李默有点紧张,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去守她。他告诉她,他是专门为她而来的,他本来可以被派到另一个更好的城市去,可是他坚决要求来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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