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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励志]梦想在远方-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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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思城心头一紧,说:“我不在乎你离过婚。”  
  孙虹说:“可是我在乎。你是我的好朋友,我也不瞒你。除了跟我离婚的那个男人,我的生活中还有几个男人……”孙虹不敢看李思城。  
  李思城涩声道:“我不在乎……只要……只要以后……你以前的事,我管不着。”  
  孙虹幽幽地叹了口气,说:“关键不在这里。我离过一次婚,有很多教训。我们虽然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我们的经历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生活环境也不一样。我的生活自由散漫,而你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会幸福的。我们都是二十七八的成年人了,不是小孩子,你不要冲动。慢慢地寻找吧,生命中的伴侣一定会出现的……”孙虹平静地说。但孙虹仍然忍不住咳嗽了一下。    
  李思城说:“这些都是托词,我知道,你是看不起我。我是从一个大山里走出来的农村孩子,没有上过大学,没有钱也没有地位,是大城市里的边缘人。你帮我,是出于同情,怜悯,而不是爱。这些我都知道,但我真的想说我对你是真心的。我是没有钱,没有权,什么也没有,但我有一颗真诚的心,我会好好是照顾你的。在北京,我举目无亲,在我最艰难的时候,是你不嫌弃我,热心地帮助我!很难想象,1993年那个冬天要不是你,我很可能就要去犯罪;没有你介绍杨总,我没有工作;没有你塞给我的钱,在天远的第一个月我是无法生存下来的;没有你不断的鼓励和鞭策,我哪有什么进步?我李思城再傻,也还看得清楚这个纷乱的人世谁好谁坏!我那一点点快要熄灭的火种是你加了柴薪才使希望之火得以死灰复燃!孙虹,你不要那么固执,即使你现在不答应,你可以给我时间,给我机会,我会做得很好的,你不要一口回绝我,让我受伤,好吗?”李思城激动起来,也不管山路上有行人,一把抓住了孙虹的肩。      
日期:2006…10…12 14:27:37    
  第二百零三章知音在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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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7节 易读                       
  《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37节  
作者: 怀旧船长             
  孙虹的肩在瑟瑟发抖。这是她做梦都想听到的语言。这语言比她生活中的男人们不断重复的“我爱你,爱得发疯”来得自然也来得真实。但当面前这个愣头愣脑的小伙子笨拙地说出它时,她的心在一阵波澜之后又归复于平静。她清楚自己是喜欢他的,但同时她又知道自己并不适合他。与其让一种短暂的幸福酿成永久的悲剧,还不如痛下决心扼杀这种短暂的幸福。已经28岁的孙虹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具有穿透性洞察力的人。她认为李思城很可爱,但他太认真,认真得几近古板固执。他认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倘若与他结合,二人的矛盾会导致一场悲剧。孙虹是一个自由惯了的人,她宁可放弃幸福也割舍不下这份与生俱来的自由散漫。以李思城的性格,只要他见到她与别的男人在一起一定会发疯的。在长期的交往中,她感到李思城的体内潜藏着一种野气。这种能够把天戳个窟窿的野气在经年的约束和环境的压迫下像休眠的火山,一旦爆发,迸溅的岩浆会毁灭一切!……但是,她的生活中再也找不出一位像李思城一样蓄积着原始的张力和野性的疯狂男人来。人生总是有太多的遗憾。人生像一盘大杂烩一样,酸甜苦辣咸各种味道让人既难受又舒服既欲舍弃又难以割舍……李思城不好吗?他的种种优点可以让孙虹写满一个笔记本……但说不清为什么,孙虹一想到这个问题就麻乱得要命,有时让这种麻乱和清晰伴随时钟指针送走一个又一个难眠之夜。孙虹总是不敢去想李思城的优点,她总是告诫自己:他是一头野牛,他不适合自己……今天,她的脑袋昏眩得历害,她又不想让李思城看到自己的脆弱,她就努力地把涌动的激情像分水一样把一部分引向田间地头,把另一部分引向水渠,直到这潮水被分散得七零八落,形不成咆哮的气势……    
  直到李思城拍打了她三下,她才醒过来。她说:“你的心事我明白。今天咱们先不谈这些。你看,凤凰岭快到了,你不是说你爬山很历害吗,待会儿我倒要看看。”  
  李思城其实也是心细如发之人。想想刚才的表白实在有些冲动,万一这事闹得不好,岂不是双方都难堪。他暗暗佩服孙虹的镇定,见孙虹已改了话题,说:“我可以不用抓住铁链,在一分钟内跑上‘天梯’的顶端。”孙虹连忙摆手,说:“别,别!这很危险的,我相信,还不成吗?”  
  可是李思城已如离弦之箭一样,向峭壁上的石级冲了上去……孙虹想惊呼,但又恐吓着他,硬生生地将这本能的呼喊压回嗓子里。  
  李思城束起的身子像一只猿猴,急速地往“天梯”上奔去,果然没有抓铁链,一气奔上了顶端,全过程不超过30钞。崖下一老者大惊失色,张嘴“啊”了两声,把老花镜取下来重新戴上再看,李思城兔起鹘落的身影已消失。  
  “天梯”的背面有一通道,是为下山的游客所备,与普通石阶并无二致。李思城从后面下来,说:“幸好你没打赌,不然我赢了。”孙虹见他傻傻的笑,便有一种甜蜜感。她说:“就你想逞英雄!行了行了,晚上请你吃饭。来,这个地方不错,帮我拍两张。”孙虹解开挎包,拿出“尼康”相机。  
  李思城接过。孙虹说:“等我调好焦吧,不然拍虚了。”李思城说:“行了行了。我会调。我在部队时,拍的照片能上军报,还怕把你丑化了。”孙虹就说:“好啊,原来你还真是文武全材!”她突然停下来,问李思城:“你现在是不是不写文章了?”李思城上好卷,摁了一下快门,不经意地说:“哪有时间写?那玩艺,谁看?现在是写东西的比看东西的多!”孙虹突然严肃起来,说:“思城,我说这话你别不爱听,你写了那么多,应该继续写才对。你以为你当了个总经理助理就牛了?告诉你,能当总经理助理的人成千上万,但真正能写作的人却寥寥无几!你可别得了芝麻扔了西瓜。以前你刚出部队,迫于生计,得拼命工作,现在工作安定下来了,你却懒了,这样不行的,我要批评你!”    
  李思城拿着相机呆住了。忠言逆耳。他突然惭愧起来,在部队的时候,虽然苦,累,但却充实。而现在整日沉迷于酒肉中,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杀气!他很认真地说:“谢谢你,孙虹。我会终身记住你的忠告!”孙虹见他严肃起来,怕他又来情绪,连忙说:“行了行了。以后慢慢来。今天,本小姐要看看摄影师的技术了。”便一步一步地爬上“天梯”。每爬两步,掉过头来,摆各种美妙的姿式让李思城抓拍。      
日期:2006…10…12 14:45:01    
  第二百零四章重逢如梦中  
  李思城一直紧跟着拍上去。转瞬到了“天梯”顶端。孙虹已累了,便斜靠在光洁如玉的岩石上喘息。李思城把相机关了,抬起头来,见孙虹旁边的一块巨石上,坐着一位似曾相识的女孩。  
  那女孩娇小玲珑,约摸20来岁。小小的嘴,圆圆的脸,长长的睫毛,瘦弱的身材。她的脸是苍白的,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但是,她的眼睛是明澈的,就如同清晨荷叶上滚动的露珠,晶亮得让人不敢对视,仿佛害怕从那双没有一点尘垢的眼里照出自己的污浊来……  
  那女孩右手托腮,似乎在漫不经心地看天,让天上的云彩在她墨一样的瞳孔里变幻。李思城还以为这是一个欲寻短见的女孩,但看她几乎是静止了的坐姿,也就放宽了心。他把目光收回,准备再给孙虹拍几张片子。  
  “你是李教官!对吗,先生?你姓李,是不是?”那女孩忽转过头来,对李思城说。声音像一阵清风拂过丛林。李思城一惊,诧异地说:“我姓李。小姐……”    
  那静止着的女孩突然活了,她站起来,脸上泛起了红霞,有些激动地说:“我终于找到你了!四年了!你果然还在北京,真是上天保佑!噢,你现在变了不少,但我刚才见你几步就爬上天梯,我就断定是你,只有你……”  
  李思城突然打断她,说:“小姐是……”  
  “我是司马彤啊!”女孩眼里全是光,像发现了金元宝的乞丐。  
  “司马彤……”李思城努力是回忆这个遥远而模糊的名字。他的记忆深处,几乎没有印痕,但又朦胧地觉得自己认识她。  
  “四年前,你军训过我们,我就是那个军训队的中队长,你忘了?”司马彤急得快哭了,“你还到医院看过我呢!”    
  李思城猛然记起。对,就是那个司马彤。记忆深处那模糊的影像逐渐涌出来,与眼前的司马彤重叠着。李思城自嘲地笑了笑,说:“你看我这记性!真对不起,时间太长了。你现在好吗?”  
  “不好!”司马彤嘟起小嘴,“要是好的话,我会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看天吗?你怎么变得这么快,我都不敢认了。”司马彤的口气,仿佛她以前对李思城很熟悉似的。  
  李思城看了一眼在一旁默默注视的孙虹,对司马彤说:“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他指着孙虹说:“这是孙虹孙小姐,是梦中苑美容院的经理。”又回头对孙虹说:“这是我在大学里军训时认识的司马彤。”孙虹热情地伸出手,说:“小妹妹,认识你很高兴。”那司马彤狐疑地看了一下孙虹,说:“李教官,她是你的女朋友吧?”孙虹突然觉得这个小女孩有意思,便笑道:“你李教官还没有女朋友呢!我是他的老大姐。”    
  李思城说:“别再叫我李教官了,我已经退伍了,现在在地方打工。”  
  司马彤说:“怪不得我到101师去,几次都找不到你。”  
  孙虹说:“人家现在是蓝月亮饭店的副总了。喂,妹子,以后呀,就找他请客,蓝月亮的姜母鸭可是有名的,还有峨嵋山珍!”李思城连忙纠正:“我只是总经理助理。”  
  司马彤说:“你在蓝月亮饭店?那我们可近得很!我就在区旅游局工作。你们蓝月亮的杨总,我们都是认识的。”  
  李思城说:“原来你在旅游局?那真是太好了,以后有事就找你吧!唉,我们别光说话,走,到上面去,我给你们拍照。”说着就紧走几步,把二人甩在后面。    
  在后面的孙虹热情地挽着司马彤的手,小声地问:“你刚才说一直在找思城,有什么要紧事吗?”  
  司马彤说:“没有。我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三个月吧。他训完我们就走了,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都很深。我身体不好,刚训完就病倒在医院里。他去看我啦!那时他真厉害,好几块红砖,他一掌下去就齐刷刷地断了。我在医院里很孤独,爸妈忙着当他们的官,不来看我。他来了,我激动得想哭。他走的时候我给他留了我家的电话和地址,但他却再也没有出现过。大三那年,我就去他的老部队找他,部队说已经调到师政治部当新闻报道员去了。我在部队里长大,对这些部门很清楚,我连哨兵都瞒过了,一直到他的办公室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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