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网络杂集电子书 > 岳村政治 >

第14章

岳村政治-第14章

小说: 岳村政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理论作出如下修正:其一,在乡村社会中,绅权的代表者并不一定就是那些获取过功名者的。社区里那些因财富、德性或技能而获得绅权者,并不是通过什么正式规则“选举”出来的,而是在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基础上,产生于舆论之中,是当地居民较为一致的内心认同,即他们是因“声望”而成为地方权威的。对此,徐勇先生分析道:“声望是由于人的特殊地位和才能而获得他人尊敬和服从的一种影响力。与建立在物质财富基础上的经济权力和强制性的政治权力不同,声望以他人自觉尊敬和服从为条件,是由于被尊敬者的特殊地位和才能形成的,并能对社会产生较特殊的影响力,使拥有声望的人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古代中国乡村,声望主要来源于宗族地位和学识。”102而且,家境的富裕程度以及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并不是充任“能人”的先决条件,有的甚至连必要条件都不是,关键在于个人的德行,他们必须具有精明能干、熟悉传统、办事公正、深孚众望等品质特征103。为了有所区分,我们将这种终生没有功名而实际上掌握了“绅权”的地方权威人士称之为乡绅。当然这些没有功名的“乡绅”并不都像“赵家老爷”、“神医李纪方”,许多人最终还是要通过捐纳而获得功名,以成正果。地方志中记载了许多此类事例。如“章显相,字维翰,少失怙,植品力学,尤精春秋,有以所辑左氏说就质者,悉为参定;里中授徒,多所成就。十赴秋闱未售。嘉庆戊午,以诸生赏给举人,己未,赏给翰林院检讨衔,奖耆儒也,性刚直,凡邑中义举,皆躬为赞襄,不辞劳瘁”104。这位“十赴秋闱未售”的举人,以诸生赏给举人,实际上属于捐了个举人105。其二,贫因而有功名者并不能真正掌据绅权而成为士绅。按照许多学者的解释,好像取得功名就能真正掌握绅权而成为地方权威人士,事实也许并不如此。我们的这一结论与上述“赵家老爷”的故事有关,因为让赵家老爷“修理了一番”的“举人”是衡阳县人士,此人也贫贱出身,其父为当地的“杀猪佬”,虽才高八斗但中举后却再无作为,只得以教徒为生。可由于其略有口吃,生员短缺,生活自然举步维艰,只得远行白果等地,寻找生计。不想在指评赵家祠堂对联时,被一字不识也没有功名的“赵家老爷”以“你的诗书牛皮,但为何没有饭吃?”这一简单问题问得哑口无言,只得愧疚而归,不日病死故里。这是一位具有功名的举人的悲剧。在今天人们谈笑时,那轻快的言语还表明了对这种贫寒功名的讽刺。事实上,功名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权威,如果这种功名最终连生计都无法解决的话,也就会失去人们的尊重,更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影响力。可见,在现实的乡村社会里,绅权所体现的地方权威也需要经济基础,由于取得功名并不一定意味着获得财富,因此,那些贫苦的功名之士也就并不一定能掌握绅权而成为真正意义的绅士。正是如此,美国学者费正清就将士绅仅局限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乡村领袖之中。他说,“中国的士绅只能按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意义来理解,因为他们是同拥有地主和官职的情况相联系的”。“作为个人的士绅是公家官员,掌管政治和行政事务。但他们也是处在家族关系中的成员,并依靠家族关系想来维持他们的生计”106。
  根据这些修正,我们可以将乡村士绅的特征概括如下:“首先,他们具有较平均水平多的财产,包括土地及财物。其中许多就是当地的地主。经济实力是他们占有地位的基础。由于有了土地,他们才可能摆脱日常的劳动,有精力关注社区的公共事务。其次,他们有较多的社会关系。有些乡村士绅曾经做过官,或者亲属中有人做官,有能力在关键时候与各级官员打交道。再次,乡村士绅一般都受过较多的教育,其中有一些还通过科举考试取得功名,他们在农村代表着知识阶层。因为有了知识,他们便具有了指导农民的权力,成为农村文化的典范。”107当然,这些条件有可能同时具备,也可能符合其中的部分条件就成为了乡村士绅。
  那么,这些掌握了绅权的土绅们在乡村政治中又是如何发挥其作用的呢?
  第一,绅权与皇权具有一致性,士绅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
  张仲礼的研究表明,士绅们具有人们所公认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特权以及各种权力,并有着特殊的生活方式,同时承担了若干社会职责。他们视自己家乡的福利增进和利益保护为己任。在政府官员面前,他们代表了本地的利益。他们承担了诸如公益活动、排解纠纷、兴修公共工程,有时还有组织团练和征税等许多事务。他们在文化上的领袖作用包括弘扬儒学社会所有的价值观念以及这些观念的物质表现,诸如维护寺院、学校和贡院等。但是,士绅的这些事或许可称为“半官方”的,因为士绅代政而行事,但又不是政府的代理人。士绅仍然是一个社会集团,在自愿的基础上行事。这些以士绅为主体的地方精英是国家和地方政治衔接的桥梁,作为地方领袖,他们与政府结成联盟,在本地承担许多职责。他们担任官员与当地百姓之间的中介,就地方事务出谋划策,同时在官吏面前又代表了地方利益。在正常情况下,政府和士绅的主要利益是一致的,并且为保持社会的轮子运转和维持现状,他们相互合作。但是当他们的利益相悖时,士绅则会批评,甚至反对和抵制官府的行政,不过并不对中央政府造成严重威胁108。实际上,乡村士绅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其中,首要的作用就是他们是国家与乡村社会联系的纽带,是保甲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
  保甲制度作为代表皇权的官府在乡里社会的延伸,宗族组织作为地缘和血缘的组合,构建了乡村社会的主体:而士绅作为地方权威的拥有者,由于其影响力远远超越了乡里组织和宗族组织的界线,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乡村社会多种权力发生联系的桥梁。可以说,没有士绅这些乡里精英作为纽带,官府与乡里组织,甚至乡里组织领袖与乡民都无法联系和沟通。在保甲组织与士绅的关系上,我们注意到了这些乡里组织领袖的来源和发挥作用的“背景”。有研究者已经证明,在保甲制度推行伊始,士绅们并不赞成这一制度,他们采取种种手段阻碍这一制度的实施,“甚至拒绝提供登记他们及家属姓名等情况”,“以至保甲制度在中国南部地区的实施中,无疑地失败了”109。由于传统乡村社区分散而且封闭,国家只能与农村的士绅取得一定的妥协,“地方州县恪于绅士阶层的地方社会的实际影响力,常常以‘下有对策’的灵活性,使绅士们摆脱保甲制度的控制”110,并依靠他们对农村实行控制。在白果等地流传的“赵家者爷”的故事中,就有各路官差和保甲头面人物在处理白果地方事务时,均需到“赵家老爷”处通报和咨询的事例。这些事例的主题就是一个,如果没有“赵家老爷”的认可,任何地方事务都是绝对不能办的,否则就要你这个保甲长别干。这位代表地方权威的“赵家老爷”虽然不是保甲长或都团总,但其影响力却大大超过了这些乡里组织的领袖。他作为乡里组织领袖的“背景”发生作用,即支持得力者,反对以至更换不得力者111。在土绅与乡民的关系上,我们体会到更多的是保护者和被保护者之间的需求。无论是知书达礼的“功名”之士,还是富甲一方的“赵家老爷”,还是造福乡里的“神医李纪方”,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地方权威的代表人物,最主要的原因是乡民出自内心的敬服,有的甚至爱戴。这种敬服和爱戴却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对地方权威需求的基础上。在许多情况下,村民们都愿意作为被保护人而需要保护者的保护。在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保甲组织和宗族组织作为地缘性政治组织和血缘性亲属性组织,给乡民提供的保护是有限的,这些组织的领袖们往往与他们保护者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因此,乡民们就盼望有一种超越于这些组织和领袖的权威,这样,那些由乡村社会内生的,但超越于原有社区组织的士绅就应运而生。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从乡民对士绅代表的地方权威的需求,去理解人们为什么希望有“皇权”和“清官”。
  由于士绅的这些性质及现实作用,历来的官府也就特别重视与士绅的交往。据说是清代知县必读的《牧令书》就言,“为政不得罪于巨室,交以道,接以礼,固不可权势相加。即士为齐民之首,朝廷法纪尽喻民,唯士与民亲,易于取信。如有读书敦品之士,正赖其转相劝戒,俾官之教化得行,自当爱之重之”112。广东巡抚发布的告示也曰:“士为齐民之首,乡民之望。汝等知晓,汝为民之绅抖、耆老,从今往后,尽心竭力,抖擞精神,以领吾民,补吾之不足。”113清代有名的知县汪辉说得更明确:“官与民疏,士与民近。民之信官,不若信士。朝廷之法纪,不能尽晓于民,而士易解析。谕之于士,使转谕于民,则道易明而教易行。”114这些来自官方的语录说明,官府从来都将士绅视为是朝廷与乡民之间的桥梁。事实上,“在通常情况下,地方官到任以后的第一件事,是拜访士绅,联欢士绅,要求地方士绅的支持。历史上有许多例子指出,地方官巴结不好士绅,往往被士绅们合伙告掉,或者经由同乡京官用弹劾的方式把他罢免或调职。官僚是和士绅共治地方的。绅权由官权的合作而相得益彰”115。也就是,“对于整个权力结构来说,如果以县以下为界限的话,皇权与绅权一向是分工合作的。分工的方式相当于税制中的承包制,士绅在往昔似乎是整个权力结构中基层地方上的一个承包代理者或是受委托的代理者,负责办理政府与人民民之间的义务履行等事务,酌量各地情形拟订一个负责的标准,士绅即负责经手交纳,政府在经常的情形下照例不得另加干涉或多所勒索”116。而地方志记载最多的就是士绅代表本地利益,为民作主之类的事实。比如,“康熙五十九年,升科届期,邑绅士简恒等以土瘠则重、辨赋维艰等情,屡呈恳详请具题,幸蒙皇思谕允,减照道州下则”。117
  需要指出的是,一般都认为,士绅发挥其作用的主要形式是组织会社。“缙士绅大夫老而致仕,在乡也不甘寂寞,或结讲学会,或组织怡老会,结成团体,有些借此打发晚年的光阴,而有些则借此团体的力量干预朝政。一些地方官员,也喜结交当地乡绅,举行茶会”,而“各种怡老会组织是士绅阶层官场生活的继续,名为怡老、尚齿,实则起到改善乡里风俗的社会功能”118。显然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只是,像岳北地区因南岳山与城区相对分离的地区,士绅发挥作用则主要依靠的是个人行为和个人影响力。这种局限,在许多方面的确限制了他们作用的发挥。事实上,他们虽然能在岳北地区发挥作用,可对县政的影响则十分有限。
  第二,绅权是一种社区性权威,士绅是乡村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者及其代表,是宗族之间冲突的缓冲器。
  长期以来,学术界有关绅权的研究并没有注意到绅权与族权的关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