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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7章

太平广记 500卷-第717章

小说: 太平广记 500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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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春心密记之。经日。方知神念毁庙。因办牲醪,立宇祠之。数日,梦一朱衣人谢曰:“得群厚惠,当以一州相报。”经月余,魏君欲袭朐山,子春预知,设伏摧破。武帝以为南青州刺史。(出《南史》)
【译文】
    南朝梁地有个叫阴子春的人,被任为东莞郡的太守。当时,青州刺史王神念毁坏了临海神庙的庙座。庙的大梁上有一条蛇,役夫们谁也不捉,看着它游进大海。这天夜里,阴子春梦见有个人来到府上,说:“有人受苦了!他的居室遭到破坏,现在已经无处寄托,想在你这里落个脚,歇息一下。”阴子春把这个梦悄悄记在心中。第二天,才知道王神念毁庙一事。于是,他令人办好牺牲和酒等祭祀品,修建庙宇把它们供了上去。几天之后,他梦见一个穿红衣服的人来感谢说:“得到你这么厚重的恩惠,应该用一个州来报答呵!”一个多月之后,北魏皇帝想袭击朐山,阴子春事先得到了情报,设下埋伏,摧毁了敌人的进攻。不久,梁武帝便任命他为南青州刺史。


苏岭庙
    襄阳苏岭山庙,门有二石鹿夹之,故谓之鹿门山。习氏记云:“习郁常为侍中,从光武幸黎丘。郁与光武,俱梦见苏岭山神,因使立祠。”郭重产记云:“双石鹿自立如斗,采伐人常过其下。或有时不见鹿。因是知有灵瑞。梁天监初,有蜯湖村人,于此泽间猎。见二鹿极大。有异于恒鹿,乃走马逐之。鹿即透涧,直向苏岭。人逐鹿至神所,遂失所在。唯见庙前二石鹿。猎者疑是向者鹿所化,遂回。其夜梦见一人,著单巾帻,黄布裤褶,语云:‘使君遣我牧马,汝何驱迫?赖得无他,若见损伤,岂得全济。’”(出《襄阳记》)
【译文】
    襄阳苏岭有一座山庙,庙门由两只石鹿夹着,因此人们叫它鹿门山。一位习某人记载说:“习郁曾经做过侍中,跟随光武帝刘秀在黎丘起兵。习郁和光武帝都梦见了苏岭的山神,于是便派人修建祠庙。”郭重产记载说:“这对石鹿自立如斗。采药伐木的人常常从它们旁边走过,有时候竟然看不见它们,于是才知道有神灵。南朝梁武帝天监初年,有个来自蜯湖村的人,在这山水间打猎,看见两只鹿,特别之大,且有别于恒鹿。于是,他就驱马追赶。那鹿穿过山涧,直奔苏岭。那人追鹿追到庙前,随即不见鹿的踪影,只见庙门口有两只石鹿。这猎人怀疑是刚才那两只鹿所变。立即返回家中。当晚他梦见一个人,头上扎着单头巾,穿着黄布褶裤。对他说:‘使君派我放马,你为什么追赶我?幸亏没有什么,倘若我有所损伤,怎么能够成其大事呢?’”


卢元明
    北齐卢元明,聘于梁。其妻乘车,送至河滨。忽闻水有香气异常,顾见水神涌出波中,牛乃惊奔,曳车入河。其妻溺死,兄子十住尚幼,与同载,投入获免。(出《北史》)
【译文】
    北朝齐的卢元明,受聘于南朝的梁地。他的妻子乘着牛车,送他来到黄河边上,忽然闻见水中冒出一股异常的香气。回头一看,只见河神从波涛中钻了出来,那牛便惊恐万状地狂奔起来,拽着车子跃入河中。卢元明的妻子淹死了,他哥哥的儿子十住还小,与他妻子同坐一车,虽然落入水中却幸免一死。


董 慎
    隋大业元年,兖州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已下,用法有不直,必犯颜而谏之。虽加谴责,亦不知惧,必俟刑正而后退。常因授衣归家,出州门,逢一黄衣使者曰:“太山君呼君为录事。”因出怀中牒示慎。牒曰:“董慎名称茂实,案牍精练。将平疑狱,须俟良能,权差知右曹录事。”印甚分明。后署曰:“倨。”慎谓事者曰:“府君呼我,岂有不行,然不识府君名谓何?”使者曰:“录事勿言,到任即知矣。”自持大布囊,内慎其中,负之出兖州郭,因致囊于路左,汲水调泥,封慎两目。慎都不知经过远近,忽闻大唱曰:“范慎追董慎到。”使者曰:“诺。”趋入。府君曰:“所追录事,今复何在?”使者曰:“冥司幽秘,恐或漏泄,向请左曹匿影布囊盛之。”府君大笑曰:“已死范慎追董慎,取左曹囊盛右曹录事,可谓能防慎也。”便令写出,抉去目泥,赐青缣衫、鱼须笏、豹皮靴,文甚斑驳。邀登副阶,命左右取榻令坐,曰:“籍君公正,故有是请。今有闽州司马令狐实等六人,置无间狱。承天曹符,以实是太元夫人三等亲,准令递减三等。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讼,不可止遏。已具名申天曹。天曹以为罚疑唯轻,亦令量减二等。予(予原作余。据明抄本改。)恐后人引例多矣,君谓宜如何?”慎曰:“夫水照妍媸而人不怨者,以至清无情,况于天地刑法,岂宜恩贷奸匿。然慎一胥吏耳,素无文字,虽知不可,终语无条贯。当州府秀才张审通,辞彩隽拔,足得备君管记。”府君令帖召之。俄顷至,审通曰:“此易耳,当为(当上原有君字。为字原缺。据明抄本删补。)判以状申。”府君曰:“君善为我辞。”即补左曹录事,仍赐衣服如董慎,各给一玄狐,每出即乘之。审通判曰:“天本无私,法宜画一。苟从恩贷,是资奸行。令狐实前命减刑,已同私请;程翥后申簿诉,且异罪疑。傥开递减之科,实失公家之论。请依前付无间录狱,仍录状申天曹。”即有黄衫人持状而往。少顷,复持天符曰:“所申文状,多起异端。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礼》八议,一曰‘议亲’。又《元化匮》中《释冲符》。亦曰‘无不亲’。是则典章昭然,有何不可!岂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亲!仍敢衍违,须有惩罚。府君可罚不衣紫六十甲子,余依前处分。”府君大怒审通曰:“君为判辞,使我受谴。”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其一耳,遂无所闻。审通诉曰:“乞更为判申,不允,即甘当再罚。”府君曰:“君为我去罪,即更与君一耳。”审通又判曰:“天大地大,本乃无亲。若使有亲,何由得一!苟欲因情变法,实将生伪丧真。太古以前,人犹至朴;中古之降,方闻各亲。岂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观蜡之叹。无不亲,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请宽逆耳之辜,敢荐沃心之药。庶其阅实,用得平均。令狐实等,乞(乞原作也。据明抄本改。)请依正法,仍录状申天曹。”黄衣人又持往。须臾,又有天符来曰:“再有所申,甚为允当。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实、程翥等,并正法置处。”府君即谓审通曰:“非君不可正此狱。”因命左右割下耳中肉,令一小儿擘之为耳,安于审通额上。曰:“塞君一耳,与君三耳,何如?”又谓慎曰:“甚赖君荐贤,以成我美。然不可久留君,当加(加原作寿。据明抄本改。)一周年相报耳。君兼本寿,得二十一年矣。”即送归家。使者复以泥封二人,布囊送至宅,欻如写出,而顾问妻子,妻子云:“君亡精魂,已十余日矣。”慎自此果二十一年而卒。审通数日额觉痒,遂踊出一耳,通前三耳,而踊出者尤聪。时人笑曰:“天有九头鸟,地有三耳秀才。”亦呼为鸡冠秀才者。慎初思府君称邻,后方知倨乃邻字也。(出《玄怪录》)
 【译文】
   隋朝大业元年,董慎任兖州佐史。他秉性公正率直,明辨是非且懂理法。从都督以下的官员,凡有执法不公正的,他都要不顾情面前去规劝。有时虽然会受到责骂,但他也无所畏惧,一定要等到刑罚公正合理之后方才告退。一次,因为领受官服很晚才回家,他出州府的大门,遇见一位黄衣使者对他说:“泰山神君召你为录事。”于是从怀中掏出一纸文书让董慎过目。那文书上写道:“董慎名称茂实,官府的文书写得十分精练,欲平冤狱、解疑案,必须依靠他的良知和才能,暂且任他为右曹录事。”文书上的字迹印章都十分清晰,最后署名为“倨”。董慎对使者说:“府君召我,怎么能不去呢?但是我不知道府君叫什么名字呀。”使者说:“录事不要问,到任之后就知道了。”说完,他拿出一个大布袋,让董慎钻了进去,然后背着就出了兖州城门。接着,他把布袋放在路东边,打水和泥,封住董慎的两只眼睛。董慎全蒙在鼓里,不知道究竟走出多远,忽然听见一长声高呼道:“范慎追董慎到!”使者说:“喏——”然后便走了进去。府君说:“你上次所追赶的录事,现在在什么地方?”使者说:“我们阴间官署幽深神秘,我怕泄露出去,当初请左曹隐形后装进了布袋中。”府君大笑说:“已死范慎追董慎!拿左曹的布袋子装右曹录事,可以说是能限制慎了!”说完,便让人把董慎倒出来。然后让人抠掉董慎眼睛上的泥巴,赐给他黑绢衫和鱼须笏板,还有一双豹皮靴子,上面有斑驳的花纹。府君请他来到殿前阶下,让身边的人搬来坐榻让他坐下,对他说道:“由于你办事公正,所以才把你请来。现在,有这样一件事请你处理——闽州司马令狐实等六人,被关押在无间狱中,顺承天曹的旨决,以令狐实是晋孝武帝夫人三等亲戚的缘故,准许在量刑时罪减三等。昨天,犯人程翥带领一百二十人,用此事做例子喧闹公堂,争辩是非,无法制止。他们已经联名向天曹申诉,天曹认为对令狐实的惩罚过轻,又决定罪减二等。我担心后人以此事作由头都这样闹起来呀!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董慎说:“水照映出人们的美好和丑恶,可人无怨言,是因为太清晰了就无情可言了。况且天地间的刑法大事,怎么能凭个人的恩怨来减轻或隐瞒罪行呢?但我董慎只是一个办理文书的小吏,平常又没有什么法典,虽然知道不可以这么做,最终说来还是没有什么依据。我所在的州府里有位叫张审通的秀才,辞彩隽永超群,给府君管理文书是绰绰有余的。”府君让人执帖召他来,那张审通很快就赶到了,见面就说:“这太容易了!应当判他重新陈状申述。”府君说:“你真善于为我说话呀!”当即补任他为左曹录事。但仍然赐衣服给董慎,各给他们一只黑狐狸,每次外出都骑着。审通评论说:“上天本来是无私的,所以法律最好应该统一。苟且为个人恩怨随意减刑,这是在助长恶人的罪行。令狐实前次让人减刑,已经同人私下求情;程翥后来联名申诉,且异罪疑。倘若开了递减罪行的先例,实际上等于失去了法律的公正严明。请依照原判还把他关进无间狱中吧。”乃写下状子申报天曹,当即派一个穿黄衫的使者拿着状子而去。有顷,那使者又拿着天符回来了,天符上写道:“所申报上来的文状,多是受异端思想之影响。奉事天主,迎合其旨意,却也符合古之信条。周礼中有‘八仪’,其中之一就是‘议亲’。又《元化匮》中《释冲符》上也说‘无不亲’。这些典章中写得清清楚楚,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怎么能让太元夫人的功德,连她的三等亲人也庇护不了呢?!如果还敢拖延违抗,应该对当事人进行惩罚。可罚府君六十年不做官,其余的按上次的标准给予处分。”看罢天符,府君大怒,冲张审通说:“你写的文状,使我受到了如此责罚!”立即让手下人从张审通身上割下一小块肉,塞住他的一只耳朵,那只耳朵便什么也听不到了。张审通申诉道:“那就奏请更改判辞吧!”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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