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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符文之子第03部存活者之岛-第3章

小说: 符文之子第03部存活者之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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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该还葡萄酒的钱了!”
  原本聚集的人群几乎都已经跑下去了,山丘上只剩下几名前来打气加油的小孩及女孩。他们甚至拿着铁锅盖一直在敲打着,继续跟随在队伍的最后。波里斯还是有些觉得莫名其妙,他低声喃喃地说:
  “看来这是一场玉米栽培地争夺战!”就在这一刻,伊斯德突然喊出和狂奔的村人一样的声音。声音大得让那些拿着锅盖的女 孩也吓了一跳。
  “我们是不会交出玉米的!”然后他就做出和村人一样的动作,一面挥着手臂,一面开始冲下山丘。他好不容易喝完了一整瓶葡萄酒,才出现了这一幕。
  波里斯有些惊慌。不过,他随即也知道该怎么做了。一股难以掩饰的兴奋涌了上来。
  “还我们……玉米田!”
  “在我们土地上,一颗玉米也休想……”
  “野蛮人,要玉米就去你们家后院种!”“在玉米茎塞住你们嘴巴之前,乖乖滚蛋吧,野蛮人!”
  口中喊出各种“新颖”、“新鲜”的口号,响彻了田野的远处。三十多名的“玉米田守护队 ”以及“侵略者”们在这片田野的某个角落里,挥舞木棍打了起来。他们之中,有一名大人 和一个小孩奔跑穿梭着,比任何人都还卖力,表明誓死守护玉米田的意志。

  28、最好的药

  一个酷似春天的冬日来临了。
  一月结束后,现在是二月。波里斯不记得他曾经像今年这样什么也没做地过了新年的第一个月。他连年夜饭、放鞭炮、守岁等,什么也都没做,只是和平常一样地安静渡日。
  一月一日那天晚上,伊斯德和波里斯面对面坐在营火前,啃着干面包。不挑食的波里斯不但对这糟烂无比的新年晚餐没有任何不满,还把面包吃得光光的,把温热的麦片粥给喝得见底 。
  伊斯德瞄了一眼正探头看着盛麦片粥碗的少年,发现营火照在他的脸上到处都有凹陷的阴影。少年确实比以前瘦了。原本微微鼓起的两颊肉不见了,脸上轮廓加深,变得更像一个男人了。
  “为新的一年干杯!”
  两人碰了碰装粥的木碗。波里斯觉得从未像今年新年这样如此心情轻松。
  就连家族的事、生存的问题,在这一天里他都全置之脑后。他感觉到自己变得比去年还要坚强,而且往后也应该会继续成长发展。
  他们正朝着北方行进。
  他们并没有一定要前往的目的地。至少波里斯是这么认为的。伊斯德也没有说出自己的 想法,至今一直都是伊斯德在决定方向,波里斯也没有特别去问他理由。去年十一月左右,当他们抵达位于德雷克斯山脉主干与延伸至奥兰尼的小德雷克斯(在奥兰 尼称为玛利美佐山脉)交会处的摩利德山下时,波里斯听到了有关雷米首都埃捉波的事。摩利德山从雷米内陆地方绵延到与宁姆半岛的接壤处。从这个地方往正东方,横亘宁姆半岛的底部,埃提波就在那边的海岸边。这个都市规模仅次于安诺玛瑞的首都卡尔地卡,是大陆第二大都市,而且是座拥有特殊北方文化的大城。
  虽然波里斯想去看看,但伊斯德却摇头反对。埃提波既是首都,同时又是地处狭长海湾的港口都市,可说是个到处充满雷米人特质——也就是北方船员特质——的地方。挥舞连枷的吉娜帕公主,正是此种形象的最好象征。
  一般而言,首都往往人文荟萃,因此也会比较宽待那些流动出入的外地民族或特别风俗,但是埃提波却并非如此。或者正确地说,是宽待的层面并不全面。在拥有几百年历史的 港 口埃提波被定为首都之后迁移过来的王族、贵族,还有跟随他们而来的移民们,都对外人漠 不关心而宽厚,但土生土长的本土居民与船员,则是个性尖锐顽强。
  “如果没人邀请,埃提波不是我们这种平民能自由去玩的地方。也就是说,呆在那里必须要靠关系才不会惹出麻烦,才能平安无事。”
  所以,他们就放弃去埃提波。接下来的一路上,他们偶尔会经过一些座落在德雷克斯山 脉延伸出去的山麓的村庄,然后继续往北方,一直往北方行进。
  宁姆半岛往东边突出,它下方的大海湾,叫做提波湾,名字与雷米的货币单位同名。伊斯德与波里斯并没有搭船,而是选择往北方行进的陆路,迂回地绕过那座海湾。然后在二月底的时候,到达了雷米五大都市之一的奈勒尼萨。
  雷米国土大部分土地都为冰雪山脉所覆盖,称得上大都市的多半是港口城市。奈勒尼萨的位置可以眺望到雷米的最大岛,前往埃尔贝岛的船,或是顺着海流转往西边行经提波湾周围小港的贸易船只,大部分都是由此地出发。当然,他们并不打算到埃尔贝岛。至于他们为何在这寒冷的冬季里,马不停蹄地来到 这里,波里斯是到那天晚上才终于知道原因的。两人身上的钱不多。在小巷子里绕来绕去之后,他们发现了一间虽然老旧但比较安静的旅馆。走了三阶嘎吱作响的阶梯,推开门,伊斯德往柜台走近,订了一个房间。
  一位看起来有六十岁左右的老人原本在打瞌睡,猛然惊醒,按照伊斯德所说,记下了名字。慢慢神智清醒过来的老人低头看了一下波里斯,无意识地问道:“是你儿子吗?”
  伊斯德毫不犹豫地冷静答道:“是啊。”
  “可是不像啊!”
  “你干嘛要刺痛别人的伤心事咧,给我们一个房间就是了。”
  伊斯德很熟练地模仿了雷米方言,虽然不像同族的人,但是显得一副在雷米住了很久的样子。老人拿了钥匙递给他,还喃喃地说:
  “那你应该好好管管你太太。”
  伊斯德没有生气,而是感叹地说:“无法要儿子听话的年迈老人要我听他的忠告,可真是令人感慨啊。”
  此时,身后有个人说道:
  “咦?哥哥你怎么有太太又有儿子了?我怎么到现在才知道?”
  听到这句像在演戏的捉弄话,波里斯瞪大了眼睛,以为有人不明缘由就插嘴说话。他回头看去,然后就看到一个几乎和伊斯德一样高的魁梧白发男子,令他不禁目瞪口呆。
  伊斯德也回过头。然而他没有用开玩笑的语气反唇相讥,而是整个人脸色都变了。
  对着老人接下来反驳伊斯德的无礼话语,还戳着他的手臂,伊斯德也是一动也不动,只是沉默地望着这名男子。
  这名男子穿着一件有些宽松的皮外衣,里面露出白色的棉布衣,手上拿着一件像是刚脱下来的厚毛衣。他宽宽的肩胛和臂膀,带着一个仿佛受尽寒霜洗练过的粗糙脸孔,但脖子里的皮肤却好像原本就很白的样子。虽然披着一头过肩的白发,又长着一对粗眉,然而看起来却像是只有三十出头。如果说到目前为止,波里斯看过的雷米人都长得像是海边生活的人,那他就如同是在山边生活的人一样,看起来既强壮又结实。
  “好久不见了。”
  白发男子伸出手来,伊斯德也随即把手伸出去,两人握了握手。可是波里斯可以感觉到伊斯德的态度有些僵硬。
  “好久不见啊,老弟。”后面的老人家嘟嚷着:“一下子儿子,一下子太太,这会儿却说是弟弟?”
  白发男子转头看了老人一眼,说道:
  “老先生,也给我一个房间。就我哥房间的隔壁房吧,可以吗?”
  “好,没问题。”
  老人看出这两个长得像北方桧树般的健壮男子应该是亲兄弟,所以也就不再罗嗦什么。白发男子点了点头之后,瞄了一下波里斯,又再问:
  “见到你真是开心。不过,说实在话,这孩子到底是谁啊?当真是你偷生的孩子?”伊斯德拿起酒杯,一口气喝了下去。杯子一空,对方的手就移动,又帮 忙倒了一杯。伊斯德静静地看着清澈琥珀色的酒。
  “我们明天出发吧?”
  “……”
  伊斯德明明是为了这次的见面才来到这里,但是却不知为何就是觉得心烦意乱。当然啦,正确地说,他原本并不知道会派哪个使者来。但不管是谁来,他早就猜到来者会对他说什么话。
  白光似乎原本就是离别的前兆。现在则派了这个白头发的使者,再度呼唤他。那座岛, 那座他希望永远离开的岛。
  原本供应简单餐饮的一楼大厅,如今是一片寂静。似乎就只剩下这两个人还醒着。昏暗的楼梯边放着一盏油灯,而桌上则是插着一根蜡烛。这就是全部的光源。
  两道亮光同时摇晃了一下。
  “你还在犹豫吗?”
  伊斯德又去拿那个木制酒杯。另一只杯子朝着这没被提起的酒杯靠近,轻轻地碰触一声, 又再缩手回去。虽然伊斯德手臂没动,但酒还是晃动了。
  “你一个人也未免喝得太多了吧。有什么事让你烦心吗?”
  伊斯德没有喝就放开了酒杯。对方又再问他:
  “刚才那个少年是谁?”
  安静无声了一会儿之后,伊斯德开口说:
  “阿尼……不,你在这里是叫什么名字?”
  “丹笙。就丹笙两个字。”“好,丹笙。”
  这个人也和伊斯德一样,一到新的地方就用新的名字。伊斯德用认真的眼神看着他,说道: 
  “一定要回去吗?”“你怎么这么问?现在都已经是该回去的时候了,这一点哥哥你应该是明白的。你不就是因为明白这一点才来的吗?”
  “明白跟实践是两回事。”
  丹笙摇头说道:
  “可是那里有哥哥你的位子啊。而且也有事要做。还有那些等待着哥哥,日夜不停修练的孩子们。为了这十年一次的'七圆礼',哥哥的角色不能缺,所以耽误不得……”
  “这些事全都……很重要吗?”
  白发男子丹笙瞪大了眼睛,回答他:
  “如果这些不重要,那还有什么是重要的?”
  伊斯德将视线落在酒杯上,用毫无自信的语气喃喃地说:
  “我认为我的生命很重要。”
  丹笙点了点头,又再摇头。像是理解但不能接受的态度。
  “我又不是不知道哥哥你的问题,我很清楚。所以,你总是留在大陆,而老一辈的 人也都没说什么话。即使不是为了这次的七圆礼,你也不能一辈子这个样子。你现在看 起来也没什么不健康。老一辈的现在只希望哥哥能安定下来,履行神圣的职务。”
  “我已经找到了一种药。”
  丹笙高兴地问:
  “哦,真的吗?什么药?”
  伊斯德用更低沉的声音,小声回答:“就是那个少年。”
  “……”
  两人沉默了一会,然后丹笙首先开口说:“我实在不了解你。如今在岛上,有很多年轻人尊崇你一人,愿意奉献一辈子跟随你,但你却找了个外人?为何对这孩子情有独钟?难道这孩子有惊人的天赋资质吗?难道哥哥你的目的是要找个天才吗?”
  这番话有些责难的语气,里头掺杂着“因为想找个天才来教,所以才至今都不把那些忠诚的孩子当一回事”的意思。
  伊斯德噗地笑了一声,并扬起嘴角,说道:“天才,呵,天才。你想想,我是天才吗?不过,反倒是完全相反,我是个连既有的幸运也不知好好把握的人。原本我可以成为伊利欧斯先生的学生,拥有最金黄灿烂的未来,可我却一脚踢开,逃到满是皱纹的穷酸老人家底下,你说我是不是疯子?天才吗?不要对我说这两个字。我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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