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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三联周刊 随笔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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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美国印第安人在作仪式时吃的幻觉药,他吃了以后就开始幻想他的上半截和
下半截分开了,上半截跟着红军上了井冈山,下半截跟着一个美国大美妞跑了。
    这就是说明他的外表是革命的,而他的本质还是小资情调的东西多一点。
    让我说,我们女人还是应该多多注意一下男人的下半截,这就是最根本的东
西。如果下截没戏,上半截也肯定好不到哪儿去。

    零食与女人
    2000/05/19作者:叶蕾

    在并非很熟稔的家庭聚餐上,常常有些自以为怜香惜玉的“伪绅士”们捧出
李子、格子之类的盘盏,然后欢言宣布道:“小姐们最欢迎的一道菜来了!”而
“小姐们”则翘起兰花指,开始享用男人为她们准备的零食。她们在想:男人们
会想,女人是多么娇弱堪怜呀,吃的都是这种皮包骨的精致东西,跟鸟食有什么
区别,果然是水做的骨肉!而男人们侧对别人的女朋友说:“吃吧,吃这道冰糖
扒蹄吧,美容的!”(现在这是一种流行趋势——凡是看上去白而腻的食品都荣
升为美容食品,比如猪皮、肥肉和冬瓜)却给自己的女友使眼色,叫她记得自己
的体重,还是来粒冰糖杨梅吧。
    大学女生的闺房卫生状况其实是目不忍睹的,我们隔壁那间曾经有地瓜子壳
铺成地毯的壮观景象。一个客人打趣道:“这么馋,怎么嫁得出去哟!”一位室
友则翻着白眼说:“现在不吃零食才不出去呢。”仿佛为自己的言论作证似的,
她在毕业后两个月内就结婚的。要是有女人宣布自己不喜欢吃零食,她的女伴会
做出惊讶的样子赞叹说:“多好的习惯!”但谁都能看出这赞扬是多么的言不由
衷,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仿佛对方失去了身为女人的最大乐趣。
    我认识个男的,说女人分三等,他说最高等的女人要钻石珠宝,次一等的就
要买衣服,最差的就买点零食来吃吃好了。
    但其实零食大多数都是女人自己去买的,按弗洛伊德的理论,人都有吮吸的
欲望,在男性可能表现为抽烟和交谈;在女人呢,大约就是唠叨和咀嚼了。
    更多情况是女人陪女人买零食。在超市里消费欲大增的不是那些独自采购的
女人,崦是结伴前来的女友胶。电影院是吃零食的天堂。在漆黑的空间和时间里,
女孩子们总是像去春游一样带上零食,仿佛电影是酒,不能没有下酒的菜,所以
电影院内的小卖部为她们准备了各种东西,其中要数爆米花儿最为理想,因为没
有壳或皮可以扔在地上。但电影院不能妨碍她们自带“酒水”,因此我们耳边总
缭绕着嗑瓜子的声音,以她们之间彼此交换零食口种的友谊之声。

    花卷与蒜苗
    2000/05/19作者:赵小帅

    在生活中我得到过许多劝,其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我姥爷告诉我的一种方
法论。那我上整托幼儿园,一周6 天呆要幼儿园里,每到周日才能被父母接回家,
因此,我一周要在幼儿园里吃十几顿饭。幼儿园老师教育我们不许浪费粮食,吃
馒头、花卷时要吃完一个举行示意老师再上台领下一个。实际上我不记得有谁曾
浪费过粮食,倒主得常常是举手示后发现装馒头笸萝已经空了。
    我姥爷教给我的方法论至为重要,他说,你上去第一次领花卷时要挑一个小
的,第二次去领时还要挑一个小的,这样你能比较地吃完两个花卷,第三次去卷
时就要挑一个大的,慢慢的,这样你就能吃饱,反过来,你一个大的先吃,第二
次还吃大的,那么你就没机会吃第三个花卷,因为在你啃两个大花卷时别人已捷
足先登了。
    我不记得这方法是否保证我在幼儿园时顿顿能吃到3 个花卷,但我铭记在心
的是这方法是劳动人民的智慧,虽然它没有考虑到我吃两个小花卷时别人是否已
经把大花卷全都抢走了,这需要一个数学模型,初等数学就够了。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你可能对我的身世有个判断,不错,我出生于平民家庭,
吃不好饭的记忆很深刻。下面我要讲另一件事,这是我父亲教给我的世界观。
    有一次,我父亲的一个老同学到我家做客,中午一起吃饭,那天我买了两毛
钱的肉和一斤蒜苗,做了个肉炒蒜苗。这道菜我们家一般是过年才能吃到,所以
那天在饭桌上我表一得相当不理智,不仅抢着吃蒜苗,而且嘴中念念有词,说这
蒜苗真好吃,要是天天能吃就好了。
    如你所料,那天客人走了之后,我父亲把我教训了一顿,说我不懂规矩等等。
我对于方法论接受较快,世界观则需要慢慢形成。我后来总结我父亲的意思,那
就是即使你没吃过蒜苗,当着别人也要做出一副你吃过的样子,这涉及别人如何
看待你,你要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的问题,我相信这是一种世界观。
    如今,花卷和蒜苗都不是什么稀罕物了,但吃饭依旧是个大问题,这里所说
的“吃饭问题”是文义上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所谓“混碗饭吃”,怎样才能混
碗饭吃呢?那就要做出一副你吃过蒜苗的样子给人家看,伸手拿过来一个小花卷,
同时眼睛紧盯着那个大花卷。

    看上去臭美
    2000/04/14作者:布丁

    钱钟书说,吃过蛋,未必要看下蛋的鸡。这句话很对,遗憾的是,看鸡的愿
望按捺不住。
    金庸小说我是熟读的,家中除三联版外,还有29本明报版的,缺神雕、缺鹿
鼎记一二,就像无崖子缺六脉神剑、缺易盘经一样。至今我还记得最初看到金庸
先生照片时的观感:一张国字脸,像个商人,跟我想的不一样。
    后来金庸成为大热门人物,接受种种访谈,我记得香港卫视的杨澜房过金庸,
那次金庸的谈吐让我失望,我将之归咎为杨澜太愚蠢,不会提问题,这样的人还
写了一本《我问故我在》,真奇怪。最近,金庸又去浙大当教授,这也让我失望,
我本希望他能在西湖边上隐居,就像令狐冲,作家跟小说结为一体有一咱力量,
比如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便还是因此而有力量:一个人的创
造精神和他的作品血肉相连。
    金庸不隐居,反而要当教授,看来,主流文化有一咱难以抗拒的魅力。金庸
当教授让我失望,就像那些喜欢另类音乐的人,他们最怕自己喜欢的歌曲哪一天
忽然上了排行榜。
    王朔的小说本来还有些另类的味道,如今新作一下印20万本。这阵式不错,
塞林格隐居,推出《九故事》时简直成为轰动事件,他的书迷等待着新作。王朔
的新作也颇煞有介事,遗憾的是,主流文化对他同样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他摇
身一变真把自己当成个作家要求了。实际上,中国文坛多个把个作家没什么意思,
原本当个文化英雄不错,当个痞子不错,非要当作家……《一点儿正经没有》里,
马青对杨重说:“你们搞文学怎么不叫上我。”如今,这讽刺变得无趣了,王朔
自己真的去搞文学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醉卧长江边的小酒馆里:“这
江湖上的事,老夫是越来越瞅不上眼了。”如今,金庸先生对江湖上的事不是瞅
不上眼,而是眼热得很呀。
    所以“红法多可,世事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此生未了,我心已无所扰,
只求换得半世逍遥”。

    幸福的生活
    2000/05/18

    多年以前,邻居二狗家买了一台12英寸黑白电视,他家每晚便高朋满座。后
来,电视台播放香港电视剧《霍元甲》,来看电视的人太多,二狗他爹就把电视
摆到院子里,观众达数十人,后面的根本看不清电视里的人在干嘛。
    忽有一日,那台黑白电视前面立起了一块放大镜,据说影像是以前的1。5 倍,
站在后面的观众都说,这可好了,能看清霍元甲长什么样子了。
    那时我年纪小,总挤在最前面看电视,前面固然是前面,但未必是正面,因
此总免不了从侧面看,放大镜中的影像与电视屏幕固有的影像交替进入或汇合进
入我的视野,因上霍元甲的“迷踪拳”总给我极为奇特的视觉享受,那效果极富
迷幻感。
    如今的不是什么稀罕物了,21英寸彩色电视只需1400元左右,这样看,我们
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照这个道理,我们以前总穿蓝布上衣,如今有三粒扣西
服,太幸福了。我们以前总是吃熬白菜,如今能吃炖牛肉,太幸福了。以前我们
不知道电话是什么,现在居然能上因特网,太幸福了。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可我
回忆起当年的黑白电视及放大镜,悟出的另一个道理,即12英寸黑白电视上加放
大镜绝不等于21英寸的电视。
    多年以后,我在北京坐租车(以前我们骑车如今坐出租车太幸福了)时听到
一条广告,广告中的男人邀一女人去滑雪,女人问,是去欧洲吗,男人说,不是
去欧洲而是去香山公园。继而又说,香山公园的旱地滑雪比之欧洲并不逊色云云。
    旱地滑雪是个什么样子我未见识过,但我见识过所谓室内高尔夫球场,那个
球场也宣扬它是个多么卓尔不凡的地方,但我总觉得站在那里像是站在一个放大
的台球桌子上一样。我知道真正的高尔夫球场不是这样。同理,我知道欧洲滑雪
并非香山公园旱地滑雪所能替代的,甚至也不是亚布力滑雪场所能替代的。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只有去真正的高尔夫球场打球,去欧洲滑雪才是正正
的幸福,而去室内高尔夫玩两下,去体会一下旱地滑雪就不幸福。我的意思是说,
有些东西是不可替代的,你看21英寸彩色电视,绝不肯代之以12英寸电视加放大
镜。
    我想,当年那些看12英寸放大镜电视的人也会觉得自己幸福,比之看不上或
看不清电视。然而,如今我们观察自己的幸福之时是不是也隔着一块放大镜呢?
    在我们所力图感受的幸福有多少是代替之物,有多少是肤浅的,有多少是悲
凉的?

    电脑和电视
    2000/05/17  赵爽

    我第一次见苹果公司iMac电脑的样子就颇为兴奋,那是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化,像个晶莹剔透的大瓜,售价1299美元。据说,这种电脑没
有软驱,但有光盘刻录。
    在此之前,我见过的电脑大多是一个样子,宏基公司曾把电脑做成墨绿色,
我见过,当时就觉得挺漂亮,可iMac要漂亮得多。
    谁在乎电脑是不是漂亮呢?据说,有些专家酷爱“裸体电脑”,我不是专家,
但非常崇拜专家。乔布斯回苹果公司都干了些什么,我不太清楚,但仅凭这个iMac
电脑,我就挺崇拜“苹果”和乔布斯,iMac是个极酷的东西。年初有个科学家叫
锡德,说他要克隆人,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自己,再后来又说要克隆他老婆,到现
在屁毛也没克隆出来,这样的专家就比较无聊。而苹果公司在今年弄出个iMac,
就了不起。
    这种尊崇挺盲目,但所谓“酷”的东西总是要跟人较劲,iMac不给软驱留地
方,这对像我这样经常要用软盘的人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正因为iMac不给我方便,
我才更觉得它酷,它个色。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是“电脑文化”的背景所决定的
——大多数人玩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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