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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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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是以生化有浓薄。成熟有多少。)故曰。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故曰。上取下取。 
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能毒者以浓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此之谓也。(上下、谓司天在泉之气。补、助。从、顺也。如少阳 
在泉。则厥阴司天。当用苦酸之味以补之。盖助其上下之气也。治、平治也。逆、反也。如司天之气。风淫所胜。平以 
辛凉。热淫所胜。平以咸寒。如诸气在泉。寒淫于内。治以甘热。火淫于内。治以咸冷。谓淫胜之气。又当反逆以平之。 
故以所在之寒热盛衰而调之。谓盛则治之。衰则补之。则上下之气和调矣。夫司天在泉之气。升降于上下。五运之气。 
出入于外内。各求其有过者。取而治之。能胜其毒者。治以浓药。不能胜毒者。以薄药。此治岁运之法也。徐振公曰。 
能以大寒之药治热淫。大热之药治热病。是能胜其毒者也。)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右。旁取 
之。(气反者。谓上下外内之病气相反也。如下胜而上反病者。当取之下。上胜而下反病者。当取之上。外胜而内反病者。 
当取之外旁。至真要大论曰。上胜而下俱病者。以地名之。下胜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即此义也。)治热以寒。温而行 
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治热以寒。温而行之者。盖寒性与热气不合。故当温而行之。所谓寒因热用。热因寒用。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 
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此反治之法也。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此正治之法也。 
盖竟以清冷治温热。以温热治清冷。所谓逆者正治是也。消之削之。内取外取也。吐之下之。上取下取也。补之泻之。 
补上补下。治上治下也。久者。谓伏气之病。新者。感而即发也。)帝曰。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奈何。岐伯曰。 
悉乎哉问也。无积者求其脏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毕已。(此论五运之气为病。而有 
治之之法也。病在中者。根于中也。不实不坚。且聚且散者。神机之出入于外内也。如敷和之纪。其藏肝。其病里急。 
支满。备化之纪。其脏脾。其病痞。盖五运之气。内合五脏。故无积者。当求其脏也。脏气虚。则补之。先用药以祛其 
邪。随用食以养其正。行水渍之以取汗。和其中外。使邪从外出。可使毕已矣。玉师曰。积者。邪积于五脏之间;无 
积。则邪干脏气。故当求其脏。)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 
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食叶寺。约、规则也。病有久新者。谓病之能毒不能胜毒也。方有大小者。谓有可 
以浓药。止可以薄药也。毒者。有大寒大热。及燥湿偏胜之毒瓦斯。故止可攻疾。中病即止。过则伤正矣。是以大毒之药 
治病。病去其六。即止后服。常毒治病。病去其七即止之。小毒治病。病去其八即止之。即无毒之药。亦不可太过。所 
谓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天之由也。脏气法时论曰。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 
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故以药石治病。谷肉食养。使病尽去之。又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如病不尽。复以药 
石治养如前法。)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必先知岁运之盛 
衰。衰则补之。盛则泻之。补则从之。泻则逆之。无伐天运之中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邪则祛之。正则养 
之。无绝人长命。)帝曰。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奈何。岐伯曰。昭乎哉。圣人之问也。化不可代。时不可 
违。夫经络以通。血气以从。复其不足。与众齐同。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 
命曰圣王。故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帝曰善。(此论人之形体。亦由气运之所资养 
者也。夫神去则机息。气止则化绝。神气之不可不调养也。然而神气犹主人。形骸若器宇。形与神俱。而后可终其天年。 
是形之不可不调养也。气从者。谓神气已调。不康而瘠。谓身不康而形尚瘦也。化、谓五运之化气。代、更代也。时、 
谓六气之主时。违、逆也。如敷和之纪。其藏肝。其养筋。升明之纪。其藏心。其养血。备化之纪。其藏脾。其养肉。 
审平之纪。其藏肺。其养皮毛。静顺之纪。其藏肾。其养骨髓。是形之皮肉筋骨。皆由化运之所资养。不可更代者也。 
又如春气养筋。夏气养血脉。长夏气养肌肉。秋气养皮毛。冬气养骨髓。是形之皮肉筋骨。又皆由四时气之所养。而时 
不可违也。脉络者。所以行气血而荣阴阳。血者。神气也。如经络以通。血气以从。复其神气之不足。而与无病者之相 
同。是神气已复。但身不康健而形尚瘦瘠。故当存养其神。和调其气。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得时化之 
养。渐乃彰着矣。此气运养身之大要也。愚谓伏羲神农黄帝。乃治世之圣人。出世之真人。如曰养之和之。静以待时。 
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曰圣王。皆治世语。盖欲使世人顺天地之和。以养此身形神气。如曰上 
古有真人者。中古有至人者。盖谓此真之易失而不易得也。如曰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 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 
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盖谓治世之圣贤。能修此身。自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好道之士。当知生 
此天地气交之中。宜顺时调养此神气。苟此真不失。亦能归于真人。若妄为世外之事。犹恐堕落旁门。) 



卷八

六元正纪大论篇第七十一

属性:此篇论六气主司天于上。在泉于下。五运六气运化于中。间气纪步。为加临之六气以主时。五六相合以三十年为一 
纪。再纪而为一周。故名六元正纪大论。 
黄帝问曰。六化六变。胜复淫治。甘苦辛咸酸淡。先后。余知之矣。(六化、谓司天在泉。各有六气之化。六变、谓 
胜制之变也。胜复者。谓五运之气。亦复其岁。有相胜制。而治之不全也。甘苦辛咸酸淡。谓五味所资。生化有浓薄。 
成熟有多少。先后之各有制。各有胜。各有生。各有成也。此承上章而言司天在泉之气。胜制其五运。五运之气。制胜 
其司天在泉。今欲调之正味。使气运和平。上下合德。无相夺伦。天地升降。不失其宜。五运宣行。勿乖其政。盖尽人 
事以救天地之淫邪。故谓之正纪大论。)夫五运之化。或从五气。或逆天气或从天气而逆地气。或从地气而逆天气。或相 
得。或不相得。余未能明其事。欲通天之纪。从地之理。和其运。调其化。使上下合德。无相夺伦。天地升降。不失其 
宜。五运宣行。勿乖其政。调之正味。从逆奈何。(五运、谓五行之化运。或从五气者。谓敷和升明审平静顺之纪。五运 
和平。与六气无犯也。或逆天气者。如丙子丙午岁。火运司天。而行水运。甲辰甲戌岁。水运司天而行土运也。或从天 
气。或从地气者。太过而从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过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凡此二十四岁。 
与天地相符。与地气相合也。或逆地气。或逆天气者。除天符岁会之年。而与司天在泉之气不相合也。或相得或不相得 
者。谓四时之气。如风温春化同。热曛夏化同。清露秋化同。云雨长夏化同。冰雪冬化同。此客气与时气之相得也。如 
主气不足。客反胜之。是客气与时气之不相得也。通天之纪。从地之理。使上下合德。无相夺伦者。使司天在泉之气。 
上下和平也。天地升降。不失其宜者。升已而降。降已而升。天地之更用。无失其宜也。和其运。调其化。使五运宣行。 
勿乖其政者。调和五运之气。宣行德化。勿乖其政令也。夫五运六气。有德化政令之和祥。必有淫胜郁复之变易。今欲 
使气运和平。须以五味折之资之。益之抑之。故曰调之正味。盖在天为气。在地为味。以味而调其气也。从逆者。谓资 
之益之者从之。折之抑之者当逆取也。张玉师曰。以上五篇。论天地气运。有自然之盛衰。此下二篇。论用人力以调 
其不和。故此篇曰正纪。下编曰至真。)岐伯稽首再拜对曰。昭乎哉问也。此天地之纲纪。变化之渊源。非圣帝孰能穷其 
至理欤。臣虽不敏。请陈其道。令终不灭。久而不易。(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 
始。神明之府也。令、善也。谓能调其气运。得令终而无殄灭之患。垂永久而无变易之灾。)帝曰。愿夫子推而次之。从 
其类序。分其部主。别其宗司。昭其气数。明其政化。可得闻乎。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气。金木水火土。营运之 
数。寒暑燥湿风火。临御之化。则天道可见。民气可调。阴阳卷舒。近而无惑。数之可数者。请遂言之。(类者。甲己类 
天干。子午类地支。天干始于甲。地支始于子。各有其序。所谓先立其年是也。部主者。厥阴之上。风气主之。少阴之 
上。热气主之。以六气为六部。各主岁而主时也。宗司者。谓五运五行。为运气之宗主。正化者。热化寒化。雨化风化。 
所谓以明其气是也。营运之数者。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周而复始。临御之化者。六气有司天之上临。有在泉 
之下御。有四时之主气。有加临之客气也。明其气数。则天道可见。民气可调。阴阳卷舒。近而无惑矣。) 
帝曰。太阳之政奈何。岐伯曰。辰戌之纪也。(辰戌岁主太阳司天。) 
太阳(司天) 太角(化运) 太阴(在泉) 壬辰壬戌(壬为阳年。岁木太过。故主太角。)其运风。其化鸣紊启 
坼。其变振拉摧拔。其病眩掉目瞑。(紊音文坼音册。此节专论太角之化运。后节始论司天在泉。及间气加临之六气。鸣。 
风木声。紊。繁盛也。启坼。木发而开坼也。风木太过。故其变振拉摧拔。眩掉目瞑。皆风木之为病。倪仲宣曰。五 
运内合五脏。病在肝。故证见于目。后五运仿此。) 
太角(初正) 少征 太宫 少商 太羽(终) 
(灵枢经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又曰。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 
争。是五音主子午之二至。卯酉之二分。土位中宫。而分王于四季。故五音合五行之化运。按木火土金水。后天之五行 
也。天地开辟。而五方五时。皆属后天之气。故以太角木运为首为正。次太征。次太宫太商太羽。五运相袭。终期之日。 
周而复始。此五音之主岁也。初者岁之首。终者岁之终。以角下注初字。羽下注终字者。盖每岁仍以角木主春。征火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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