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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财经法规-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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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针对我国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特别作出了上述规定。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既包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而实施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也包括为他人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方便的行为。这种会计资料所记录和反映的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严重相违背,是一种虚假的会计资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三)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电算化是现代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手段。用电子计算机技术代替手工会计核算是现代科技技术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有机结合,是今后会计核算的发展方向。
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与手工会计核算,在会计法律上的规定是相同的。因为两者使用的原始会计资料是一致的,由此产生的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是相同的;不同之处是在实行会计电算化后,除了部分原始会计资料以外,其他会计资料是由电子计算机按照规定的程序生成。要保证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电算化作出了两方面规定:一是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软件是会计电算化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会计软件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要求和会计人员的习惯,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和会计工作年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因此,法律上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践上必须通过我国财政部的审核批准。二是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内容
一个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会产生各种经济业务事项。经济业务事项一般包括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两类。经济业务是指一个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交换,如产品销售;经济事项是指在一个经济组织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各类事件,如计提折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保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等。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款项和有价证券是各单位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由于其所具有的高度的流动性,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加强对款项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和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及时地对款项和有价证券进行核算,以保证这类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财物是单位财产物资的简称,是反映一个单位进行或维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实物形态的经济资源,财物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这类资产涉及各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资料、劳动工具和劳动手段,是任何一个经济组织都不可或缺的。这些资产的价值一般较大,也是会计核算中的经常业务活动。这些资产的价值一般较大,也是会计核算中的经常性业务活动,如果这类资产在会计核算中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单位财物收发、增减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会计核算程序。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是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则是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程度的加强,各单位之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活动是不可避免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各单位要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核算,及时、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单位的债权债务,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和个人之间的财务关系,以防范非法行为在债权债务环节的发生。
(四)资本、基金的增减
会计核算中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基金是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置或筹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例如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等。资本、基金增减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它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董事会决议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等办理。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是指公司、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在履行法定职能、发挥特定功能时所发生的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支出和损失。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费用通常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成本是指公司、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而发生的费用,它与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是对象化了的费用。收入、支出、费用、成本都是计算和判断单位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当重视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环节的管理,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收入、支出、费用、成本。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财务成果主要是指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从事经营活动而在财务上所取得的结果,具体表现为盈利或亏损。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一般包括利润的形成和利润的分配两个部分,它涉及到企事业单位、国家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因此,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正确计算处理财务成果。
(七)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除上述六项经济业务事项以外的、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应办理会计手续和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经济业务事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会计业务不断出现,在有关会计制度中不可能对所有未来发生的会计事项都有规定,但对这些新出现的会计事项,也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
三、会计年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照持续经营原则,通常情况下,一个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总是连续不断地进行的。而按照会计上的会计分期原则,又必须对企业的业务活动进行分期核算,以考核企业在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因此,会计核算中就必须将连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等的时期,分期进行结算,分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分期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种分期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在会计上称为会计期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以满足单位经营管理和投资者对会计资料的需要。
世界各国对会计分期的规定是有区别的。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这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因为各单位按年度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
四、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货币作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各单位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错综复杂,使用实物的计量单位千差万别,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也不便于实物管理和会计计量、计算。因此,会计核算选择了货币作为计量单位,使会计核算的对象表现为价值运动,从而能够全面综合反映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货币计量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之一。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我国境内具有广泛的流通性。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我国境内各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单位的一切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人民币进行核算反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币种在一些单位的日常会计核算中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可以选用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在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时,必须遵守“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原则,而且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的单位,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依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以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阅读和使用,也便于税务、工商等部门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计算应缴税款和工商年检。
五、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
(一)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我国是个多民族、多语言文字的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大量外国经济组织在我国投资办企业。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丰富多样。
会计资料作为一种商业语言和社会资源,必须使用规范统一的文字才能使会计资料的使用者真正全面地了解会计资料反映的实际情况。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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