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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李敖虚拟的十七17岁-第47章

小说: 李敖虚拟的十七17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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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视野和永远一再出现的角度看,A片有「真正你自己上」所不及的优点。「真正你自己上」,多累啊、多短暂啊、这一次与下一次之间,多少经营和等待啊,可是A片就完全不同了。「有召即重来」,并可以放repeat键上,重来十次、二十次、一百次,让你「极视听之娱」到每一细部、每一角度、每一节奏,和各种不同的美丽女人和叫床。在真实生活中,你无力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真实」,这么多的多样、多角度和永久。
在A片中,又可看到慢镜头,别有奇趣。其中不但看到细部的过程,并且看到过程的细部。射精时,化为慢动作镜头,看到液体在缓缓奔放,真是又奇观又壮观,写「秋声赋」的欧阳修看不到啊。「秋声赋」那句「有动于中,必摇其精」,如把它歪解,正好是慢动作射精的极致,欧阳修无此眼福也。

Blake; yes; black; no。

一首诗的最后一句,出了双胞案,我和大师简单的讨论过,大师夸奖我,要我详细写出来。
英国诗人William Blake有首诗叫LOVE’S SECRET(爱情的秘密),诗中说爱情是不可以告诉情人的,它只是微风,不是语言。这一真理,我不知道,我告诉了女朋友,虽然千言万语,可是女朋友却离开了我。这时候,一个过客走过来了,诗的最后四句是:

Soon after she was gone from me;
A traveler came by;
Silently; invisibly:
He took her with a sigh。

这过客只凭一声叹息、a sigh,就带走了别人的女朋友。
我跟大师说,我可要跟你比一次学问呢,我念的Blake原诗跟你背的不一样,原诗最后四句是:

Soon after she was gone from me;
A traveler came by
Silently; invisibly—
O; was no deny。

他用惊讶赞美了我。然后说:这诗可改得真好,原诗O; was no deny太抽象了,不如He took her with a sigh传神。
本来,我也这样想。
但是,有人又使我重新认识了O; was no deny,就是他。他从不sigh,好像也从不deny,从不不deny,他似乎比Blake知道更多的LOVE’S SECRET,那就是在deny有无中,绝对不sigh。他理解的爱情像山色、「山色有无中」,山是只安谧、只雄奇,山从不叹息。
他说:爱情为什么要羼入叹息?
他说:爱情被俗人「负面化」。
「负面化」的爱情,从叹息朝下数:烦恼、哀愁、伤感、悲恸、痛苦、忧虑、闹情绪,到愁眉苦脸、哭个不停,他认为这一切一切都太「负向性」(negative tropism),而太「负向性」是不懂得爱情的,因为明明是人生最大的快乐,反被搅得心神不宁、乌烟瘴气,这太蠢了,爱情是聪明人的事,怎么搅进了蠢物?
他说,少年维特就是第一蠢物,包括他的作者和跟着娘娘腔的读者。贾宝玉也够瞧的,「红楼梦」有一个女读者,着了迷,生了大病,她爸爸气得烧了这部书,女读者大哭大闹、拚死拚活,大叫说:「奈何烧杀我宝玉!」
他说,文学戏剧里、电影电视里,把爱情题目表现得「缠绵悱恻」,是可以的,但真实生活就不可以,因为要生胃癌、要出人命。
他这样说着,还露出玩世的笑。
他这样子的情人,女孩子会喜欢吗?
他有足够的诗意、足够的神秘、足够的高傲、足够的爱理不理似的,他的人生,没有灰色;他的Shakespeare; without tears。

洗澡的革命党

谁说我是模特儿?我是革命党。
革命党有反叛性格、革命党为所欲为、革命党用钥匙开门进来、革命党要洗澡。
大师照例旁若无人、也旁若无模特儿、旁若无邻居的十七岁,他倚在书架上看书,他的书是看不完的,他没看革命党一眼。
大师叮咛过,要我自自然然,在这两小时里过我自己十七岁的生活。现在,我是想要洗澡的革命党。为什么是革命党?因为不必得人同意,就在人家豪宅里洗澡,只有三种人可以,一是小偷、二是强盗、三是革命党。我是三。
我躺在他卧室套房的浴缸里。没有关浴室的门、没有关卧室的门,开了音乐,大师用的是Stirling TANNOY喇叭。声音是水。音乐是另一种淋浴。
大师,偷窥者,要不要偷窥?Brand…new十七岁生活版。但他不会。
这是我了解的大师。大师会忍住不偷窥浴室里的革命党。
大师反革命。
我披了大师的ELLE牌浴袍,走出卧室,坐在书桌旁,打起电脑,浴袍包的是一身赤裸,像包个漂亮的EEL。我打出一行回文:EEL WAS I ERE I SAW LEE,我很得意,我请大师即MASTER LEE过来看这行回文,他笑起来,他问为什么见到他以前是鳗鱼,我说鳗鱼最后洄游到大海,可是如今你对我来说,就是大海。他笑了。
笑的时候,他一闪了浴袍里面,他至少看到一双革命党的小奶。
我不但写了这篇文章,还替大师写了读后感。读后感只有三行,全文如下:
多么可爱的一篇文章!
多么可爱的一个革命党!
没办法表达我多么喜欢了,只后悔没在浴室里强奸革命党。

被强奸后的我

你出题目要我写我,我怎么写呢?因为我不在,我逃离了我,像是十八世纪英国智者所说的:「我没捉到我自己。」(I never can catch myself。)原来我是我的逃犯。
你说庄子说「吾丧我」,我想庄子让他自己逃掉了,他不像休谟(David Hume)那么笨,要catch、要捉到逃走的自己。
我照着镜子问:「这是我。这是我吗?这是逃走后剩下的我。那逃走的在哪里?这不是完全的我、完整的我。我在和我捉迷藏,那个我没逃掉,只是藏起来了。」
我决定寻找,在找字上加一撇,寻我。像那唐代寻春不见春的女尼,最后在梅花枝头,找到了春天。
可是,那是春天,春天藏在梅花里。我呢?我比春天要早,我的春天,藏在冬天里。
当我偎在你怀里、容身在你怀里,我仿佛藏在「冬之狮」(The Lion in Winter)里。不是「冬之狮」的舞台剧,也不是电影,只是狮与冬、只是冬与狮。
当我藏我在你,那捉迷藏的我,也不再躲藏。那个我,也回归于你。
但我还是试图捉到我自己。像Edward G。 Robinson(爱德华?鲁滨逊)戏中的道白:“Suddenly it snapped up; and there was only one thing left to do。 I arrested myself。”
我没捉到我自己,你却捉到了我。
我又照了镜子,里面出现的是:一个赤裸的我、赤裸的我自己,和看我赤裸的你。

*                               *                               *

我终于明白,我自己不认识我自己,我寻找,我找不到我自己。
听到两个小男孩的对话。男孩甲说:「是这样的吗?谁说的?」男孩乙把手一指自己鼻子,说:「是我、我、我。Me; myself; and I。」多么哲学!我也可以有Me; myself; and I,但哪个是我呢?我寻找,我找不到自己。
挪威文学家Peer Gynt(皮尔?金特)剧本中,说一个人在寻找自己,却发现自己是一颗洋葱,皮一层一层剥开,但却在最后空无一物。我不敢寻找我自己,我怕我是洋葱式「植物人」。
我是什么?我不在转变得不知自己是什么吗?从「我自认怎样我就怎样」(I am what I think。),到「我被你要怎样,我就怎样」(I am as you desire me。),不正是我的觉悟吗?当我寻找到这一真理,我还要寻找自己吗?
在镜子里,我赤裸着,却不认识自己;但在镜子里,我赤裸着,同时看到你的赤裸,我恍然寻到了我自己。「我拥有什么就是什么」(I am what I have。)、「我占有什么就是什么」(I am what I possess。)原来谜底在兹。在镜子里,你拥有了占有了我,但是真正的拥有和占有却是你知道如何深入的深处。当那一深入来临,我终于明白,我认识了我自己,我寻找到深入我的强暴,在强暴中,我找到自己。
我是这样藐小,不论Me; myself; and I,我都无法自力catch到。但我不catch自己而catch你那巨大,你大巨大,竟帮我找到自己。
谢谢你那巨大,但不要再照镜子。毕竟只有十七岁。不到十八岁,不宜看到镜里的自己。

羽化

望着马克杯上字:YOU; BOSS; ME; NOT。要写一百篇给BOSS。YES,这是第一篇:ME; NOT。。
一直是「被迫做喜欢的」,那是一种奇异的快乐,只有十七岁才有的快乐……
每次都是第一次、每次都没有经验与先例、每次都是新解、每次都从苍白开始……
可怕的事真的太多太多。可怕是永远无法熟悉、可怕是每次都陌生、可怕是第二次就是第一次……
为什么要写在纸上?因为避免写在身上,受不了的是毛笔在背上写字,我讨饶,哀求停下来。换成鹅毛笔。用反了的时候,又讨饶,请换回毛笔。但BOSS不肯了……You could have knocked me over with a feather。啊,是大师、是你。
BOSS用羽毛写了我,我在赤裸中,乞求怜悯。条件是我同意在赤裸中,写篇作文——「片羽」。
在赤裸中,我写了:
我的语言已羽化,我的片语就是片羽。我生命中的精华常常是片语可尽,片语化为片羽,飘然羽化而登仙。羽毛是迷人的,尤其和赤裸在一起,它使赤裸更赤裸、更激发出性感与生动,在巴黎歌舞女郎身上,可以感受到「羽毛+赤裸+动态」的美感、性感、与快感。羽毛的神奇,并不全在舞台上,不在羽霓成阵,即使是一小片,它凌云而降或凌空而起的一小片,当它静止在我指端,我仿佛举起神秘、美丽、与世界。我的语言已羽化,我的片语就是片羽。
I deceive myself when I fancy that only weakness needs support。 Strength needs it more。 A feather sustains itself long in the air。
因为我是羽毛,所以我来亲近你。
不要信任不会飞的羽毛,尤其当BOSS有那样一支笔,我变得必须裸体。但是,当我用它写下这篇文字,我要把它收为已有,BOSS没有了羽毛,但没有了,BOSS还是BOSS,他有手指。

罗盘

谢谢你送我的小礼物,那么漂亮的包装,一开始我没有打开,猜它是什么,掂掂它、摇摇它、闻闻它,都没有结论。最后,打开了,原来是它。我在百货公司多看了一眼的。
我真的多看了一眼,这可爱的小罗盘,它给人方向,三百六十个方向,叫人撩乱,但撩乱中有一个指向,那是北、永远的北,你把方向盘转到南,它也仿佛指南,但实际还是北,你骗不了它,是它骗了你。
我想起美国拓荒时代的英雄丹尼?蓬(Dannie Boone)。丹尼?蓬的家人是一七一七年从英国移民到美洲的。年轻的他,曾驾着篷车,跟印地安人周旋。他亲眼见过自己人被印地安人剥过头皮。他多年深入蛮荒的勇敢和经验,使他多次死里逃生,成为开拓史中的传奇人物。有一次,丹尼?蓬的十四岁女儿和两个同伴,驾小舟搁浅,被印地安人俘去。丹尼?蓬出发找寻,千辛万苦,得以救人而出。他们一行,长途跋涉,偶然间看到一份维吉尼亚公报,才知道美国独了立、才知道他们已成了美国国民。正因为丹尼?蓬是蛮荒探险的好手,所以他浪迹其中,不以险为险、不以苦为苦。有一次,有人问他有没有在森林中迷过路?他说:「没有,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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