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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第2章

小说: 周思源正解金陵十二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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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温柔和平,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见他去安置宝玉,自是安稳的。”于是宝玉带着丫鬟、婆子跟着秦可卿去了。那间为他准备的屋子虽然“室宇精美,铺陈华丽”,但是那副对联俗不可耐,宝玉不喜欢。由于没有更好的屋子了,于是就带他到自己的卧室去。我们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秦可卿一直在贾宝玉身边,这和接下来的梦境有关。宝玉入梦之初,“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到此为止,尽管是在梦境,这个秦氏还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
  梦境中的贾宝玉在看了卷册(判词),听了《红楼梦曲》之后,那梦中宝玉不但让那些歌姬不要再唱了,竟然又“自觉朦胧恍惚,告醉求卧”。当然读者谁也不会真正认为贾宝玉在梦中会看得这么清楚,记得这么准确,这是小说家言。咱们读者该认真时须认真,有些地方则不必过于认真。太认真了,就会钻进牛角尖出不来。这个细节看似不大合理,怎么睡梦中的宝玉又有酒醉之感和发困?表面上的原因是警幻为他“设摆酒馔”,请他饮了仙酿“万艳同杯(悲)”酒,实际上这正符合今日宝玉在宁府游园赏花家宴醉酒的特点,梦境中重现了现实生活的某些情景。于是“警幻便命撤去残席,送宝玉至一香闺绣阁之中,其间铺陈之盛,乃素所未见之物(请注意:这和宝玉到秦可卿卧室见到的具体东西不一样,但都是从未见过的。方才宝玉的感想,现在写出来了)。更可骇(惊讶)者,早有一位女子在内,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接着警幻对他说了一通,并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等等。这个女孩显然既不是生活中的林黛玉或薛宝钗,也不是生活中的秦可卿,但是有这三个少女、少妇的影子,她是贾宝玉平时生活中某种心理积淀的形象叠合。
  从心理学分析,少男少女进入青春期之初,对异性的情感还很不稳定,爱慕中感性几乎压倒一切,理性成分很少,而且往往希望自己将来的妻子或丈夫兼有几个人的优点。贾宝玉当时对林黛玉和薛宝钗都有爱慕之心,也许对黛玉多一点,但是还没有到死心塌地的程度,和后来二人由于志同道合产生的爱情还不一样。也和后来对宝钗的态度变化了不同,宝玉梦游时宝钗刚来不久。时间长了,宝钗说了一些“混账话”以后,宝玉的感觉就变了。这就是为什么梦中宝玉看见的这个少女具有黛玉和宝钗两个人的样子的原因。为什么这个既像黛玉又像宝钗的少女会叫“可卿”呢?连秦可卿都觉得奇怪,心想,这里没人知道自己的小名呀。当然这是小说家言。曹雪芹用这个细节反映了青春期少年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心理现象: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男女,往往会对一些比自己明显年长而比较成熟和优秀的异性产生爱慕之情,希望将来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像这个人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接触异性面的扩大,这种情感会很快消失或改变。我们在生活中不难看到,有些十四五岁十六七岁情窦初开的女生或男生会悄悄爱上比自己大几岁长得不错又有才华的异性老师。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改变,他们会在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异性中找到自己感情的归宿,过去对年长异性的那种微妙的情感就会只留下一点美丽的回忆。贾宝玉在梦境中遇到的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一方面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的宝玉对年长少妇秦可卿的爱慕心理,这种心理有时候表现为潜意识,连自己都没有发觉,但是这种潜意识在某些情况下会以某种形态不经意地表现出来,梦境也是一种潜意识流露的形态。另一方面它反映了贾宝玉希望自己未来的妻子具有黛玉和宝钗的一切优点,这种“兼美”愿望甚至还包含着秦可卿!也就是说,通过贾宝玉梦境出现的这个“兼美”少女,体现了曹雪芹的“兼美”理想,不是两个,而是三个女性!除了黛玉和宝钗的少女之美,还包括体现在秦可卿身上的少妇的成熟美。需要强调的是,这种成熟美不但是肉体的,更多的是精神的,包括性格、涵养、能力等等。
  因此这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虽然不能和生活中的秦可卿简单地等同起来,但是有重要联系。她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在宝玉内心深处的印记,是宝玉潜意识中的青春偶像。尽管这个少女既不是黛玉,也不是宝钗,也不能说就是秦可卿,而是两个少女和一个少妇身影的叠合形象(这正符合梦境的特点)。但是三者的分量并不均等,它更多地属于秦可卿一些。为什么?因为不但生活中的秦可卿(第一个)起着“导游”的作用,并且那个少女的乳名与她一样。当十三回秦可卿的噩耗传来,宝玉从梦中听说此事,急火攻心而吐血,并且不顾贾母亲自阻拦,前往宁府,在灵前痛哭一番。甲戌本在宝玉吐血处有脂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这些都可以证明秦可卿在贾宝玉内心深处的地位是多么重要。这里不仅有属于显意识梦层面的对她能力过人的欣赏,也有脂批者忽略了的潜意识层面的爱慕。
  有读者问,宁荣二公苦苦哀求警幻仙姑,求她引领贾宝玉走上正途;警幻还把自己的妹妹给了宝玉,是不是说明秦可卿的身份高于贾府?
  不是。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就是“苦苦哀求”和“妹妹”。
  我们看第一回,神瑛侍者要下凡,不过是在警幻那里“挂了号”而已;绛珠仙子也要下凡,警幻还劝导她趁此“了结”前缘,但绛珠还是走了。第一回那道人还提到三劫之后“往太虚幻境销号”。“三劫”是佛教用语,一劫为一个轮回,好几万年,这里是指劫难。“三”这个字除了表示一加二,还往往表示多次。可见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都只是暂时离开太虚幻境,把户口暂时迁往人间的贾府,等多次劫难以后再迁回来销号。在太虚幻境我们看不到人间那种严格的等级制度。再看第五回,我们就能够更加明显地感到,在曹雪芹设计的这个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天堂世界太虚幻境里,人物关系是相对比较平等的。虽然警幻仙姑是领导,神瑛是侍者,但那只是分工不同而已,警幻和其他仙子都是以姐妹相称。当时众仙子一见宝玉跟了警幻来,都埋怨她说:“姐姐曾说今日今时(这会儿)必有绛珠妹子的生魂前来游玩,故我等久待。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于是警幻解释说,我本来今天是要去荣府接绛珠的,“偶(然)遇(到)宁荣二公之灵(魂),嘱吾云”,下面又有一个“如此嘱吾”,后面在把那个兼美可卿介绍给宝玉时,还说“令祖宁荣二公剖腹(肺腑之言)深嘱”。前后三次用的都是“嘱”,就是嘱咐、嘱托、叮嘱的意思,很明显和“苦苦哀求”在性质上、程度上是很不一样的,这个重要区别我们不能忽视。从叙述语气来看,宁荣二公和警幻地位是平等的。因为按照传统的说法,宁荣二公死后“已入仙界”。咱们现在对一些令人尊敬的长者逝世不是还说“驾鹤西去”、“已归道山”,甚至也说“已入仙界”么?相反三个“嘱”字,倒有些长辈嘱咐晚辈办事的味道,所以警幻的地位不会高于宁荣二公。梦中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女孩也不是警幻仙姑的亲妹妹,而是和别的仙子一样彼此以姐妹相称的一个少女,只不过她在故事里负有特殊的艺术使命罢了,所以也就不能说明秦可卿的出身比贾府还高的问题。
  第三个秦可卿是曹雪芹原稿中的那位少妇。
  由于畸笏叟的权威性干预,曹雪芹对与秦可卿有关的故事作了重大删节和修改,包括许多技术性处理,因此人物形象有了重要改变。但是这个秦可卿和第一个也就是定稿形象之间仍然具有不少基本的继承关系。而这种改变又影响了第二个“乳名兼美字可卿”少女的出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畸笏叟干预而使秦可卿形象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第二个梦境中的可卿也许就不会出现,或者就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这个样子了。
  简单地说,这三个秦可卿艺术形象,第一个和第三个都是现实生活中的少妇,只不过第三个在书稿修改过程中彻底消失了,只保留在了脂批中,因而不为一般读者所知。而第二个是梦境中的虚幻形象,出场时是个少女。由于她的虚幻性,人们(很长时间内也包括我)往往忽略了她也是曹雪芹“兼美”理想的一部分,而以为“兼美”只是黛玉和宝钗。
  在这三个秦可卿当中,最重要的自然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出场最多的第一个,但是我们必须从第三个开始分析,因为这个如今在通行本中消失了的秦可卿身上已经包含了“秦可卿”的主要文化基因。
  甲戌本第十三回回末总评中说:“‘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曹家后事二件,嫡是(哪里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指不久元春省亲和将来贾府败落),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动,佩)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靖藏本和甲戌本基本相同,最后几句为“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这段脂批虽然没有注明批者为谁,但是从“老朽”和“命”来看,他应比曹雪芹年长得多而且辈分高。由于本回中“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处,靖藏本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可从此批,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余大发慈悲也,叹叹!壬午季春。畸笏叟。”而庚辰本回末批语说:“通回将可卿如何死故隐去,是大发慈悲心也,叹叹。壬午春。”所以研究脂批的学者多认为这是畸笏叟的批语。
  有读者问,究竟是叫“脂批”还是“脂评”?脂砚斋与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是男是女?这里我顺便将有关脂批的几个术语做一点简单介绍。由于回前有“总批”,文句中有“夹批”,有的地方还有“眉批”;但是甲戌(1754)本叫“脂砚斋重评本”,而己卯(1759)本叫“脂砚斋四阅评本”,回末有总评,所以叫“脂批”、“脂评”都行。在抄本上写脂批的有好几位,写得最多的是脂砚斋,和畸笏叟不是同一人。多数学者不认为脂砚斋是女性。叟是老年男子,“笏”是做官上朝奏报皇帝时写要点用的笏板,“畸笏”表明从前做过官,还不小,但是后来革职了。学者多认为他是曹家最后一位江宁织造曹的可能性最大。
  从上面几条批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在如今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就是根据脂本由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校注本,看到的秦可卿形象的三个最主要的文化基因都已存在:
  秦可卿的死因与某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密切相关。
  请注意:不正当和不正常是不一样的。现在以脂本为底本的通行本中所表现的关系可以肯定地说是不正常,而不正当则涉及两人各承担什么道德责任,还有待于分析。
  死的地方是天香楼而不是她的住所。
  秦可卿曾托梦给王熙凤交代曹家后事二件。
  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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