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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异世之古武圣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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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而是3000人刚好可以布置《曹公兵录》中的一个骑兵阵势——清河冲阵。可是眼下却多出了1000多人该怎么办?   
想了想,秦风对剩下的四千人说道:“现在开始比站功,从现在起,最先倒下的1000人将被淘汰。”秦风这么做,倒不是随口说的,因为站功这种东西不仅要体力,还要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坚持住的。这样经过淘汰剩下的就绝对是这四千人种的精英了。   
大秦王城西大营校场。   
四千多个体形单薄的汉子笔挺的站着,豆大的汗滴顺着他们的脸颊往下滴,嘴唇因为缺水而有些发白,可是这些人却一直坚持着,每个脸上都是坚毅的神色。   
秦风站在点将台上,木无表情的看着下面的4000人,秦风是和他们一起开始站的,一直到现在,整整3个时辰。而雷门站在秦风旁边,神色轻松的看着下面的士兵,满是得意。   
在长期不能吃饱,不能穿暖的情况下,还能坚持的这么久,这群士兵当之无愧的是精兵了。   
终于,第一个人倒下了,不是他放弃,而是他昏了过去。长期处于半饱状态的他们,毕竟在身体上是虚弱了些,能够坚持这么久,他已经很不错了。   
于是多米诺效应出现了,随着第一个人的倒下,倒下的人接二连三的倒下,在一旁被秦风安排救护的士兵马上上前将那些倒下的士兵扶起,抬回到一旁休息。   
终于,随着秦风的一句“结束”,剩下的3000人“呼”的一下坐在了地上大口的呼吸着,不过脸上却洋溢着胜利的笑容。   
“兄弟们,你们表现的很好!虽然长期以来,由于兵部的某些人的原因,让你们吃不饱,穿不暖,但是,你们没有放弃,用你们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捍卫了一个大秦士兵的尊严!大秦以你们为荣!”秦风站在点将台上高声道。   
“刚才我将172万紫晶币交给了雷将军,等下大家随雷将军去大街上买肉吃,买酒喝!不要省,吃饱喝足了去窑子里找个娘们泻泻火,不过都给我节制点,别给我弄的明天成了软脚虾,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哇,172万啊……”   
“而且还是紫晶币呢……”   
“那到底是好多钱啊?”   
“我怎么知道,我最多的一次就是在口袋里兜着62个铜板呢……”   
“哈哈,俺终于可以吃肉喝酒了啊,半年多没吃过肉了,嘴都可以淡出个鸟来了…”   
“现在咱可算是有钱人了,买酒要买两瓶,喝一瓶,倒一瓶,那才爽呢……”   
“是啊是啊,我们现在可是有钱了,上次去花暖阁看到的那个妞啊,水灵水灵的,那皮肤啊,比绸子还要光滑,啧啧,这次……”   
“哎哟,我说郭老七啊,你还有脸提那事,上次那妞可只是个端茶送水的丫鬟,可是你连人家的手都没摸一下就‘走火’了……”   
“我XX你的赵跛子,你都跛了条腿了,还这么缺德,上次在碧尔丹兽人怎么没把你给砍死啊…”   
………   
“够了,你瞧瞧你们德行,不就是九殿下赏给我们172万紫晶币吗?把你们激动成什么样啊!”尽管雷门已经克制住自己的激动,可是从他那微微颤抖的手还是可以看出此时他内心可不是一般的激动。   
秦风暗自得意,小样,还在我面前装沉稳,看我不用钱砸死你。   
抬头看了看快要坠入地平线却依旧散着金光的太阳,再看了看校场中欢呼的士兵,秦风没由来的一阵轻松,三天,三天后自己就得启程去兽人那了,虽然自己按照逻辑分析这次谈判会成功,但是,事世难料啊,谁知道到时候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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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王城右相密室。   
“舅舅,你从小就疼我,这次一定要帮帮我!”大秦三王子秦陵对着坐在凳子上的右相说道。   
“陵儿,怎么了,有什么事让你这么着急啊”右相玉天阳问道。   
“舅舅,你能帮我弄死秦风这小子吗?”三王子道。   
“哦?怎么了,这么恨他?他可是你的弟弟啊!”右相眼睛闪过一丝精芒,装做毫不在意的问道。   
“他才不是我弟弟,他只不过是个卑贱的宫女生的杂种,他怎么有资格做我大秦纯正血统的我的兄弟啊!我的母亲可是你的亲妹妹,是我大秦右相的亲妹妹啊,他凭什么和我比?!”三王子吼叫道。   
“恩,你能告诉我理由吗?毕竟要杀一个人总得需要个理由的。”   
“理由?杀他要理由吗?我本来以为我是这代最优秀的,15岁成了大剑士,可是他10岁就在决斗场打败我,让我没脸见人!我20岁就已经是下位剑师了,可是他15岁就可杀死了大剑师,大魔导师和飞龙骑士!本来父王最疼我的,可是,因为这个该死的贱种,父王居然封他做一等神武公!”三王子此刻瞪着双发红的眼睛,歇斯底里的吼道: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要和我做对,为什么他每样都要比我优秀?为什么啊!舅舅,你告诉我啊,为什么啊!”   
“啪啪”两声清脆的耳光声中断了三王子的咆哮。   
三王子用手捂着被扇红的脸骇然的看着右相玉天阳,在他心中,玉天阳是最爱他,最宠他的,小时候无论自己提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从来都是笑着看着自己,可是,今天,居然打自己耳光了!   
三王子给打蒙了,楞在那,傻傻的捂着脸看着玉天阳。   
第二卷 大秦风云 第五十五章 暗流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别说是秦风,就是大王子秦寿都争不过!比你厉害有什么用,他再厉害也是一个人,懂吗?”   
三王子木然的点点头,还是傻傻的看着右相,显然他还没从刚才被打的事情里反映过来。   
“陵儿,你要知道,舅舅是不会害你的,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支持你的!这件事就交给我吧,我会帮你处理掉他的。”玉天阳顿了顿道:“你快回去吧,别让人怀疑了,去吧,一切按计划行事。”   
“好的,舅舅,一定要帮我杀了秦风,一定!”三王子终于清醒过来,不过临走前还叮嘱一定要杀掉秦风。   
看着三王子离开密室,玉天阳轻轻道:“陵儿啊,陵儿,你每次都叫我叫舅舅,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我好想你叫我声父亲啊!放心吧,我不会让任何人影响你的地位的!”   
随即,他那原本温文儒雅的脸极度扭曲,咬牙切齿道:“秦风,你这个该死的东西,居然让我的儿子这么难受,我一定要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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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王城最大的酒楼逍遥居一件包厢内。   
一个全身笼罩在黑斗篷内的人和一个穿紫袍,约二十左右的男子相对而坐。   
“都准备好了吗?”紫袍男子问道。   
“都准备好了,这次大小姐领了五千凤喙军已经整备了,五日后抵达,将会驻扎在王城西郊的密林里,只要稍微有点动静,绝对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王城!放心吧,就等着做我大秦的王子吧!”一个嘶哑的声音从斗篷中传出。   
“哈,好!来,干了这杯!”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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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大秦王宫秦王的寝宫。   
此时却发出一声声另人脸红男人粗声呼气和女人娇喘的声音。   
等到雨住云散,一切又归于宁静。   
月光下,一位丰腴的美人裸着身子,披着一层薄毯,完美的曲线被勾勒的淋漓尽致。   
“大王?大王?您睡着了吗,再陪臣妾说说话嘛?”丰腴美人唤了几声,见没回应,便裸着身子下了床,让自己沐浴在皎洁的月光下。   
抚摩着自己如牛奶般光滑的肌肤,丰腴美人喃喃道:“哎,转眼间自己都三十好几了,陵儿也都长大了,自己却老了,每天自己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检查下自己是否有白发,偶尔有一根两根也会被自己马上拔掉,好象把时间留住,可是自己还是挡不住时光的流逝啊。”   
想到自己的儿子,美妇脸上升起了自豪的笑容,陵儿从小就聪明的紧,又孝顺,长的又英俊,不知道会迷死多少女孩子,可惜却还不是王储。哎,好累啊,美妇幽幽一叹。   
转头看了看床上昏睡的男人,快了,快了,按照计划,还有半个月这样的日子就结束了,自己的任务就要完成了,那时候或许就能轻松些吧。   
只是不知道这药灵不灵啊,不过照自己看来还是挺有用的啊,自从五年前“他”让自己和秦王做这事前给秦王服用这种药以来,秦王就越来越迷恋自己,而他的身体状况却越来越差,再坚持半个月吧,到时候就好了,美妇安慰自己想道。   
夜空中的云遮住了皎洁的月亮,大地又重回一片黑暗,偶尔几只夜枭在苍茫的夜色发出几声凄厉的啼叫,给黑夜平添了几分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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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走在前往兵部的路上,后面跟着身穿金甲,背着巨剑的雷门,雷门这些装备都是今天早上秦风从矮人大师那搜刮过来的。   
雷门的肩上还抗着根奇怪的兵器,说奇怪只不过是相对于星澜大陆人而已,对于熟读中国历史的人来说,这件兵器很熟悉,方天画戟。   
戟,长两丈,形似枪,在戟尖下两边各有个月牙形利刃,可刺可砍,在戟身阴刻着一些繁复的符号,如果是精通魔法阵的魔法师或炼金师在的话,一定会感叹这把武器可以说得上登峰造极的魔法镶嵌,一个风系的加速阵,一个暗系的噬血阵。   
加速可以大幅增加戟出击的速度,而噬血呢,嘿嘿,给这戟哪怕是划破一点皮的话,那么一系列的负面魔法就会加到你身上,比如虚弱,延缓,迟钝等等。所以给戟划破的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下了。   
这柄方天画戟耗费不多,仅仅五十多万紫晶币而已,通体金黄,仿佛用黄金铸造而成,是秦风和矮人大师霍克斯一年前全力打造的。   
说到戟,就不能不说下戟法。要掌握戟法容易,可是要精通却不是一般的难。在中国历史上使戟最多的年代恰恰是中国武将最为鼎盛的时代——三国时期。纵横无敌的温侯吕布,威镇逍遥津的张辽等等。   
自三国以后也难有哪个朝代的武将可以和三国时期的相比,戟也渐渐的退出历史的舞台,之所以随着历史的推移戟逐渐被刀和枪所代替,因为戟法太难练了,练的不好反而不如刀的劈砍和枪的刺杀。   
终于,秦风二人停在了兵部的门前,斗大的四个金字“大秦兵部”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门前两个门卫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   
秦风也不通报,带着雷门就往里面走。门口的两个一看马上来了精神,对着秦风吆喝道:   
“站住,干什么啊,你们两个小子,眼睛瞎了吗,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就随便乱闯!”   
“就是,你们两个快点给我滚出去,否则别怪我哥俩对你们不客气!”   
这两个人兵部的门卫平时嚣张惯了,加上昨天秦风来这拿调兵符的时候,这两个人都不在,所以并不认得秦风,否则的话以秦风这金发白袍这么显著的特征,见过一面的人绝对不会忘记。   
当然这两个人其实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只不过是要点好处而已,加上看秦风二人虽然穿的体面,却没随从,就把他们归结到那种有钱却没权的商人一类了。   
第二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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