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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重生之时尚达人 作者:小猪懒洋洋(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3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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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说了这么久,只有这句话还像人话!”林坤终于露出了笑容。
    “你这是红果果的污辱!”白未曦哭笑不得,“难道我以前说的,不是人话?”
    林坤得意地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你赞美我。”
    “只是说事实而已。”白未曦自然地接口。
    “谢谢你的事实。”林坤轻笑。
    “你唱劲歌的话,舞伴的衣服需要紧身吧?”
    “当然。”
    “布料方面,需要用多少?不需要用比基尼吧?”白未曦问。
    “我不需要艳舞提升自己的人气。”林坤不满地说,“那种只穿两片布的设计,我不需要。”
    “好的,最多露出腹部,展现女性迷人的曲线。”白未曦再度记下要点。
    “这个可以。”林坤同意。
    “舞伴的身高,大约有多少公分?”
    “当然需要比我矮。”
    “那方便透露一下你的身高吗?”
    “百度上有。”
    “哦。”白未曦记下百度两个字。
    林坤闷闷地说:“一百八十五厘米。”
    “哇,这么标准啊!”白未曦惊叹。
    “你的标准是多少?”林坤立刻来了兴趣。
    “一百八十六公分。”白未曦随口回答。
    林坤气结:“那是秦渭阳的身高吧?”
    白未曦意外地抬头:“咦,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已经发现了,你看待男人的所有标准,都是以秦渭阳为模特的。所以,他的一切都是你心目中理想的标准。”
    “那个…大概我遇到的男人比较少。”白未曦尴尬地笑了笑,继续下一个问题,“灯光方面,有特殊的处理吗?”
    “你的问题真多,现在要换我提问了。”林坤置之不理,反守为攻。

    第五百一十章 浮出水面的情敌

    与林坤的会面,让白未曦直到回了家,还觉得有些怪怪的。
    看着笔记本里记载的一些要点,她惊讶地发现,竟然并不多。可见整个半天的会唔,竟然都在讲“废话”。
    可是,林坤是个喜欢讲废话的人吗?白未曦启动搜索引擎,“林坤 性格”这个词条下,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冷漠、不喜欢废话”。甚至有一篇报道,说是“惜字如金”,也不知道是褒是贬。
    至少有一点是各篇报道和博文的共同点:林坤并不是一个多话的人。
    “算了,也许他今天心情特别好吧?”白未曦摇了摇头,自以为是地给出了答案。
    她打开百度,搜索林坤的演唱会,赫然发现,这位巨星居然已经举办过两次世界巡演,不仅在内地,而且在港台和东南亚,都有着相当高的人气。
    随意点开最近的一场演唱会,舞台北景极其华丽,引入了科技元素,让白未曦恍惚进入了好莱坞科幻大片的片场。
    灯光变幻中,林坤从舞台正中冉冉升起。那张俊美无铸的脸,仿佛是从天而降的古希腊神像。
    他有着东方人极其少见的立体轮廓,高高的鼻梁,很挺。而薄薄的嘴唇,又透露出成熟男子的性感。
    白未曦头一次知道,原来男人仅凭感官,就可以传达出性感的信息。
    “这样的人不红,还有谁红?”白未曦咕哝。
    听了半场演唱会,白未曦取下耳机,看了看毫无动静的手机,终于还是忍不住拨给了秦渭阳:“子歌那里有消息吗?”
    “还没有。”秦渭阳回答。
    “可是你明明说中午就会”
    “发了一条短信过来,说子歌平安。”秦渭阳静静地说。
    白未曦很想发飙:“他是绑匪啊,说没事就没事了?”
    “放心吧,有杀手明的独特标记。”秦渭阳倒是对杀手的信誉,很有信心。
    “标记?没人假造吗?”白未曦气结。
    “谁敢承受明的怒火呢?”秦渭阳好笑地说,“一个杀手,如果他要杀一个人的时候,有很多种方法。尤其像明这种天才型的杀手,简直令人防不胜防。至少,他出道至今,还没有失手的记录。”
    “可是那天我”白未曦急急地申明。
    “他并没有答应杀你。”秦渭阳叹息,“对于女人,他一向很宽容。所以,他不会接目标是女人的案子。这次,大概是要还某个人情,而不得已接受。所以,在整个事件的发展中,他的态度并不积极。”
    “那我还算幸运?”
    “嗯。”秦渭阳叹了口气,“未曦,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子歌,而不是选择挟持你。”
    白未曦低头:“子歌是受了我的连累。”
    “谈不上谁连累谁的问题。”秦渭阳摇头,“失去你们任何一个,我都会着急。如果你落在明的手上,我不敢想像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幸好是子歌,她的背景,注定她必然会安然无恙。如果你愿意的话,今天晚上和我一起去美国吧。”
    “美国?”白未曦吃了一惊。
    “对。我想,子歌也会希望我们双双坐在演奏会的现场,不是吗?”秦渭阳微笑。
    白未曦连忙点头:“好啊,我想去看看子歌,是不是真的安然无恙。”
    “明答应晚上会让子歌跟我通话,你来一起听吗?”
    “当然!”白未曦想也不想地答应,“我吃完晚饭就过来。”
    “不用急,通话应该在八点钟以后。”秦渭阳说,“未曦,你…现在在做什么?还在画图吗?”
    白未曦把玩着耳机:“不是,我现在根本没有心思画图。我在网上听林坤的演唱会。”
    “林坤?演唱会?”秦渭阳的心脏蓦地一紧,“你怎么忽然喜欢看演唱会了?”
    “不是喜欢,而是接了林坤的一个单子。”白未曦解释,“他说要蓝天服饰承接他在新加坡演唱会上的嘉宾和舞伴的演出服,我没有做过类似的设计,所以只能先看看他的演唱会了。”
    “他怎么会找你设计…你的强项并不在演出服装。”秦渭阳的眉头越皱越紧,“他主动找你的吗?”
    “对啊,要不然我找他吗?”白未曦扁了扁嘴,“虽然他是身价最高的明星,我的身价也不低呀。”
    “不是一回事。”秦渭阳打断她的话,“他找你,然后你就接受了?”
    白未曦“嗯”了一声:“我觉得这也是个机会,以前没有设计过相关的服装。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挑战一下自己。再说,我刚刚百度了一下,发现林坤在东南亚都有相当高的人气,当然还有港台地区。我觉得,这是一个比电视广告更有效的宣传方式,借助林坤的超高人气,推出我们蓝天服饰,不是很好吗?”
    秦渭阳默然,只是皱着眉头看向窗外。
    落霞满天,可是他的心情,却忽然变得很糟糕。
    林坤为什么选择毫无演出服设计经验的蓝天服饰合作?他居然主动打电话给白未曦?他们之间的谈论话题,会一直围绕着演出服吗?…
    秦渭阳脑海里,浮出了无数的问题。
    每一个问题,都会在他的心脏上落下重重的一锤。他不想让白未曦和林坤有过多的纠缠,可是他该怎么表达?他不是个爱吃醋的男人,甚至在感情的表达上,偏于内敛。他甚至不知道,如果林坤和自己同时遇到白未曦,她会选择耍
    自己接掌秦氏,算得上是迈上了事业的高峰,虽然这个秦氏已经千疮百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它仍然是一块可口的奶油蛋糕,有的是狂蜂乱蝶争相涌来。
    但是林坤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几乎红遍整个华人世界。他打开百度,输入林坤,立刻跳出来不少醒目的词条。
    百度图片里,林坤或西装革履,或休闲打扮,都有着绝佳的明星气质。一双眼睛,仿佛带着两分忧郁,有时候又带上了两分锐利。
    “渭阳,你那里是不是很忙?那我挂电话了,晚上见面再谈。”白未曦没有听到秦渭阳的回音,立刻善解人意地说。
    “嗯,还好。”
    “别掩饰啦,你要腾出时间去美国,一定需要提前安排工作。”
    “一会儿来接你。”
    “不用了,保镖送我过去就行了,你赶紧工作吧,别再熬到深更半夜。”白未曦轻声叮咛。
    “那你路上小心。算了,我还是来接你吧!”秦渭阳说了半句,又改变主意。
    “你过来吃晚饭吗?我下厨替你做两个小菜,怎么样?”白未曦发出邀请。
    “好啊,我很馋你的手艺。”秦渭阳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答应了下来。虽然手头的工作堆积如山,可林坤的横空出现,让他感到了莫大的危机。
    如果再对白未曦若即若离,说不定佳人真会琵琶别抱。多少对恋人因为分居两地,而最终分手。所以“两情若在久长时,岂在朝朝暮暮”这种鬼话,他是不信的。
    世上的爱情,日久生情者多,一见钟情者少。
    所以,不管有多忙,他也要抽出时间来,到白家献献殷勤。
    看着办公桌上的文件,他头疼地拧了拧眉心。这几天因为操心秦子歌的事,所以公事上的进度严重滞后。
    而秦氏正处于发展的十字路口,稍一不慎就会万劫不复,他又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只能向时间要效率,却被白未曦偶尔吐出口的名字,搅乱了一池春水,再也无法宁神地继续手里的工作。
    抬起手腕,看到表上的时针已经走到了五上,干脆把文件夹合起来,把助理叫进来吩咐了几句,就抬腿走人。
    留下助理傻傻地站着,他已经陪着大老板连续加了几个班,怎么今天忽然心慈手软,放他回去?
    桌子上,文件夹仍然静静地躺着,孤苦无助。可是往日钟爱它们的大老板,却仿佛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弃之而去。
    走到地库,秦渭阳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还没有到下班时间。而自己,居然就这样堂而皇之早退了。
    他想要看到白未曦的心,变得这样的强烈,以至于他根本无法扼制自己的欲…望。
    汽车缓缓地开出地库,他没有狠踩油门。路况的晚高峰,悄然来袭。置身车流中,他却觉得孤独。
    林坤,他究竟想要干什么?
    秦渭阳不会单纯地把林坤的这次行为,当作一次商业活动。蓝天服饰没有设计演出服的经验,而有的是大公司抛出优厚的条件,寻求与林坤的合作。
    正如白未曦说的,借林坤的演唱会之机,就是绝佳的广告机会。不仅在现场有超过六万的观众和粉丝,还有其他看转播的观众,收视率比央视的黄金档连续剧里的插播还要好。
    走过了人生三十三个春秋,秦渭阳不会相信,天上会掉下免费的馅饼。所以,林坤的目的,绝对让人怀疑。
    汽车在路上遭遇堵车,秦渭阳转头看到路边的一间花店,蓦然心动。与白未曦相识这么久,他似乎少有送花的经历。

    第五百十一章 浪漫手段

    当秦渭阳捧着大束的鲜花站在白未曦面前的时候,白未曦有点受惊吓了。
    “送我的?”她看着大捧的玫瑰问。
    “当然。难道我送给你祖父吗?”秦渭阳笑着问。
    “只是觉得意外,因为鲜花这种东西的保鲜期太短,我以为你不会购买这些看似漂亮而实质无用的东西。”白未曦笑嘻嘻地说,“不过,还是谢谢你,很漂亮的花。”
    “我…如果你喜欢,我每天都送你一束花。”秦渭阳被白未曦猛然间灿烂起来的笑容晃花了眼。
    别墅前面的花坛里,绿树红花,静静地兜住了夏末的傍晚。夕阳下,似乎不管什么,看起来都多了几分朦胧的美。
    看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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