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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青云路 作者:loeva(起点vip2013.11.25正文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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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云又皱了皱眉,抬头看他:“你是我母亲那边的亲戚,姜家是不是也对你不好?” 

  曹玦明若无其事地摆弄着案上的笔架:“那倒不是,我们曹家好歹也出过太医,在京里也有些脸面,姜家虽看不上我们,却不会与我们为难。我与你母亲娘家说是远亲,其实也有些远,我娘嫁到曹家来时,娘家也是有些家底的,当然跟高门大户是不能比,但比一般小门小户强多了。跟姜家族里那些不受重视的旁支相比,我们家在他们眼中还算有些脸面,因此我到清河来前,他们才会托我顺道打听消息。不过这些都是私事,没必要在外人面前提起,因此方才我就混了过去。说来先父从前还曾经受过你家人的……”他顿了顿,“……恩典,姜家族人也许有些冷淡,但我却是真心实意想找到你们的。” 
 
  青云想起曾经看过的小说,一些高门大户的体面家仆,在外头也是有房有地的,因此就没多想,只觉得眼前这清俊的少年真是善良可亲。她有些感动地道:“谢谢你,曹大哥……啊,对了,钱老大夫对我来说就象亲爷爷一样,不算外人,你有事不用避着他的。”
 
  曹玦明顿了一顿,微笑说:“好,我明白了。不过这事儿关系到姜家名声,能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人知道吧。我听说当年楚王妃轻而易举地抹平了令尊出走之事留下的后患,也是担心事情传出去会坏她名声的缘故呢。这些事本不与老大夫相干,何必给他带来麻烦?” 
 
  会带来麻烦吗?难道楚王妃还能大老远地跑来灭口?青云虽觉得曹玦明有些夸张了,但想到自己不过是初来乍到,对这个时代的了解绝对没有土著曹玦明清楚,所以还是决定照他的话做。 
 
  从此曹玦明就在清河县安顿下来,白天他就在钱老大夫的小医馆坐诊,没两天就把小神医的名气打出去了。刚开始还有不少病人见他年轻面嫩,质疑他是否真有本事,后来则无论大病小病都只信任他了,钱老大夫反而空闲了下来。还好他老人家经过的事多,性情也豁达,又一心想从曹玦明那里偷师,多学点高明的医术,因此完全不放在心上。 
 
  曹玦明的名声越来越响,上门求医的病人不再仅限于住在附近的贫民与城里城外的流民,连县里家境富裕的士绅人家也都下了帖子派管家来请他上门看诊,那小小的医馆已经无法满足需要,但若另租一处大些的店面,钱老大夫又担心等曹玦明离开清河后,仅凭自己无法支撑昂贵的租金,因此纠结了许久。最后还是曹玦明自己掏腰包,租下了隔壁的店面,将药房部分移了过去,又在那边多放了几张候诊的长凳,而原本的医馆则仅仅留下两位大夫的诊案。如此一来,病人多的时候,可以稍稍分流部分到隔壁去,只需要抓药的人也不必跟看诊的人挤在一起了。
 
  钱老大夫的两个僮儿只跟着他学了半年光景,一个年纪大些的,有十二三岁了,记性好些,背得了药名,认得清药材,平日专门负责拣药秤药,偶尔遇到不懂的还要钱老大夫过来帮忙;另一个只有八岁,只能做些轻省活计,看个火熬个药,倒个茶送点东西之类的。等药柜被移到隔壁店面去,钱老大夫再也无法时时查看时,两个孩子就显得有些不够用了。因此曹玦明就把自己带来的两个随从都派到了药房帮忙。
 
  曹玦明带来的两个随从,一个是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叫麦冬,虽是车伕、马伕兼粗使打杂,但在名医世家多年,也懂得些药草知识,比两个僮儿强多了;而另一个名叫半夏的小厮,不过十三四岁,则是曹家专门为曹玦明培养的助手,自小陪伴他一起长大,无论是采药、拣药、配药,都很是老练利落,甚至还能看点儿小病,开点儿方子。有了他们的加盟,药房很快就顺利运转起来,两个僮儿还顺道从两位前辈处学了不少东西,每天都兴高采烈的。 
 
  曹玦明主仆三人在医馆可以说是如鱼得水,但住的地方则有些不大顺心。高大娘自重寡妇身份,怕外人说闲话,因此坚决不肯租房给男客,他们只能另寻地方,邻居家倒是有两间空房,但要价太高。曹玦明衡量过后,还是决定租了下来。他希望能住在离青云近些的地方。 
 
  两间空房,只够曹玦明自己住一屋,麦冬与半夏合住一屋,却连个做饭和放杂物的地方都没有,曹玦明索性付了伙食费给高大娘,请她帮自家主仆三个准备一日三餐,平日里需要打扫房屋、洗衣缝补什么的,也都托给她。
 
  高大娘是勤快惯了的,没把这点儿活放在眼里,反而乐得有笔外快,对曹玦明就更有好感了,常对青云道:“姐儿有这么好的哥哥,真是天大的福气!难得这么好的样貌,又有这样的本事,简直就是观音菩萨座前的金童托生的!可惜我没有女儿,也没有孙女,不然一定招他做女婿!”青云简直哭笑不得,回头悄悄告诉了曹玦明,臊得他脸都红了。 
 
  青云只觉得近日事事顺心,对曹玦明这个远亲家的表哥也越发信任尊重了,若说有什么不足的,那就是她发现麦冬对自己似乎有些莫名其妙的敌意,虽说明面上的礼数半点不缺,但她每次想要跟他说什么话,他总是会提前转过身去,装作没听见、没看见,若不是她开口请曹玦明转达,他也绝对不会帮她做任何事,哪怕是东西掉在了地上,他也不会顺手捡一把。 
 
  莫非是她什么时候得罪了麦冬?

  青云私下问了曹玦明,曹玦明只是皱皱眉头:“他素来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兴许只是不好意思跟妹妹说话?妹妹别放在心上,若他有什么地方失礼了,只管教训。” 

  青云一听,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他好象不太喜欢我……算了,他其实对我很尊敬,并没有失礼的地方,曹大哥你可千万别怪他!”

  曹玦明笑着点点头,待回到住处,却唤了麦冬进屋,低声询问:“你可是不喜青姐儿?” 

  麦冬低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少爷,她是姜凌范与魏红绡的女儿,姜凌范倒罢了,但魏红绡……”

  曹玦明的心情忽然变坏了:“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放心,我心里有数。”

  麦冬抬眼看着他:“少爷,姜姑娘确实挺讨人喜欢,小小年纪的,我也没打算为难她。只是……您别忘了,咱们在京城追查多年,只查到老爷被害身亡那一天晚上,有个女子曾出入咱家在京城的宅子,那女子头上就戴着一根银凤簪,那样的簪子,除了张碧罗,就只有魏红绡有!若那女子就是魏红绡,那姜姑娘就是咱们仇人的女儿!一想到这个……小的就无论如何也没法对着她笑!”
 
  “别说了!”曹玦明猛地站起身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蓝天,沉默不语。

  “小的知道少爷不爱听这个,可是……这么多年了,我们还没查出害死老爷的凶手是谁,您难道就打算在这清河县耽搁下去了么?!既然姜凌范与魏红绡已经死了,您为何不回京城去,寻找其他知情人?!”
 
  曹玦明深吸一口气,沉声道,“你以为我不想么?可当年我们在京城查了这么久,也只查到一个张碧罗!如今张碧罗已经疯了,万事不知,姜凌范与魏红绡又死了,这条线索就断了,我们还能上哪儿查去?倒不如守着姜青云,兴许哪一天她就想起来了……”
 
  “可那一天还要多久才能等到?”麦冬有些急了,“少爷您前些时候还给河阳那边送信了,等姜家来人把姜姑娘接走,您又能上哪儿打探去?!” 

  曹玦明冷冷一笑:“姜家不会来人的。”

  麦冬一怔:“可那信……”

  “信是送到姜凌范家中的。”曹玦明回头看他,“只有姜凌范的继母与兄弟才会看见。我在信中只提了姜凌范夫妇的死讯,没提他们有儿女留下,姜凌范的继母与兄弟乐得独占偌大一份家私,又怎会多事再派人来查探?”
 
  麦冬恍然大悟,顿时喜上眉梢:“您的意思是……只要姜家不来人,姜姑娘就无处可去了?” 

  “而她身边就只剩下我一个亲人,又亲切,又可靠,等她确认姜家不会派人来接她的时候,她又怎会拒绝随我去投奔她娘家的亲戚?”曹玦明眯了眯眼,“我没打算在这里耽搁下去,只要她随我们一起走,我们就重回京城,再去找张碧罗,兴许……姜青云还能帮上我们的忙呢!” 

 
第十二章 清晨
 
  次日清早起来,青云帮着高大娘做早饭,想到近日曹玦明没日没夜地忙着诊治病人,刘谢也老是待在县衙里加班,两人都累得瘦了一圈,怎么也该给他们补一补才是,于是决定大展身手。
 
  当年她还在外贸公司工作时,那群女同事为了保持身材苗条、皮肤紧致和杜绝痘痘,曾经研究过许多健康食谱,其中就包括什么食物最适合熬夜的人。她因为常常熬夜工作,也和她们分享过这些食谱,现在虽然很多材料都弄不到,但做点小变化还是不难的。
 
  她为刘谢与曹玦明两人准备的是莲子百合瘦肉粥,可以清心润肺、益气安神,熬夜的人吃它最好不过了。莲子与百合都是新鲜的,同福客栈那边最近为了研究新菜谱,送了些食材过来请她帮着参详,她就利用了一把;至于瘦肉,则是一大早跑去市场向熟悉的肉贩大叔买来。等她手脚利落地将粥熬好时,时间已经差不多到刘谢通常赶来吃早饭的时候了。
 
  曹玦明这时候想必也已经起身,麦冬先一步过来取早饭,青云就盛了三碗粥给他,另外附送了两只水煮鸡蛋、三份卷有蛋丝和新鲜瓜菜的卷饼,还道:“这粥对身体有好处,你一定要劝曹大哥吃下去。昨儿晚上他又熬夜研究病人的脉案了吧?你不必瞒我,我瞧见他屋子前那棵大树的叶子反射的灯光了。一定是他大半夜还在点灯看东西!” 
 
  麦冬看了她一眼,默默地接过托盘,什么话也没说,转身就准备要走。 

  青云也不拦他,只是抢上几步郑重对他道:“你是曹大哥身边信任的人,也多劝劝他吧。病人固然重要,但他才这点年纪,要是熬坏了身体,就是一辈子的事了。我当初请他到医馆坐诊,可没打算害他受苦的。他再这样下去,若是累出病来,叫我心里怎么过意得去?你也不想看到他生病的,是不是?” 
 
  麦冬仍旧不吭声,只是看向她的目光有些复杂。 

  青云不知他是怎么了,但可以感觉到他对她的敌意似乎稍稍减轻了一丝,心情也好起来,便笑说:“曹大哥自己就是神医,怎么做才对他的身体有好处,他比我清楚多了。你去跟他说,要是有什么补身的好菜好汤,尽管告诉我,我给他做去!” 
 
  麦冬微微点了点头,破天荒地给了她回应,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见刘谢笑着出现在门口,抬手跟高大娘打招呼,青云一恍神,麦冬已经捧着托盘匆匆出去了。 

  青云心里嘀咕了几句,但觉得麦冬对自己的态度已经有了改进,还是别要求太多的好,便高高兴兴地迎上刘谢:“干爹,您来啦?今儿我给您做了好吃的!” 

  “是么?”刘谢听了也十分高兴,“那我可真有口福!”不过他马上口风一转,“只是我还得赶着去衙门,若是太麻烦就算了,你和高大娘两人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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