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 >

第2章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串演唱。他们喜欢借着灯红酒绿,把身体溶化在不大的“池水”里尽情放纵,他们有的是激情,有的是时间。


    舞池尽头的高台上,乐队的鼓手正在调整鼓调和音叉,低音鼓膜上印着深红色“Angela”的字样,旁边是贝司手,前台放置三个竖形Mic,两边分别采集来自电吉他手和MIDI电子琴弹奏的和音,正中央那支Mic柱是银色的,闪着耀眼的光,支架上嵌着一支带滤网的暗金色麦克风,三个乐器手已经等待多时了,却迟迟不见主唱登场,麦克风前空荡荡的。




酒吧

初秋的夜晚开始由凉转寒,清瘦的短衫年轻人从舞池边的高凳上走下,向注视已久的乐队高台缓缓移步。他的双手轻轻从后腰交替地甩出来,左手戴着一枚尾戒,银闪闪的,在暗色里放着冷冷的寒光。尾戒驱使着年轻人从银柱上取下麦克风,三位乐手向他投来惊异的目光,他们正准备想办法对付这位不速之客,这时,短衫先发了话:


    “会不会Coldplay的InMyPlace?”他盯着鼓手,露出一种不经意的神色。


    鼓手看了看他,回过头来又望了望队友,看起来这个家伙不想是闹事之人:


    “你为什么这么问?”


    “点一首歌吧,反正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主唱还没到不是吗?”


    “凭什么?”


    短衫把Mic放回支架,肢体开始前倾,左脚向前迈出一小步,头向后转过45度望向鼓手:


    “迈出一步只需要一秒钟,2006年9月21日21点21分21秒,这一秒已经过去了,我们的命运因此已经变得和从前不再一样,这是事实,谁也没法改变。”短衫眼睛里透射的光芒依然是迷惘的,暗淡的。


    那个鼓手叫做翼,直至现在他都没有弄明白短衫讲的这番话到底是甚么意思,然而在那个时刻,直觉告诉他,这位不速之客的不速请求不可抗拒,5分钟之后结果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翼折起袖口,从套鼓架上提起两只尖棒,向队友递了个眼色,顿时,鼓声响起,电吉他开始撕心裂肺地拉长颤音,舞池和周围客人的目光一齐向银色麦克支架投来。


    窗外悄悄地刮起了寒风,玻璃门迅速开启又合上,一个男生挽着一个女孩进了来。男生长得很高,眼光敏锐,一进门就注意到乐队那个方向。他的手臂很粗壮,但明显不是干体力活的结果,因为从他健硕的身躯和充满质感的肌肉分布可以断定,他应该是一名体育健将。手腕里冒出女孩可爱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珠不停地向四周探望着什么,虽然光线很暗,但还是看得出来,她的发质十分柔软,应着风的方向轻快地飘着。


    女孩耳朵上方戴着一朵白色的兰花,花蕊已经去了,在细嫩的洁白的手上来回把玩着,她的脸很白,大概可以用苍白来形容,那一定不是它所应有的色泽。他们并没有跟从人群向前台挤去,而是选了一个相对平静的角落停下。




记忆的交点

乐声起,短衫展喉。翼不知道刚才那一秒钟前大家对他怎么想,但现在,他思索着假如时间能够瞬间凝固该多好呀,这种嗓音,这种对情感控制的娴熟把握,这一切实在太突然了,因了它让这一秒永远停留,他觉得非常值得。其实在那个时刻,或许时间已然是凝固住了的,因为一秒钟有时候很短,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Howlongmustyouwaitforit;Howlongmustyoupayforit…”


    短衫紧闭双眼醉情地唱着,他把台上台下所有人所有事情都抛到了脑后,看见的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雪地,听见的只有身后高分贝的金属混响,和从他心里发出的振动。聚光灯投射下来,将他双颊噙着的液体照得闪烁,人们站在原地,静静地聆听着,他们不敢拍手,抑或是忘记了拍手,目的只有一个,不要打乱了这位主角的思绪。也许在这个时候,主角正做着一个浪漫而伤感的梦呢,在梦里他会遇见谁?在梦里什么事情让他落泪?女孩想知道,体育健将想知道,调酒师想知道,鼓手想知道…


    可是他们毕竟来自这座城市不同的角落,也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对彼此的故事他们能理解的是多么有限啊。不是他们不想理解,更不是不能理解,时间是一条长长的绷带,每个人只能在自己的绷带上刻下岁月的伤痕,因此只有在绷带交织的那一刻,那个地方,那个故事,那块伤口才能被彼此都记住,除此之外人是孤独的。就像这些男女们,或许下一秒钟,他们就将形同陌路,因此他们要聚在这里,在有限的时间里,留下更多交点,以便在孤独的时候缅怀。


    短衫记忆的的交点时常停留在十几年前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那里的雪并不大,小雪把童年的冬季染成了纯白一片,枝干、池塘、大桥,山坳,天空,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但是有两样东西是例外,一样是云山脚渌江傍家旁边堆起的雪人的红鼻子,另一样是和他一起堆雪人的女孩子撑着的那把小红伞。他还记得,那个女孩子叫做欢,一个很飘逸,很轻快的名字。

    和欢在一起,时光总是特别容易过去。他曾经问外婆为什么快乐的日子总是一眨眼就过去了,外婆告诉他那是因为天公公在眼红呢。可是他明如此却还是喜欢和欢在一起,他要留住那些快乐,要快些长大,让欢做妈妈,他做爸爸,他们有个可爱的宝宝,天天过家家。他一边想,一遍看着欢圆圆的脸蛋傻笑,欢脸红了,水灵的眼眸盯着他瞧,仿佛有什么秘密她猜不到。欢不知道时间快与慢对她而言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只是,她对一秒钟的长短特别较汁。




十三年前

她一直弄不懂,一秒钟到底有多长,于是她跑去问他:


    “等一下是多久啊?”


    “滴答,一秒钟。”他每次都这样回答。


    可是欢还是不明白“滴答”是“滴——答”呢还是“滴答”呢?还是“滴—答—滴—答”呢?于是她拉起他的衣角又问一遍:


    “滴答到底是多久啊?”她的眼睛里充满急切,眸子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对他说:“你要再不告诉我,我就生气啦。”于是他马上放下手头的事,


    “好了。”


    于是,欢抢走他玩的滑梯;催他“扫荡”平常要两倍时间才能摆平的米饭,陪穿上最漂亮的新衣服的她出去玩;催他鼓起勇气点着爆竹的引线;催他即使在腊月也得汗流浃背地赶完语文试题和她一起交卷;催他在过家家的时候比别的男孩子都先把泥沙堆成堡垒;催他背起她来,让她能够得上工会门前电影剧场的大荧幕…


    一秒钟可以很短,但有时候,也可以很长的。


    所以有时候要等很久,才能轮到欢玩滑梯;才能把那个凡事都慢人半拍的家伙从饭桌上拉出来,推着他爬到云山腰去看日落;才能在同学们都走光了的时候看见他匆匆忙忙地从课室里提着背包跑出来一脸慌张;才能在起身想走的时候发现璀璨的烟火在空中花一般绽放,与星辰月色争艳;才能看上即将完场的电影…


    所以直至十三年前的那一天,她送走他的时候,也只用了一秒钟。


    “1993年2月6日,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元宵节,靖乡的小雪下了一天一夜,天刚亮的时候我就坐上了搬家的大货车。开车的老司机嘴里叼着根香烟,烟圈扑进眼里感觉很酸涩。临别的时候欢问我什么时候走,我对她说:


    ‘滴答,一秒钟。’


    透过蒙着雾气的车窗,我看不清楚欢的样子,她低着头,撑着的那把小红伞遮住了她的脸蛋。我答应她会回来看望她,将来我要做爸爸,她要做妈妈,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小宝宝天天玩过家家,所以我走得很自信,很从容。大货车引擎轰然启动的时候,从倒后镜里我看见排气管冒出的热气,一团一团向上升腾,然后迅速消失在凝固的空气里。


    车经过临水与新洲边境的时候,小雪化成了淅淅沥沥的细雨,滴滴答答拍打在车窗上,我伸出手指顺着雨滴的轨迹在窗沿划了一个又一个“1”字,直到隔着窗外的世界被我看见为止。雨和着清风的方向从迷蒙的天空不断升腾,坠落,又升腾,又坠落,再升腾,再坠落,仿佛歌者轻扬的舞步,款款盈盈。我的心一颤,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些什么。我看着飘散的绵雨,两个钟头前的兴奋心情在那一刻荡然无存。

    我明白了,与其说是欢送,不如说是诀别,与其说是再见,不如说是再也不见。就像这一场绵雨,谁也不知道今天它要飘到哪里去,明天太阳出来的时候它还在不在,后天寄居在厚厚云层下的它又要逗留多久。

    我和雨是多么相似啊。

    这让我想起妈妈说过,我们家1988年从三岳南下临水的那段故事,我想,场景与现在应该很像吧。我的一生都在漂泊,至少到目前是这样,在临水靖乡度过的童年时光,虽说只有短暂的5年,但对这片土地的记忆如同那里的云山和渌水一样明净和清晰。我最爱的人依然是那个时代的欢,我最爱的时代依然是那段天堂一般的童年生活。从那以后我叫自己雨,雨是谁?雨是雨,雨是阳光的泪,雨是清风的泪,雨是皓雪的泪,雨是浮云的泪…冰冷的泪滴从苍茫的天空中升腾坠落,周而复始,无尽漂泊只为得到生命里多年寻求却未曾得到的一个答案:

    ‘爱,走了么?幸福,走了么?希望,走了么?’

    为了得到这个答案我在这个世界挣扎着,我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我能解答,但我想,也许真正等到它来的时候,时间只过了一秒。




秋叶

“你在胡说什么啊?我又不是你的心理医生,你跟我说这些?你是不是还没睡醒?我再摇摇你耳朵怎么样?”雷高大的个子正好能遮住从窗外逼射进来的阳光,雨有幸能在这样一块荫蔽下开始他一天的沉睡之旅,教授在课堂上侃侃而谈也好,正儿八经照本宣科也好都不管他什么事,他只需要有这样一块荫蔽,能为他挡住刺眼的阳光,能令他做个久违的好梦,然后把梦到的故事东一块西一块地讲给旁边这位四肢发达的傻大个儿听,那么一天里他得到的将是比课文多几十倍的满足和快乐。他认为这是好的,于是他趴下来,接着酝酿起周公预备式。


    “我说你有完没完呀?快下课了你就不能再坚持一下?像个死猪一样天天这么睡我看着都累了。”雷向他瞥去一眼,


    “你还记不记得今天是几号?”雷望着他,眼光里带着几分无奈的讽刺。


    “…6号吧。”雨把头埋在温暖的双臂间,话传到雷耳边的时候雷感到一种不确切的朦胧,还有一点执拗的味道。


    “现在是2005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10点20分20秒,再过20个20秒你今天想上课也难了,所以老大你发发慈悲吧,把这节课听完好吗?真拿你没办法!”


    雨扭过头来对他笑笑,继续把头埋起来进入深度昏迷状态。


    第二次感到耳根被人提得生疼的时候,课室里的人已经走光了,但雨知道雷一定还在身边,因为只有雷才能碰他的耳朵。果然,逆着阳光望去,从眼缝里雨看见雷正忙着收拾着书包。这时雷仿佛觉察到了什么,扭过头来用眼角望向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