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游戏动漫电子书 > (hp同人)地狱,没有天使 作者:侃侃千湄(晋江vip2012-11-10完结) >

第145章

(hp同人)地狱,没有天使 作者:侃侃千湄(晋江vip2012-11-10完结)-第14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Silber只是看着西瑞斯的脸,一言不发大幅度摇头。
    汤姆要合上西瑞斯依然睁着的眼睛,手刚伸上去,她嘴里就发出啊啊的声音,摇头的幅度更加大。那双琥珀色的眼还凝望着她,留给她最后的眼神是温柔的心疼。他的脸被日光照射着,像要融化。
    “你哥哥他死了!你摸摸看他还有心跳吗?”
    汤姆嘶哑地吼她,抓住她肩膀用力摇晃,Silber最后的力气被摇走,她俯下|身去,枕在西瑞斯浸血的胸口,失去了知觉。
    作者有话要说: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致西瑞斯



☆、第 144 章

    作者有话要说:我捂着脸默默地爬上来更新了……
    时间是一条长河,无始无终没有尽头,人类的世界在其中星罗密布,被时间的激流分划成了无数个独立的小世界;这些世界渺小,但数量庞大,即便是活了千万年的我也至今没能行遍天下——别以为我喜欢这种旅行,谁又会愿意背井离乡,我半生岁月都在外漂泊,无时无刻不在受思念的煎熬。
    这样的滋味你一定很熟悉,Silber,你也是个漂泊在外的,快八年了,让你背井离乡的是死亡。
    当初,时间的涡流把你扯进了现在这个世界,你很走运,一具崭新的身体给了你第二次生命:黑发、红眼、会说蛇的语言——这身体可好用?你在它里边住了四年,那是我的身体。
    我当然不是人类,时间之河左岸的魔界才是我的家乡。我是魔族的神,你可以叫我安吉拉。
    八年前我离家时受了伤,化了具肉身寄养神魂,沉睡之际你进来了,连同灵魂也跟我融到了一起;
    也就是从那时起,你从一个普通的人类变成了一名巫师,其后换了具身体也依然能使用那些寻常人不可能掌握的魔法,这是因为有我在,你的第二次死亡并没有让我们分开。
    这些年我一直在沉睡,我们不能同时清醒,唯一醒的那次正碰上你为了盖勒特在寻死,我也就没机会同你交流。今天三哥把我叫醒了,似乎我不太受欢迎,盖勒特,还有这会儿正守在你床头的那个汤姆,都把我当成公敌,甚至还联手起来对付我。要不是我大小还算个神,又撤得快,只怕就被他们挫骨扬灰了。
    真遗憾,盖勒特同我颇有渊源,我本来还想帮他一把,让他彻底忘掉你的……
    不要误会我的意图,这也是为了他好,要知道你留在人世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你有看见他上一次是怎样为了你的死而痛不欲生,你也会这么做的。
    好了,话就先说到这儿吧,你一定还满头迷雾,我留了些记忆给你,它们会帮助你明白一切的。
    现在,我要睡了,过不多久你会醒来,记住,今后要是遇见一个叫那喀索斯的,离他远一点,别再让他叫醒我。
    *************************
    我并不是生来就在外游荡,相反,六百岁以前我不曾离开魔界一步,只成日在哥哥们的各大领地混迹,日子也过得无忧无虑。人界于我,还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只知道因着地理位置的缘故,那里的时间流逝得要比魔界快许多,却是没有去过的。
    倒不是不能去,与天族的战争爆发之前,通往人界的通道还没有坍塌,魔族们只要愿意,都可以自由出入。那通道就位于冥河北端,附近因是万恶滋生的虚无之地,一直有我的四哥阿萨斯镇守着。
    昔日我隔三差五便会去那儿一次,用四哥给我打的锁魔链,逮几只新长的魔物来玩。这些小东西秉性凶残,长相更凶残,个个都生得得天独厚,弄死了实在可惜。我存着善念,看对了眼的,就领回去放养。
    四哥预感我会做甩手掌柜,他预感很准确。便在我四处逍遥之际,魔物们在我领地里敞开了撒野,很快就把那地方搞得乌烟瘴气,不再适合居住了。至于原先住那儿的魔族,是一早就携家带口跑了的,是以那几年,哥哥们管辖的城池人口暴涨,我其实贡献不小。
    如今我回去,不提端茶送水的婢女,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的们抛弃我就罢了,据悉茶余饭后还有议论,说:“安吉拉大人眼光独到,越是丑陋凶悍的东西,越是能得她老人家的亲睐,真是奇哉,怪哉。”
    说得我好像是个变态。
    其实他们误会我了。
    虚无之地的环境极其恶劣,不时还有罡风生出,寻常人等一碰就灰飞烟灭,就算是神也不大受得了,四哥不许我住那儿,回回都撵我走,我只能寻了这么一个借口,好三不五时溜过去看他。
    那个时候,我是从没想过离开四哥的。当然也就压根没想过自己会去人界。
    人类倒是见过,而且不少,不过都是死了的。只有死人才能脱离时间之河,到左岸的魔界来。
    入口便在冥河南端的轮回之地,在人界它有个简短点的名字,叫地狱,我的三哥那喀索斯统辖着那里。
    轮回之地的规矩是我那素未谋面的父亲许久前定下的,说:不管是谁,必须在里面把生前的孽报还清了才可以放行。
    我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父亲这规矩定得十分公平。
    至于这孽报怎么个还法,命薄上都记着。那种小册子每个人都有两本,一本记着上辈子做过的所有事,它决定了此人得在轮回之地待多久、有多少债得还;另一本则记着下辈子将经历的事,是富是贫、是贵是贱,上面都写得一清二楚。
    ——等亡魂们把生前的债务偿清,就可以选择新生了:是回到人界重新开始,或是留下来成为魔族的一员,都行。
    不过生前的记忆得全部忘记。
    彼时我常在三哥处厮混,那场面是见过的。看门的幽鬼把轮回之地的大门打开,管事的上去唱名,被折腾够了的亡魂们就分成两列飘出来:左边那列将留在魔界,右边那列则等着被送回人界。
    ——通常情况下,想回人界的会占大多数。
    也难怪,这些人刚还完债,才被放出来,对魔界的印象还停留在水深火热的轮回之地,捎带的,对改行当魔族的前景便难免悲观了些;
    加之,三哥又放任下面的人忽悠他们,说留下来估计还得遭罪,回去的话则可以把生前的记忆带走,于是大家都战战兢兢,一溜顺儿地飘到大门右边,预备带着记忆重新做人。
    然而结局是,一边一记天雷劈下去,前尘往事全部被劈成过眼云烟,三哥做这事的时候从不手软。
    我看不过去:“你怎么连死人也骗?死人也有知情权的。”
    要知道做魔族比做人类有前途多了,单寿命的长度就不是人类可以比的,三哥这是赤|裸裸的误导,我表示强烈抗议。
    结果他挑起眉毛就来睨我,说:“到时候魔界人口过剩,你负责去管?”
    一句话把游手好闲,大小巨细从没管过一件的我说得哑口无言。
    然而偶尔还是会忍不住手痒,从他雷下救一两拨出来。
    三哥卖我面子,睁只眼闭只眼没管,只在事发之后叫我拿劳力去跟他换。
    他说,每救一个我得替他批十年的命薄。
    死到魔界来的人类不要太多,每期从轮回之地放出来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每个人两本命薄,批十年,这工作量,光算算我都头昏。
    然而我还是应了。神应当有神的慈悲。
    而且人类的命盘五花八门,读起来肯定很有意思的。
    于是三哥就清闲了。而我三百岁以前的日子,有一小半都耗在了他的极乐殿里。倒也不会孤单,三哥总在一旁的,一如既往地逮着机会就来戏弄我。
    我却只晓得埋头苦干,全然不知自己一早就中了圈套。
    还是后来有一回,四哥发现我去他那时精力不济,瞌睡不断,问起来,才晓得我做了这笔不划算的买卖。
    彼时我年岁小,不懂事,被四哥教训得回过味来,我方才追悔莫及。
    恰逢三百岁那年,大哥和二哥给我添了个小侄儿,起名伊利丹,白白嫩嫩的十分漂亮,一双琥珀眼极有灵气,小指长的龙尾巴轻轻一甩,就划出道闪电来。我喜欢得紧,便自告奋勇要将他接到身边来养。因我是家里唯一的女性,二哥考虑再三,允了。打那以后,小伊利丹的吃喝拉撒就成了我的头等大事,三哥这边的闲事便管得少了。
    再后来,我大部分时间都费在了人界,轮回之地也很少去了。
    几年前倒是又救了一个人,那女人名叫梅洛普·冈特,会说蛇语,很对本体是羽蛇的我的胃口,她对她丈夫的爱情偏执到了一种病态的程度,这点也很对我胃口。适逢我刚回魔界,没来得及卷铺盖找地方睡觉,被三哥揣着她的命薄拦上门来,梅洛普运气很好。
    以为能带着记忆重新开始,梅洛普毫不犹豫地选择回到人界,我猜测她是想跟那个叫汤姆·里德尔的负心汉再来一次。傻女人,被诓了都不知道。
    三哥给我看她生前的命薄,又明确表示,他将在某年某月某个良辰吉日劈下那道抹杀记忆的天雷。
    我不得不在最后一刻赶到。
    三哥那天的心情似乎很好,雷劈得比以往利索,轰隆隆的闪亮半边天,把一干听到消息跟过来拜会我的魔族吓得翅膀都收了起来。
    我恭维三哥宝刀未老,还是那么英明神武。他对我的恭维不予置评,调头往极乐殿去,扔下一句:办完事赶紧给我进来。
    管事的魔族早就候在一旁,这时候纷纷上前,领着那两列亡魂走了。梅洛普平白比别人多了次选择的机会,对我很是感激。
    我把同三哥讨价还价的结果说与她听:“你如果不改初衷要回人界,就必须放弃对你丈夫的记忆。留下的话则不用。但是你丈夫死后不一定会来这儿,所以你很可能得守着那些记忆再一次孤独终老。你好好考虑一下,再给我答复。”
    梅洛普表现很忐忑。这女人生前唯一一次有勇气自作主张,就是用一碗叫迷情剂的汤水拐得她丈夫跟她私奔。
    可怜的小家伙。
    她没有让我失望,十秒之后她答复我,她要留下。
    自六百岁起我便不常待在魔界了,这边没什么固定的居所,梅洛普不方便被我带着,我将她安置在了大哥的魔都。
    而我则留在了极乐殿,我有十年的命薄得批。
    梅洛普走前,我曾问她,在人界可有什么心愿未了。
    她提到了她的儿子,说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希望我有机会能照看着一点。
    我便顺手翻了翻那孩子的命薄。
    名字挺好找,同他父亲的一样,也叫汤姆·里德尔。翻完之后,我不胜唏嘘。
    天煞孤星说的大约就是这种人,我很佩服那孩子毁灭全人类的执着。只是,原本我以为他死后起码得在轮回之地熬上千八百年,末了,却没在他命薄上找到结局。
    ——那册子到后面模糊成一片,能看清的最后一段竟写着,他做到了不死。
    不死……连神都做不到,区区一个人类凭什么?
    这事还有点意思,定不能给三哥知道。那喀索斯,他可是个控制欲极强的神,人类的命盘起了变数,他这司命的还不得横加干涉?
    我打定主意瞒下此事,将汤姆·里德尔那本小册子塞进批过的那一沓,预备下回去人界的时候探探究竟……
    这一天很快就到了,十年期限还未满,趁三哥外出我留了张条子,端端正正地摆到他案上,说欠的债回来再补,便撤了。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1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