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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掌上田园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5-03-03完结)-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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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在想象中万分可爱的李官镇,其实也还是那样灰蒙蒙的,记忆里的亲朋好友的影像,似乎与亲眼看到的很是有些不符……
    苏芩说过:一个人久了,会越来越挑剔。因为对自己太过依赖,所以合得来的人越来越少。很多人总感慨遇不到对的人,其实都是单身太久,找不到了彼此依赖的那种感受。太过独立,也是一种“病”。
    貌似自己就“病”了吧?习惯了单身四处游走,却适应不了一大票亲人的热闹凌乱,或者可能对亲情抱了太大的希望,总觉得自己回归后应该得到最隆重的呵护,结果便有点失望。
    绣花鞋踩在算不上平整的路上,还有些硌脚,这鞋子还是挽娘给做的,出发前做了三双,现在也都穿旧了磨薄了……
    阿珠脑子里信马由缰胡思乱想,冷不防从身后追出一个人影,绕到她身前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拃着俩胳膊挡着道儿不说话。
    暗沉暗沉的天色,你能看出个啥子来么——
    劫道的?不像,一点儿都不专业,挑选尚有行人的街道行事,除非脑残了。
    碰瓷儿?这倒有可能,看这小子的个头不小,比阿珠最少也能高出一个头的尺度,身板儿也够魁梧,没分辨出腰肢的分布位置,上下是一般粗细的。
    阿珠早就自诩是一个“艺高人胆大”的“武林豪杰”,些许毛贼还真不放在眼里,仰着头看向对面模糊的一张脸,冷笑:“大哥你找抽呢吧?”
    对面那大个子抓耳挠腮,似乎听了这一问句还不敢肯定什么,最终,是在阿珠一个扫堂腿撩过去,把他拌了个屁股蹲儿,才仓皇开口。
    “你——你你是阿珠么?”
    敢情儿还是个熟人?听这声音,还是个处于变声期的公鸭嗓儿,说不清是粗噶还是尖利,总之是不怎么动听。
    记忆里完全没有这样的朋友吧?阿珠疑惑了。
    “我是欢儿——,阿珠你不认得我了?”
    公鸭嗓儿少年万分委屈似的,接下来场面不受控制……
    “阿珠你刚刚一踢我,我就敢确信是你了,别人也没那么大的胆儿,我听说你回来了,赶紧到你家去找你,可是等来等去你还不回家,后来马五说你自己来客栈了,我就在后面追——”。
    “阿珠我真不敢认你,可是满大街敢在这时候自己个儿在街上走动的女孩儿可不多,阿珠你长高了呢,都快赶上阿穗了——”。
    “阿珠你在外面怎么呆这么长时间?你不想家吗?我早就想去找你,可是家里不让,你又一个劲儿的换地方,最近得有两年没给我回信了吧?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儿,做梦都看见你哭——”。
    ……
    好吧,欢儿根据被踢了一脚确认这是阿珠,阿珠根据对面这孩子的“废话流”“话唠儿”,可以确认是欢儿。
    多年以后的好朋友相见,确实——应该——这么欢脱来着,“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场景,那属于情人级别的分离……
    可是阿珠分明觉得目前是一个头两个大,她的双腿很沉重,她的肚子里空空如也,她很累,可不可以寻找一个合适的地点合适的时间再互话别离之后的衷肠啊?
    黑暗里模模糊糊连五官都看不清的欢儿少爷,怎么这么多的喜出望外?阿珠都不好意思打断他……
    人和人的缘分真奇妙啊,阿珠甚至在想,佛说今生的妻子,是前世你埋的人,来还未报的恩。今生的儿子,是前世你的债主,来追未还的债。今生的女儿,是前世你的情人,来了未了的情。今生的情人,是前世的夫妻,来续未尽的缘。今生的红颜,是前世的兄妹,来交未完的心。今世大贵之人,前世的大善之人,来收前世结的德。这就是因果,是定数。
    那么,谁来告诉她?这辈子的欢儿,怎么就对她这般热情呢?他们应该是什么关系?前世埋你的人,还是你的债主、你的情人、你的兄妹?
    可是夜色越来越沉重,真的不需要找到一个温暖明亮的场地,舒舒服服的喝杯茶、吃个饭吗?
    可是欢儿还在继续,装了好多年的“废话”像泉水一样往外流淌。
    “阿珠你今天给虎头豹子做的啥‘拔丝苹果’?俩小子嚷嚷说好吃还要吃呢,你怎么把我忘记了?做了好吃的要第一个想起我来才对啊?”


  ☆、第一百九十三章 饯行晚宴

欢儿你不提“拔丝苹果”还算罢了,一提吃食,阿珠这肚子都快往一块儿拧巴了。
    “大哥饶命啊!”阿珠弯腰施礼,终于抢到了说话的机会:“能不能给贫女一口饭吃?不是拔丝苹果也行,只要能填饱肚子,有个地儿坐坐——”。
    还处于久别重逢之后的欢庆之中的欢儿少爷,立刻卡了壳,黑暗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尴尬了是肯定的。
    阿珠占了主动,赶紧拖拉着两条腿继续往客栈前行,其实,就还差二百步远,就可以舒舒服服坐在椅子上喝口热汤。
    身后,卡了壳的欢儿很安静,甩着袖子跟着阿珠,黑暗里,依稀能感受到后脖颈儿处,时而有喷出的温热气息掠过。
    “我给你捎了礼物,单另放着的,回头,吃了饭,我给你。”
    阿珠这句话就像魔咒,打散了少年郎满心的懊丧,欢儿率先一步,帮着阿珠推开了客栈的木门,笑嘻嘻的:“门槛高,阿珠你小心些迈。”
    当自己还是过去那个“三寸丁”小萝莉呢吧?从黑暗里走进灯火的围绕,阿珠心情大好,对大堂里的伙计摆手:“我来找陈家铺面送来的客人周把头儿,速速摆饭,拣客栈拿手的酒菜都来上一些……”。
    “好哩——”,伙计高声答应着,一边冲二楼上招呼着去请客人们,一边跑灶房去通告,掌柜的也笑呵呵的招呼自家婆娘给沏茶。
    找了个最大的桌子坐下,阿珠伸手捶捶拍拍自己的双腿,长舒一口气。
    欢儿的面容,终于明晰起来。
    昔日脸蛋上的婴儿肥已经消褪干净,这娃儿目前不算胖。身板儿也宽厚了,就是白嫩依旧,目测——劲力也还没跟上趟儿,坐在有靠背的椅子上,慵懒懒的那么一歪一靠,胸前连一块肌肉的凸起都没配备。
    浅蓝色的一身锦袍,领口袖口分布着深蓝丝线绣就的云罗纹。深蓝色的束腰。正中一颗闪光的猫儿眼宝石,在客栈的灯光下不时折射一番流光溢彩,很有几分儒雅与贵气的意思。
    阿珠捧着一杯热茶。眼睛朦胧了。
    因为,长大了的少年郎,眼光流转之间,分明就是——欢子的影像。
    如果不笑不说话。就有与生俱来的一抹忧郁,隐在眼底。男孩子,生就了一双杏核眼儿,眼梢微微上挑……
    如果启齿一笑,杏核眼就变身桃花眼儿。眯成一个天然的月牙形状,眼睫毛垂成两道弯钩儿,微微的颤动……
    嘴唇微薄。笑起来跟眼睫毛的弧度相呼应……
    还有一个不经心的小动作,令阿珠的小心肝儿。“噗通噗通”跳的跟小兔子一样。
    昔日的欢子,就喜欢在额前留一缕略长的鬓发,半长不短,闲暇无聊的时候,就这么,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捻住那缕头发,顺着美人尖儿的弧度捋下来,试图够到嘴巴的位置,然后启唇吹气,手指松开,然后继续捋下来,吹气,松开……
    慵懒的欢儿少爷,此刻斜靠着木椅,一只手就这么百无聊赖的玩着额前的那缕头发,那动作熟悉的让阿珠心疼。
    灯光昏黄,欢儿不明白为什么对面的小姑娘举起了左手掌,颤颤巍巍的往他眼前送,脸上的表情,要哭不哭的……
    “阿珠你的手怎么啦?受伤了?没有啊——”,少年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的双手伸出去,不知道是该接过来那只手掌,还是推回去。
    好在,大周的粗嗓门及时响起:“阿珠你怎么才来啊?大家伙儿等你等的都睡醒了。”
    瞬时间,时空错乱的感觉又回来了。
    被打断了满心期盼的阿珠,再次回到现实,她的左手掌迅疾收回,欢儿发现了新大陆般的声音后知后觉的响起:“阿珠你手心上有什么脏东西?黑芝麻?”
    果真只是南柯一梦,昔日被欢子反复追忆过的掌心的痣,在另一个人的眼中,只是一粒儿脏兮兮的黑芝麻罢了……
    “大周叔,叫大伙儿都来吃晚饭,你们倒是都睡饱了,我可是一下午马不停蹄的在补货,肚子里还空着呢!”
    阿珠跟外人反而更容易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果真的独身惯了,心理也“独”了么?
    一票趟子手甚至不喜欢按部就班的从楼梯处下来,“嗖嗖嗖”飞纵几步,玩的跟武林高手似的,个个扬着声音跟阿珠打招呼。
    “这是我们李官镇千总家的少爷,叫欢儿,跟我——跟我们家关系很好。”阿珠为欢儿作介绍,伙计已经开始摆盘。
    “李家少爷啊?久仰久仰,我们恒丰镖行所到之处,几乎都可以看到李家店铺的分布,李老将军的威名也传扬天下啊!”大周打起招呼来还挺热络的,一下子就把欢儿少爷的精神头儿提了起来。
    开始“废话流”的少年郎,在阿珠的眼里越来越遥远,这不是欢子,欢子没这么欢腾,没这么些废话,甚至,偏向于寡言少语,一双眼睛里面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呵呵——”,阿珠跟着大家伙儿在笑,同时没忘记往肚子里塞东西,尽管客栈的饭食算不上精细,大多就是煮煮就得,也不影响食欲。
    而且,这所客栈的手擀面条煮出来,比陈家铺面里的还要筋斗,掌柜的满脸带笑的在旁边解释:“别看我婆姨黑胖,膀子上一把力气,揉出来的面团,摔在案板上‘噹噹’响,这面条就是她做的,周围十里八乡,就没比得上的,多少回头客到我这里,就是惦记着她做的手擀面呢!”
    能以老婆的黑胖为荣,并且津津乐道,这掌柜的真心挺招人喜欢。
    黑胖的婆姨就坐在柜台后面幸福的笑,怀里还抱了个同样黑胖的女娃儿,三四岁的模样,已经疲累的昏昏欲睡。
    这才是和谐的婚姻生活,阿珠内心有了一丝丝感动。
    相比起前世那点点微薄的记忆,陌生的丈夫从来没有表示出嫌弃阿珠的龅牙,也从来没有赞美过她的其他品质,日子寡淡无趣的就像一杯微苦的清水,喝进去嗓子眼儿有些干涩不甘心,却也能止渴。
    一顿饭吃的挺尽兴,欢儿少爷也跟着夹了几筷子菜肴,因为第二日就要早起启程,大周他们都没有畅饮,每人一碗就算过了瘾。
    阿珠跟大周交待完了进货的账目,日常沟通的渠道,又嘱咐几句安全性的问题,跟欢儿依依不舍的告辞。
    少年郎自以为已经长大,足以负担起保护小姑娘的责任,大周他们又了解阿珠那一身玄妙的本事,就放心大胆的让他两个作伴儿回返。
    江湖儿女,不讲究细枝末节,啥“男女三岁不同席”的规矩也不理会。
    夜色很浓重,大街上几乎没有行人,黑黢黢原该有些恐惧之感的。
    欢儿的性致还是很高,摇头摆尾又恢复成小孩子模样:“阿珠你猜我为什么能这般自由?丢下小厮自己到处逛?哈哈——我爹娘带着祖母到京城去了,幸亏我死活不跟着去,才等来了你——”。
    黑暗里,少年郎的面孔又瞧不清了。
    是不是每个小孩子的心底,其实都渴望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几天?脱离父母亲人的看护,完全任着自己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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