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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穿越之沙漠苍鹰的欲望-第5章

小说: 穿越之沙漠苍鹰的欲望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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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来……」

尔后十来天里,她不只学会编织骆驼毛,又学会如何拆搭帐篷,挤羊奶,收集骆驼粪做燃料,还逛遍了整座阿拉威部落的营地,和所有已婚女人聊过天,跟所有小孩子玩过游戏,卸下肩上陈年的文明负担与现实的束缚,觉得自己从未如此自由自在过,心情也从未如此活跃过。

另一方面,或许是妈妈流在她身上的血使她能够这么快就适应这种沙漠地区的酷热高温,以及相当原始的荒野环境,除了某些地方--譬如上厕所--让她觉得很不方便之外,她竟然觉得自己还满喜欢这种简单粗糙的生活,也或许,她天生就适合这种生活也说不定。

总之,她过得很自由、很快活,还想说只要在期限内找到导引装置即可,能留在这儿多享受一点这种生活也不错。

虽然卡布斯一直没来找她?不过这是阿拉伯人的习俗,只要还没有结婚,男人与女人连说话都不合适,他当然不能来找她,不过,这也使她有点怀疑卡布斯究竟打算如何带她去找那两个箱子?

这个答案在他终于来找她的那一刻揭晓了。

「阿伊莎,妳出来一下好吗?我有话和妳说。」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声音,欧阳萱莎立刻听出是谁在叫她,急忙戴上面纱跑出帐篷,果然是卡布斯,半个多月不见,他削瘦了,但依然是那么英俊挺拔,依然散发着无人可及的男性魅力,洁白的棉布头巾和宽松的雪白长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高雅,难怪少女们见了他要疯狂,要为了他拚个妳死我活。

「嗨,卡布斯,好久不见,我以为你要把我撇在这边不管了呢!」欧阳萱莎开玩笑地说。

可惜卡布斯就像朱玛所说的,很无趣,根本无法响应她的幽默感。

「以全能之神阿拉的名起誓,我们彼此既已许下承诺,我绝不会背信忘义,」他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否认她的「指控」。「倘若我背弃了承诺,阿拉会诅咒我死后入火狱受惩罚!」

老天,这家伙彻头彻尾就是一根漂亮的木头嘛!

欧阳萱莎差点笑出声来。「好好好,那你来找我做什么呢?」

卡布斯正了正脸色。「我是来通知妳,明天即将举行我们的婚礼……」

咦?

「……朱玛已为妳赶制好新娘服……」

新娘服?!

隐在面纱后的笑容陡然僵住,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瞪住卡布斯,无法相信他竟敢在半个多月不见后,莫名其妙突然跑来通知她这种事,他是看她过得太爽,存心想吓死她吗?

「慢着、慢着,为什么要这么急?」她气急败坏地打断他又说了一大堆她根本没听进去的交代。「等我们找到箱子以后再行婚礼也还不迟呀!」

「我明白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行婚礼妳可能不太满意,但妳也同意了……」

她同意了?

胡说,什么时候?

「……一切要按照规矩来,或许在妳们回疆对女人外出的限制不大,但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之下,女人是不能出门超过两天的……」

没错,她同意了,他向她求婚那时候!

可是,当时她以为他说的是戴面纱呀!

「……所以除非我们尽快举行婚礼,否则我无法带妳一起去找那两个箱子。」

「但……」

「原本我是不能来见妳的,可是我想亲自向妳解释为何会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举行婚礼……」卡布斯朝在不远处「监视」的朱玛瞟去一眼。「现在,我解释过了,希望妳能谅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妳可以问朱玛,她会向妳解释。」

仍张着嘴,欧阳萱莎瞠目结舌地望着匆匆离去的颀长背影,不解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

她真的过太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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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一点、冷静一点,先让她搞清楚现在是什么状况!

欧阳萱莎在帐篷里走来定去,努力厘清思绪。

首先,卡布斯说的没错,在这里,除非是在丈夫或亲人的陪同下,女人不能出门超过两天,所以正经的男人不会带她去找导引器;会带她去找导引器的男人不正经,不正经的男人多半没安好心眼,换句话说,除了仰赖卡布斯以外别无他法,但若要卡布斯带她一起去,就得先和他结婚……

啊哈,简单,那就不用带她去,请他去找回来给她不就行了!

先前她是打算一找到导引器就立刻离开这里,但现在倒不急着离开了,所以她可以在这里耐心等待,只要他在期限之内把皮箱找回来给她就可以了,没错,就是这样!

主意打定,她安心了,正想出去找朱玛,不意门帘一掀,朱玛先进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件绿色长袍。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妳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妳……」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妳知道,妳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妳不能让卡布斯知道妳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妳……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妳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妳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妳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妳……」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妳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妳喝水,妳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妳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妳,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妳喝了不少血,所以妳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妳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妳担心,因为那时候妳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妳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妳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妳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妳。」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妳怎么……矮~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矮~对了,妳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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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4020电子书·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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