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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佳佞+番外 作者:弈澜(起点大封推vip2014-10-30正文完结)-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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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只会吃的吃货来说,沈端言对作菜真没什么造诣,她只能模糊跟顾凛川提一提,反正就是山里的海里的,肉鸡鱼鸭,鲍参翅肚,再加上猪肚猪蹄猪膘,鲜笋山菌姜葱等,用黄酒坛子严严实实封口后炖上。到底要怎么做,沈端言一窍不通,顾凛川为这个摸索了整一个月。好不容易才摸索出来,炖出来就几小碗汤,汤色黄毫稠滑,在口腔里仿如丝绸,咽下去唇齿留香,口舌生津。
    小红吃得简直要飞起来,那眼亮得跟成功掉进米缸里,此生再无所求的老鼠一样:“爹啊,好美好美啊!”
    沈端言细细尝着,从舌源码到喉咙,再到肺腑,最后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不舒服的,美食果然能愉悦人心:“我只随口一说,没想你居然能做出来,我也只依稀在某本书上看人提起过,语焉不详的竟也让你做得这般好。”
    正宗的沈端言也没喝过,简易版的话,还远不如顾凛川的手艺。到底是有明府传家菜的底子在。悟性又好,琢磨这么些时日,就被他琢磨出个七七八八,这样能创造出无限美味的毒草。委实能让人把许多缺点都放一边视而不见。
    肿么办,分明想好不要再搭理,可现在这样——臣妾做不到啊!
    就在她纠结犹豫的时候,顾凛川给她一根定海神针,他居然把自己梦境里所梦到的一切都告诉了她。顾凛川是不能理解的,但是沈端言能理解啊,尼妹,这到底谁重生了。当然,她也就能理解到这儿了,再多没有:“为……什么。要告诉我?”
    听着沈端言迟迟疑疑地开口,几乎是一字一字地将话吐出口来,顾凛川忍不住轻笑出声:“只是想告诉你,在能梦到这一切后,我心中已无他念。唯与你一世到老而已。知你不愿讲情谈爱,我亦讲不起,亦谈不到。风雨一世,黄梁梦醒,如你曾言心如古井一般,我亦如此。如今许多事已与梦境中不同,有妻有女还将有子。如此已足,再无他念。”
    “不想再站得高高的?”
    “想,仍有遗憾未补足。”顾凛川坦诚说开来,把自己最软的地方露出来,他想这样的话,沈端言或许能够回心转意。
    如果顾凛川说不想。沈端言还会有些怀疑,顾凛川坦诚地说想,她反倒觉得真。她差点就想说句“哥们,缘份呐,穿越重生一家亲”。当然,她才不会说穿越的事呢,那比梦还玄乎:“好罢,我试试,不保证,因我是个一旦作出决定,就很难更改的。”
    能这样,顾凛川就满足了,其实托付终生就已经能让他满足,只是谁不愿能好好相处,温情脉脉:“谢谢,言言。”
    长舒一口气,不用抻着也好,省得一边吃好吃的,一边还要摆冷脸,吃着美食完全无法掩盖心中的愉悦呀。至于托付什么,那得另说,至少她还得再观察观察,她真是个不轻易更改决断的人。
    把自己择干净后,顾凛川决定抖一下吴王的黑历史:“那女子虽是商户安排,但却是吴王授意,虽他只是想给我使绊子,让我无心顾及你。但这事交行下来,商户选了最简单直接的办法,这事我有过错,吴王亦有。”
    沈端言:那御宅猫控文青,又好久没吃药了吧。
    最近倒是没写诗,天天改送些小物件,什么有趣,什么新鲜好玩就送什么,多半都进了小红屋里,沈端言真是不感兴趣:“这事,我去说说?”
    “不必,他敢来弄我,当我是好相与的,叫他一个人慢慢等着吧。”顾凛川从不遮掩自己的行为,毒草就毒草,反正我就这样。
    这样沈端言才更安心呢,不过还是劝一句:“毕竟是位王爷,不要太过,差不多就行了。”
    顾凛川意味深长地笑:“放心,我不过是给他找了个疯狂的追求者而已,比他追求言言,疯狂百倍。”
    沈端言浑身上下一抖,身上的汗毛全站起来致礼,再次深刻认识到,得罪谁也别得罪毒草:“行,让他有事可忙,他估计就没工夫瞎折腾了。”
    再次笑,顾凛川道:“料想他这辈子都再腾不出工夫来了。”
    再抖,看闺女:小红,千万不能学你爹,真会嫁不出去的。
    顾凛川给吴王找来的那个疯狂追求者姓丁,丁蕴秋,名字十分温婉,人么……一点也不温婉,风风火火,麻溜无比,爱憎分明,大方豪爽,总之,是个爽朗滴女汉纸呀。丁蕴秋一直以来就对吴王十分有意思,丁蕴秋的父亲在极北之地为官,虽品阶不低,但因地方太远,便三年才回京述职一次。所以,丁蕴秋没能得到吴王妃去世的消息,丁大人对这女儿没办法,吴王妃的事他也确实不知道,否则说不定为求个清净,真能送闺女回京追求吴王去。
    丁蕴秋好歹是三品大员之女,为妾是断断不成的,吴王妃没了,丁大人那天生世家子风流的性情,加上丁蕴秋年已二十一,一直死活不肯嫁人。且,谁都知她钟情吴王,等闲人家真不敢轻易下聘,种种因由加起来就使得丁大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任女儿来鳌州。
    到鳌州后,丁蕴秋便去鳌州书院找沈灵均,沈灵均恰就是丁蕴秋的舅舅。丁蕴秋一到,沈灵均就开始头疼,这外甥女,他也拿着没办法。既然家姐和姐夫都通融让她来,他也只能由着她去了,外甥女委实一天天在长大,再不出嫁就真的要迟了。
    吴王到这时候,还不知道丁蕴秋来了,这才真正是痴汉一般的女子呢。吴王回家她搞尾行,吴王出门她玩偶遇。吴王在鳌州市上看到丁蕴秋时,绝对以为是自己青天白日出现了幻觉,绝对是的:“我今天大概没睡醒,嗯,还是回府补觉去。”
    本来打算来一个“鳌州市中偶遇”的丁蕴秋见状,立马扑上去:“吴王殿下,我在这里呀,你怎么老是不认人,不认脸这毛病真的没治吗?宫里这么多御医,宫外这么多名医,怎么就没能治好你这不认脸的症状呢。”
    吴王十分想说:姑娘,我还真不是不认脸,我只是不想认得你的脸而已。
    “是丁姑娘啊,好些年没见了,一向可好?”吴王在想,这姑娘哪个角落里蹿出来的,怎么分明好些年不见的人,如今还能蹦哒出来,而且梳的还是在室女的发式。吴王嘴里苦涩味儿渗出来,这姑娘,怎么还没成婚。
    “不好,爹娘天天催我成婚,可是我只心慕殿下,若要我嫁旁人,还不如出家为尼吃斋念佛呢。殿下,虽这么说不厚道,也会惹您不快,但是王妃过世,我真有些感谢上苍肯给我这个机会。”丁蕴秋从来是说话直接,不知道从肚子里转个弯,婉转一些的。
    吴王如今,确实有些淡了情思,毕竟已经是两年过去,否则他不会对沈端言展开追求。再看到丁蕴秋,吴王是真的连追求沈端言的心思都没了,满脑子只一个念头——怎么把丁蕴秋弄走:“丁姑娘,小王实非良配,丁姑娘值得更好的。”
    “更好的?开什么玩笑,我慕殿下,全天下都知道,话本里都写过,殿下以为我这样的还有几个人敢娶,难道不怕将来我红杏出墙么。殿下,你喜我也好,不喜我也好,只要能让我留在你身边就好,能伴着殿,怎么也比伴着泥塑的菩萨要好。”丁蕴秋话一点也不带威胁,只有一股“你拒绝我也没关系,只要你能让我待在你身边就好,委实不行,吃斋念佛也没关系,只要是为你,什么我都愿意”。
    吴王直想撞墙,这叫什么事,谁把这姑娘招来的,他真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招这么一冤孽。
    丁蕴秋:殿下,不要害羞了,我知道其实你也喜欢我,只是被我吓着了而已。没事的,你要习惯的嘛,因为以后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会这么激烈厚重地爱着你的。
    吴王:哥哥,救命!
    #嗯,我妈也是这么想的#
    #这叫恶人自有恶人磨,对吧#
    #丁姐姐,我家有好吃哒,来一发嘛,补充好能量才能碾压吴王#
    #大夏朝第一美(食)爹#
    ps:
    为发个文,爬后台起码爬了半小时,真要命,是过节看文的人多?还是起点的服务器该升级了!

正文 第一一八章 要么成功,要么成仁

其实丁蕴秋是个很漂亮的妹子,喜好穿如烈火一般的红,红得扎人眼。不过,文青的欣赏大概完全不一样,吴王应爱清雅简朴的,丁蕴秋上门来拜访时,沈端言旁敲侧击了一下,说什么吴王诗赋风雅,应是个素好清雅之人。结果,丁蕴秋不是不懂,也不是做不到,而是……
    “可我就是这样啊,我是心慕殿下,可若为心慕一个人而改变我本来面目,那样的我或许会得到心心念念想要的,但是那样的我都已经不是我了。因心慕殿下,才希望殿下看到的是本来的我,真正的我,而不是伪装与面具。”丁蕴秋想想,又加了这么一句话:“我不慕他,我是这样,我心慕他,还是这样。他心慕我,何需改变,他不慕我,何必改变”
    低头轻笑一声,沈端言忽然明白了丁蕴秋的心理,大概这是世上所有为自己而骄傲的女孩都会有的想法。她们纵使再爱一个人,也不会为那人迷失自己,当爱时她们炽热如火,烈如骄阳,但心中的骄傲永不会放下分毫,如原主,如丁蕴秋。
    她们大抵都被教导得十分出色,父母兄长们会用种种言行使她们认知道,她们是这世上最好的存在,她们的成长环境使得她们永远会坚持“自我”。其实她们真的很好,足以让你忘记她们身上所有先天的光环,只让你目睹到她们自身的风采灼灼。
    “好吧,我被你说服了。”沈端言想想,她一直觉得顾凛川是因为她有所改变而改变态度的,但其实从一开始改变态度起,顾凛川就只是因为他的梦境。这么想着虽有些挫败感,因为她一直承原主余泽啊,自己丝毫建树没有,不过,何必有什么建树。
    “我就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端端妹妹,你很好。”丁蕴秋其实有些羡慕沈端言的:“既嫁所爱,又得娇女佳儿。如此顺心顺意,才是我真正所盼的呢,顾太守待你多好呀,漫鳌州都在谈太守情痴,独爱沈家女呢。”
    说到这个,那就只需要呵呵就可以了,独爱什么的,顾凛川自己也不是这么想的。不过,还是不要戳破丁姑娘的美好期待了,姑娘十四五出嫁是夏朝主流。她能坚持到二十一还没嫁,足见她这辈子,要么成功,要么成仁:“你会有更好的。”
    丁蕴秋点头,一串欢笑声溢出嘴角。午后的阳光在她脸上镀上一层光圈,仿若一束红花映照着骄阳,美好得让人窒息。这样的姑娘,简直不能想象竟会有人忍心拒绝,也许爱情,根本就不是你够好,他或她就会爱你的。因为每个人的爱情观都是自我的,与普世的价值观又有什么干系。
    送走丁蕴秋后,沈端言想起了自己的初恋,那最初心脏不由自主剧烈跳动的感觉,如今好像还有余韵。虽然连面目都已记不起,连名字都已经忘记。但那种最初心动的感觉永远留在了胸腔里,如何也不会忘却。
    只记得是一个很干净很阳光的少年,笑起来时连眼角都绽放着阳光的光泽,美好得让人想向上天祈求,永远不要使他眉心染上风霜。要使他永远如此美好无尘,就像美少年们。当然,她喜欢美少年们完全不是移情作用,只是她天生就喜欢亲近这样的人,光华足以照暖周围所有人心。
    “言言?”顾凛川进屋,看到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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