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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要杀人-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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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里面的一句台词“时间,停止吧!”

    “你在念叨什么?”江希凡把青菜放到盆里,他在法国的时候也自己动手做菜,不骄气。

    “你不懂啦,你知道哥得密斯和阿尔她夏是谁吗?”李云儿得意的说。

    “好奇怪的名字。”江希凡顺手把水珠轻轻的甩在李云儿脸上。李云儿一躲,跑到房间电脑前玩游戏去了。

    江希凡MSN上一个叫“大佬”的发过来一条消息,“你准备好了吗?”

    李云儿发了消息回过去,“马上就好”。知道是江希文要过来这边吃饭,就回应了,也懒得叫江希凡,厨房太远,懒得跑。

    游戏是CS,李云儿的枪法准,匪,啪啦爆头,嘴角点了一根三五小雪茄,食指一放下烟,嘴唇吐出三个烟圈,上升,缥缈,消散,仿佛从没有发生。

    游戏间隙,李云儿偷偷的在门缝里看江希凡忙碌,没有油烟,只见他有条不紊的在切这切那,突然想起一个念头,呀,他是我男朋友呢,赚了赚了,这么会做家务。

    既然帮不上忙,还是乖乖回去玩CS了。“大佬”已经下线,估计半个小时之内就要到了,真不明白,为什么大佬要和方芬芬结婚,那个女人太呆了,什么也不懂,但还好不努力装懂,大佬和阿呆(李云儿帮方芬芬起的外号)他们生的小孩将来肯定是要被自己和江希凡生的小孩欺负的,想到这里,李云儿嘿嘿的笑了两声,叼起剩下不多的烟,吸了一口,小心的放入烟灰缸中,里面是咖啡渣,江希凡说这样看起来没那么脏。

    门铃响,果然是大佬和阿呆。

    方芬芬惊讶的看着江希凡在厨房和客厅之间穿梭,她真不明白这么骄傲的男人为什么要和李云儿结婚,那个女人太厉害了,说话也不会掩饰,眼睛看着人好像要看到骨头里去,自己生的小孩将来肯定要被他们的小孩欺负的。想到这里,方芬芬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一边赞叹着那些插在花瓶里的长芦苇,是他们亲手摘的吧。

    “饿了吧,坐啊。”李云儿摆着桌子,桌布白色碎花,椭圆形,上面有笑脸和签名。

    江希凡做的是法国料理,海带芥末沙司,胡椒鮪魚,普通的小圆餐包,沙拉颜色极美,小番茄红黄搭配,橄榄油和乳酪脆片搭配,酱汁是青菜泥,翡翠般的颜色。还有一道烤小羊排最后从烤箱里拿出来。

    江希文对李云儿道,“真羡慕你找到这样贤惠的老公。”

    话刚落音,江希凡做打人状,“很久没打你,皮痒是吧?”

    方芬芬尝了尝,都是怪味,难怪外国人身上也有怪味,每次跟他们擦肩的时候都跟这菜似的,但细细品着,也算可口。

    李云儿一边疯狂塞食物一边点头,“好吃好吃,一辈子都想吃。”

    江希文意味深长的看了看江希凡,“人家要吃一辈子呢。”

    江希凡没说话,看着傻吃的李云儿怜惜的拍了拍她的后背,“傻孩子,别噎着,没人和你抢。”

    这个时候阿冬、刘思远、费青龙也在一个桌上吃饭,没那么讲究,刘思远几乎不吃肉,随便做了一些面条,肉是给费青龙和阿冬准备的,蒸熟的五花肉,放了酱油和辣椒,一共七斤。费青龙一斤,阿冬六斤,它吃熟肉吃的少,生肉吃的多,象只小狼狗。

    但今天阿冬的吃相很苦,也不知道它在说什么,好像要哭出来,只是不停的指着自己鼓鼓的肚子。刘思远放下筷子,问费青龙,“它是不是昨天晚上吃完了一个?”

    费青龙点点头。

    刘思远的脸色变得难看,掰开他的嘴,指了指洗手间里的大桶,费青龙赶紧拿过来。阿冬被刘思远抓着后背的衣服仰面朝下,费青龙使劲的将它肚子往里压,这时刘思远用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长柄大勺子(用来搅拌大缸里药剂用的),在阿冬嘴里伸进去,然后掏出一块块碎肉。阿冬也很合作的吐,除了血和肉,还有小块小块的内脏,散发着热气腾腾的腥味,有点鱼肉腐烂的味道,又带些老鼠气。

    折腾了十几分钟,刘思远把它扔在地上,“你这么吃,会撑死的,明白吗,蠢东西,老子又救你一次。这些留着吃一个星期。”

    费青龙把那桶阿冬吐出来的骨头和肉小心的提到后屋,那有个小房间,地上垫着棉被,那是阿冬的窝,它饿了可以随时把头伸进桶里。阿冬好像听懂了,肚子也舒服了些,脸上还有了笑容,不笑也罢了,一笑,上下牙齿间还有一小截没有消化的血肠倏的一下从嘴角伸出来,象有两条舌头。

    白洁又是一个人在家吃饭,江鼎盛还是要等江希文结婚后再把公司交给他,所以天天在外面忙碌。白洁知道李云儿邀请江希文去吃饭没有邀请自己,有些失落了,这是我的儿子啊,生了两个,怎么一个都不在我身边,都像小时候那样多好啊。

    我们成全自己,会委屈别人,我们成全别人,就会委屈自己。

    无法两全,我要杀人。

    
 


我要杀人 正文 (六十一)

    方芬芬想,要是香水瓶能把内盖打开就好了,掺点水多喷几次也还有点香气。去问了商场香水专柜,说是限量版,已经无货。只好改用兰寇的奇迹,香水小姐说凡是喷这种香水的人都能或多或少遇见奇迹。

    江希文下午回来时,走近方芬芬闻了闻,“香水改牌子了?”

    “嗯。你鼻子挺灵的。”方芬芬看电视,觉得自己最近头发长的很快,才剪了没有多长时间,马上又到肩,人闲着,就是如此,在家也很少和白洁聊天,不知道说什么虽然白洁在家的时间比较多。和江鼎盛更加少言语,只是觉得他忙碌。方芬芬想,都那么有钱了,应该退休天天在家晒太阳才是。

    “他从小就是狗鼻子。”白洁坐在沙发上冷不丁丁的蹦出一句。

    江希文陪着往沙发上一座,顺口就喝了口白洁的咖啡,真是习惯的口味,比姓巴可的好喝N倍,一边道,“你就喜欢揭你儿子的老底。”

    “你弟说什么时候回家吃饭?”江鼎盛难得在家呆一整天,其实他很喜欢在家,但有时候又害怕在家。当初为了白洁,自己也是义无反顾的。

    爱到最后,爱到害怕,爱到恐惧,但还是爱。

    “吃饭?上次我和芬芬就去了。希凡做菜有一手。”江希文道,一边用舌头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看来李云儿这姑娘有好运气。”

    “什么呢,连父母都还没见,就要结婚吗。”白洁抽了抽鼻子。

    “我看那女孩也挺怪的。从没见过这么怪的人。”

    方芬芬心一寒,不知道她不在的时候白洁怎么在背后说她的,虽然她在的时候笑得那么和蔼热情。

    纯粹的恶要行走世间很难,纯粹的善要行走世间很难,最可怕的是,披着善的外衣的恶,所向披靡。

    每个儿子在即将要属于别的女人的时候,母亲都要嫉妒,区别是细微或者强烈,细微的,接受了现实,也就罢了。强烈的,付诸行动,遇淑女杀淑女,遇荡妇铲荡妇。

    江希文愣了一下,心竟然痛了。嘉碧琼的笑容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弯如新月的嘴角,死的时候扭曲得那么厉害。其实那段时间白洁也很担心,担心因为自己的反对他们的婚姻而导致嘉碧琼的死。事实上她宁愿相信这是凶杀案,很多留学生在国外被无缘无故的杀害。但还是有些内疚,自己再不喜欢嘉碧琼,也不会去杀她。江希文开始是悲伤,后来反过来安慰白洁,她看到自己伤心,也陪着一起不吃饭不睡觉,当时江希文反复的说,妈,别伤心了,我不找女朋友就是,反正你也不喜欢她。

    但白洁没有想到的是,江希凡在法国的女友跳楼了,自己甚至都没有见过,只是在聊MSN的时候听江希凡开玩笑说个子很高皮肤很白脾气很好很爱自己。但为何无缘无故死去,让自己又伤心了好长时间,江希凡却没有及时赶回来安慰她,大概因为他习惯了孤独的生活。

    方芬芬提醒道,“我们该陪爸妈散步了。”

    “哦,好的。”江希文点点头,实际上方芬芬是个很乖的女孩子,要求不多,身材也很好,但奇迹香水真的不适合她,这句话江希文没有说出口因为他是委婉的,什么事想得都很周到,这点而言,江希凡却是叛逆得多,如果是李云儿身上的香水味他觉得不适合他就会说,哎呀,什么东西烧糊了。

    没有什么东西烧糊,除了饭。李云儿手忙脚乱的在家做饭,特意提前两个小时回,江希凡下课走到美术系,顾鸿说早回去了。李云儿回的当然是她自己的小家,她要给他做饭,爱上一个人的预兆之一,急切的展示自己高明或不高明的厨艺。

    可是饭真的糊了,火太大,该死的顾鸿,竟然说高压锅做饭比电饭煲香,好了,揭开盖子,是猪八戒喜欢的食物―――――西游记的某集里,猪八戒喜滋滋的走到厨房,“哇,锅巴!”。李云儿垂头丧气的,但又想,锅巴刨开里面还是可以吃的。嗯,就凑合着这样做吧。

    切菜,辣椒。李云儿有点胆战心惊,后悔待字闺中时没有狠练厨艺,后悔没用,硬着头皮来吧,头皮硬了,手就软了,手一软,门铃一响,心一慌,在弥漫着锅巴香气的厨房里,李云儿切下了右手中指指甲侧方圆0。5厘米的一块肉。

    含在嘴里去开门,血可真多啊,当饮料喝,嘴巴都快灌满了。

    江希凡皱眉,“什么东西烧糊了?”

    见李云儿那瞪着眼睛的样子,又问,“你把中指放在嘴里干什么?”

    顺便往厨房瞅了一眼,辣椒是青色,案板上却是滴滴血红,还有一小片肉,上面连着小块指甲。

    “你切菜切到手了啊?”江希凡差点晕过去。

    李云儿还在吮吸自己的手指,笑着点点头,江希凡走过去,把她的手从嘴里拿出来,这一拿可不得了,手指象水管,指哪喷哪。赶紧把她的手举到头顶,拿起桌子上的烟点燃,猛的吸了两口,由于打火机的开关调的太大,江希凡的眉毛都快烧焦了,果然是火烧眉毛的紧急时刻。

    李云儿含血喷人道,“没关系啦,用创可贴包一下就是。”

    江希凡没理她,用烟哧的一烫伤口,火光熄灭,烟灰湿润,血终于不是喷,而是缓缓的渗了。背起来就下楼,一边疯了似的念叨“你搞什么,手给我举高一点,高过头顶,你真不懂事啊。你这头猪啊,你想担心死我啊,不会做饭就不要做啊,你不要死啊……”

    还好五分钟路程就有包扎的诊所,李云儿觉得也不是很痛,是很辣。她从没听江希凡一次性说那么多话,于是趴在他背上哭了,我男朋友多关心我啊,他还是个老师,又那么帅。受伤的中指竖起来高高举过头顶,象在对全世界说FU*CK。

    
 


我要杀人 正文 (六十二)

    李云儿是左撇子,所以受伤的是右手,江希凡说,左撇子比一般人聪明,这样的人能够成为艺术家。

    “可我只是想当你女朋友。”李云儿竖着中指在房间荡来晃去象个活秋千,一般人会被晃晕,还好江希凡不是一般人。

    “我可是把你当成我老婆了。”江希凡拽她坐在身边,“这样我一辈子都不会感觉无趣。”

    李云儿要眩晕,老婆这两个字挺土的,江希凡这么一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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