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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狂后倾天下.元烈皇后 作者:墨倾长风(潇湘vip2014-08-21完结)-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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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

    “我不是你姐!”楚清欢转身就走,“你的姐姐只有一个,那就是莒卫长公主于文筠。”

    “不,你是我姐。”

    于琰一个大步追上来,一把抓住她的手,太过用力,以至于她一时没能甩开。

    “你们两个都是我的姐姐,都比我有资格来坐这个皇位,并非一定要我。”

    她回首,定定地看着面前这张年轻俊秀的脸,灯光幽暗如晦,他的五官显得有些模糊,但那双眸子与紧抿的唇,无一不显示着这个已然不能称之为少年的少年执拗的决心。

    “于琰,你是太子,既然回来了,就没有推脱的道理。”她扳开他的手指,一点点收回自己的手,“做好自己,把莒卫管好,我只要你记住,我从未想过要做哪一国的皇帝,但有朝一日,我想看到这个天下的统一。”

    天下统一……

    他一怔,手中已是一空,面前的人长长看他一眼,转身离去。

    衣袂带风,黑色的身影渐融于甬道尽头,一转身,再也不见。

    而甬道另一头,火光忽亮,一群提着灯笼的宫人急匆匆地寻了过来,看到他俱是一喜,“殿下,长公主请殿下去前殿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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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至天明时,于琰才从一大堆繁杂的事里稍稍脱得身来,心里烦闷,身体亦是疲倦至极,回寝殿随意在软榻上一躺,也不上床,便累极睡了过去。

    也不知睡了多久,也许只是短短片刻,他突然惊醒,转头看着隐隐泛白的窗户,忽地一下坐起,狂奔而出。

    他哪里都没去,笔直冲向宫门方向,脸色发白,眸子墨黑,一路上遇人无数,他看也不看,或者根本看不见,如一道飓风狂扫而过,撞倒躲避不及的宫人无数。

    心里不断告诉自己,快点,再快点……

    他只盯着宫中大道尽头的那座宫门,不断地自问,晚了?可是晚了?

    隐隐看到一点熟悉的黑影,牵着马正往那宫门而去,他心头一跳,奋力疾追,只觉得脚下生风,整个人似乎要脱离地面飞将起来……体能发挥到了身体的极限,他却浑然不觉。

    距离越来越近,那人影也一步步走向宫门,随后,翻身上马。

    别走!

    心里在大喊,可嘴里却半点声音都发不出,他拼尽全力向前冲,冲越这重重殿阁,冲破那重重人影,只望自己能追上那人,追上那马,哪怕能抓住那飘荡而起的马尾也好。

    “殿下?”

    两边禁卫军诧异的神情令马背上的人转过身来,她平静地看着那飞奔而来的少年,看着他发冠掉落,一头黑发在身后飞扬如旗,看着他汗落如雨,将面容五官浸润得更为鲜明,看着他那一双漆黑的眸子,深深地锁住她的身影,似乎下一瞬就会燃烧,将这深秋黎明的重露薄霜灼烧殆尽。

    她静静地看着,在两人相距只有丈许之际,蓦地,身子一倾,抓过一名禁卫手中的长枪,轰然挥下,重重砸在青砖大道,在马蹄前划出一道长长深痕,深至发白,碎屑飞溅。

    “如若踏过此线,你我便再无干系!”

    那一双飞奔的靴子堪堪在那道深痕前刹住,豆大的汗珠顿时滚落在地,一颗颗落地有声,如响在心间。

    于琰唇色发白,脸颊却有两抹不正常的红,胸膛因快速奔跑而用力起伏,那一双眸子却黑得惊人,直直地盯着楚清欢。

    如若踏过此线,你我便再无干系!再无干系!再无……干系!

    清冷的语声平静至无情,字字如冰,窜入耳内,砸在心头,如冰刃一般割过血肉肌肤,片片如凌迟。

    他知道她向来绝然,言出必行,说到做到,便是对那人,要走的时候又何曾打过招呼?

    更何况是他。

    楚清欢一提缰绳,调转马头,笔直的脊背对着他,淡淡道:“于琰,记住我昨晚的话,别让我失望。”

    他的眸子渐渐沁出一种淡淡的红,乌黑的睫毛被沉重的汗水压得几乎无法抬起,眼前视线一片模糊,想要抬手擦一擦,身子却僵硬得连一个细微的动作都做不了。

    动不了,似乎连心跳也停止。

    天光逐渐敞亮,雾气却越发地浓,她轻轻吁出一口气,蓦地扬鞭,马鞭在空中甩出一道响亮清脆之音,骏马撒蹄,如箭离弦。

    不无情,就阻不了他的脚步。

    不剪断情感上的牵绊,就不能够真正强大。

    冷言固然伤人,却最能让人快速成长。

    空荡荡的皇宫大道上,长发披散黑衣单薄的男子凝成了一道不变的剪影,他维持着最初的那个姿势,一动也未动,似乎要永远这样站下去。

    唯有那颊边的发丝轻扬,心在这一刻仿佛也空了一块。

    她将他从生死边缘救回,却又如此决绝地将他丢下,她可知道,他并不在乎那至高无上的皇位,并不在乎那生杀予夺的权力,他只在乎能不能陪伴在她身边,而不是一个人面对从此以后漫漫无期的孤独。

    她可知,在她救他于黑暗,让他重新站起来之时,他的生与死,从此以后只与她相关。

    那时他在心里说,他会让自己迅速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和自己在乎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想保护她。

    因为,从那天起,她就是他最在乎的人。

    一颗晶亮的水珠自眼角滑落,和着微咸的汗水,清透的晨露,滴落在青砖上,顺着砖缝慢慢渗入,很快便洇干。

    他曾承诺过,今生不会再为任何事流泪,可到底,还是失了信。

 第一百三十六章 希望

    当傍晚最后一道余晖从重楼片瓦中消失,齐都城门轰然关闭,最后一拔进城的人纷纷汇入这座文晋都城的各个方向,多半行色匆匆。

    楚清欢牵着马慢慢行走在这条久违的街道上,一年多前,她从这里离开,如今,她再次回来。

    齐都依旧,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再血腥残忍的政变也与他们无关,只要他们依然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所不同的不过是换个人当皇帝而已。

    熙熙攘攘的人流从身边经过,热火朝天的吆喝叫卖声充斥耳鼓,身处于这样一个市井喧闹的地方,人间烟火气扑面而来。

    一袭简单的黑衣,一骑普通的黑马,一张肤色微黑的脸,在这个各色人等齐聚的都城毫不起眼,顶多算是清秀模样的楚清欢坦然自若,不急不忙地一路看过去,打算找家客栈入住。

    “大嫂,你真的没见过这个人吗?他叫严慕,你看他长得多好看,你再好好想想,如果见过一定会有印象的是不?……真的没有啊……好,谢谢你……”

    “大姐大姐,麻烦你看一下,有没有见到过这个人……没有?怎么会没有,他长得多好看……他叫严慕,严慕,大姐你好好记一下这个名字……”

    “大娘,你见过这样的年轻公子没有?……麻烦你再看看,他叫严慕……”

    “大哥……”

    “老伯……”

    一道年轻清亮的女子声音从一边时不时传来,楚清欢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姑娘手里拿着一张纸,不分老少逢人便问,问的时候必定要强调一下名字,然而答案无一例外都是摇头。

    “姑娘,你将这条街上的人都问遍了,从昨天问到今天,我们若是看到过这位公子,怎么可能不告诉你?”一个年老的妇人忍不住说道。

    “是啊是啊。”周围好几个人都跟着附和。

    那姑娘嘻嘻地笑着,对这样的话不作理会,继续找下一个人问。

    楚清欢多看了一眼。

    寻常人若是这样问下去,多少难免失望,精神亦会跟着萎靡,信心大挫,这个女子却始终锲而不舍,一个一个不知疲倦地问过去,不见失望,热情依然。

    这得对那个被寻找之人抱有多大的希望,才能在这样的情形下还能有如此饱满的信心?

    一眼之下,她便看到那姑娘手里的画像,一名年轻男子背倚青松而坐,衣袂欲飘不飘,神态似懒非懒,鼻子眼睛长得都不错,只是画工手法拙朴,未有多少技巧,只是将画面平实地表现出来,神韵不足,意境欠缺,显得那男子比较平淡,不够显眼。

    只不过寻人的话,这些倒也不重要,只要五官画得相像即可。

    眸光从画像上移,便见持有画像的女子长得干净利落,眉黑眼大,双唇嫣红,皮肤不是很白,但是很健康的小麦色,拿着画像的手一看便是做惯了粗活的,一袭棉布衣裙朴素整洁,看那说话走路的模样便知是个寻常人家善于操持家务的姑娘。

    那姑娘转身抬头间对上楚清欢淡然平静的眸光,一双眼睛灵动非常,当即朝她一笑,走过来:“看这位大哥的样子是刚进城的,不知有没有见过这画上的人?”

    说着,就把画像递到她面前。

    楚清欢看着那画,没有立即回答,刚才远看时不觉得如何,这样近看着,倒觉得这口鼻眉眼也不是全然陌生,可搜遍脑海,又没有与这相似之人。

    那姑娘已兀自说道:“好看吧?可惜我画得不好,若是大哥见了他本人,定是要惊为天人的,他叫严慕……哎呀,我画得不象,大哥还是别看这画了。”

    楚清欢抬眸,只见这姑娘眉目飞扬,唇角含笑,看着那画中的人满满皆是发自内心的欢喜之色,尤其是当她说到惊为天人这几个字时,那眼梢里的眼神似要飞起来一般。

    这是一个纯真质朴的女子。

    她是真的喜欢他。

    楚清欢心里得出这两个结论,便觉得这画里的男子有福,能得到这样一个女子的真心喜欢,是种福气。

    “一看大哥就是没见过。”那姑娘收回画像,习以为常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眼天色,“算了,先回客栈,明天再继续找。”

    抬腿要走,又想起什么,转过身来问:“大哥还没投宿吧?我住的那客栈人不多,但很干净,价钱还算公道,大哥要不要随我去?”

    随即又意识到什么,笑道:“大哥别误会,我可不是替那客栈拉客人的,就是看大哥实在,不象那种不着边的公子哥儿或是江湖人,才这么一说,大哥自己看着办,要觉着不合适就当我没说。”

    一长串的话说得象倒豆子,又快又清晰,听得楚清欢不由勾了勾唇角。

    “没什么不合适的。”她道,“有姑娘推荐自然好,省得我自己去找了。”

    那姑娘大大的眼睛一弯,“我姓卓,大哥可以叫我宛宛。”

    楚清欢不由又微微一笑,再怎么说,她现在也是个年轻男子的装扮,这卓宛宛与她不过说了两句话,便将自己的闺名这般直白地相告,真不是一般的不拘小节。

    这在别人眼里,恐怕就会被看作不够矜持,不过,她喜欢。

    “我姓楚。”她只简略地提了下姓氏。

    “我是山里人,从小粗野惯了,楚大哥别见怪。”卓宛宛立即便对她亲近起来,与她并肩走在一处,并没有因为初初相识男女有别而有任何的不自在,很随意地道,“不瞒楚大哥,我也是前两天才到的齐都。以前在山里长大,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山脚下的镇子。这次一出门就是好几个月,走过的大大小小的地方少说也有十几个,之前什么都不懂,尽挨人骗,现在我也学乖了,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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