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引狼入室 >

第26章

引狼入室-第26章

小说: 引狼入室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老头有趣!上官赫飞和婉儿对望一眼,微微笑了!他们都已看出赶车老头虽然腰弯背驼,一双眼睛里却暗藏精光,算得上江湖上一流好手,真要论打十个狗腿子也不是对手。
  “想找打……!”一众狗腿子挽袖捋拳,一边看主子的脸色,只等杜豪一声令下就要出手。
  猖狂的奴才,谁打谁还不知道呢!婉儿笑咪咪想。
  奇怪!这时狗腿子的主子却怔怔坐着,脸上流露出一种恐怖的表情。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一种压力,一种无法言明的恐怖的压力,这种恐怖的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当然!通常要做大手术的患者手术前压力大是完全正常的。我们完全表示理解。
  众家丁还在叫嚣,没有主子的允许只敢在原地叫嚣。
  糟老头还是好像什么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放好凳子后仍旧慢吞吞直起身来,撩开马车的帘子。
  “老爷!下来喝杯茶吧!”
  一个中年男士从车上走下来,微微望四周一望。
  周围的叫嚣声立刻停住了。
  优雅!这是婉儿脑海里冒出的唯一的词。中年男士只穿了一件普通的蓝色衫子,就这么随随便便往那里一站,全身散发出一股贵族气息,优雅的贵族气息,让人无法抗拒。
  成熟优雅的男人!我一直喜欢的类型!婉儿立刻睁大眼“贪婪”的看。眼前中年男子五十岁开外,虽然衣着简单,却有着卓尔不凡的风度,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他身上飘着一股淡淡的香味,郁金香的香味。香帅的香味,简直就像年华老去的香帅,岁月弥久,魅力更增。
  “珊冷,下来喝杯茶吧!”中年男士开口向车内道,声音柔和浑厚,像温淳的陈年老酒。
  茶亭里众人的眼光齐刷刷聚焦在马车上。
  马车前面的帘子拉开,一位绝代佳人出现在众人眼前,盈盈秋水一转,茶亭众人立时屏住了呼吸,都只道好美!
  ——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
  就连轻佻下流的杜豪和一干嚣张的狗腿子也愣愣呆在当地,不敢逼视。
  那女子缓缓从车上下来,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跟着她移动,眼见她袅袅走到中年男人身边,展颜一笑:“爹爹!你累了吧?”声音如黄鹂出谷,婉转莺啼。
  原来是父女俩!众人叹服,也只有这样的父亲才能生出这样绝色的女儿。
  咳!天下竟有这样的美人!婉儿总算开了眼界。在这以前,她还一直以为自己应该就是集美貌与智慧于一体的化身,咳咳!不客气不客气!可是现在她顿时觉得自己身上有很多缺点,很多很多!首先就是那种绝代的风姿,举手投足间散发出迷人的气息,这点她好像做不到。还有就是温柔,咳!戴云山小魔女绝对缺乏的该死的温柔。
  眼见在场男人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她赶紧检查上官赫飞。
  上官赫飞只是淡淡打量了美人一眼就眉头喝茶,他的眼睛竟没有盯在美人身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样一位天仙似的人儿站在跟前,不瞧白不瞧,为什么他竟然不瞧?
  这个问题值得深究!
  是不是已经对本姑娘心有所属,所以看百花都似杂草呢?还是觉得美女也远远不如我漂亮!嘿嘿!
  我得儿意滴笑我得儿意滴笑!
  ——不对!他还不知道我是女的呢!
  那么就是他情操高尚,目不斜视,坐怀不乱,咳!什么都好就是不要是短袖分桃……
  ——早知道就不开那样的玩笑了,害人害己害得自己有阴影。
  “仙女姐姐!”麻烦哆哆嗦叫起来,不顾自己沙哑的喉咙。
  麻烦的叫声吸引了中年男子和少女的注意,少女秋波一转,见邻桌坐着两个极为英俊的青年男子。其中一个高大健壮,英俊得令人窒息,只是面上表情过于冷峻严肃,拒人于千里之外;另一个体质瘦弱,俊俏秀美,一双乌溜溜的黑眼睛只管笑嘻嘻瞧着自己,她不由脸上一红。这一羞红更显得她的容颜娇嫩如花。
  “仙女姐姐!”麻烦倾慕地叫。
  这次少女看得清清楚楚,说话的是原来是一只可爱的大鹦鹉,不由嫣然一笑。
  这一笑倾国倾城。满茶亭的人都魂飞天外,当然除了上官赫飞和婉儿。麻烦更是摇摇欲坠,站都站不稳。
  色鸟啊色鸟!





    第一卷 第三十六节:鼠噬虫咬的破金镯子
     更新时间:2008…8…4 4:11:18 本章字数:2489

  色鸟啊色鸟!一见到美女就昏了头。话说我也是美女为什么不追捧我!对这种重色轻“主”的鹦鹉,婉儿无限鄙视。
  ——取消一部分花生米,那是要用银子买的。她当即决定。
  中年男人已经和少女在婉儿桌旁的另一侧桌上坐下,正在询问茶亭老板:“老板,到宁德县城还有多远?”依旧是一把柔和浑厚的嗓音。少女在喝茶,纤细的手指微微翘了个兰花指,姿势优雅迷人。
  “还有半个小时就到了!”茶亭老板垂手恭恭敬敬回答,神情好像是下属回答上级。
  “李三叔!先过来喝茶吧!”少女娇柔叫赶车的糟老头。糟老头向茶亭老板借了个桶,正在给马喂水。
  “你们先喝吧,我不渴!”糟老头喂完水后从车后拿出一把刷子给马刷毛。
  “赶了这么久的路,怎么会不渴呢!”中年男人温和道,“一会就到宁德,到了县衙再打理也不迟。”
  糟老头依言放下刷子朝桌子走来。
  ——县衙!婉儿和上官赫飞对望一眼,莫非此人就是薛重楼。
  简陋的马车,老迈的仆人,朴素的衣着,看来传言不假,薛重楼果然清廉。只是没想到,这位县令是一位如此优雅迷人的成熟男子。
  ——县衙!杜豪和一干狗腿子也回过神来,莫非此人就是自己要迎接的县令薛重楼。
  漂亮的女儿,漂亮的女儿,。想不到这位县令竟然有这么貌美的千金。杜豪反复想。
  今天晚上可以和佳人共进晚餐……杜豪如是想,嘴角“啪哒”流下一滴肮脏液体。赶紧用袖子擦了擦,起身乐颠颠向中年男士走去。
  走到近前,杜豪整整花哨的衣服,恭敬向中年男人道:“可是薛县令?”三角眼斜斜瞟向一旁的少女。
  糟老头咳嗽几声,端起一杯茶站起来,佝偻的驼背正好挡住杜豪的视线。
  中年男士略略打量杜豪,片刻道:“你是……”
  杜豪赶紧道:“在下宁德守备杜海天之子杜豪,奉家父令在这里迎接薛重楼薛大人。”
  中年男士微微道:“我就是薛重楼。”
  果然是薛重楼!
  杜豪大喜,“今晚家父在天外天设下酒宴,邀请薛大人和小姐一同赴宴,为薛大人接风洗尘……!”刻意加上小姐二字。
  岂料薛重楼一口拒绝了酒宴,“薛某刚到,怎好打搅杜大人!”说话的表情不温不火。
  “家父对薛大人仰慕已久,特意吩咐在下来十里亭迎候大人,大人如果不去,小侄很难交差!”杜豪完全是官场上的老手,才认识就自称世侄拉拢关系。
  别答应他!有阴谋!婉儿有些焦急起来,在心里无声呐喊。
  上官赫飞依旧平静地观察薛重楼的反应。
  薛重楼没有作声。
  “家父说了,他在天外天等候薛大人,不见不散!”杜豪花言巧语。
  薛重楼表现出犹豫,“这个……既然杜大人盛情相邀,恭敬不如从命!杜公子请先走一步,待我把小女安顿好就过来。”
  别去!婉儿几乎想叫出声来。
  上官赫飞不动声色,若有所思。
  想什么想?优雅的薛县令就要踏进陷阱,还想什么?
  事实证明上官赫飞的想法是对的。
  跟在薛重楼马车后面回城后,上官赫飞对婉儿说:“你先回客店,我想到县衙打听一下!”
  “到县衙打听?”婉儿瞪大了眼,“打听什么,怎么进去?”
  上官赫飞笑了笑,“你先回去吧!”
  “不行!我要跟你一起去,我要保护你!”婉儿拉住他。其实她想说:我要监视你。薛珊冷美得像天仙,我不放心你去偷看!
  “放心!”上官赫飞道。咦!知道我不放心,更不让你一个人单飞!
  “我要一起去!”
  “回客店,这是军令!”上官赫飞使出杀手锏。
  于是胡副将乖乖回到客店。刚坐下和麻烦扯了几句,忽然弹跳起来。“糟了!我还有件大事没办!”赶紧在口袋里摸几下,幸好还在!
  “走吧!”她笑嘻嘻呼唤麻烦:“跟本大爷去逛当铺!”
  “胡说!胡说!”麻烦纠正。可恶的鸟!一回大爷都不让本姑娘当!
  一人一鸟行至当铺门口,婉儿停住了脚步。
  这条街挨着就有好几家当铺,上哪家呢?
  先上门最大装修最豪华的那间,。婉儿大步流星跨进当铺。顾客就是上帝,岂能不理直气壮!
  当铺里有几个柜台。有两个柜台前都有人在当东西。一个柜台上摆着几件旧衣服,那典当的活计在大声唱:“鼠噬虫咬,破衣服一件,三文钱……”;另一个柜台上放着一斗米,典当活计大声唱:“鼠噬虫咬,破米一斗,一两银子……”
  第三个闲空的柜台后趴着一个胖胖的活计,正在打瞌睡。婉儿走到跟前,敲了敲柜台:“当东西!”
  “当金镯子!”麻烦扣扣柜台。
  那伙计抬了抬眼皮,“当什么?”
  “金子!”某人兜里有钱时说话总是理直气壮,声音洪亮。金镯子值钱,所以更理直气壮。
  “拿来看看!”那伙计懒洋洋。
  婉儿从口袋里小心翼翼摸出个布包来,打开一层,再打开一层,又打开一层(金子可是贵重玩意儿,当然得小心收藏),终于露出个大金镯子来!上官赫飞牺牲手臂上的若干个细胞(那日回客店后,他用消毒水反复清洗被老鸨摸过的地方,皮都擦破了,自然死了很多表皮细胞)换来的大金镯子。
  她把来之不易的大金镯子轻轻搁在柜台上。
  当铺伙计拿起来对着光线瞧了瞧,长声道:“鼠噬虫咬,破金镯子一个……”
  “等等!”婉儿打断他。“老鼠和虫子也咬金镯子?”
  “怎么不咬,是个东西它都咬!”伙计斩钉截铁。
  “这金镯子还是八成新,怎么叫破金镯子?”
  “进当铺的东西都是破烂,要真有用的着的,你也不会拿来当了不是!”伙计说得头头是道。
  NND!敢情所有东西进了当铺就贬值,快跑,别把自己也搞贬值了!
  心里虽这样想,奈何行囊紧张,脚步还是踏进了其余几间当铺。货比三家,看看谁的价钱出得高一点!
  ********************分割线*********分割线********拉拉拉***********
  办了个调查,看看美人们喜欢书中的谁。
  鉴于有一只鹦鹉参加活动,所以叫生物调查。
  喜欢谁哩?我喜欢那只八卦的鹦鹉啦!





    第一卷 第三十七节 一只缺德鸟引发的公愤1
     更新时间:2008…8…4 4:11:19 本章字数:2243

  比较的结果是:天下当铺一般黑!
  所有唱词都是:“鼠噬虫咬,破金镯子一个……”完了是一幅爱当不当的表情。
  算了算了!反正这大金镯子也没花本钱,就出卖了点男色。能够当两百两银子也不错了!何况此行还让麻烦学会了一项技术,就是长声吆喝:“鼠噬虫咬,破果子一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