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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网游之夺宝奇遇-1-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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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角答应了,转身对唐周道:“你辛苦一下,安排此事吧。” 

唐周点点头。张角又向飘渺公拱手施了一礼,转身离去。飘渺公理都没理。但我已隐隐感到,飘渺公对张角的不客气其实正是一种客气,是一种欣赏。否则,就凭我三言两语岂能打动飘渺公? 

张角一离开,我压力稍缓,赶紧对唐周点头哈腰行礼。唐周脸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点了点头。飘渺公此时并不感到奇怪了,但花飞雪却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她这回也该知道咱的本事了吧,这才哪到哪呀,咱还有很多没使出来…… 

“你们俩!”飘渺公高声说道,先指着我,再指指花飞雪,又道,“你,分解木料,长三尺七寸,宽一尺五寸,厚三寸五分;你,分解木料,长五尺三寸,宽二尺七寸,厚三寸五分。” 

难道,难道真的要亲自动手?难道不是有图纸,有材料,系统就会自己做出来的么?难道他不传授我机关术,至少先让我到低手也行啊? 

不幸言中了。飘渺公说完就走进了小楼,喝酒乘凉去了。地上的工具,斧子锯子一应俱全,还有量尺寸的长条木尺。于是,真的像工匠一样干起活来。 

今天的太阳啊,你为什么如此高兴?天气啊,你为什么如此兴奋?热啊……一个多时辰以后,也厌烦了,加工木料的速度也慢了。一直到黄昏,我也像这黄昏一样昏沉沉的了,但那时唐周正派人送来饭菜,还亲自来了一趟,我马上精神抖擞,做出一副任劳任怨的模样来。幸好她只待了一会就走了。我松了口气。 

“虚伪。”花飞雪不冷不热的说。 

“彼此彼此。”我答道。她只是在假装一丝不苟地量尺寸,岂能瞒得过我。 

“不准高声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快干活!”楼内飘渺公吼道。 

这个飘渺公,年纪这么大了,耳朵偏偏这么好用。他一整天躲在楼里面,倒知道享受了。 

天,黑了,快黑了!该休息了吧?我改造摩托车都没这么拼命过,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可如今…… 

“你在想什么呢?”背后一人阴测测地说道。

第四十六章 挑灯夜战

原来飘渺公也是会阴人的。不知他何时到了我身后,说完这一句话,不等我回答,接着劈头盖脸地喝道:“看你心不在焉心猿意马心有旁骛心中妄想些什么呢?做事拖拖拉拉三心二意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六根不净七上八下,毫无上进之心还想不想留在这里了?” 

我惊讶地看着他,他说话不仅嗓门高,原来还有这么一堆陈词滥调。换了其他时候,我绝对不会给他说第二句的机会,但是现在……我忍! 

“飘渺师父,其实我没有偷懒,看看,自晨起至今,已完五百木头。”我说道。 

“我做完了六百。”花飞雪跟着说道。 

女人想找麻烦,无论你说什么,她总会有办法,就算你不说话,那也是逃不了的。 

飘渺公若有所思,说道:“原来是这样。难得你们如此好学……”却拿出一盏六角防风灯来,点燃了灯芯,盖上盖子,把灯挂在旁边树上,说道:“今夜你们就一直在这里学习吧!不到四更,谁也别想走!放心,你们并不孤独,我会在楼上盯着你们的。”说完,飘渺公走进楼内,不一会在二楼走廊上出现,扶着栏杆喝了几口酒,唱道:“苏三,离了洪洞县……” 

我看着那盏防风灯,也不知是由何种材料所做,像水晶似的,明明只有一点灯芯,却明亮异常……猛听到“咔”的一声,急忙看去,却见花飞雪用斧头劈断了一段木头又劈进下面的一块。 

发脾气呢?刚才明明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她说自己做完了六百块,那飘渺公才说什么好学,才拿出灯来,才有了挑灯夜战这事情。 

花飞雪冷盯了我一眼,提了一下斧头,没能提动,再提一下,猛地提起,但斧子头却离柄飞出,不见了。 

我不认为“恰好”是那把斧子质量不好,也不去猜想斧子头会飞到哪里,而是急速在地上一闪,蹲着跳开一步,只听砰一声响,那斧子头落在了我刚才待的地方,砸在石板上。 

我站起来,平静地道:“吃错药了?” 

花飞雪眯着杏眼向我看来。我注意到她的手指似乎动了一下。她可是随时都背着一把剑的,为了熟悉剑性,从来不把剑放进腰带空间中。但我岂会怕她,我准备好了手中的斧头,只要她一动,我就把斧头扔过去,这么近的距离看她怎么躲! 

花飞雪忽然平静下来,转怒为笑,就像从寒冬腊月一下子到了阳春三月。我回头一看,只见唐周走了过来。 

“休息一下吧。”唐周道。 

“不累不累,”我说道,“这么晚了,姑娘还没安歇?” 

唐周不答,却转头看了看刚升起的一弯新月,自言自语道:“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要是在海上,那月亮离得更近,也更明亮。” 

原来她心生感悟,似在回忆往事,却不知道她想的是谁,当年也一定一起海上泛舟来着。是了,我想起来了,在伤心居庄叔曾经提到了张公子。咦,张公子不就是张角么?唐周现在已经和张角在一起了,怎么还一个人回忆以前的往事?她干脆和张角秉烛夜谈不是更浪漫么? 

正想之间,再抬头却已不见了唐周。她来去无踪,似乎从没来过一样。算了,还是继续当木匠吧。 

过了一会,我发现这边有点暗,人家那边有点亮。我站起来走过去,把那盏灯摘下来,挂到靠近我这边的一棵树上。这回,亮了。 

我砍,我锯……光又暗了,我回过头,正看见花飞雪把那盏灯又挂回了她那边。我走过去,想把灯取回来。刚要动手,突然一把剑横在了我面前!是那把青光剑,她想用原本属于我的剑来杀我! 

不让拿,算了。我在原地不动,等花飞雪又去加工木料,我就研究起这盏灯来。她不让拿,我可以再做一盏。一边观察一边惊叹,飘渺公做出来的东西无一不是精品呀!这盏灯六面水晶壁上,精心雕刻了亭台楼阁,惟妙惟肖,仿佛就在眼前。这也罢了,我只在奇怪它为什么这么亮。若是我也有这样的一盏灯,以后就用不着火把了。看来看去看不明白,索性把灯拆了开来。风吹来,灯灭了。 

我想都没想,急忙向树后一闪。一把青光剑擦着我身体过去,跟着第二剑又刺了过来。我拿枪一挡。 

别以为总把剑背在身上就能出剑很快了,我用事实告诉花飞雪,从腰带里取枪也能同样的快,又快又方便。 

“造反呢!”飘渺公大喝道,“四更了,快滚吧!” 

对峙一会,花飞雪收剑离去,还顺手带走了一把斧子。地上斧子多的是,也是低等一阶的啊! 

我收了灯,想带回去好好研究一下,顺便挑选了一些似乎能做灯的材料。 

小屋内蜡烛早就用完了,我点着了飘渺公的六角灯,仔细看着。琢磨了老半天,才想明白其中道理。原来灯的六个面并不对称,而是以奇怪的方位固定,能把灯光凝聚反射。这是游戏中科技含量较高的东西。 

到天明时候,我终于仿照做了一盏。来到飘渺公院子里,仍旧把灯挂回树上。 

太阳初升,院子里又响起了两个人劈木锯木的声音。飘渺公开了房门,在门口看了看太阳,打了个喷嚏,走了过来。 

“不中用,不中用不中用……”飘渺公看着我和花飞雪加工好的一堆木头连连喊道,“这块大了一分,这块又小了一分,统统不中用,再做三天,不然别想学其他的东西!” 

他发了一阵脾气,摇头晃脑走开,不经意间向树上那盏灯扫了一眼,走了两步,转头又看了一眼。 

“好眼力!”我急忙说道,跑了过去,先把我做的那盏灯抢收了回来,再把飘渺公的六角灯挂上去,赞道:“真是好眼力,晚辈是想请您老人家评价一下,刚才那盏灯做的可好?” 

飘渺公怒极反笑,忽又面色一寒,一字一字地迸出:“不知天高地厚!”气冲冲走回房去。 

这一天木头加工的就慢了,要想不差分毫,那真是很难。从早忙到晚,手中的斧子锯子也都沉重起来,手也麻了,腿也麻了,脑袋也麻木了。 

黑夜降临时,飘渺公又过来检查,这次他没说话,似乎还算满意。他再不满意,我就没办法了,这一天也没能做多少,必须用大斧小斧大锯小锯大刀小刀等等一套工具对木料精心加工。 

飘渺公继续去喝他的酒。我没回屋,继续加工木料。我已然想得很清楚了,必须在游戏中先把这整套工具用熟练了,然后才能谈得上速度,不然就算学会了机关术也没用,慢吞吞的,等我做出东西来卖钱,那还不如去打怪赚的钱多。没错,是为了赚钱。若不是为此,谁又会在这里忍受飘渺公的冷嘲热讽,极度无聊呢?游戏中只要有战争,无论帮会战争还是诸侯战争,都需要大量的攻城守城武器,特别是弩车之类。 

基础内力第二层的修习我就要先放放了,一连几日,也不下线,日夜不停使用着各种工具。花飞雪只有更狂热,她的吃饭时间都被她自己缩短到了一分钟。 

第三天,飘渺公放下酒坛,在一大堆材料中选了许多,来到我和花飞雪加工的木料旁,双手如飞,摆了摆,不到半个时辰,就把两个人三天做的材料用光了!原来游戏中并不是所有材料都需要加工的,只是一小部分需要精心加工。一切准备好了,只要有图纸,系统会自动生成要做的东西。 

飘渺公做的是一段一段的梯子,两段之间可以巧妙的连接起来,组成云梯,是爬城墙的主要工具。 

但我不想学云梯,我想造弩车,那是帮会对战和两军对垒中杀伤力很强的武器,当然也一定会是畅销货。

第四十七章 疯了

偶尔下线,我也关注三国论坛。现在的游戏中,多半是信奉张角的NPC在发布玩家任务,也就是说只有张角领导的黄巾军才有任务。张角控制的郡县已经在组织军队了,各地的百姓军士都争相加入,编成“方”,大方有一万人,小方有六千人,起兵的日子不远了。 

不仅是NPC加入黄巾军,各处的玩家帮会也争相加入。这是无奈之举,要学习基础内力,要学习更高级的武功,只有加入黄巾军,去向那些高等级的NPC学习。一时间,有不少帮会从别的城池迁来巨鹿。现在的巨鹿,骷髅帮正渐渐失去一枝独秀的优势,另一些大帮会,比如幽州吕氏春秋,扬州双龙帮,青州日不落帮,兖州江山战图,都在巨鹿建立了分舵,以后有可能迁来巨鹿。 

张角组建黄巾军,是利用他控制的各郡县的名义,这些郡守县丞们也都加入了黄巾军。当今朝廷正处在十常侍宦官把持朝政之中,腐败闭塞,哪里会把这点事情放在眼中的。 

另外还有一些将来有可能割据一方的枭雄们,现在基本羽翼未丰。刘备在幽州涿县市集上卖鞋,等级70。有不少玩家打他的主意,但刘备不会理你,你买他一双鞋,他微笑对你,买他十双鞋,他还是一样。曹操时任洛阳北部尉,执法严明,一向不与玩家结交。有玩家去贿赂他,反被他打了五十军棍,那玩家倒也没死,还剩了一滴血。董卓,官拜凉州刺史,倒是十分贪财,但没人能贿赂得起他呀。有个小帮会凑了一千金币贿赂他,他根本不瞧在眼里,只让府中人收下,那些金币自然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所以,我选的路是对的,暂时跟着张角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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