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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明朝那些事儿+(单一文件实体书精校-第3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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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中千言万语化为一句话:我不是阉党,皇帝大人,您就把我们当个屁放了吧。

  效果很明显,魏忠贤倒台一个月里,崇祯毫无动静,除客氏崔呈秀外,大家过得都还不错。

  事实上,当时的朝廷,大学士、六部尚书、都察院乃至于全国各级地方机构,都由阉党掌握,所谓法不责众,大家都有份,你能把大家都拉下水吗?把我们都抓了,找谁帮你干活?

  所以,在阉党同志们看来,该怎么干还怎么干,该怎么活还怎么活。

  这个看法在大多数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祯,属于少数派。

  一直以来,崇祯处理问题的理念比较简单,就四个字——斩草除根。所谓法不责众,在他那里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他的祖宗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报上来同党一万人,杀,两万人,杀杀,三万人,杀杀杀。无非多说几个杀字,不费劲。

  时代进步了,社会文明了,道理还一样。

  六部尚书是阉党,就撤尚书,侍郎是阉党,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阉党,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没了你们就不转吗?这年头,看门的狗难找,想当官的人有的是,谁怕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奏疏内容雷同,但崇祯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还保存下来。

  很简单,真没事的人是不会写这些东西的,原本找不着阉党,照着奏疏抓人,贼准。

  十一月底,准备工作就绪,正式动手。

  最先处理的,是魏忠贤的家属,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宁国公),还有客氏的儿子候国兴(锦衣卫都指挥使),统统拉出去剁了。

  接下来,是他的亲信太监,毕竟大家生理结构相似,且狼狈为奸,算半亲戚,优先处理。

  这拨人总共有四个,分别是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秉笔太监李永贞、李朝钦、刘若愚。

  作为头等罪犯,这四位按说都该杀头,可到最后,却只死了两个,杀了一个。

  第一个死的是李朝钦,他是跟着魏忠贤上吊的,并非他杀,算自杀。

  唯一被他杀的,是李永贞。其实这位兄弟相当机灵,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时候,他就嗅出了风声,连班都不上了,开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严严实实,只留小洞送饭,每天窝在里面,打死也不出头。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李永贞没有看到胜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听说魏忠贤走人了,顿时大喜,就把墙拆了,出来放风。

  刚高兴几天,又听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没用了。

  于是他使出了绝招——行贿。

  当然,行贿崇祯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余万两银子(以当时市价,合人民币六千万至八千万),送给了崇祯身边的贴身太监,包括徐应元和王体乾。

  这两人都收了。

  不久后,他得到消息,徐应元被崇祯免了,而王体乾把他卖了。

  在名列死亡名单的这四位死太监中,最神秘的,莫过于王体乾了。

  此人是魏忠贤的铁杆,害死王安,迫害东林党,都有他忙碌的身影,是阉党的首脑人物。

  但奇怪的是,当我翻阅几百年前那份阉党的最终定罪结果时,却惊奇地发现,以他的丰功劣迹,竟然只排七等(共有八等),罪名是谄附拥戴,连罚款都没交,就给放了。

  伺候崇祯十几年的徐应元,光说了几句话,定罪比他还高(五等),这个看上去很难理解的现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王体乾叛变了。

  据史料分析,王体乾可能很早就“起义”了,所以一直以来,崇祯对魏忠贤的心理活动、斗争策略都了如指掌,当了这么久卧底,也该歇歇了。

  所以他钱照收,状照告,第二天就汇报了崇祯,李永贞得知后,决定逃跑。

  跑吧,大明天下,还能跑去非洲不成?

  十几天后,他被抓捕归案。

  进了号子,李太监还不安分,打算自杀,他很有勇气地自杀了四次,却很蹊跷地四次都没死成,最后还是被拉到刑场,一刀了断。

  名单上最后一位,就是刘若愚了。

  这位仁兄,应该是最有死相的,早年加入阉党,一直是心腹,坏事全干过,不是卧底,不是叛徒,坦白交代,主动退赃之类的法定情节一点没有,不死是不可能的。

  可他没死。

  因为刘若愚虽然罪大恶极,但这个人有个特点:能写。

  在此之前,阉党的大部分文件,全部出于他手,换句话说,他算是个技术人员,而且他知道很多情况,所以崇祯把他留了下来,写交代材料。刘太监很敬业,圆满地完成了这个任务,他所写的《酌中志》,成为后代研究魏忠贤的最重要史料。

  只要仔细阅读水浒传,就会发现,梁山好汉们招安后,宋江死了,最能打的李逵死了,最聪明的吴用也死了,活下来的,大都是身上有门手艺的,比如神医安道全之流。

  以上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平时学一门技术是多么的重要。

  处理完人妖后,接下来的就是人渣了,主要是“五虎”和“五彪”。

  五虎是文臣,分别是(排名分先后):兵部尚书崔呈秀、原兵部尚书田吉、工部尚书吴淳夫、太常寺卿倪文焕、副都御史李燮龙。

  五彪是武官,分别是:左都督田尔耕、锦衣卫指挥许显纯、都督同知崔应元、右都督孙云鹤、锦衣卫佥事杨寰。

  关于这十个人,就不多说了,其光辉事迹,不胜枚举,比如田尔耕,是迫害“六君子”的主谋,并杀害了左光斗等人,而许显纯大人,曾亲自把钉子钉进杨涟脑门。用今天的话说,足够枪毙几个来回。

  因为此十人一贯为非作歹,民愤极大,崇祯下令,将其逮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经刑部、都察院调查,并详细会审,结果如下:

  崔呈秀已死,不再追究,其他九人中,田尔耕、许显纯曾参与调查杨涟、左光斗等人的罪行,结果过失致人死亡,入狱,剩余七人免官为民,就此结案。

  这份判决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恬不知耻。

  崇祯很不满意,随即下令,再审。

  皇帝表态,不敢怠慢,经过再次认真细致的审讯,重新定罪如下:

  以上十人,除崔呈秀已死外,田尔耕、许显纯因为过失致人死亡,判处死缓,关入监狱,其余七人全部充军,充军地点是离其住处最近的卫所。

  鉴于有群众反应,以上几人有贪污罪行,为显示威严,震慑罪犯,同时处以大额罚款,分别是倪文焕五千两,吴淳夫三千两,李燮龙、田吉各一千两。结案。

  报上去后,崇祯怒了。

  拿钉子钉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过失致人死亡,贪了这么多年,只罚五千、三千,你以为老子好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当事人根本就没到案,比如田吉,每天还出去遛弯,十分逍遥。

  其实案子审成这样,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审讯此案的,是刑部尚书苏茂相、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诚。

  苏茂相是阉党,曹思诚也是阉党。

  让阉党审阉党,确实难为他了。

  愤怒之余,崇祯换人了,他把查处阉党的任务交给了吏部尚书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两位更逗,命令下来他死都不去,说自己能力有限,无法承担任务。

  因为王永光同志虽然不是阉党,也不想得罪阉党。

  按苏茂相、曹思诚、王永光以及无数阉党们的想法,形势是很好的,朝廷内外都是阉党,案子没人敢审,对五虎、五彪的处理,可以慢慢拖,实在不行,就判田尔耕和许显纯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个充军也就差不多了。

  没错,司法部长、监察部长、人事部长都不审,那就只有皇帝审了。

  几天后,崇祯直接宣布了对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两次裁决,比较简单:

  田吉,杀!吴淳夫,杀!倪文焕,杀!田尔耕,杀!许显纯,杀!崔应元,杀!孙云鹤,杀!杨寰,杀!李燮龙,杀!

  崔呈秀,已死,挖出来,戳尸!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没收全部财产!

  什么致人死亡,什么入狱,什么充军,还他娘就近,什么追赃五千两,都去死吧!

  曹思诚、苏茂相这帮等阉党本来还有点想法,打算说两句,才发现,原来崇祯还没说完。

  “左都御史曹思诚,阉党,免职查办!”

  “刑部尚书苏茂相,免职!”

  跟我玩,玩死你们!

  随即,崇祯下令,由乔允升接任刑部尚书,大学士韩旷、钱龙锡主办此案,务必追查到底,宁可抓错,不可放过。

  挑出上面这几个人办事,也算煞费苦心,乔允升和阉党向来势不两立,韩旷这种老牌东林党,不往死里整,实在对不起自己。

  扫荡,一个不留!

  几天过去,经过清查,内阁上报了阉党名单,共计五十多人,成果极其丰硕。

  然而这一次,崇祯先更为愤怒,他当即召集内阁,严厉训斥:人还不够数,老实点!

  大臣们都很诧异,都五十多了,还不够吗?

  既然皇上说不够,那就再捞几个吧。

  第二天,内阁又送上了一份名单,这次是六十几个,该满意了吧。

  这次皇帝大人没有废话,一拍桌子:人数不对,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论处!

  崇祯是正确的,内阁的这几位仁兄,确实糊弄了他。

  虽然他们跟阉党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阉党人数太多,毕竟是个得罪人的事,阉党也好,东林党也罢,不过混碗饭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着糊弄:

  “我们是外臣,宫内的人事并不清楚。”

  崇祯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特畏任怨耳)!”

  怪事,崇祯初来乍到,他怎么知道人数不对呢?

  崇祯帮他们解开了这个迷题。

  他派人抬出了几个包裹,扔到阁臣面前,说:

  “看看吧。”

  打开包裹的那一刻,大臣们明白,这次赖都赖不掉了。

  包裹里的,是无数封跟魏忠贤勾搭的奏疏,很明显,崇祯不但看过,还数过。

  混不过去,只能玩命干了。

  就这样,自天启七年(1627)十二月,一直到崇祯元年(1628)三月,足足折腾了四个月,阉党终于被彻底整趴下了。

  最后的名单,共计二百六十一人,分为八等。

  特等奖得主两人,魏忠贤,客氏,罪名:首逆,处理:凌迟。

  一等奖得主六人,以崔呈秀为首,罪名:首逆同谋,处理:斩首。

  二等奖得主十九人,罪名:结交近侍,处理:秋后处决。

  三等奖得主十一人,罪名:结交近侍次等,处理:流放。

  此外,还有四等奖得主(逆孽军犯)三十五人,五等奖得主(谄附拥戴军犯)十六人,六等奖得主(交结近侍又次等)一百二十八人,七等奖得主(祠颂)四十四人,各获得充军、有期徒刑、免职等奖励。

  以上得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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