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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邪气凛然 完本 作者:跳舞-第5章

小说: 邪气凛然 完本 作者:跳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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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沉默,似乎本能的,不敢却接受那一丝纯洁的感激。 

  “你错了,我不是个好人。”我闷闷的回答。 

  哼,好人,我配么……













     正文  第四章 【痛并快乐的滋味】

    爬书网 更新时间:2008…3…28 23:54:08 本章字数:3456





  第四章 

  好容易进了家门,两人都是累得不轻。颜迪么,是因为架着我这么一个大活人。而我么,则是忍得很难受。 

  为什么难受? 

  废话……我这么个血气方刚的年轻后生,晚上又喝了点酒,被一个娇媚可人的小美女半抱在怀里走了这么久,换做是你,你不“难受”? 

  一进门,颜迪看着客厅里的两个大皮箱愣住了。我笑了笑,解释道:“我这房子再过一个星期就要退了。正准备搬家的,这是收拾好的行李。” 

  颜迪扶着我进了卧室躺下,又跑去了洗手间,片刻之后拿了一条热乎乎的湿毛巾递给我,等我擦完了脸,又马不停蹄的端来一杯热水,捧着消炎药给我。 

  看着她额头的汗水,我才意识到,刚才上楼的时候,我几乎是故意挂在了她的身上,让她这个较弱的女孩几乎是承担了我全部的体重,一路上了三楼。 

  “行了,你坐下休息一下吧。”我有些感动,接过杯子,在她温柔的注视下吞了药片,颜迪这才展颜一笑。

  灯光下,我发现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动人,左边嘴角有一个小小的梨窝,嘴角两边仿佛新月一样弯弯的往上翘,带着一点俏皮的样子。 

  “小五哥,你肚子饿不饿?”颜迪细声细气的问我:“我闻到你身上的酒气,你晚上一定喝了不少酒吧,我听我妈妈说,喝了酒之后晚上很容易肚子饿的。” 

  我笑了笑:“你懂的事情倒不少。好了,我没事,你可以回去了。这一带不太安全,你出门就坐出租车吧,明天公司给你报帐。” 

  说完这句话,我感觉到脑子有些晕,颜迪看见我精神不振,靠了过来,轻轻扶我躺下,然后又帮我脱了外衣。我才发现还穿着工作的西装,上面还有一滩污秽,记得是晚上包间里那个家伙肚子上挨了我一脚之后吐出来的,不由得感到一阵恶心。 

  颜迪给我盖上了被子,又拿毛巾帮我擦了擦脸,这才抱着衣服退出卧室,顺手还给我关上了门。 

  房间里空气还残留着颜迪身上的清香,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夜我睡得很踏实,好像还梦到了小时候的情景。 

  那时候,跟着师父练功夫,日子挺苦,常常还被师父用竹板打屁股,不过打完了之后,晚上师父都会炖一锅排骨汤给我们喝。 

  那排骨汤,香得让人直流口水!弄到后来,我们几个小子几乎每天都很矛盾,甚至还有人故意不好好练功,等着挨板子。因为大家知道,只要咬牙挺完板子,晚上就有香喷喷的排骨汤喝了。 

  也是从那会儿,我明白了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 

  做了一夜这样温馨的美梦,早上醒来的时候,我脸上都是带着微笑,摸摸头顶,已经不那么疼了。 

  走出卧室,看见洗手间里挂着一件西装,正是我昨晚脱下的,不过却已经洗干净了。不仅仅是西装,就连我扔在洗手间一个盆里的几件脏内衣,也洗干净了挂了起来。厨房里的热水瓶是满的,家里收拾得很干净的样子。地明显是扫过了,厨房的柜子上也明显擦过了。

  这丫头,傻得可爱啊,都告诉她我快要搬家了,还帮我打扫了房子……

  我看着这一切,忽然心里生出一丝莫名的感动来。甚至不敢伸手去碰周围的东西,生怕自己一摸,就会把这些干净的东西弄脏。 

  上午的时候,欢哥打了个电话给我。 

  欢哥是我的老板,金壁辉煌娱乐中心就是他的产业。 

  说起这人,算是本市的一个传奇人物。传说二十年前他身上带着一千块钱去南方沿海城市,据说做过走私电器,做过走私黄金,后来又开过海鲜酒楼。八年前带着一笔钱杀回老家来,现在在本市算是一方豪杰了!手里除了“金壁辉煌”之外还有两家西餐厅和一家海鲜火锅店。前年还投资入股了本市的一家出租车公司,现在本市街上开的出租车,有四分之一都是他公司名下的。 

  这人在本市算是手眼通天的人物,这点从金壁辉煌娱乐中心从来没有受到任何官方检查就能看出来了。 

  在外人看来,金壁辉煌是开在本市某著名五星级酒店里的。可是这家娱乐中心却和酒店没有任何关系,仅仅是租用了酒店的地盘而已,完全是欢哥的私人产业。 

  欢哥对手下人很好,为人很豪爽,对我也不错。他常常说的一句口头禅是:“你在公司上班,拿公司的薪水,就是公司的人,所以公司一定会罩你!” 

  这句话现在我也常常对夜总会手下人说。 

  欢哥曾经说,再过两年就让我不要在夜总会干了,到他身边跟着他。他很信任我,这也是我年纪轻轻就能在金壁辉煌夜总会里当主管的原因。尤其是我在这里干了五年,从小工端盘子开始一步步混出头,这点让他很欣赏。平日里也很关照我。别人不知道,我的薪水是夜总会四个主管里最高的。有欢哥挺我,他不在的时候,我几乎就是夜总会里的当家了。 

  “小五,听说昨晚场子里有人闹事,你受了点伤?”欢哥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他说话的嗓音很柔和,非常悦耳的男中音,语气一向很平缓从容的样子,似乎永远是一副稳操胜券的模样。 

  “嗯,我没什么,几个客人喝醉了弄出点小事情。” 

  “年轻人,小心点为好。你知道我很看重你的,以后处理事情不要这么急躁,有些事情不一定要亲历亲为,交给手下去做就好了。还有阿威他们,每个月给他们那么钱,不是白养人的。如果这种事情都要你亲自动手,那么就让他们走人好了。”欢哥淡淡道:“你今天就休息一天吧,晚上不要上班了,记得去医院复诊,不然打坏了脑壳以后就没有人陪我练拳了。” 

  他说的阿威,是场子里的保安头。 

  我们这里没有“道上”看场子的人。 

  不要以为干我们这行都和黑社会有关系,像欢哥这种在本市威震一方的人,他不是黑社会,但是哪里有黑社会敢招惹他?

  况且我们做的是高档场所,能进来消费的都是比较有钱的人或者稍微有点身份的。场子里若是每天放着几个五大三粗满脸狰狞的黑道看场子的,岂不是把客人都吓走了? 

  我知道欢哥是在和我开玩笑,咧开嘴笑道:“我没事的,欢哥。” 

  “嗯,你没事情就好。”欢哥停顿了一下,忽然问了我一句:“阿强最近干得怎么样?” 

  我愣了一下,脑子里思考欢哥这话的意思,小心翼翼回答道:“他还是那样,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嗯。”欢哥沉吟了一下:“小五,你都知道,阿强不是我们的人。现在夜总会四个主管,只你是我的嫡系,你要看好场子,我当你是看家人的。” 

  我心中有些感动:“欢哥,我明白的。” 

  “好,你很聪明,我不多说了。”电话那头欢哥笑了一声:“好久没活动了,本想今天喊你陪我打两场的,现在你伤了,就等有机会再说吧。” 

  说完,电话就挂掉了。 

  夜总会里人人都知道我是最年轻的主管,我只有二十三岁,却能在这么一家大场子当头,很多人都猜我有背景。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陈阳有今天,完全是欢哥的恩情。 

  我是本市人,只是后来去了外地上中学,在外地拜了一个老拳师当师父,学了几年国术,结果年轻人学了一点本事,难免血气太重,好勇斗狠,学业都荒废了,自然没考上大学。五年前回到本市,我孑然一身。 

  我父母很早就不在世了,只留下一套房子给我,我五年前刚回来的时候为兄弟出头和人打架,把人打伤之后,赔了人很多钱,只好把房子卖了,跑到金壁辉煌打工。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欢哥看中了我,我干了一年端盘子的小工之后,就去当了接待,之后又当了一年服务员,再后来,升我当经理,然后就成了主管了。 

  不到四年时间,我成了欢哥的嫡系。 

  现在他很少来金壁辉煌,我知道,他等于把夜总会交给我打理了。除了财物方面我不懂,其他的事情基本都是我经手的。 

  我也不管欢哥栽培我是什么用意,或许他只是培养一个心腹,但至少我知道,人要懂得感恩,我现在的一切,我的工作,薪水,还有我能被人看得起,都是欢哥给我的,只是这点,就足够我给他卖命了! 

  还有一点,欢哥很喜欢打拳,他的身手很好,不是一般的花架子,而是真的很厉害!我曾经学过几年武术,他很喜欢没事的时候找我练拳,我看见他身上有很多伤疤,有一次多嘴问了他一句,他当时的目光很深邃,然后告诉我一句话: 

  “小五,这个世界上,你想得到多少,就要付出多少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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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媳妇抓不住流氓!!舍不得更新就没有收藏!!!

  呜呜……砸票砸票……兄弟们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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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五章 【很有“创意”的骗子】

    爬书网 更新时间:2008…3…28 23:54:08 本章字数:4156





  第五章 

  我能想象在二十年前这个男人怀揣一千块钱,孤身一人南下沿海去闯天下的那种情景!那是怎样的一种豪情和气魄!我很清楚,欢哥今天的一切,都是付出了代价拼回来的! 

  我知道,当年欢哥看中了我,只要他愿意,可以立刻把我提拔上去。可是他却让我在下面磨练了足足两年。用他的话来说,年轻人不经历点磨练,不会懂事。他是在有意栽培我。 

  既然今天休息,我干脆在家里一觉睡到了下午。下午的时候,我的手机再次响起,接听之后,是我登记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 

  我正准备从这里搬家换个地方住。我住的这个地方龙蛇混杂,治安不太好。从前我贪图这里房租便宜,现在我每个月赚钱也不少了,足够换个好点环境居住。所以下个月租房约满之后,我就决定从这里搬出去。 

  其实早半年前我就有搬家的想法了,可惜这房子我已经预先支付了一年房租。房主不肯退钱,我只好在这里住下去。 

  虽然我现在的收入,也不在乎浪费这么几千块房租。但是欢哥告诉过我,做人可以奢侈,但不能浪费。 

  这点欢哥也是身体力行。我和他吃过几次饭,以他的财富,也常常吃一些鱼翅鲍鱼燕窝之类的,但是值得我注意的是,欢哥无论吃什么东西,都一定会把食物吃完。他就算捧着镶金的饭碗,也绝对回把碗里的米粒全部吃干净!绝不会剩下一粒浪费掉! 

  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自己受到欢哥的影响很深。 

  租赁公司的房产经济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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