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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娼妓的历史-第8章

小说: 娼妓的历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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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因取悦家妓高兴而纳其为妾者有之    
    “惟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有子无子,皆注籍为妾以悦其情。”(《北史·高聪传》)不管有子无子,家妓均注籍为妾,高聪已不要脸到了饥不择食、礼仪扫地的地步了。    
    (6)因争夺家妓而丢掉乌纱帽者有之    
    广州刺史何恢走马上任前,宴请朝廷权贵阮佃夫喝酒,岂料家有数十位妓女的“权执”又看上了何恢的家妓张耀华。“佃夫见耀华,频求于恢。恢曰:‘恢可得,此人不可得也。’佃夫怒,遂讽有司以公事弹恢坐免。”(《南史·何恢传》)何恢是个既爱官职又爱美人的呆子,最终让阮佃夫找了一个借口罢了官,报了一箭“夺色受辱”之仇。    
    (7)因蓄养家妓而媲美于帝王之家者有之    
    仅就蓄养家妓的数量之多,纵欲享乐的华侈而言,北魏的元雍和元琛可与帝王之家媲美。《洛阳伽蓝记》云高阳王元雍“宅第匹于帝宫,俊仆六千,妓女五百。隋珠照日,罗衣从风。自汉晋以来,诸王豪侈所未有也。出则鸣驺御道,文物成行,铙吹发响,笳声哀转;入则歌姬舞女,繁竹吹笙,丝管迭奏,连宵尽日。”    
    河间王元琛更效仿西晋石崇、王恺故事,与元雍明争暗斗,试比风流谁更高。史载,他大兴土木,营造馆舍园囿,蓄养歌舞家妓三百人,艺貌冠绝当时,“曳罗绮,饰金翠”,家庭侈靡,声妓纷葩,极尽风流之能事。他还时常大会宗室宾客,“陈女乐及诸名马”,借以炫耀。他遗留后世的名言为:“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一副暴发户心态昭然若揭。    
        
    吹箫图(明。唐寅)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3)

    (8)因争豪斗富杀家妓取乐者有之    
    西晋时,新贵石崇和世家贵族王恺争豪斗富,发展到竞相杀人以助兴取乐的地步。王恺请豪客到他家饮酒,使家妓吹笛助兴,家妓吹笛时稍微走了点声韵,王恺立即叫人将她拉出去打死,席上一座改容,而王恺却依然谈笑风生。石崇更变本加厉,草菅人命。《世说新语·汰侈》载:“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王丞相与大将军尝共诣宴,丞相素不能饮,辄自勉强,至于沈醉。每至大将军,固不饮以观其变,已斩三人,颜色如故,尚不肯饮。丞相让之,大将军曰‘自杀伊家人,何预卿事!’”大将军王敦为激怒石崇,每当美人向他劝酒时故意不饮,石崇一气之下,竟在酒席上连续杀了三个行酒家妓,如此残恶,令人发指。    
    石崇放浪形骸,赏玩家妓的方法也古怪离奇。他常常挑选容颜相近、服饰相同的前妓侍立两侧,身上分别佩带雕玉龙珮和溶金凤钗,召唤她们时不呼姓名,而依听龙珮声和看凤钗色,玉声轻靠前,金色艳者居后,以此分辨美女,决定美色家妓进出的顺序。又如,他将沉香末撒在象牙床上,让妓妾上床践踏,倘若沉香末上没有留下脚印,便赐给珍珠百粒;倘若沉香末上踏有脚印,即令其节食减肥,以示惩罚。    
    石崇在众多的家妓中最宠爱的是绿珠,然而因争夺绿珠,他却丢了性命。《晋书·石崇传》载:“石崇有妓绿珠,美而工舞,孙秀使人求焉。使者以告崇,崇出妓妾数十人曰:‘任所择’。使者曰:‘受旨索绿珠’。崇曰:‘绿珠吾所爱重,不可得也。’使者还告秀,秀劝赵王伦杀之。”孙秀恼羞成怒,遂告发石崇结党齐王司马冏图谋不轨,赵王司马伦遂发兵围捕石崇。结果强权战胜了富豪,绿珠被迫跳楼自杀,石崇也终遭斩首弃市之报应。    
    (9)因蓄养家妓追赶时髦而不管母亲寒苦者有之    
    本来狎玩家妓是贵族官僚有钱人家的专利,可流风所及,一些文人士子不管家境状况如何,也寻找感官的烈性刺激,仿效这种生活方式。刘宋时的范晔是最典型的例子。《宋书·范晔传》载:“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母止住单巷,唯有一厨,盛樵采,子弟冬无被,叔父单布衣。”为了日夜风流,却不管年迈母亲和幼小子女的死活,留了一个坏名声,遭千年唾骂。    
    蓄妓赏妓、放荡不羁,是魏晋南北朝文人士子们自命风流的标志,不仅仅是为了享乐,而且被视为一种审美的境界。他们不拘礼制,为所欲为,“借客马追婢,与婢累骑而归”(《晋书·阮籍传》),甚至“相互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晋书·五行志》)。《世说新语·德行》注引的王隐《晋书》说:“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其后贵游子弟阮瞻、王澄、谢鲲、胡毋辅之之徒,皆祖述于籍,谓得大道之本。故去巾帻,脱衣服,露丑恶,同禽兽。甚者名之为‘通’,次者名之为‘达’也。”这些中朝名士谈理兴学不及前贤,但饮酒放诞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此一时期的“酒徒”、“酒鬼”、“色癖”、“色狂”达到盛况空前的地步。    
    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人的觉醒与性的觉醒,既有思想上、哲学上高度进步的一面,也确有社会政治上消极、颓丧、淫靡、腐败的一面。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4)

    (三)家妓的抑制时期    
    隋朝虽然是个短命王朝,但却保留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蓄养家妓的习尚。《隋书·杨素传》说他“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罗绮者以千数,第宅华侈,制拟宫禁。”《隋书·字文述传》载: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后房妓妾百余人。”隋初立有战功的武将,皇帝除加封晋爵外,还赐妓女、女乐作为奖赏。如越国公杨素“风气陈主妹及女妓十四人”,“(杨)谅之妓妾二十人”(《册府元龟》卷三八三);宋国公贺若弼“赐女乐二部”(《隋书·贺若弼传》);右武卫大将军窦荣定是隋文帝杨坚姊夫,因率九总管入大漠击突厥有功,“赐西凉女乐一部”、“吴乐一部”(《隋书·窦荣定传》);左武卫将军樊子盖因征辽东有功,进爵济公,“赐女乐五十人”(《隋书·樊子盖传》);又如左骁卫将军董纯、右武卫大将军李景、上大将军杨义臣均因战功显赫,而赐“女妓十人”。    
        
    唐宫装妇女(唐。佚名)    
    隋炀帝设立教坊,其目的在于广纳歌舞艺人,纵情声色。但此御用机构正式开张之后,女乐受其管理,官妓开始兴盛,贵族、官吏在外嫖妓颇为便利,客观上对家妓蓄养之风起到了一定的阻抑作用。    
    唐代有关家妓蓄养的情况,不绝史书。有关家妓的称谓,也不尽相同,有“女乐”、“歌舞人”,有“音声人”、“侍姬”等。裴鉶《昆仑奴》描写大历年间(766—779)一等勋臣郭子仪家中竟有“十院歌妓”。《太平广记》卷二七三载:李愿为刑部尚书时,家有“女妓百余人”。《全唐诗话》云:长庆二年(822)李逢吉为兵部尚书时,有“姬四十余人”。《钗小志》曰:大和九年(835)郑注迁工部尚书,充翰林学士,家有“姬妾百余”。除去这些贵族官僚外,富商大贾也不例外。如长安富户孙逢年家中,“妓妾曳绮者二百余人”(《云仙杂记》卷八)。    
    唐朝的文人也大多热衷于此道,故唐诗中也经常有咏及家妓的诗名。白居易曾携家妓与牛家妓乐合宴联欢,好不风流,诗人诗兴大发:    
    玉管清弦声旖旎,翠钗红袖坐参差。    
    两家合奏洞房夜,八月连阴秋雨时。    
    歌脸有情凝睇久,舞腰无力转裙迟。    
    人间欢乐无过此,上界西方即不知。    
    (《与牛家妓乐雨后合宴》)    
    司空睹生性风流,家蓄散花仙子、美妓霓裳,过着“小红低唱我吹箫”的富贵生活。岂料“白发红颜未了情”,自个就年老体病、万般无奈只好将家妓转让。豁达之余赋诗一首,既是惋惜,又是感叹:    
    万事伤心在目前,一身垂泪对花筵。    
    黄金用尽教歌舞,留与他人乐少年。    
    (《病中嫁女妓》)    
    家妓大多是由买卖、赠送、转让等途径而来,也有的完全是被强夺来的。武则天时,左司郎中乔知之有家妓窈娘,色艺冠绝,朝野闻名,“知之宠之,为之不婚”。梁王武延嗣垂涎已久,竟强行夺去。乔知之思念不已,痛愤成疾。窈娘知悉,泣泪成血,遂暗中请人传诗给他,“百年离别在高楼,一代红颜为君尽”。随后,投井自杀。武延嗣迁怒于乔知之,将他诬陷下狱而死(《朝野佥载》卷二)。此例一;李逢吉闻刘禹锡“有妓善歌,时称尤物”,便阴谋夺之。一日,他在中堂前摆宴,邀刘禹锡与朝中几个大臣赴宴。宾客各携宠妓,如期云集。酒足饭饱,李逢吉却扣住刘禹锡的爱妓不放,众人“倾都惊异,无敢言者”。刘禹锡计无所出,忍气吞声,回家作诗一首致李,请将家妓放还。第二天,刘禹锡约了几个朋友前去拜谒,李逢吉“相见如常”,含笑曰:“好诗,大好诗!”可就是不放人。众人目瞪口呆,黯然而退。刘禹锡无可奈何,遂愤懑而作《怀妓四首》,其中有“凤得新巢有去心”、“虽有生离死一般”等句(《太平广记》卷二七三)。此例二;宁王李宪家有宠妓数十人皆姿色出众,可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仍不知足,偏又看中了邻近卖饼师傅的漂亮老婆,遂强夺进府。一年之后,忽问她:“汝复忆饼师否?”她默然不语。宁王良心受到谴责,遂将饼师召来,让他们夫妻相见。当时在座客人见这夫妻俩抱头痛哭,无不为之凄然。宁王令诸文士以此事为题赋诗吟咏,王维才思敏捷,先成一首曰:“莫以今时宠,宁忘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本事诗·情感》)随后,宁王便放她回家与丈夫团圆。先仗势欺人、强霸民妻,后咏诗消遣、物归原主,宁王的冷酷阴险、沽名钓誉“异于禽兽者几希”。此例三。    
    互相抢夺家妓,肆意虐待家妓,甚至争风吃醋、摧残致死家妓,在唐朝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以致变成了一个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社会问题,朝廷并非放任自流,而是依据官员品级的高低作出明确规定。《唐会要》卷三十四载:神龙二年(706)九月唐中宗李显下诏:“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五品已上,女乐不过三人。”天宝二年(743)九月二日,唐玄宗又再次下诏:“五品已上正员官,诸道节度使及太守等,并听当家畜丝竹,以展欢娱。”《旧唐书·职官志》、《唐六典》,也均有类似的记载。    
        
    宫娥梳髻图(清。改琦)    
    


中国官营娼妓制度的历史轨迹中国官妓制度的补充——家妓(5)

    (四)家妓的衰微时期    
    唐代对于官吏,没有“冶游”禁令,故官吏都风流放荡。宋代对官吏嫖妓约束甚严,规定凡“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古今图书集成·娼妓部》引《委巷丛谈》)张舜民《画墁录》说:“嘉祐以前,提刑点狱不得赴妓乐。熙宁以后监司率禁,至属官亦同。”否则,一经发现,便会受到处罚。此略举一二如下:    
    刘涣官并州,与营妓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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