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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帝国的凋零:晚清的最后十年-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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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城外的塘角那边,大火燃起之后,辎重营、工程队和炮队11营的士兵纷纷响应,他们迅速进城攻占了凤凰山高地,而另外一些士兵则前往楚望台接应。同时,城南的南湖炮队第8标宣布起义,他们在工程营的接应下顺利进城,随即在楚望台和蛇山等高处布置炮阵。南湖炮队举义以后,附近的第32标和马队第8标也响应革命,他们也纷纷行动,汇集到楚望台、蛇山、凤凰山等地,集体行动。
新军士兵的起义可不同孙中山和黄兴那些人组织的会党及学生起事,他们都是军事专业人士,一旦动起来可就是非同小可了。当时陆续参加起义的革命军已经达到近四千人,而清军的兵力也不过五千人。更重要的是,革命军都集中了兵力,而真正和革命军对抗的只有守卫督署及其附近的第8镇司令部约两千清兵。因此,无论是人数上还是士气上,革命军都占据优势。
当晚十一点后,革命军在蛇山炮兵的有力支援下,向总督署连续发起了三次猛烈的进攻,终于在凌晨两点攻占了第8镇司令部。瑞澂见势不妙,慌忙带领卫队逃往江上的“楚豫”舰,而鄂军提督、第八镇统制张彪见大势已去,只得率领残兵败将撤往汉口刘家庙。
当清晨的第一缕眼光洒落在昔日威武的督署辕门时,这里已经成为了革命士兵的占领地。在这天上午,那位自诩“不动声色”的总督大人和“忠诚奋发”的统制大人早已逃之夭夭,而剩下的那些布政使、提法使、武昌知府等大小官员,都很面无表情的逃离了他们职守的衙门,并无一人反抗或者殉节。这对于大清王朝来说,是何等的悲凉啊。
当日上午十一点,在雄踞武昌城的蛇山之巅,飘起了一面红底十八星的大旗,它宣告了一个旧官府的死亡,也同时宣告了一个新政权的成立。
但是,由于当时起义的领导人大都遇害或者下落不明,参加革命的士兵又缺乏威望,由谁来出面组织新政府便成了最紧迫的问题。他们首先找来的是湖北谘议局的议员们,并准备公推议长汤化龙作为军政府都督。汤化龙虽然表示赞成革命,但却自称非军人,以“不知用兵”的借口加以推脱。大家想来想去,便想到了一个人。
这便是湖北新军中地位仅次于统制(师长)张彪的协统(旅长)黎元洪。说来有趣,黎元洪原本是海军出身,他1883年毕业于天津北洋水师学堂,1894年随同“广甲”舰参加了中日黄海大战,舰毁后黎元洪凫水获救。战争结束后,北洋海军的军官一律被斥革,后来黎元洪投奔了张之洞,参与修建炮台和训练新军,并曾三次赴日考察军事,后任陆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统领。黎元洪本是旧派军官,在编练新军中多次镇压革命活动,并曾亲手杀害起义士兵。武昌起义时,他自知情况不妙,躲到了在幕友刘文吉家中。
正当黎元洪惊魂未定的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一阵喧哗,革命士兵找来了。情急之下,黎元洪躲进了床底,但最终还是被拽了出来。在吴兆麟等人的簇拥下,黎元洪无可奈何的来到谘议局。但他得知革命士兵要他当军政府都督的时候,他惊慌的连道:“莫害我!莫害我!”死活不肯在安民告示上签字。革命士兵一怒之下,自己拿笔代黎元洪签上了他的大名。于是,“黎都督”之名在武昌城不胫而走。
12日,汉口和汉阳先后光复,武汉三镇全部落入革命军之手。在革命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黎元洪的态度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突然表示:“自此以后,我便是军政府之一人,愿与诸君共生死”。而谘议局的汤化龙等人异常活跃,他们和黎元洪频频商议,对军政府的组合问题进行了精心设立。在17日“祭天大典”宣布后的军政府名单中,除了孙武出任军务部长,其它六部均为黎元洪的部属和汤化龙的亲信。革命士兵的起义成果被他们轻易的掠夺了。
就在同时,清廷在得知五省通衢的武汉三镇被革命党人占领后,大为震惊,在派出陆军大臣荫昌率领北洋军南下镇压的同时,又派出萨镇冰率海军军舰和长江水师前往助剿。而革命军的这边则来了个黄兴,双方在武汉三镇展开激战,互有攻守。
北洋军是很厉害,但陆军大臣却指挥不动,这些人是袁世凯训练出来的队伍,非袁宫保不能指挥,袁世凯让他们走,他们就走;让他们停,他们立马不动了。面对革命形势已渐如星火燎原之势,各方声音都在喊:“非袁不可!”载沣无可奈何,只能去请袁世凯来收拾局面。
但是,载沣不要人家的时候一脚把人踢开(还真就找了个足恙的借口),出了事又找上门去,那袁世凯岂是那么好摆弄的?
据说溥仪登基的时候,古城西安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不用掐,不用算,宣统不过两年半”。呼啦啦两年半过去了,这大清朝还真就说倒就倒了,一点都不含糊。
为了保住皇位,清廷作了最后一次让步,这便是在1911年11月3日颁布了《宪法重大信条》(简称《十九信条》),并宣称即将速开国会,并迅速编纂宪法,以确定立宪政体。但是,迟了,清廷的信用早已丧失殆尽,这一切都来得太晚了。
毛泽东说,“一切反动阶级,你不打,他就不倒”。孙中山说,“不打倒满清,中国是没有前途的!”令人悲哀的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都证明了那些统治者一贯如此,无论他们怎么开明,也绝不会把手中的权力,真诚而和平的交给另一个集团。当时的条件下,指望清廷自动放弃政权并建立民主国家,对于反抗者来说,这只能是一个美好的幻想,仅此而已。既然那些皇族亲贵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革命者者似乎也没有必要去学会妥协。
不过,不懂得妥协并不是件好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妥协便是专制,不懂得妥协,往往也不会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民主本就是一种有风度的对抗,而不应是街头政治。正因为如此,清廷颁布的《十九信条》还是颇有可看之处的。这十九条的内容并不复杂,与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相比较,应该是有了本质的差别。研究者和读者如果将此轻易的放过,未免过于可惜。
且看《十九信条》的内容,第一条,“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第二条,“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第三条,“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第四条,“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这四条是君主立宪国的通例,也意味这皇帝的权力已经被基本剥夺,向英国的“虚君”制发展了。第十五条,“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依国会之议决;第十六条,“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加上第八条“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的规定,其实已经排除了皇族亲贵干政的可能性。
后面的这些,第五条,“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行之”;
第六条,“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第七条,“上议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中公选之”;
第八条,“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之;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推举,皇帝任命之,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九条,“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时,非解散国会,即内阁总理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
第十条,“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
第十一条,“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委任者为限”;
第十二条,“国际条约,非经国会之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媾和,不在国会会期内,由国会追认之”。
第十三条,“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第十四条,“每年出入预算,未经国会议决,不得适用前年度预算;又预算内规定之岁出,预选案所无者,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
第十七条,“国务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
第十八条,“国会之议决事项,由皇帝宣布之”;
第十九条,“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八各条,国会未开会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这些规定,其实是确认了国会至高无上的地位和立法权,而且责任内阁和司法机关的产生,都取决于国会。这相对于沿用了两千多年的一元专制结构来说,《十九信条》体现的变化已经触及到中国传统政体的结构性问题,带有有三权分立的味道了。对于清室来说,也已算让到了极点,其地位和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家差不多了。如果以此建立民主制度,也未尝不可。但是,此时已是形势不饶人,革命党非嚷着要皇帝退位。
妥协,哪那么容易!
袁世凯见革命党许诺给大总统做,斟酌再三后,决定牺牲清室,管不了那么多了。1月16日,袁世凯亲自拿着折子到养心殿去见隆裕太后和宣统皇帝。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回忆起当时的场面,说一个陌生的矮胖老头跪在红毡垫上与隆裕太后相对流涕,看似伤心欲绝,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小皇帝哪里知道,这个矮胖老头袁世凯哽咽声中,说的竟全是逼其退位的劝诱恫吓之词:什么“环球各国,民主好比尧舜禅让,是顺民心之所归,非历代亡国之可比”;“读法兰西革命史,要是那路易王室早顺民情,何至于被杀无遗”;“我皇太后、皇上何忍使列祖列宗震惊,被赶出紫禁城?”所以请太后务必“俯鉴大势,以顺民心!”
这隆裕太后和宣统皇帝孤儿寡母,哪里下得了这决心?可此时摄政王载沣也已经解印回府,即使他来,又有何用?袁世凯见隆裕太后迟疑不定,便又买通了老庆、那桐和太监小德张等人不断在隆裕太后面前危言耸听,借以恫吓;这还不算,袁世凯最后来了个杀手锏,让那些北洋将领公开要求清帝退位,否则便要回师北京。
养兵千日,一日反噬,这下已经是彻底的完了。偏这时还有几个忠心的皇族亲贵,搞出个什么宗社党,非要保大清不亡。这下恼了那革命党,1月26日晚,那宗社党的首领良弼便被活活炸死,吓得那些亲贵忙不迭的奔到天津租界,先保自己的平安再说。
隆裕太后听说良弼被炸死,吓得是几天都睡不着觉。这还有什么办法?只好退位保命罢。1912年2月11日,隆裕太后认可了“清帝退位条件最后修正案”,包括:清帝仍旧保留皇帝的尊号,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人等,照常留用;民国政府待以外国君主之礼;每年供给皇室四百万元的费用,此款由中华民国拨用;宫内各项执事人员照常留用,民国对皇帝原有的私产、宗庙陵寝等由中华民国酌设卫兵,妥慎保护。此外,还规定了皇族和八旗的权利,如王公世爵照旧保留,免当兵之义务;王公、八旗中有生计过艰者,设法代筹生计;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私产一律得到保护等等。
公元1912年2月12日,也就是宣统三年的十二月二十五,隆裕太后以宣统皇帝的名义颁发退位诏书,清帝正式逊位。当时的情景是可怜而悲哀的,“袁世凯率全体阁员,邀集王公亲贵入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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