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圣龙树菩 >

第10章

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圣龙树菩-第10章

小说: 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鬘论+圣龙树菩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辛三、成立生死与涅盘义
    生死与涅盘真妄无有少分差别;涅盘与生死真妄亦无有少分差别。因为涅盘的实际是自性空,生死的实际亦是自性空故,因为就生死与涅盘二者的自性空来说毫无差别故。无记见(有法)有十四种:一、依涅盘际有四种,谓於如来灭度後见彼为有、无、亦有亦无和非有非无。二、依後际有四种,谓於我与世间见为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和非有边非无边。三、依前际有四种,谓於我与世间见为是常、无常、亦常亦无常和非常非无常。四、依身命有二种,谓於身命见为是一体和是异体。一切有为法(有法)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  一体、异体,是常、是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皆无自性,何以故?自性空故。
    庚四、断诤
    问曰:涅盘若无自性,那么,佛为令得涅盘故而说法当成唐劳无功?
    答日:佛於任何处所,对任何补特伽罗皆未曾说一法有自性,因为佛陀息灭一切实执行相及诸戏论,常住寂灭涅盘故。
    观十二有支品第二十六
    丙二、由未通达缘起与通达缘起而有流转与还灭之理分二:一、流转缘起;二、还灭缘起。
    丁一、流转缘起
    问曰:《中论》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的因缘是什么?答日:(33)能引後有的因有三支,有情由无明所覆而有後有故;身口意业起三种行,随彼诸行趣於六趣;由行为缘令识流转六趣故。所引果有四支,若识入胎即有名色;若有名色即生六处;依於六处而有触生;由触为缘而生诸受故。触(有法)是有因的,即依眼根、色境和作意而生故,如是依名(34)色(35)而有识生的根境识三和合以为触。後有的能生因有三支,即由受为缘生爱,谓为受生爱;若有爱即有取而有四取生;若有取即生取者的有故,若无取即得解脱,何以故?不生起有故。彼有亦是五蕴所摄。所生果有二支,从有即有生;老死愁叹苦忧扰乱等,又皆由生而有故。如是已说由无明为缘而生唯是苦之蕴。
    丁二、还灭缘起
    诸智圣者不新作能引业。愚痴异生是作业者,何以故?行是生死的根本故。又圣智者现见诸法实相故。若断无明即得解脱,何以故?无明若减则诸行亦不生故。圣者(有法)息灭无明是有因由的,即由了知而修诸法实相故。所知(有法)如是正灭唯彼苦之蕴,因为无明等灭已,则行等亦不起故。
    观见品第二十七
    丙三、若通达缘起则恶见自息的理由分二:一、说明十六种恶见;二、通达缘起则不住恶见的理由。
    丁一、说明十六种恶见
    恶见有十六种,谓我於过去世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四见:我与世间是常、是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四见,此等是依前际所生的见。我於未来世是有、是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四见,我与世间是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等四见。此等是依後际所生的见故。
    丁二、通达缘起则不住恶见的理由分二:一、通达名言中缘起如影像则不住恶见;二、通达胜义中息灭一切戏论则不住恶见。
    戊一、通达名言中缘起如影像则不住恶见分三:一、破依前际後际所生的第一类四见;二、破依前际所生的第二类四见;三、破依後际所生的第二类四见。
    己一、破依前际後际所生的第一类四见
    即我於过去世是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此四是依前际所生的见;我於未来世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此四是依後际所生的见若我在过去世是自性有不应道理,因为过去世的彼我非即现在世的此我故。若谓前世的彼我即今世的此我则不应理,何以故?前後世的五蕴各别故,此理决定如是,因为离开取蕴即没有汝的我故。问曰:若离开取蕴没有我,那 么,取蕴就是我。答日:如此则汝的我应是没有自体,仅是蕴的异名故。又取蕴(有法)不是补特伽罗的我,何以故?是生减法故。又所取应不是取者,因为能与所非一故。又我(有法)非是离开所取(36)外另有异体,何以故?若我离所取蕴外另有异体,那么,无有所取时亦应有我,但是,离所取则没有我故。又我(有法)非是离开所取另有异体,否则离开所取应见有我,但我不可见故。又我非即是所取,亦不是没有所取,我亦不是完全无,因为依蕴安立之我是有的。又不应说在过去时无有我,因为在过去一切生中的彼我,与现在的此我非是有自性的体异故。问曰:前後世的我是有自性地体异。答日:那么无有前世的彼我亦应有现在的此我;又前世的我亦应即於前世而住於後世,即前世我未死亦应生现世我;又前世我的相续则应断灭,而灭等即应失坏;又此人作业别人受报;并且未作业者应当得果(37),有如是等过失。又此我亦不是先无今有,否则即有过失。有何过失?我应成所作及是无因生故。由此看来,计过去世中我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等见,皆不应理,因为对於我有、我无前面已各别破故。又我在未来世中有与无等见为自性有亦不应理,破的方式与破过去世中有我无我相同故。
    己二、破依前际所生的第二类四见
    即我与世间是常、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从人生天时天与人二者是有自性地体一耶,或体异耶?若天与人是体一,那么彼天(有法)应当是常,因为舆彼人是自性体一故,若许彼天是常,那么,彼天(有法)应成无生,其理决定如是,何以故?常法则不生故。又若天与人是有自性地体异,则彼人应是无常(38)而相续即成断灭,其理决定如是,何以故?若天与人自性体异,则不成一相续故。问曰:无有整体的常和无常的过失,因为舍人的身後受天的身故。答曰:从人生天的补特伽罗(有法)应成亦常亦无常,因为此人就我一分来说是天,就身一分来说是人故。若许从人生天的补特伽罗是亦常亦无常,此亦非理。又从人生天的补特伽罗(有法)是非常非无常亦应无自性,由於若亦常亦无常俱能成立,固可成立非常非无常,但是亦常亦无常不能成立故。问曰:我是常,从无始以来流转生死故。答日:我应非是常,因为我从何趣来,往何趣去,无论到何趣若有自性,则应有无始以来流转生死的我,但是彼我是无有故。又无常应非有自性,何以故?常无自性故。亦常亦无常和非常非无常,皆无有自性,因为常与无常二者——皆无自性故。
    己三、破依後际所生的第二类四见
    即我与世间是有边、无边、亦有边亦无边、非有边非无边应无後世,因为(39)世间有边故;又应无後世,因为世间无边——不变坏故。又世间亦有边亦无边——不变坏,亦不应理,何以故?诸蕴相续,犹如灯焰前灭後生故。又世间非有边,因为前蕴坏灭时若不依彼蕴而生此後蕴,固可许世间有边,但是前蕴灭时後蕴即生故。又世间无边亦无有自性,因为若前蕴不灭不依彼蕴而生此後蕴,固可许世间有边是有自性,但是由前蕴生後蕴故。又世间应非亦有边亦无边,因为一分是有边,  一分是无边之事如果真有,则世间亦有边亦无边固可以有,但无此理故。又取者一分坏灭,一分不坏灭,应无此理,由於取者一分坏灭,  一分不坏灭,无此事故。又听取一分坏灭,  一分不灭,应无此理,由於所取一分坏灭,  一分不灭,无有此事故。又世间非有边非无边应无自性,因为若能成立亦有边亦无边,固可成立非有边非无边是有自性,但是亦有边亦无边非有故。
    戊二、通达胜义中息灭一切戏论则不住恶见
    已说缘起犹如影像断诸过失,复次一切有为法(有法)彼常等见,无论何处,於何相续,从何因缘生皆无自性,何以故?自性空故。
    乙三、念大师恩德而申敬礼
    谓敬礼具足大悲、为断一切恶见而宣说正法的大师瞿昙。
    甲四、结尾义分二:一、由何阿阇黎作;二、由何译师翻译。
    乙一、由何阿阖黎作
    此中观根本慧论颂,是建立大乘对法,正确显示胜义谛的真性,阐明般若波罗蜜多之理的大阿阗黎圣者龙树具足大悲和坚定智慧而开显如来无上乘法者所造。(40)『得初欢喜地,往生极乐国'。(41)『於极净光世界成佛,号为智生光如来。'
    乙二、由何译师翻译
    此中论有二十七品,共四百四十九颂,合为一卷半,是印度大寺主甲那戛巴(42)中观师和西藏比丘觉若龙幢译师,奉吉祥天王制译。其後在迦湿弥罗无比城宝臧寺中由迦湿弥罗大寺主哈苏马底和西藏巴草日称译师,依据月称论师的《明句释》重新校正。此後在拉萨竹朗寺中由印度大寺主嘎那嘎和西藏日称译师又重新校阅。
    远离二边中观道,为自如理修习故,
    中观根本慧论颂,我已如是作解释。
    愿我及一切众生,安乘暇满大舟航,
    获得善妙根本宝,具足殊胜大吉祥。
    又愿未得佛位时,诸佛所说一切法,
    依佛密意善受持,佛子妙音我愿成。
    此『中观根本慧论文句释宝曼论』是僧成依据圣者文殊长子宗喀巴大师等诸大德的教授,於甲寅年六月十四在奈塘大寺中造。谨以此善,祝愿佛教於一切时处:兴隆久住,妙善增长!
    一九六O年一月十二日于中国佛学院译竟
(1)此处略去『固可说为有自性』七字。
(2)空:无。
(3)彼等境:色声香味触法。
(4)空:没有无常。
(5)寂灭:胜义中。
(6)「天授」是某甲名。
(7)即断灭无。
(8) 此处略去『因为有自性地无故'八字。观圣谛品第二十一四
(9)意即『自性本来寂净气
(10)所知:一切法都是所知。但在此处是指胜义谛。
(11)此处略去『我』字。
(12)此处略去『汝;l字。
(13)彼:缘起所生法。
(14)彼:空性。
(15)彼:空性。
(16)此处略去『汝许』二字。
(17)汝:道。
(18) 後来:在圣者位时。
(19)先:在凡夫位时。
(20)先:在凡夫位。
(21)先:在凡夫位。
(22)此处略去【实事师」三字。
(23)此处略去「汝许』二字。
(24)法:善业。
(25)非法:不善业。
(26)法:善业。
(27)非法:不善业。
(28)此处略去『汝许』二字。
(29)此处略去『汝'字。
(30)此处略去'三有相续的』五字。
(31)有体:生。
(32)无体:坏灭。
(33)此处略去【即十二有支」五字。
(34)名:作意。
(35)色:根境。
(36)所取:蕴。
(37)此处略去『计前世我於现世我异者】十字。
(38)此处略去「断灭』二字。
(39)此处略去『汝许】二字。
(40)此处略去(楞伽经)中佛为龙树授记云:』等字。
(41)此处略去『另(大云经)中授记龙树未来成佛云:』等字。
(42)『甲那戛巴』即「智藏」之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