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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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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深衣练冠待於庙,垂涕洟。子游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是古有以服终来吊者也。何休《膏肓》云:“礼主於敬,一使兼二丧,又於礼既缓,而《左氏》以之为礼,非也。”郑箴云:“若以为缓,案《礼》,卫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越人来吊,子游何得善之?”是郑不非其缓也。若讥一使兼二礼,《杂记》诸侯吊礼有“含摇R临”,可以一使兼行,知休言非也。
 
  【经】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无传。公与小敛,故书日。○与音预。敛,力验反。) 
  夏,秦伐晋。不称将帅,告辞略。○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楚杀其大夫宜申。宜申,子西也。谋弑君,故书名。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无传。义与二年同。 
  及苏子盟于女栗。女栗,地名,阙。苏子,周卿士。顷王新立,故与鲁盟,亲诸侯也。○女音汝,一音如字。顷音倾。 
  冬,狄侵宋。无传。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厥貉,地名,阙。将伐宋而未行,故书“次”。 
  【传】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少梁,鸿翊夏阳县。○少,商照反,下注同。)夏,户雅反。夏,秦伯伐晋,取北徵。(报少梁。○徵,如字。《三苍》云:“县属冯翊,音惩,一音张里反。”) 
  初,楚范巫矞似矞似,范邑之巫。○矞,尹必反。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 
  '疏'“皆将强死”。○正义曰: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也。
 
  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绝,在僖二十八年。○强,其丈反。濮音卜。毋音无。缢,一豉反。县音玄。王使適至,遂止之,使为商公。商,楚邑,今上雒商县。○王使,所吏反。沿汉溯江,将入郢。沿,顺流。溯,逆流。○沿,悦专反。溯,息路反。郢,以井反,又以政反。 
  '疏'注“沿,顺流。溯,逆流”。○正义曰:商在汉水北。汉水东流而南入江。子西既至商邑,闻谗,不敢居商县。沿汉水顺流而下至江,乃溯流逆上渚宫,当郢都之南,故“王在渚宫,下见之”也。下注云“小洲曰渚”,《释水》文。
 
  王在渚宫,小洲曰渚。○渚,章吕反。水中可居者曰洲。洲音州。下见之。惧而辞曰:“臣免於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於司败也”。陈、楚名司寇为司败。子西畏谗言,不敢之商县。 
  '疏'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正义曰:言“归死於司败”,主刑之官司寇是也。《论语》有“陈司败”,知陈、楚同此名也。
 
  王使为工尹,掌百工之官。又与子家谋弑穆王。穆王闻之。五月,杀斗宜申及仲归。仲归,子家。不书,非卿。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项王立故也。僖十年“狄灭温。苏子奔卫”。今复见,盖王复之。○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陈、郑及宋麇子不书者,宋、郑执卑,苟免为楚仆任,受役於司马,麇子耻之,遂逃而归。三君失位降爵,故不列於诸侯。宋、郑犹然,则陈侯不同也。○麇,九伦反。 
  '疏'注“陈郑”至“同也”。○正义曰:杜以陈、郑会楚子于息,遂与蔡侯次于厥貉,则陈、郑当在次也。传称“厥貉之会,麇子逃归”,则麇子当在也。宋公逆楚子,则宋公亦在也。独书“楚子蔡侯”,不言陈郑宋麇,故迹其事而为之说。言宋陈郑三君降爵,麇子逃归,故不书也。刘炫以为告文略,故不书陈郑宋。今知不然者,此楚会诸侯,必是楚人来告。若楚人来告,当以得诸侯为荣,何以略其宋郑陈乎?麇子不会,传云“逃归”。宋郑二国为楚仆役,犹如许蔡二君降乘楚车。许蔡既不书於经,故知宋郑失位不见。此乃传事分明,故杜为此解。刘炫有以告文略以规杜氏,非也。
 
  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时楚欲诱呼宋共战。御事,华元父。○劳,力报反。遂道以田孟诸。孟诸,宋大薮也。在梁国雎阳县东北。○道音导。薮,素口反。雎音绥。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于,田猎陈名。○盂音于。陈,直觐反。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复遂,楚期思邑公。今弋阳期思县。○弋,以职反。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然则右司马一人当中央。○甄,吉然反。 
  '疏'注“将猎”至“中央”。○正义曰:宋公为右盂,无畏为左司马,而诛宋公之仆,自谓“当官而行”,明无畏当右,子朱当左,是其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使各掌一甄,自然右司马一人当中央也。
 
  命夙驾载燧,燧,取筐者。○命,眉病反。燧音遂,本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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