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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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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曰唯”。○正义曰:《曲礼》云:“父召无诺,先生召无诺,唯而起。”郑玄云:“应辞,唯恭於诺。”
 
  有宠,长使为政。为家政。公孙明知叔孙於齐,公孙明,齐大夫子明也。与叔孙相亲知。归,未逆国姜,子明取之。国姜,孟仲母。○取,七住反,又如字。故怒其子,长而后使逆之。子,孟丙、仲壬。 
  '疏'“故怒”至“逆之”。○正义曰:怒者,怒其妻也。忿其母,遂及其子。其子在齐成长而后逆之归鲁,非谓逆其妻也。
 
  田於丘莸,丘莸,地名。○莸音由。遂遇疾焉。竖牛欲乱其室而有之,强与孟盟,不可。欲使从己,孟不肯。○强,其文反,下同。 
  '疏'“强与孟盟”。○正义曰:孟虽適妻之子,叔孙未立为嗣。竖牛欲乱其室,望已有之,未应即欲为適,使孟事已。强与盟者,欲其与已同心,使已得专恣耳。
 
  叔孙为孟锺,曰:“尔未际,际,接也。孟朱与诸大夫相接见。○为,于伪反,又如字。 
  '疏'注“际接”至“接见”。○正义曰:《释诂》云:“际、接,捷也。”郭璞曰:“捷,谓相接续也。”大夫将立適子,必须接见同寮。季武子立纥,饮大夫酒,是其事也。孟丙未与大夫交接,故为之作锺,因落钟令与相见。
 
  飨大夫以落之。”以豭猪血衅锺曰落。○衅,许觐反。 
  '疏'注“以豭”至“曰落”。○正义曰:《说文》云:“衅,血祭也。”《杂记》衅庙之礼云:“雍人举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于前。”是衅祭之法,以血浇落之,知落之即是衅也。《杂记》又曰:“凡宗庙之器,其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是知以豭猪之血也。记称宗庙之器成乃衅以豭豚,此叔孙为孟作锺,非是宗庙之器,亦衅之者,《周礼·小子》职曰:“衅邦器,及军器”。郑玄云:“邦器谓礼乐之器,及祭器之属。”此锺是礼乐之器,故衅也。
 
  既具,飨礼具。使竖牛请日。请飨日。 
  '疏'“使竖牛”。○正义曰:孟不自请,使竖牛者,《内则》云:“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郑玄云:“异宫者,崇敬也。”以其异宫,故使竖牛。
 
  入弗谒,谒,白也。出命之日。诈命日。及宾至,闻锺声。牛曰:“孟有北妇人之客。”北妇人,国姜也。客谓公孙明。怒,将往,牛止之。宾出,使拘而杀诸外。杀孟丙。○拘音俱。牛又强与仲盟,不可。仲与公御莱书观於公,莱书,公御士名。仲与之私游观於公宫。○莱书,音来,人姓名。观,古乱反,注同,又如字。公与之环,赐玉环。使牛入示之。示叔孙。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谓叔孙:“见仲而何?”而何,如何。○见,贤遍反,下及注“杜泄见”同。叔孙曰:“何为?”怪牛言。曰:“不见,既自见矣,言仲已自往见公。公与之环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齐。疾急,命召仲。牛许而不召。杜泄见,告之饥渴,授之戈。杜泄,叔孙氏宰也。牛不食叔孙,叔孙怒,欲使杜泄杀之。○泄,息列反。食音嗣。对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言求食可得,无为去竖牛。盖杜泄力不能去,设辞以免。○去,起吕反,注及下同。竖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见人。”使寘馈于个而退。寘,置也。个,东西厢。○寘,之豉反,本或作“奠”。个,古贺反,谓厢屋。厢本作“箱”,息羊反。 
  '疏'“牛谓”至“见矣”。○正义曰:而、如同是语辞,故注云“而何,如何”。牛谓叔孙曰:“以仲见君何?问何故以仲见君也。叔孙怪其语,故曰:何为?牛曰:不将仲见君乎?若不将见,则既自见君矣。言不待父命,所以怒叔孙也。大夫立子为適,必自见之於君。宣十四年申舟见犀而行,定六年乐祁见溷而行,是其事也。或曰:竖牛谓叔孙曰:今将仲见君,其事如何?叔孙以已见病,故怪之曰何为。以不同。○注“寘置”至“西厢”。○正义曰:礼,置器物於地,皆谓之寘,是寘为置也。《月令》“天子居左个、右个”,是个为东西厢也。
 
  牛弗进,则置虚命彻。写器令空,示若叔孙巳食,命去之。○令,力呈反。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卯卒。三日绝粮。牛立昭子而相之。昭子,豹之庶子,叔孙婼也。○相,息亮反。婼,敕略反。公使杜泄葬叔孙。竖牛赂叔仲昭子与南遗,昭子,叔仲带也。南遗,季氏家臣。○赂音路。使恶杜泄於季孙而去之。憎泄不与己同志。○恶,乌路反。杜泄将以路葬,且尽卿礼。路,王所赐叔孙车。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冢卿,谓季孙。介,次也。左,不便。○葬焉,於虔反,下“将焉用”同。介音界。左,如字,注同,旧音佐。便,婢面反。季孙曰:“然。”使杜泄舍路。舍,置也。○舍,式夜反,注同,或音舍。不可。曰:“夫子受命於朝,而聘于王,在襄二十四年,夫子,谓叔孙。王思旧勋而赐之路,感其有礼,以念其先人。复命而致之君,豹不敢自乘。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谓季孙也。书名,定位号。○复,扶又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谓叔孙也。服,车服之器,工正所书。孟孙为司空,以书勋。勋,功也。 
  '疏'“吾子”至“书勋”。○正义曰:杜泄是叔孙家臣,故称己君为夫子。工正是司马之属官也。季、孟亦有属官,共书其事。但季、孟身在,不假言属。以叔孙已亡,取属官为徵,故兼言之。所以司徒书名者,《周礼》:“大司徒掌十二教,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十有二日以庸制禄。”故司徒书名,定位号也。“司马兴工正书服”者,《周礼·夏官·司马》其属有司士,掌群臣之政,亦以德爵,以功诏禄。工正虽不属司马,掌作车服,故与司马书服也。案:《周礼》,司勋属夏官。今司空书勋者,春秋之时,又是诸侯之法,不可尽与礼同。
 
  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乃使以葬。季孙谋去中军,竖牛曰:“夫子固欲去之。”诬叔孙以媚季孙。○媚,眉冀反。 
  '疏'注“诬叔”至“季孙”。○正义曰:季孙因叔孙之弱,欲四分公室,己取其二,故谋去中军。竖牛云:夫子固欲去之。是诬叔孙以媚季孙。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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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四十三 昭五年,尽六年 

 卷四十三 昭五年,尽六年   


 
  【经】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襄十一年始立中军。○舍音舍,传同。) 
  楚杀其大夫屈申。书名,罪之。 
  公如晋。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城阳平昌县四南有防亭。姑幕县东北有兹亭。○牟,亡侯反。幕,亡博反。 
  秋,七月,公至自晋。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汀M‘泉,鲁地。○汀龇鄯础!
  秦伯卒。无传。不书名,未同盟。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 
  【传】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卑公室也。(罢中军。季孙称左师,孟氏称右师,叔孙氏则自以叔孙为军名。) 
  '疏'“舍中军卑公室也”。○正义曰:襄十一年初作三军,十二分其国民,三家得七,公得五。国民不尽属公,公室已是卑矣。今舍中军,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减已税以贡於公,国民不复属於公,公室弥益卑矣。是“舍中军”者,三家所以卑弱公室也。作中军,卑公室之渐;舍中军,卑公室之极。初作云“作三军”,今不云“舍三军”者,初云“作”者,旧有二军,今更增一军,人数不足,故总皆浑破,各毁其乘,足成三军,故云“作三军”。此则唯舍中军之众,属上下二军,其上下二军依旧不动,故唯云“舍中军”也。刘炫云:“四分公室,制法别耳。还作三军,不得言舍三军。”○注“罢中”至“军名”。○正义曰:鲁之军名,传无其号。晋作三军为上、中、下,则鲁之三军亦当然也。其废中军之后,上下二军分为四分。哀十一年,齐帅伐鲁,传称“孟子孺泄帅右师,冉求帅左师”。冉求,季氏宰也。又言“叔孙武叔退而蒐乘”,更无别称,知自以叔孙为军名也。
 
  毁中军于施氏,成诸臧氏。季孙不欲亲其议,敕二家会诸大夫发毁置之计,又取其令名。○臧,子郎反。 
  '疏'注“取其令名”。○正义曰:“取其令名”者,季孙实欲自厚,令诸大夫议论,似若已之不与,取其令善廉絜之名也。刘炫以为:“施者,舍也。臧者,善也。成诸臧氏,取其令名也。其二家谓叔、孟,非谓施、臧二氏也。”
 
  初作中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家各有一军家属。季氏尽征之,无所入於公。叔孙氏臣其子弟,以父兄归公。孟氏取其半焉。复以子弟之半归公。○复,扶又反。 
  '疏'“初作”至“半焉”。○正义曰:将述其舍,倒本其初。“初作中军”,谓襄十一年也。“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民皆分属三家,就中减以与公,令公自税取也。“季氏尽征之”,不减入於公,令尽属於已也。“叔孙氏臣其子弟”,明其更有父兄。以一家之内,有此四品,叔孙氏则以父兄之税入公,子弟之税入己。总率所属之人,悉皆如此。若总计父兄之数不足,以子弟添父兄。若子弟不足,以父兄添子弟,大率半属於巳。“以父兄归公”者,尊公室也。孟氏则於子弟之中,而取其半。於一家之内,或取其子,或取其弟,大率而言,三分归公,一分入已也。或以为其军分为四分,假以父兄子弟四分讬之。若以假讬为言,何得云“若子若弟”?直云叔孙氏两分归公,两分入已;孟氏三分归公,一分入已,於文简略,其事易知,何须以父兄子弟虚为假讠狂?故知不然也。鲁之三卿,李彊孟弱,纵使如此差之,季氏犹应以一分归公,言“尽征之”者,季氏专恣也。
 
  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简择取二分。○二分,扶运反,或如字。 
  '疏'“及其”至“择二”。○正义曰:季氏因叔孙家祸,退之使同於孟孙。独取其半,为专已甚,又择取善者,是专之极。故传言“择二”以见之。
 
  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国人尽属三家,三家随时献公而已。以书使杜泄告於殡,告叔孙之柩。○殡,必刃反。柩,其又反。曰:“子固欲毁中军,既毁之矣,故告。”杜泄曰:“夫子唯不欲毁也,故盟诸僖闳,诅诸五父之衢。”皆在襄十一年。○闳音宏。诅,侧虑反。衢,其俱反。受其书而投之,投,掷也。○掷,直亦反。帅士而哭之。痛叔孙之见诬。叔仲子谓季孙曰:“带受命於子叔孙曰,葬鲜者自西门。”不以寿终为鲜。西门,非鲁朝正门。○鲜音仙,徐息浅反,注同。寿音授。 
  '疏'注“不以”至“正门”。○正义曰:叔孙饿死,而带言“葬鲜”,知不得以寿终者,名之为“鲜”,言年命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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