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

第88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88章

小说: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召穆公于东都收会宗族,特作此周公之乐,歌《常棣》。《诗》属《小雅》。○召,上照反,注同。纠,居黝反。棣,大计反,《字林》大丙反。○曰:‘常棣之华,鄂不々,常棣,棣也。鄂鄂然,华外发。不々,言々。以喻兄弟和睦,则强盛而有光辉々然。○鄂,五各反。不,方九反。,韦鬼反。凡今之人,莫如兄弟。’言致々之盛,莫如亲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阋,讼争貌。言内虽不和,犹宜外扞异族之侵侮。○阋,呼历反;《毛诗》云:狠也。御,鱼吕反,下同。侮,亡甫反,《诗》作“务”。争,争斗之争,本又作“诤”。扞,户旦反。 
  '疏'“召穆”至“其侮”。○正义曰:《常棣》之诗,周公所作。故《周语》说此事,云“周文公之《诗》曰”,即明是周公作也。召穆公,厉王时人。於时周德既衰,兄弟道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善,致使兄弟之恩缺,收合宗族於成周,为设燕会而作此周公乐歌之诗,曰常棣之木华鄂鄂然外发之时,岂不々而光明乎!以众华俱外发,实々而光明,以喻兄弟众多而相和睦,岂不彊盛而有光辉乎!言兄弟和睦,实彊盛而有光辉,兄弟和睦则彊盛如是,然则凡今日天下之人欲致此々之盛,莫如兄弟之相亲也。其四章曰:兄弟或有自不相善,可争讼于墙内,若有他人侵之,则同心合意外御其他人之侵侮也。○注“类善”至“小雅”。○正义曰:“类,善”,《释诂》文。纠者,聚合之意,故为收也。召穆公,厉王、宣王之臣,《诗·江汉》序云“命召公平淮夷”,经曰“王命召虎”是也。思周德之不善,故知是厉王之时,周德衰微,兄弟道缺也。召穆公於东都会宗族,盖当宣王之时。若当厉王之时,天子疏之,召公虽则聚会,不能使之亲也。於会之上作此周公之乐歌,欲感切宗族,使相亲也。刘炫云,杜云《常棣》诗属《小雅》,明是周公所作也。○注“常棣”至“然”。○正义曰:“常棣,棣”,《释木》文也。舍人曰:“常棣,一名棣。”郭璞曰:“今关西山中有棣树,子似樱桃,可啖。”“鄂鄂然,华外发”者,华聚而发於外,鄂鄂然而光明也。不々乎,言其实々也。古之人语有声而倒者,诗文多有此类。○注“阋,讼争貌”。○正义曰:《释言》云:“阋,很也。”孙炎云:“相很戾也。”李巡本作“恨”,注云:“相怨恨。”以心相怨恨而为阋,是为争讼貌也。
 
  如是,则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懿,美也。今天子不忍小忿以弃郑亲,其若之何?庸勋,亲亲,暱近,尊贤,德之大者也。庸,用也。暱,亲也。○暱,女乙反。即聋,从昧,与顽,用嚚,奸之大者也。 
  '疏'“庸勋”至“奸之大”。○正义曰:亲、暱、尊是爱敬之辞也。即、从、与是依就之意也。其庸即用也。用其有功勋者,亲其亲族亲者,暱其道路近者,尊其有贤行者,此四事是德之大者也。即训就也,就其耳聋者,从其目昧者,与其心顽者,用其口嚚者,此四事是奸之大者也。勋、亲、近、贤,据事上为名。聋、昧、顽、嚚,据身上为名。以狄无他事,故於耳目心口之上为恶名耳。下文名以四事覆之,唯“弃嬖宠而用三良”,是言郑伯之贤,与上文倒随便言耳。杜言“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如杜此注,则谓郑伯尊贤,与上文尊贤乖者,能用三良,则是郑伯之贤,王则当尊此郑伯,但杜注省略耳。
 
  弃德崇奸,祸之大者也。崇,聚也。○聋,鹿工反。昧音妹。嚚,鱼巾反。郑有平、惠之勋,平王东迁,晋、郑是依。惠王出奔,虢、郑纳之。是其勋也。又有厉、宣之亲,郑始封之祖桓公友,周厉王之子,宣王之母弟。弃嬖宠而用三良,七年杀嬖臣申侯,十六年杀宠子子华也。三良,叔詹、堵叔、师叔,所谓尊贤。○堵,丁古反,又音者,於诸姬为近。道近当暱之。四德具矣。耳不听五声之和为聋,目不别五色之章为昧,心不则德义之经为顽,口不道忠信之言为嚚,狄皆则之,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犹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当周公时,故言周之有懿德。○别,彼列反。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侮。扞御侮者莫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召穆公亦云。周公作诗,召公歌之,故言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以从诸奸,无乃不可乎?变周、召亲兄弟之道。○渝,羊朱反,变也。民未忘祸,王又兴之,前有子颓之乱,中有叔带召狄,故曰民未忘祸。○颓,徒回反。其若文、武何?”言将废文、武之功业。王弗听,使颓叔、桃子出狄师。二子,周大夫。○桃如字,本或作姚,亦宜音桃。 
  夏,狄伐郑,取栎。王德狄人, 
  '疏'“王德狄人”。正义曰:荷其恩者谓之为德,古人有此语也。
 
  将以其女为后。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曰:‘报者倦矣,施者未厌。’施,功劳也,有劳则望报过甚。○栎,力狄反。施如字,注同。厌,於艳反,又於盐反。狄固贪惏。 
  '疏'“狄固贪惏”。○正义曰:《方言》云:“杀人取财曰惏。”
 
  王又启之,女德无极,妇怨无终,妇女之志,近之则不知止足,远之则忿怨无已。终,犹已也。○惏,力南反,《方言》云:“杀人而取其财曰惏。”近,附近之近。远,于万反。狄必为患。”王又弗听。 
  初,甘昭公有宠於惠后,甘昭公,王子带也,食邑於甘。河南县西南有甘水。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奔齐在十二年。王复之。在二十二年。又通於隗氏。隗氏,王所立狄后。王替隗氏,替,废也。○替,他计反。颓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王御士将御之,《周礼》:“王之御士十二人。” 
  '疏'注“周礼”至“二人”。○正义曰:《周礼》无御士之官,唯夏官大仆之属有御仆,下士,十有二人,掌王之燕令。郑玄云:“燕居时之令以亲近王,故欲为王御寇。”
 
  王曰:“先后其谓我何?先后,惠后也。诛大叔,恐违先后志。宁使诸侯图之。”王遂出。及坎欿,国人纳之。坎欿,周地,在河南巩县东。○坎,苦感反。欿,大感反。巩,九勇反。 
  秋,颓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师伐周,大败周师,获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富辰。原、毛皆采邑。 
  '疏'注“原、毛皆采邑”。正义曰:此原伯、毛伯,盖是文王之子原、毛之后,世为王臣,仍为伯爵,或本封绝灭,食采畿内,故云皆采邑也。
 
  王出適郑,处于氾。郑南汜也。在襄城县南。○汜音凡,后皆同。 
  '疏'注“郑南”至“县南”。○正义曰:南汜是襄城县南,则郑之西南之竟,南近於楚,西近於周,故王处于汜。及楚伐郑,师于汜,皆以为南汜。其东汜在中牟县南,去郑城既近,三十年秦、晋围郑,秦军氾南,故为东汜。各随其所近而言也。
 
  大叔以隗氏居于温。 
  郑子华之弟子臧出奔宋,十六年杀子华故。○好聚鹬冠。鹬,鸟名。聚鹬羽以为冠,非法之服。○好,呼报反。鹬,尹橘反,翠鸟也。 
  '疏'注“鹬鸟”至“之服”。○正义曰:《释鸟》云“翠鹬”。李巡曰:“鹬一名为翠,其羽可以为饰。”樊光云:“青羽出交州。”郭璞云:“似燕,绀色,生郁林。”《说文》云:“翠,青羽雀也。”案《汉书》尉佗献文帝翠鸟千。然则鹬羽可以饰器物,聚此鹬羽以为冠也。
 
  郑伯闻而恶之,恶其服非法。○恶,乌路反。使盗诱之。八月,盗杀之于陈、宋之间。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灾也。衷,犹適也。○衷音忠,一音丁仲反,注同。《诗》曰:‘彼已之子,不称其服。’《诗·曹风》。刺小人在位,言彼人之德,不称其服。○已音记。称,尺证反,注及下同。刺,七赐反。子臧之服,不称也夫。《诗》曰‘自诒伊慼’,其子臧之谓矣。《诗·小雅》。诒,遗也。慼,忧也。取其自遗忧。○“之服”,一本作“之及”。夫音扶。诒,以支反。遗,唯季反,下同。《夏书》曰,‘地平天成’,称也。”《夏书》,逸《书》。地平其化,天成其施,上下相称为宜。○夏,户雅反,后“夏书”皆放此。施,始豉反。 
  '疏'注“夏书”至“为宜”。○正义曰:此是《大禹谟》之文,以说禹事,故传通以其篇为《夏书》。彼孔安国云:“水土治曰平,五行序曰成。”水土既治,是地平,其化五行既序,是“天成其施”。杜虽不见孔传,於义亦不相违也。
 
  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还,入於郑。郑伯将享之,问礼於皇武子。皇武子,郑卿。对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事,祭宗庙也。膰,祭肉。尊之,故赐以祭胙。○膰,符袁反,《周礼》又作字,音、义皆同。有丧拜焉,宋吊周丧,王特拜谢之。 
  '疏'注“宋吊”至“谢之”。○正义曰:《礼》:吊丧之法,皆主人拜其吊者,谢其勤劳。吊者不答拜,以其为事而来,不自同於宾客。此皆据吊及主人敌礼以上。若其臣下来吊,则主人不拜,宋是先代之后,王以敌礼待之,故拜其来吊,其馀诸侯则否。
 
  丰厚可也。”郑伯从之,享宋公有加,礼也。礼物事事加厚,善郑能尊先代。○“享宋公有加”,绝句。“礼也”,一本无“也”字,读则总为句。 
  冬,王使来告难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宠子带,鄙在郑地氾,鄙,野也。○难,乃旦反,下同。敢告叔父。”天子谓同姓诸侯曰叔父。臧文仲对曰:“天子蒙尘于外,敢不奔问官守?”官守,王之群臣。○守,手又反,注及下同。王使简师父告于晋,使左鄢父告于秦。二子,周大夫。○鄢,於晚反。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辟母弟之难也。叔带,襄王同母弟。天子凶服降名,礼也。凶服,素服。降名,称不穀。 
  郑伯与孔将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视官、具于氾,三子,郑大夫。省官司,具器用。○鉏,仕居反。 
  '疏'“省视官、具”。○正义曰:郑伯与三大夫每日亲自省视当国官司,令具其器用,送之于氾,而后听其私政也。
 
  而后听其私政,礼也。得先君后已之礼。○听,吐定反。 
  卫人将伐邢,礼至曰:“不得其守,国不可得也。礼至,卫大夫。守,谓邢正卿国子。我请昆弟仕焉。”乃往,得仕。为明年灭邢传。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春秋左传正义》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经】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邢同姬姓,恶其亲亲相灭,故称名罪之。○毁,况委反。恶,乌路反。) 
  '疏'注“卫邢”至“罪之”。○正义曰:《曲礼》曰:“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