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哲学宗教电子书 >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

第9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9章

小说: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晕拗厝⒅瘢手溃虼五阒文谑隆4五街舵酚腚糁铈罟笳摺!妒屠吩弧胺蛉宿埃桓福匾灾舵冯艏淌摇薄J欠蛉酥舵酚攵艚钥梢约淌乙病_m庶交争,祸之大者,礼所以别嫌明疑、防微杜渐,故虽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又异於馀妾,故谓之继室。妻处夫之室,故书传通谓妻为室,言继续元妃在夫之室。
 
  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子归于我。妇人谓嫁曰归。以手理自然成字,有若天命,故嫁之於鲁。○妇人谓嫁曰归,本或无曰字。此依《公羊传》。 
  '疏'“宋武”至“于我”。正义曰:《宋国公爵谱》云:“宋,子姓,其先契,佐唐虞为司徒,封於商。成汤受命,王有天下。及纣无道,周武王灭之,而封其子武庚以绍殷后。武庚作乱,周公伐而诛之,更封纣兄帝乙之元子微子启为宋公,都商丘。今梁国雎阳县是也。微子卒,其弟微仲代立。穆公七年,鲁隐公之元年也。景公三十六,年鲁哀公之十四年,获麟之岁也。昭公得之元年,《春秋》之传终矣。其后五世百七十年,而齐魏楚共灭宋。”依《宋世家》微子至武公凡十二君,兄弟相及者二人,武公是微仲九世孙。谥法:“克定祸乱曰武”。○注“妇人”至“於鲁”。○正义曰: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也。以其手之文理自然成字,有若天之所命使为鲁夫人然,故嫁之於鲁也。成季、唐叔亦有文在其手曰友、曰虞,“曰”下不言“为”。此传言“为鲁夫人”者,以宋女而作他国之妻,故传加“为”以示异耳。非为手文有“为”字,故鲁夫人之上有“为”字也。仲子手有此文,自然成字,似其天命使然,故云有若天命也。隶书起於秦末,手文必非隶书。石经古文虞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