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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弘一大师格言格言集 (完)作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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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
  ○吕新吾云:“论人情,只向薄处求;说人心,只从恶边想。此是私而刻底念头,非长厚之道也。”
  ○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恶莫大于纵己之欲,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施之君子,则丧吾德。施之小人,则杀吾身。(案此指言人之非者)
  ○人褊急,我受之以宽宏。人险仄,我待之以坦荡。
  ○持身不可太皎洁,一切污辱垢秽要茹纳得。处世不可太分明,一切贤愚好丑要包容得。
  ○精明须藏在浑厚里作用。古人得祸,精明人十居其九,未有浑厚而得祸者。
  ○德盛者,其心和平,见人皆可取,故口中所许可者多。德薄者,其心刻傲,见人皆可憎,故目中所鄙弃者众。
  ○吕新吾云:“世人喜言无好人,此孟浪语也。推原其病,皆从不忠不恕所致,自家便是个不好人,更何暇责备他人乎?”
  ○律己宜带秋气,处世须带春风。
  ○盛喜中勿许人物,盛怒中勿答人书。
  ○喜时之言多失信,怒时之言多失体。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面谀之词,有识者未必悦心。背后之议,受憾者常若刻骨。
  ○攻人之恶毋太严,要思其堪受。教人以善毋过高,当使其可从。
  ○事有急之不白者,缓之或自明,毋急躁以速其戾。人有操之不从者,纵之或自化,毋苛刻以益其顽。
  ○己性不可任,当用逆法制之,其道在一忍字。人性不可拂,当用顺法调之,其道在一恕字。
  ○临事须替别人想,论人先将自己想。
  ○欲论人者先自论,欲知人者先自知。
  ○凡为外所胜者,皆内不足。凡为邪所夺者,皆正不足。
  ○今人见人敬慢,辄生喜愠心,皆外重者也。此迷不破,胸中冰炭一生。
  ○小人乐闻君子之过,君子耻闻小人之恶。此存心厚薄之分,故人品因之而别。
  ○惠不在大,在乎当厄。怨不在多,在乎伤心。
  ○毋以小嫌疏至戚,毋以新怨忘旧恩。
  ○刘直斋云:“好合不如好散,此言极有理。盖合者,始也;散者,终也。至于好散,则善其终矣。凡处一事,交一人,无不皆然。”



   ●惠吉类

  ○群居守口,独坐防心。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万类相感,以诚以忠。
  ○《谦》卦六爻皆吉,恕字终身可行。
  ○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明镜止水以澄心,泰山乔岳以立身,青天白日以应事,霁月光风以待人。



   ●悖凶类

  ○盛者衰之始,福者祸之基。



(“谈玄说妙、修证次第,自以佛书最为详尽。而我等初学之人,持躬敦品、处世接物等法,虽佛书中亦有说者,但儒书所说,尤为明白详尽,适于初学。故今多引之,以为吾等学佛法者之一助焉。”——摘自弘一法师《改过实验谈》)


寒 笳 集
(蕅益大师警训略录)

弘一法师编订



  壬戌(1922)之岁,尝依《灵峰宗论》摭写警训一卷,颜曰《寒笳集》。辛未(1931)仲秋,又为核纂,题曰《蕅益大师警训略录》。今复改集,并存二名。挈录之意,惟以自惕,故于嘉言多有阙遗。后之贤者,幸为增订焉。于时后二十二年(1933),岁次癸酉四月,学南山律于禾山万寿岩。晋水璎珞院沙门善臂集。



  ●愿文

  稽首大慈悲,救护末劫者。我念末劫苦,破戒为第一;我思救苦方,无越毗尼藏。毗尼若住世,正法永不灭;行成果斯克,教不属空言。或因持戒力,速成净满尊;或因净尸罗,严净诸佛土;或因别解脱,作独觉、声闻;或因善戒力,生禅及天道;亦作人中胜,福乐好名称;如是差别果,皆由戒所得。近果说差别,究竟归一乘;如是胜妙法,愿为我昭明;普度长夜中,无依无怙众。(下略)



  ●法语

  (上略)应以猛切心治姑待心,常念时不待人,一蹉便成百蹉;以殷重心治轻忽心,一言有益于己,便应着眼铭心;以深广心治将就心,期待誓同先哲,举措莫类时流。三若缺一,学道难矣。

  流俗知见,不可入道。我慢习气,不可求道。未会先会,不可语道。宴安怠惰,不可学道。顾是惜非,不可谋道。自信己意,不可问道。舍动求静,不可养道。弃教参禅,不可得道。依文解义,不可会道。欲速喜近,不可悟道。隔小于大,不可见道。执秽为净,不可知道。厌常喜新,不可趋道。乐简畏繁,不可明道。将就苟且,不可修道。得少为足,不可证道。惟超群拔俗,谦己虚心;忍苦捍劳,亲近知识;触处体会,以教印心;广大悠久,事理双备;栖神净域,履蹈典型;博通古今,特达勇锐;深心无极,誓穷法海源底(以上二行之文与前段对之,其义相反可知),乃真实男子、出世丈夫。

  夫比丘者,体预僧宝之尊,职绍佛法之种,须超群拔俗,迥脱流俗知见,方无愧厥名。倘故辙不改,则一举一动,罪案如山。一旦业风吹去,袈裟下失却人身,苦中之苦。人间五十年,四王天一昼夜,有何实法可恋?若不急寻出要,宁唯一错百错,尘沙劫数,未有了期。血性汉子,能勿悚然在念乎?

  有出格见地,方有千古品格;有千古品格,方有超方学问;有超方学问,方有盖世文章。今文章、学问不从立品格始,品格不从开见地始,是之楚而北其辕也。呜呼!习俗移人,贤智不免,狃一时耳目,忘旷劫因缘。非以理夺情,以性违习,安能洞开见地,使文章、事业一以贯之也哉!

  习气不除,无出生死分。然习气熏染,非一朝一夕之故,不痛加锥拶,何由顿革?须猛念身世无常,幻缘虚假,人道难生,佛乘难遇。失此不求度脱,千生万劫何期?便将是非人我,体面界墙,身见慢幢,爱染情性,全体放下,不复踌躇。将如来出世要法,彻底承当,爱乐受持,精勤趋向。自然福慧增长,日造深微。(下略)

  (上略)今时释子,只图作宗、法、律师,设无出头一着,虽顿超佛地者亦不顾矣。本发心,原非为菩提大道,旷劫远猷。故一受戒,兢兢钵杖表相;一听讲,孜孜消文为事;一参禅,念念机锋是务。至应期、禁足、闭关等,皆百年活计、人世公案,本分事千万重矣。彼于微妙佛道,仅从经本上依稀闻解,未尝亲知灼见,终属半信半疑。于眼前活计,未尝谛观三界空、苦、无常,终觉放他不下。虽学成语,陵驾佛祖,实一时高兴,或初生牛犊不畏虎,或童竖戏剧自称天王,未尝以佛祖自期也。间有发胜志者,不能到底唯为菩提一事,或被名利改节。虽云渐变初心,仍是因中夹带,不可不慎思而痛励也。

  (上略)倘名关未破,利锁未开,藉言弘法利生,止是眼前活计。一点偷心,万劫缠绕。纵透尽千七百公案,讲尽三乘十二分教,兴崇梵刹如给孤独园,广收徒众如无相好佛。无明业识不断,俱为自诳自欺。(下略)

  悲智相应,名菩提心,发此心已,方得无作戒。又须二六时,常自省察,念念相应,即念念成佛,稍不合,便于菩萨戒得失意罪。在慎思而力行之。

  有三障,能败戒德,使信心退没:一瞋恚,横于自他而生恼害;二我慢,于诸僧宝而生轻忽;三懈怠,于诸妙法不肯学习。三法有一,牵入恶道,忘失信心。

  (上略)若的确求出生死、证菩提,先将近时禅讲流弊,尽情识破;自己从来杜撰主意,尽情放舍;软暖习气,尽情打扫干净;梦幻身命,尽情拌得抛得;种种恶逆境界,尽情看作真实受益之处;名利声色、饮食衣服、赞誉供养,种种顺情境界,尽情看作毒药毒箭。(中略)又身见重者,宜苦行消之;贪爱强者,宜苦境炼之;人我山高者,逆缘挫之;体面心重者,忍辱治之。(下略)

  讨究佛法,第一要务。诸佛所师,所谓法也,况弟子乎?虽胜义法性,贵在亲证,倘非黄卷赤牍作标月指,示真实修行出要,何由得证胜义?试观外道亦出家求出生死,不知正法,求升反坠。故不留心教典,饶勇猛精进,定成魔外。胁尊八十出家,昼观三藏,夜习禅思,乃有济。有谬云:“年少力强宜习教典,年衰力弱只堪念佛。”岂年少不必念佛,年老不可习教?将谓如来教法,仅同举子业,博名利于半生者乎?一历耳根,永为道种,大士所以舍全身求半偈也。今佛法流布,赖迦叶、阿难二祖彻底悲心,人皆视作等闲,殊不知恒沙世界、无量劫中,妙法名字不可得而闻也!

  示阅藏四则
  一、须体如来说法本意,要人超生脱死,非为口耳活计。句句消归自心,如说修行,方不受说食数宝之诮。
  一、学问之道,贵下学上达,所以如来施教,必有次第。今人空腹高心,但图圆顿之名。无力饮河,讵能吞海?必先阅《律藏》,稔知佛世芳规,深炼为僧要务。次阅《四阿含》,了正因缘境,为圆妙三观之本。次留心台教,深知如来说法所以然之妙,及四悉檀巧被之致。然后将此法界匙钥,遍开不思议经论之锁,势如破竹矣。
  一、阅律,首《四分》,次《僧祇》,次《十诵》,次《根本》,次《五分》,次及《善见》、《毗尼母》等。诸家传受不同,各有源委线索,须细寻之。无执一非余,亦无犹豫两楹,在得意善用。大意如问辩所明(散见于《毗尼事义集要》全部中)。莫谓此小乘法,不足久久留心,当舍之别参上乘。是末世痴人邪慢恶见,牵人堕恶道深坑,不可信也。
  一、大小经、律、论,虽字字明珠,言言见谛。然各就习气所重,对治所宜,或随时弊不同,救拯有异。不妨摘出要语,期自利利他。如雪山无非药,采者期于对病。宝山无非宝,取之先择摩尼。只此成录,足验手眼。

  万法本融,由迷情执而成碍。如一指能蔽山岳,认沤必遗大海。不惟埋没己灵,亦冤屈六尘境界。讵思六尘非能惑人,人自妄惑。根根幻驰,识识纷动。仔细推求,尘既不居其咎,根亦岂职其愆?识宁独当其罪?三科分析,既无真主,纵令共合,哪有实法。而于此虚妄法中,著我著人,分取分舍。犹如捏目,乱华发生,更欲分别花相妍丑大小,不益惑乎?惟将身心世界全体放下,作一超方特达之观,譬如为天下者不顾家,则智眼昭明,一切境界无非真实受用处矣。

  夫幻境侵夺,不惟顺流俗而俱化也。即厌流俗而切思远离,亦名侵夺。以一切境界,全是无明变现。无明变现之性,全即法性。由不达故,横生欣厌。趋无上菩提者,不得随顺幻境,亦不得厌离幻境。但了幻境即法性,悲长夜之在迷。以悲迷故,起无作二誓,欲拔性德之苦;以了性故,起无作二誓,欲与性德之乐。发此心已,则一切不如法境界,触目警心,无非助发菩萨资粮。《起信论》云:菩萨见法欲灭,护正法故,发菩提心;有见众生苦,而发菩提心。正谓此也。

  奋发之心,人皆有之,不能不藉于外缘。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不能不汩于恶习。呜呼!善友罕逢,恶缘偏盛,非咬钉嚼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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