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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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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越入吴。於越者何?越者何?不言或者,嫌两国。 
  '疏'“於越者何”。○解云:正以越为国名,经典通称,忽加“於”字,故执不知问。○“越者何”。○解云:问昭三十二年“夏,吴伐越”之属矣。正以此文加“於”字,是以单言越者,翻然可怪,故执不知问。○“不言”至“两国”。○解云:隐元年传云“曷为或言会,或言及”之属皆言或,今此何故不云曷为或言於越?或言越者?弟子之意本疑於越与越为两国,是以分别而问之。旧云正以僖四年传云“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然则彼言或者,乃是两事之辞,今此若云曷为或言越,或言於越,则嫌为两国,是以别之。
 
  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越人自名於越,君子名之曰越。治国有状,能与中国通者,以中国之辞言之曰越;治国无状,不能与中国通者,以其俗辞言之,因其俗可以见善恶,故云尔。赤狄以赤进者,狄於北方总名,赤者其别,与越异也。吴新忧中国,士卒罢敝而入之,疾罪重,故谓之於越。○见,贤遍反。卒,子忽反。罢弊,音皮,弊亦作“敝”音同。 
  '疏'注“治国有状”云云,“治国无状”云云。○解云:此状谓模状也,模状犹规矩。若有规矩,是得先生之术,故谓之进;若无规矩,是失治国之法,当获咎祸,故谓之退,是以此注云治国有状云云。治国无状云云,凶仪云“无状招祸义”,亦通於此。亦有一本状皆作“礼”字,但非古本,是以不能得从之也。注“赤狄”至“异也”。○解云:正以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于攒函”之文,直单言狄,不言赤矣;宣十五年夏,“晋师灭赤狄潞氏”,传云“潞子之为善也”,“离于夷狄”,是其加赤为进之事也。但狄者北方之总名,乃是鄙贱之号,赤者是其别称,故得加之为进矣。今越者,乃是其国名,若似齐、晋、鲁、卫之属,诸夏之人有礼仪者,其国名之上,不见加“於”处,唯有越为此文,寻检其事,此时入吴,实合罪贬,故注之。○注“疾罪”至“於越”。○解云:夷狄之称,止有七等之名,州不若国,最其贱者,今乃加於,见其入吴之疾,故以罪重言之。
 
  六月,丙申,季孙隐如卒。仲遂以贬起弑,是不贬,著其逐君者,举君出为重,故从季辛起之,犹卫孙甯。○弑,音试。 
  '疏'注“仲遂”至“孙甯”。○解云:宣八年“仲遂卒于垂”,传云“仲遂者何?公子遂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为弑子赤贬”,是其以贬起弑也。案公子翚、仲遂之类,而不据之者,以其无卒文故也。今此欲道隐如之卒,经无贬文,故据卒时有贬文者言之也。欲举君出为重者,即昭二十五年“九月,已亥,公孙于齐”是也。言举其君出为重,即隐如之罪巳重,是以於卒不复贬也。言故从季辛起之者,即昭二十五年“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者,彼注云“不言下辛言季辛者,起季氏不执下而逐君”是也。言季辛巳起其逐君之义,是以於卒不劳更贬也。言犹卫孙甯者,即襄十四年夏,“四月,已未,卫侯衎出奔齐”,注云“不书孙甯逐君者,举君绝为重”是也。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春秋公羊传注疏》



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遬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月者,内有彊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 
  冬,城中城。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为其,于伪反。令,力呈反。易,以豉反。长,丁丈反。大,音泰。见,贤遍反。治,直吏反。复,扶又反。 
  '疏'“冬季孙斯、仲孙忌”。○解云:古本无“何”字有者,误也。《穀梁》及贾经皆无“何”字。又哀公三年经云“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以此言之,则此经无“可”明矣,而贾氏云“《公羊》曰仲孙何忌者,盖误”。○“此仲孙”至“之仲孙忌”。○解云:正决上文夏“仲孙何忌如晋”之文也。○注“一字”至“逼下”。解云:难言者,谓言难著。既不言君父之名,即是臣子之敬,故曰长臣子之敬也;动不违礼,为下之易,故曰不逼下也。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者,实不太平,但作太平文而巳,故曰文致太平也。案《春秋说》,昭公亦为所见之世,而此注偏指定、哀为太平者,正以昭公之时,未讥二名故也。云唯有二名,故讥之者,文王之臣散宜生,孔子门人宓不齐之属,皆亲事圣人,而以二字为名者,谓依古礼,若似尧名故勋,舜名重华,禹名文命,宣王之兴,名子为宫皇之属是也。但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后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故注即言此《春秋》之制也。然则传云“二名非礼”者,谓非新王礼,不谓非古礼也。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 
  齐侯、卫侯盟于沙泽。大雩。先是公侵郑,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如晋围运,费重不恤民之应。○费重,芳味反,下同。○ 
  '疏'注“先是公侵郑”。○解云:即上六年“二月,公侵郑”是也。云城中城者,即上六年“冬,城中城”是也。云季孙斯、仲孙忌如晋者,在上六年夏,而於“城中城”之下言之者,盖遂重者先言之故也。云围运者,即上六年冬季孙斯、仲孙何忌围运是。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重之,直用反。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三月,公至自侵齐。出入月者,内有彊臣之雠,外犯彊齐再出,尤危於侵郑,故知入亦当蒙上月。 
  '疏'“春,王正月,公侵齐”。○解云:侵伐例时,而此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而外犯彊齐,故危之。○“公至自侵齐”。○解云:以例言之,不蒙上月矣。○注“出入”至“上月”。○解云:正以《春秋》之例,有虽在月下而不蒙月者,故贾氏云“还至不月,为曹伯卒月”是也,故何氏分疏之云。此定公侵齐,所以出入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犯强齐,顿烦再出,尤危於六年侵郑之时,故知其入亦当蒙月也。上六年“二月,公侵郑”,彼注云“月者,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也”,下经始云“公至自侵郑”,则知何氏以为至不蒙月,故此决云再出尤危於侵郑,则知入亦当蒙月也。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公至自瓦。此晋赵鞅之师也,但言晋师者,君不会大夫之辞也。公会大夫,不别得意,虽得意不致,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别,彼列反。 
  '疏'注“此晋”至“之辞”。○解云:正以下经云“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故知此言公会晋师,是赵鞅之师矣。宣元年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传云“此晋赵盾之师,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今此文势与彼正同,故此何氏取彼传文以解之。○注“公会”至“不致”。○解云:庄六年作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公与诸侯尊同体敌,莫肯相下,故须别之,见其得意与否;若与大夫盟会之时,尊卑异等,得意可知,何劳别之乎?故僖二十五年冬,“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何氏云“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是。云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正以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今此书致,故云使若得意者。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葬曹靖公。○曹竫,才井反,本亦作“靖”。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濮,音卜。 
  从祀先公。从祀者何?顺祀也。复文公之逆祀。 
  '疏'“从祀者何”。○解云:欲言其祭,经无宫庙之文;欲言非祭,谓之从祀,故执不知问。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谏不从而去之。 
  '疏'“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解云:谓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是也。
 
  定公顺祀,叛者五人。谏不以礼而去曰叛。去与叛皆不书者,微也。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 
  '疏'注“谏不”至“曰叛”。○解云:谓谏君全不以礼,不从之而去者,谓之叛也。○注“不书”至“禘也”。○解云:何氏之意,以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谓诸侯始封之年,禘祫并作之。但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而巳。一祫一禘,随次而下,其间三五参差,亦有禘祫同年时矣。若其有丧,正可於丧废,其祫禘之年,仍自乘上而数之,即僖八年“禘于大庙”之时,禘祫同年矣。至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何氏云“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是从僖八年禘祫同年数之,即文二年为祫年,文五年为禘祫同年,又随次而数之,至今定八年,亦禘祫同年矣。凡为祭之法,先重而后轻,禘大於祫固当先之,则知此言从祀先公者,是禘明矣,故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若然,既言是禘,理宜在夏,而在冬下者,当之矣。○注“言祀”至“之辞”。○解云:桓八年传云“春曰祠”,何氏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然则此经何以不言从祭先公,或言大事于先公?而言祀者,见其相嗣不巳,长久常然,故云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注“不言”至“其顺”。○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之文皆道其人,今此经文所以不言从祀僖公而言先公者,正以闵公亦得其顺,是以不得特指之。
 
  盗窃宝玉大弓。盗者孰谓?微而窃大,可怪,故问之。 
  '疏'注“微而”至“问之”。○解云:哀四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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