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史大纲-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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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情形下,乃发生学校与科举之冲突。【学校与科举之冲突,正如科举舆捐班之冲突,以其同为一种政治上之出身故也。】
光绪二十九年,张之洞与荣庆、张百熙会商学务,奏称:“奉旨兴办学堂【此所谓辛丑以后之办学。】两年有余,至今各省未能多设,以经费难筹。经费所以不能捐集,以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科举不变通裁减,人情不免观望,绅富孰有肯筹捐?【按:晚清捐资兴学者,如杨斯盛、叶澄衷、武训之流,皆非绅富。朝廷以私唱,求国民以公应,岂可得耶?】入学堂者,恃有科举一途为退步,不肯专心向学,且不肯恪守学规。”就事理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经费方可设筹。光绪三十一年,袁世凯、张之洞会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有侥幸得第之心。民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绝少,拟请立罢科举。”遂诏自丙午始,停止各省乡、会试及岁科试。寻谕各省学政,专司考校学堂事务。
隋、唐以来沿袭千余年的科举制度,终於废绝,而以学校为替代。
二十九年,张之洞等奏定章程:通儒院毕业,予以翰林升阶,或分用较优官、外官。大学分科毕业,最优等作为进士出身,用翰林院编修、检讨。优等、中等均作为进士出身,分别用翰林院庶吉土、各部主事。大学预备科及各省高等学堂毕业,最优等作为举人,以内阁中书、知州用。优等、中等均作为举人,以中书科中书、部司务、知县、通判用。
如是则学校再不能专以造就翻译舆军事人才为主。於是乃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理论出现。
梁启超拟京师大学章程:【光绪二十四年。】“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不讲义理,绝无根柢,则浮慕西学必无心得。前者各学堂之不能成就人才,其弊由此。”同时张之洞为劝学篇,亦云:“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外篇会通。又两湖经心书院改照学堂办法片亦云:“大指皆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既免迂陋无用之讥,亦杜离经叛道之弊。”】光绪定国是诏亦谓:“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切於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迂谬空疏之弊。”
一个国家,绝非可以一切舍弃其原来历史文化、政教渊源,而空言改革所能济事。【况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已绵历四、五千年,更无从一旦舍弃以为自新之理。】则当时除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亦更无比此再好的意见。惜乎当时已届学绝道丧之际,【根本就拿不出所谓“中学”来。】学术之培养舆成熟,非短时间所能期望。学校教育之收效,因此不得不待之十年、二十年之后。而外患之侵逼日紧,内政之腐败依然,一般人心再不能按捺,於是对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要求蓬勃四起。【此即走上变法图强之根本义。】
四、戊戌政变与辛亥革命
晚清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运动,亦可分两节。第一节是戊戌变法,第二节是辛亥革命。二者同为对於当前政治要求一种全部彻底之改革。
惟前者【戊戌变法。】尚容许清王室之存在。待清王室舆满洲部族以及一般旧官僚结合一气,以阻碍此种改革之进行,于是乃有后者【辛亥革命。】续起,连清王室一并推翻。
戊戌变政,又称“百日变政”。这一个变政的生命,前后只有九十八天。【四月庚戌召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命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至八月丁亥,皇太后复垂帘训政。】
这一个变政之失败,第一原因,在于他们当时依靠皇帝为变政之总发动,而这个皇帝,便根本不可靠。
光绪以四岁入宫,抚抱为帝,屈服长养于那拉氏【孝钦慈禧太后,同治帝之生母。光绪帝之母为孝钦妹,以是得立。】积威之下。长日跪起请安,守家人儿子礼惟谨,【十六岁大婚,太后撤廉,然实权仍在其手。移海军衙门费修建颐和园。户部尚书阎敬铭节款千万,备筑京汉路,孝钦逼之辞职。太监李莲英用事,海、陆军将领丁昌、卫汝贵、叶志超皆拜门下,称受业。时称“海底鱼雷”、“开花弹子”,皆以铁滓、泥沙代火药。】满洲亲贵,乃至宫中宦寺,皆知有太后,不知有皇帝。光绪又体弱多病,易动感情,而机警、严毅皆不足。在内廷读康有为书如波兰亡国记、突厥亡国记等,至于涕泗横流。盖一软性富伤感而无经验阅历之青年,不足当旋乾转坤之任。
第二原因,在於他们鼓动变法,一切超出政治常轨,而又并不是革命。
康有为系一工部主事,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即外务部、外交部之前身。】行走,无权无位。【此系四月事。六月命康有为督办上海官报,康留京不出。】而以军机四章京【七月命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主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有为告德宗:“大臣守旧,当广召小臣,破格擢用”故有此命。】居间传递消息。要以内面一个有虚位、无实权的皇帝,和外面一无名义、无权位的不相干人【督办上海官报的康有为。】来指挥操纵全部政治之彻底改造,其事自不可能。
第三原因,由於一时政令太骤,主张“速变”、“全变”,而无一个按部就班切实推行之条理与方案。
梁启超戊戌变政记新政诏书恭跋谓:“三月之间,所行新政,虽古之号称哲王英君在位数十年者,其可记政绩,尚不能及其一、二。”其实此等并非新政,更无所谓政绩,仅是一纸诏书而已。时人或劝康有为:“今科举既废,惟有尽力多设学校,逐求扩充,俟风气渐变,再行一切新政。”【有为弟有溥与人书,亦谓:“伯兄(有为)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但竭力废八股、俾民智能开,则危崖上转石,不患不能至地。今已如愿力劝伯兄宜速拂衣,以感激知遇不忍言去。”】
康谓:“列强瓜分,即在目前,此路如何来得及?”故康氏上皇帝书谓:“守旧不可,必当变法。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速变、全变,惟有革命。宋神宗、王荆公在熙宁时,尚不能速变、全变,清德宗之强毅有力远不如宋神宗,康有为之位望资历远不如王荆公,如何能速变、全变?康氏所以主张速变、全变者,以谓非此不足救亡。此等意见,亦仍与数十年前人一色。
从前是只为自强而变法,现在则只就救亡而变法,均是将变法降成一个手段,没有能分清观点,就变法之本源处逐步走上轨道。【“若不变法则亡国灭种之祸迫在眉睫”,此等语用以耸人听闻,亦有流弊。若自己真抱此等感觉,则日暮途穷,倒行逆施,断不能从容中道,变出一个规模来。正如百孔千疮,内病未去,而遽希富强,其不能走上切实稳健之路,一也。此等意见,不外两病:一则正面对于当时所以必需变法之本原理并无深切认识,又一则对于外面国际形势亦复观察不清。郭嵩焘已言:“西人以通商为义,本无仇害中国之心。五、六十年来,枢府诸公,不一研求事理,考览人才,悬一‘防堵’之名,莫辨其缓急轻重,一责以防剿。虚求之而虚应之。一转盼间,又悬一‘富强’之名,索之杳茫冥昧之中,以意揣其然。”郭氏之言是矣。
不谓再一转盼间,“富强”之名又一变为“救亡”。昔之岌岌然谋富强者,今乃岌岌然曰救危亡。而於郭氏所谓“行之有本,积之有基”者,要之皆不理会也。时(戊戌秋)严复以召对称旨,退草万言书,略谓:“中国积弱,由於内治者十之七,由於外患者十之三。而天下汹汹,若专以外患为急,此所谓目论也。今日各国之势,与古之战国异。古之战国务兼并,今之各国谨平权。百年以降,船械日新,军兴日费,量长校短,其各谋於攻守之术亦日精。两军交绥,虽至强之国,无万全之算。胜负或异,死伤皆多。难端既构,累世相仇。是以各国重之。使中国一旦自强,则彼将隐销其侮夺觊觎之心,而所求於我者,不过通商之利而已。是以徒以外患而论,则今之为治,尚易於古叔、季之世。易为而不能为,其故由於内治不修,积重难反。外患虽急,尚非吾病本之所在。大抵立国建群之道,一统无外之世,则以久安长治为要圆;分民分土、地丑德齐之时,则以富国强兵为切计。
顾富强必待民之智勇,而民之智勇,又必待有所争竞磨磐而后日进。今西国以舟车之利,闯然而破中国数千年一统之局。且挟其千有余年所争竞磨磐而得之智勇富强,以与我相角。使中国之民,一如西国,则见国势倾危,方且相率自为,不必惊扰仓皇,而次第设施,自将有以救正。顾中国之民有所不能。民既不克自为,其事非倡之于上不可。然今日相时审势,而思有所变革,则一行变甲,当先变乙;及思变乙,又宜变丙。设但支节为之,则不特徒劳无功,且所变不能久立。又况兴作多端,动靡财力,使为而寡效,积久必致不支。”其言为大臣所嫉,格不达。】
大抵当时变法,牵一发,动全身。苟求全变,势不能速。若使有统筹全局之君、相,慎思密虑,徐以图之,庶乎有济。而清室诸帝,自咸丰以下皆非其人。【咸丰二十岁即位,三十一岁卒。同治八岁即位,二十一岁卒。光绪四岁即位,三十七岁卒。宣统三岁即位,六岁逊国。即以年龄言,皆不足担此重任。同治时,东(同治之嫡母)西(同治之生母)太后垂帘听政,继续至光绪时。母后临朝,—更难济此危局。】
以大臣言,智虑气魄足以胜者惟一曾国藩,既已老於兵旅封疆,未能对整个政局一展其抱负。李鸿章继曾而起,智局气量已不如曾,清廷亦从未田健未用之中枢,使有一统筹全局之机会。【同、光以来世称军机权重,然特领班王、大臣主其事,次者仅乃得参机务。枢臣入对,席次有定。后列者非特询不得越言。后叶领以尊亲,势尤禁格。 然则曾、李纵人中央,仍不能有略展经纶之希望。相传李历聘欧渊,见德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廷臣群掣其肘,欲行其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告以:“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曰:“苟其君惑于众口,居枢要、侍近习者,假威福而挟持大局,则如之何?”一俾氏良久曰:“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女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李默然。此可见当时李鸿章之苦闷也。】
事势推荡,遂使康有为以一局外之人,而来发动整个政局之改革,其事固必失败。然就晚清全部历史进程而论,康氏此举,不不啻即为一种在野对於在朝之革命,戊戌政变乃成为辛亥革命之前驱。前后相隔,亦不过十三年之时间而已。【光绪三十三年,于式枚奉命出使德国,充考察大臣。濒行疏言:“日本维新之初,即宣言立宪之意。后十四年始发布开设国会之勅(chì)谕,二十年乃颁行宪法。盖预备详密迟慎如此。今横议者自谓国民,聚众者辄云团体。数年之中,内治外交,用人行政,皆有干预之想。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