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新论-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革命阵营中过分限制个人自由甚至禁止思想言论自由(这个问题本文在最后还要提及)。但所有这一切并不能认为当时随“五四”而涌起的那股激进的潮流是过分的、不正当的。这一点,如果和当时分化出去的右翼代表人物们的所作所为及他们酿成的悲剧相对照,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右翼自由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首推胡适。从一九一七年起,胡适是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之一,他所发起的白话文运动,其历史功绩要超过“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亦不逊于创新意大利文的但丁和革新德意志文的马丁·路德。但胡适自己也承认,白话文运动之所以得到如此顺利的发展,是得当时“老革命党”陈独秀提出“文学革命”的激进主张之助,而胡适自己在当初却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孤独的文学实验”,仅提出一个温和的“改良刍议”而已(见《胡适自传》129页,江苏文艺出版社版)。在思想上政治上,胡适始终是一个“一点一滴”的改良主义者,反对革命,反对激进。他认为中国的主要敌人不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自然也不是国民党反动统治;中国当时要打倒的只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这“五大仇敌”。胡适这个主张当时就遭到许多人(包括梁漱溟在内)的严正批评,但他并不醒悟。胡适在《我的信仰》一文中坦率地承认自己是一个和平的无抵抗论者,说:第一次世界大战“日本由攻击德国在山东的领土以加入世界大战时,向世界宣布说,这些领土‘终将归还中国’。我在留美学人中是唯一相信这个宣告的人,并以文字辩驳说,日本于其所言,说不定是言出必行的。……及至一九一五年日本提出有名的对华二十一条约,留美学生,人人都赞成立即与日本开战。我写了一封公开的信给《中国留学生月报》,劝告处之以温和,持之以冷静。我为这封信受了各方面的严厉攻击,且屡被斥为卖国贼。”(见《胡适选集》28—29页,天津人民出版社版)
正因为有这样的思想基础,所以当“五四”群众运动来临,胡适认为这是对新文化运动的“不幸的政治干扰”,“它把文化运动转变成一个政治运动”,“其结果便弄得知识界里人人对政治都发生了兴趣,因此使我一直作超政治构想的文化运动和文学改良运动的影响也就被大大地消弱了。”(见《胡适自传》265页)请看,现今有人所说的“以救亡压启蒙”,与胡适当年所说的何等相似!
胡适说“超政治”,要一个“纯文化运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他在《新青年》时期曾许下自己“二十年不谈政治,不干政治”,但在“五四”之后,胡适却通过办刊物(《每周评论》《努力周报》《新月》等)大谈起他的改良主义政治来了。他把中国共产主义者和中国共产党看做是“自己的主要反对派”(但胡适倒也未曾专门写文章攻击共产党),而把国民党反动政府看做是可以改良的对象,他希望从这里有朝一日诞生出一个“好政府”或“好人政府”来。所以,他起初自称是国民党政府体制外的“诤友”,他说“我不能放弃我的言论的冲动”。他决心以自己的行动在国内至少争取到言论的自由(亦即个人议政的权力),同时保持自己的独立地位。胡适在《新月》杂志(1929年9月1日出版的那一期上)确曾这样批评过国民党政府:“在思想言论自由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说国民政府所代表的国民党是反动的。”
但是不久,在胡适善意地争取言论自由和蒋介石大力地争取专家学者入阁的互动作用下,胡适终于由体制外的“诤友”转变成为体制内的“诤臣”(胡自称)。自此以后,胡适再要保持其独立地位实际上已不可能了(尽管胡适并未加入国民党)。
以后胡适的遭遇大家都有所闻。胡适除出任过国民党政府的驻美大使外,并没有正式入阁作大官。蒋介石竭力争取胡适,甚至许以行政院长之职,胡适都推辞了。只是到了一九四八年所谓“国大行宪”时,蒋介石意图让胡适当虚位总统,自己任实权的行政院长,并派人向胡适说项,胡适对此又疑又喜,欲拒还迎。但是国民党内最后否决了这一安排。从此胡适情绪消沉。一九四九年赴美,在美潦倒滞留达九载之久,直到一九五八年才被召回台湾,出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之职。但此时国民党已失国,胡适的利用价值已大大降低,因此此时的胡适已非昔日的胡适了。
但胡适最后并未丧失他的作为一般自由主义者的自尊,仍思有所作为。这从台湾的“雷震案件”中可以看出来。一九四九年底,台湾的一些自称自由主义者人们办了一份杂志,叫《自由中国》。杂志的负责人是雷震,发行人为胡适。胡适为杂志创刊号撰文(《民主和极权的冲突》),其中说:民主生活的本质是“个人主义的”,民主传统“是由一般爱好自由的个人主义者联手创造的,这些人重视自由,胜过他们的日用饮食,酷爱真理,宁愿牺牲他们的生命”,与此相反,极权主义“根本不允许差异的存在或个人的自由发展”。虽然杂志的创刊宗旨说明“宣传自由民主,用以对抗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极权统治”,但实际上杂志的许多批判文章是针对台湾的政治环境和国民党而发的。不久,雷震以“涉嫌叛乱”的罪名被逮捕,交军法审判。台湾当局认他们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共匪的帮凶”。胡适回台湾后当面向蒋介石陈述此案不实、不当,但无效。雷震被判徒刑十年。此事对胡适刺激极大,以致心脏病复发,迄未见起色。延至一九六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胡适在一次演讲中终因心脏病猝发而逝世。
胡适晚年在台湾的忘年交、台湾历史学家李敖先生,曾在他的一本叫《李敖快意恩仇录》的书中,对胡适说了一段表示惋惜的话,他说:“可惜的是,胡适一生中,精神花在此类‘思想作战’上太少太少,结果在左右澎湃的浪潮下,他的声音,已经沦为浪花余沫,被夹击得没有多少还手之力,而他本人,也变得老惫而世故,与五四时代的胡适,不能伦比。这是胡适的悲剧,也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悲剧。”
胡适的悲剧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右翼自由主义运动的代表人物在中国历史条件下必然酿成的悲剧,不过这悲剧发生在胡适身上格外引人注目而已。
在中国,自由主义者的名称被胡适这样的人所专用,因此获得不好的名声,一提自由主义者就是指那些具有美式民主自由思想的人,而这些人的思想总是和共产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这是一种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了的看法。但这只是指具有自由主义思想的人中间的一种或一类,而不是指全体。
前面说过,自由主义就是关于自由的学说,民主主义就是关于民主的学说。马克思主义有没有自己的自由学说和民主学说呢?当然是有的。只是由于种种原因,人们缺乏注意和研究,把它们看作一种“运动”更谈不上。在我们的集体中,在我们的革命队伍中,有没有像恩格斯所批评的那种取消言论自由的现象存在呢?不消说也是有的。笼统的所谓“舆论一律”,“思想大一统”,就是典型的表现。当中国的革命运动兴起,特别当抗日救亡运动兴起,大批青年人奔向革命阵营和抗日阵营,他们都是为争国家民族的生存,同时也为求个人的自由发展,特别要求有言论自由。这在当时革命圣地——延安等地多有所表现。但是引起了冲突。被赋予革命名义的“舆论一律”最终压倒了起码的言论自由,“轻骑队”事件、王实味事件就是例子。“自由主义”被作为贬辞甚至恶名,也就是从这时开始的。究竟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一个革命政党,在特殊紧张的战斗环境中,个人自由的范围自然要小一些。但在公开和平的条件下,在正常条件下,就不能把漠视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不当作一回事了。正像恩格斯所说的,一个党员,只要是“在党的纲领的范围内(吴按:如果不是党员而只是普通的公民,自然是在宪法的范围内)以及在不违反党的道德的范围内,可以自由地讨论问题”(见《马恩全集》第38卷,518页),即在此范围内可以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至于说到思想,大概只有白痴才会提出“思想大一统”即“思想清一色”这一类要求。卢森堡的名言:“自由始终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不承认不同的思想,就无所谓自由。一个政党有时说“统一思想”,是指在一定的行动方针上经过讨论在一定时限内求得一致的意见,以便统一行动,但在这个前提下仍允许保留不同的意见。思想实际上是不能限制也无法限制的,只能加以讨论,否则,只能让人沉默。然而在我们这里,竟也有过这样一种做法,就是设法将“沉默者”的思想引诱出来,使之形成言论,然后加以讨伐或惩罚——这是一种丧失起码道义的行为,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至于如何争取自由和保障自由,看来,人类至今找到的只有一条路,就是民主。民主是人们争自由和保障自由的唯一途径、唯一方法。
这又涉及到自由和民主的关系问题。而自由和民主的关系,自十八世纪以来,又是一个有大争议的问题。谈论自由主义,这个问题必须弄清。但本文未便展开,所以另写“补记”附后,请读者注意。
由上述种种看来,自由确是一个非常重要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它涉及到人们生活的种种方面。我写此文自然不是希望在我们这里出现一个自由主义运动,也不是希望人们都能有自己的一套自由学说,文章除了陈述一些历史事实和历史教训供读者思考外,主要是想提出一个问题,这就是:既然恩格斯提示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是追求一个“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社会,那末,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在回答邓小平提出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问题时,是否也应当将社会主义的自由问题以及自由和民主的关系问题考虑在内呢?
二○○○年元月
补记
《自由主义新论》文中指出,西方学者关于通往自由之路,有民主与非民主之争,即一派认为民主是通往自由的道路,一派则认为民主可能出现“多数暴政”,因此自由不能依靠民主获得。民主与自由相冲突的争论仍在继续。
西欧的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潮从十七、十八世纪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开始,由此也就有了强大的启蒙运动。而自由与民主的争论大抵从十八世纪开始,其触发点又是法国大革命。因为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及其代表著作《社会契约论》被人认为是法国大革命的指导思想,而法国大革命期间发生了“暴政”,所以有人开始对卢梭的政治学说提出怀疑并进行攻击。
我最早接触到这个问题是八十年代初读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其中谈到罗素对卢梭的总评价:“这本书(吴按:指《社会契约论》)在民主政治理论家中间重新造成讲形而上的抽象概念的习气,而且通过“总意志”(吴按:另一种翻译方法称“公意”)说,使领袖和他的民众能够有一种神秘的等同,这是用不着靠投票箱那样世俗的器具去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