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壳电子书 > 散文诗集电子书 > 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 >

第65章

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第65章

小说: 中国随笔年度佳作_耿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冯唐

  我偶尔想:“如果没有我老爸,我一定变成一个坏人。”后脖子凉风吹起,额头渗出细细的薄薄的一层冷汗。

  老爸和老妈是阴阳的两极,没他,我有可能看不见月亮,领会不到简单的美好。印尼排华的时候,老爸就带着七个兄妹回国。老爸从小没见过雪,他就去了长春。老爸差点没被冻死,又从小没见过天安门,他就来到北京,娶了我妈。在北京,“文革”的时候,差点没被饿死,他就卖了整套的leica器材和凤头自行车,换了五斤猪肉,香飘十里。改革开放后,老妈开始躁动,像一辆装了四百马力引擎的三轮车,一个充了100%氢气的热气球,在北京、在广州、在大洋那边,上下求索,实干兴邦,寻找通向牛逼和富裕的机会,制造鸡飞狗跳、阴风怒号、兵荒马乱、社会繁荣的气氛。我问老爸,老妈怎么了?更年期吧。老爸说。从那时候起,老爸开始热爱京华牌茉莉花茶。老妈漫天飞舞的时候,老爸一椅,一灯,一茶杯,一烟缸,在一个角落里大口喝茶,一页页看非金庸非梁羽生的情色武侠小说,侧脸像老了之后的川端康成。

  老爸喝茉莉花茶使用各种杯子,他对杯子最大的要求就是拧紧盖子之后,不漏。你喝茶的尿罐儿比家里的碗都多。老妈有时候说。有老爸的地方就有茉莉花茶喝,我渐渐形成生理反射,想起老爸,嘴里就汩汩地涌出津液来。

  老爸对茶的要求,简单概括两个字:浓,香。再差的茶放多了,也可以浓。

  通常是一杯茶水,半杯茶叶,茶汤发黑,表面起白沫和茶梗子。再浓的茶,老爸喝了都不会睡不着,老爸说,心里没鬼。我问,我为什么喝浓茶也不会睡不着啊。老爸说,你没心没肺。因为浓不是问题,所以老爸买茶叶,就是越便宜越香,越好。老爸在家里的花盆里也种上茉莉花,花还是骨朵儿的时候,摘了放进茶叶,他说,这样就更香了。小时候的熏陶跟人很久,我至今认为,茉莉是天下奇香。

  我对我初恋的第一印象,觉得她像茉莉花。小小的,紧紧的,香香的,白白的,很少笑,一点都不闹腾。后来,接触多了,发现她的香气不全是植物成分,有肉在,和茉莉花不完全一样。后来,她去了上海,嫁了别人。后来,她回了北京,进出口茶叶。我说,送我些茶吧。她说,没有茉莉花茶,出口没人要,送你铁观音吧,里面不放茉莉花,上好的也香。

  十几年来,我初恋一直买卖茶叶,每年寄给我一小箱新茶,六小罐,每罐六小包。好茶,四泡以上。她说。箱子上的地址是她手写的,除此之外,没有一个闲字,就像她曾经在某一年,每天一封信,信里没有一句“想念”。

  我偶尔问她,什么是好茶?她说,新,新茶就是好茶。我接着问,还有呢?她说,让我同事和你说吧。电话那头,一个浑厚的中年男声开始背诵:

  四个要素,水,火,茶,具。水要活,火要猛,茶要新,具要美。古时候,每值清明,快马送新茶到皇宫,大家还穿皮大衣呢,喝一口,说,江南春色至矣。我把电话挂了。

  香港摆花街的一个旧书铺关张了,处理旧货。挑了一大堆民国脏兮兮的闲书,老板问,有个茶壶要不要,有些老,多老不知道,不便宜,三百文,我二十年前买的时候,也要二百文。壶大,粗,泥色干涩。我付了钱,老板怕摔坏,用软马粪纸层层包了。

  我把茶放进壶里,冲进滚开的水。第一泡,浅淡,不香,仿佛我最初遇见她,我的眼神滚烫,她含着胸,低着头,我闻不见她的味道,我看见她刚刚到肩膀的直发左右分开,露出白白的头皮。第二泡,我的目光如水,我的心兵稍定,她慢慢开始舒展,笑起来,我看到她脸上的颜色,我闻见比花更好闻的香气。第三泡,风吹起来,她的衣服和头发飘浮,她的眼皮时而是单时而是双,我闭上眼,想得出她每一个细节,想不清她的面容,我开始发呆。

  第四泡,我拉起她的手,她手上的掌纹清晰,她问:“我的感情线乱得一塌糊涂吧,你什么星座的?”我说:“世界上有十二分之一的人是我这个星座的啊。”香气渐渐飘散了,闻见的基本属于想象了。

  我喜欢这壶身上的八个字:“风雨一炉,满地江湖”。像花茶里的干枯的茉莉花一样,像她某个时刻的眼神一样,像乳头一样,像咒语一样。

  (《视野》2011年第8期)
wwW.xiaOshuo txtt!xt…小说天堂



第66章 中国蚂蚁


  张生全

  有蚂蚁!妻惊叫一声。

  一只小蚂蚁在地板上。一只黑芝麻一样锃亮俊俏的小蚂蚁,在刚擦得洁净亮堂的淡黄色木地板上,轻快地跑来跑去。

  还愣着看啥呢,快摁死它呀!妻冲我吼道,就是你,偏要买底楼!现在好了吧,我们前脚刚进来,还没舒舒服服坐一坐呢,蚂蚁后脚就跟来了!

  不就一只小蚂蚁吗?跟来就跟来呗!

  一只小蚂蚁?你说得好轻巧!你不知道蚂蚁是群居动物啊?一只进来,一大串蚂蚁就循了气味涌来了……买底楼,确是我的主意。金三银四草底顶,这是大家的共识。但我这个从乡下来的人,却偏爱底楼有草,接地气。妻原先不同意,但她照顾我的情感,从了我。我知道她在发牢骚,她照顾我,我也得让她气顺。我说,不会有其他蚂蚁跟进来的。我看呀,这只蚂蚁也不是自己进来的,多半是我们鞋底带进来的。你看它跑一段路又折个方向,跑一段路又折个方向,自己寻进来的,能这么慌张吗?我们只要把它请出去,以后进门的时候,查一查鞋底,就没事了哈!

  但是不到一天,妻在擦窗玻璃的时候,又惊叫一声,她又发现了一只蚂蚁。她嚷嚷着唤我过去,这只蚂蚁不是鞋底带进来的吧?这只蚂蚁不慌张了吧?这只蚂蚁不是走得都轻车熟路了吗?她愠怒中带着得意,反问的快感暂时抑制了她对蚂蚁的厌恶和恐惧。

  蚂蚁是在窗户的铝合金内框上。似乎正如妻说的,蚂蚁显示出一副不慌不忙的样子。它一直在窗框凸出的那根棱上直直地跑着,没拐弯,也没改变跑动的节奏。当它跑到尽头时,也没有停顿和犹豫,一转向,就顺着另一块窗框跑了起来。妻不想和我废话了,她抓过一张纸,迎着奔跑的蚂蚁使劲拍了下去。

  这只蚂蚁是才进来的,还是如妻说的那样,已经走得惯熟了?它是从哪里爬上来的呢?它到我们家来做什么呢?它为什么沿着窗棂直直地跑呢?因为妻早早地拍死了它,这些疑问就成了永恒的谜。

  我忽然感到,要是我在乡下看见一只蚂蚁,我绝不会有这么多疑问。我曾在乡下生活了许多年,蚂蚁我太熟悉了。一只蚂蚁在草丛里跑来跑去,我知道,这是它在觅食。草丛里有很多草籽、浆果、昆虫尸体的残屑,这些都是蚂蚁上好的食物。甚至一些活的肉虫,蚂蚁也捕捉。一条蚯蚓从土里钻出来,刚在地面爬了几步,蚂蚁就叮上去了。疼痛让蚯蚓如橡皮筋一样高高蹦起,剧烈地扭动。但是只一会儿,它就像掉进面粉里一样,身上迅速肥胖起来。最后,不知道是它再也承受不住身上越来越多的蚂蚁的重量,还是表皮失去了知觉,它软软地耷在地上,不动了。

  我写的这一段显然是残忍的文字,但是因为蚂蚁捕捉蚯蚓的细节太生动,给我的印象太深刻,面对残忍,我的笔也可以从容起来。不过,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笔再从容,也是比不过蚂蚁的。一只蚂蚁在草丛里,它不紧不慢地跑着,它或许会经常遇到障碍,遇上一块大土坷,逼到一摊水渍前。这些水渍和土坷远远超过它的感知范围,就像我们进了一片森林或沙漠里一样,但是它从来不会迷路。现在,它沿着一片草叶走到穷途末路,身下是悬崖深谷。

  但是,它并不紧张,它两条后腿蹬在草尖上,前肢和整个身体斜斜地向外探出去——这是多么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镜头,而这只没拴任何保险绳的蚂蚁,却把头自如地转来转去了望,两根触须悠闲地摇摆着。接着,我们看见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蚂蚁双腿一撒,从草尖上直直地跳了下去。

  其实,所有的紧张都是我现在想象出来的。到这座城市来后,我看到过太多这样的镜头和报道。如果我一直待在乡下,我肯定不会这么想。我知道蚂蚁这一跳,和它在平地上迈出一步并没有什么不同。当蚂蚁在草尖上时,它确实看不见地面的情景。但是它相信地面,相信它生活的这个环境。不管它从多高的地方跳下来,总会有一张柔软的床把它轻轻接住。

  那时候我还知道,如果蚂蚁排成一线,嘴里叼着虫卵和食物,举家往另一个地方搬迁,这是准确的天气预报。天晴的时候,蚂蚁会把家搬到低矮的地方,遮阴。要是下雨,它们又将往高处搬。雨水会灌满它们的巢穴。除了觅食,蚂蚁王国似乎就一直这样举国迁来迁去。我们不用担心蚂蚁是不是活得很累,再怎么忙累,蚂蚁始终秩序井然,一个跟一个,排成一线,不慌不忙地走。就像一列翻山越岭的火车,不管地面是高山是深涸,它们总能平稳地穿越滑行。在大自然面前,蚂蚁从来不会抱怨,它们把自己的行走与地面的崎岖险阻天衣无缝地契合在一起。它们就是另一种形态的流水。不,它们比流水更适应地面,流水只能往低处走,但是蚂蚁无处不到、随心所欲。

  小时候,我们爱搞恶作剧,经常用土块切断蚂蚁的队列。但蚂蚁是技艺高超的工程师,很快,它们就在土块上架起一条新的轨道,接续了先前的线条。有时候,我们会挥舞着木棍四处乱打,打得它们丢盔弃甲,像逃难的人群一样漫山遍野四散奔逃。不过也用不了多久,它们又回到一条线,回到手挽手秩序井然的状态。那块土地是它们的家,我们永远也别想改变。

  到这个城市后,我就很少看到蚂蚁了。我不知道是城市的蚂蚁原本就很少,还是我没有留意。我想两个原因都存在吧。蚂蚁在城市里,怎么可能像它在乡下那样自如生活,繁衍壮大呢?蚂蚁爬上一面墙,蚂蚁爬上的是一座几十层的高楼,而不是一块小土坷或者一片草叶。它们能轻轻松松攀越这高楼吗?或许没爬出多远,就踩动一颗沙子跌落下来,或许半空中又被城市狂野的无厘头的风刮得无影无踪。不难想象,从城市高楼上掉下来的蚂蚁,它们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呢?它们可能掉进汽车轮子下,掉进清洁工人的扫帚下,掉进园林工人的喷雾器下,掉进游泳池里,掉进吹着热腾腾的风的空调机外机里……

  就算它们历尽艰辛,终于攀到高楼顶上,这对蚂蚁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高楼上有美味可口的食物吗?有适合它们躲避风雨的地方做巢穴吗?蚂蚁爬上几十层高楼,这在蚂蚁的生活史上堪称伟大的传奇了吧,但是,因为行动的盲目和结果的无意义,所谓的传奇最终只是一个无趣的笑话。蚂蚁的生活线条在乡村随物赋形,在城市那些强硬的尖锐的冰冷的事物面前,被无情切断的线条,还能轻轻松松连接起来吗?

  妻忽然又惊叫一声。妻又在屋角发现了一队蚂蚁。一队!整整三只!妻的表情有些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