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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张晓风经典散文集_张晓风-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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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事情有了转机,管营想替他开脱,故意说: 

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来? 

武松不领情,反而强嘴: 

“我于路不曾害病!酒也吃得,饭也吃得,肉也吃得,路也走得!”管营道:“这厮是途中得病到这里,我看他面皮才好,且寄下他这顿杀威棒。”两边行仗的军汉低低对武松道:“你快说病,这是相公将就你,你快只推曾害便了。”武松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干净!我不要留这一顿‘寄库棒’!寄下倒是钩肠债,几时得了!”两边看的人都笑。管营也笑道:“想你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了,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 

及至关进牢房,其他囚徒看他未吃杀威棒,反替他担忧起来,告诉他此事绝非好意,想必是使诈,想置他于死,还活龙活现的形容“塞七窍”的死法叫“盆吊”,用黄沙压则叫做“大布袋”。不料武松听了,最有兴趣的居然是想知道除了此两法以外,还有没有第三种,他说: 

还有什么法度害我? 

当下,管营送来美食。 

武松寻思道:“敢是把这些点心与我吃了却来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却再理会!”武松把那坛酒来一饮而尽,把肉和面都吃尽了。 

武松那一饮一食真是潇洒!人到把富贵等闲看,生死不萦怀之际,并且由于自信,相信命运也站在自己这一边时,才能有这种不在乎的境界,才能耍这种高级的天地也奈何他当得的无赖。吃完了,他冷笑一声: 

看他怎地来对付我! 

等正式晚饭送来,他虽怀疑是“最后的晚餐。”,还是吃了。饭后又有人提热水来,他虽怀疑对方会趁他洗澡时下毒手,仍然不在乎,说: 

我也不怕他!且落得洗一洗。 

这几段,真的越看越喜,高兴起来,便翻身拿笔画上要点,加上眉批,恨不得拍掌大笑,觉得自己也是黑松林里的好汉一条,大可天不怕地不怕的过它一辈子。 



回想起前天随队来四湖的季医生跟我说的一段话,她说: 

“你看看,这些小朋友,他们问我,目前群体医疗的政策虽不错,但是将来卫生主管部门总要换人的呀,换了人,政策不同,怎么办?” 

两人说着不禁摇头叹气,我们其实不怕卫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不政策,我们怕的是这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什么先自把初生之犊的锐气给弄得没有了?。 

是因为一直是好孩子吗?是因为觉得一切东西都应该准备好,布置好,而且,欢迎的音乐已奏响,你才顺利的踏在夹道花香中启步吗?唐三藏之取经,岂不是“向万里无雨草处行脚”,盘古开天辟地之际,混沌一片,哪里有天地?天是由他的头颅顶高的,地是由他踏脚处来踩实踩平的,为什么这一代的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那一批,却偏偏希望像古代的新媳妇,一路由别人抬花轿,抬到婆家。在婆家,有一个姓氏在等她,有一个丈夫在等她,有一碗饭供她吃——其实,天晓得,这种日子会好过吗? 

武松算不得英雄算不得豪杰,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这一代的人却连这点草莽气象也没有了吗?什么时候我们才不会听到“饱学之士”的“无知之言”道: 

“我没办法回国呀,我学的东西太尖端,国内没有我吃饭的地方呀!” 

孙中山革命的时候,是因为有个“中华民国筹备处”成立好了,并且聘他当主任委员,他才束装回国赴任的吗?曹雪芹是因为“国家文艺基金会”委员他着手撰写一部“当代最伟大的小说”,才动笔写下《红楼梦》第一回的吗? 

能不能不害怕不担忧呢?甚至是过了许多年回头一望的时候,才猛然想起来大叫一声说: 

“唉呀,老天,我当时怎么都不知道害怕呢?” 

把孔子所不屑的“三思而行”的踌躇让给老年人吧!年轻不就是有莽撞往前去的勇气吗?年轻就是手里握着大把岁月的筹码,那么,在命运的赌局里作乾坤一掷的时候,虽不一定赢,气势上总该能壮阔吧? 



前些日子,不知谁在服务队住宿营地的门口播放一首歌,那歌因为是早晨和中午的代用起床号,所以每天都要听上几遍,其实那首歌唱得极有味道,沙嘎中自有其抗颜欲辩的率真,只是走来走去刷牙洗澡都要听他再三重复那无奈的郁愤;心里的感觉有点奇怪: 

告诉我,世界不会变得太快, 

告诉我,明天不会变得更坏, 

告诉我,人类还没有绝望。 

告诉我,上帝也不会疯狂,…… 

这未来的未来,我等待…… 

听久了,心里竟有些愀然,为什么只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呢?一颗恭谨聆受的心并没有“错”,但,那么年轻的嗓音,那强盛的肺活量,总可以做些什么可以比“等待别人告诉我”更多的事吧?少年振衣,岂不可作千里风幡看?少年瞬目,亦可壮作万古清流想。如此风华,如此岁月,为什么等在那里,为什么等人家来“告诉我”呢? 

为什么不是我去“告诉人”呢?去啊!去昭告天下,悬崖上的红心杜鹃不会等人告诉他春天来了,才着手筹备开花,他自己开了花,并且用花的旗语告诉远山近岭,春天已经来了。明灿逼人的木星,何尝接受过谁的手谕才长倾其万斛光华?小小一只绿绣眼,也不用谁来告诉他清晨的美学,他把翠羽的身子浓缩为一撇“美的据点”。万物之中,无论尊卑,不都各有其美丽的讯息要告诉别人吗? 

有一首英文的长歌,右叫字“to tell the untold”,那名字我一看就入迷,是啊,“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真的,仲尼仆仆风尘,在陌生的渡口,向不友善的路人问津,为的是什么?为的岂不是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吗?达摩一苇渡江,也无非圣人同样的一点初衷。而你我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孜孜于知识的殿堂,为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是要得到更真切的道和理,以便告诉后人吗?我们认真,其实也只为了让自己告诉别人的话更诚恳更扎实而足以掷地有声(无根的人即使在说真话的时候也类似谎言——因为单薄不实在)。 

那唱歌的人“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并不是错误,但能“去告诉别人”岂不更好?去告诉世人,我们的眼波未枯,我们的心仍在奔弛。去告诉世人,有我在,就不准尊严被抹杀,生命被冷落,告诉他们,这世界仍是一个允许梦想、允许希望的地方。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可以栽下树苗也可以期迁就清荫的土地。 



回家吃饭的妇人回来了,我把床还她,学生还在不远处的海清宫睡午觉,我站起身来去四面乱逛。想想这世界真好,海边苦热的地方居然有一片木麻黄,木麻黄林下刚好有一张床等我去躺,躺上去居然有千年前的施耐庵来为我讲故事,故事里的好汉又如此痛快可喜。想来一个人只要往前走,大概总会碰到一连串好事的,至于倒楣的事呢?那也总该碰上一些才公平吧?可是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碰到倒楣事,总奈何我不得呀! 

想想年轻是多么好,因为一切可以发生,也可以消弭,因为可以行可以止可以歌可以哭,那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真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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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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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话,我是在别人的帽徽上读到的,一时找不出好的翻译,就照英文写出来,把图钉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那句话是:who dares wins。 

(勉强翻,也许可以说:“谁敢,就赢!”) 

读别人帽徽上的话,好像有点奇怪,我却觉得很好,我喜欢读白纸黑字的书,但更喜欢写在其他素材上的话。像铸在洗濯大铜盘上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像清风过处,翻起文天祥的囚衣襟带上一行“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像古埃及的墓石上刻的“我的心,还没有安睡”。喜欢它们,是因为那里面有呼之欲出的故事。而这帽徽上的字亦有其来历,它是英国二十二特种空勤部队(简称s a,s )的队标(如果不叫“队训”的话)。这个兵团很奇怪,专门负责不可能达到的任务,1980年那年,他们在伦敦太子门营救被囚于伊朗大使馆里的人质。不到十五分钟,便制伏了恐怖份子,救出十九名人质。至今没有人看到这些英雄的面目,他们行动时一向戴着面套,他们的名字也不公布,他们是既没有名字也没有面目的人,世人只能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 

“who dares wins。” 

这样的句子绣在帽徽上真是沸扬如法螺,响亮如号钹。而绣有这样一句话的帽子里面,其实藏有一颗头颅,一颗随时准备放弃的头颅。看来,那帽徽和那句话恐怕常是以鲜血以插图为附注的吧! 

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要说的是任何行业里都可以有英雄。没有名字,没有面目,但却是英雄。那几个字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好些年了,当时用双钩钩出来的字迹早模糊了,但我偶然驻笔凝视之际,仍然气血涌动,胸臆间鼓荡起五岳风雷。 

医者是以众生的肉身为志业的,而“肉身”在故事里则每是几生几世修炼的因缘,是福慧之所凝聚,是悲智之所交集,一个人既以众生的肉身为务,多少也该是大英雄大豪杰吧? 

我所以答应去四湖领队,无非是想和英雄同行啊!“谁敢,就赢!”医学院里的行者应该是勇敢的,无惧于课业上最大的难关,无惧于漫漫长途间的困顿颠踬,勇于在砾土上生根,敢于在砾土上生根,敢于把自己豁向茫茫大荒。在英雄式微的时代,我渴望一见以长剑辟开榛莽,一骑遍走天下的人。四湖归来,我知道昔日山中的一小注流泉已壮为今日的波澜,但观潮的人总希望看到一波复一波的浪头,腾空扑下,在别人或见或不见之处,为岩岬开出雪白的花阵。但后面的浪头呢,会及时开拔到疆场上来吗? 

谁敢,就赢。 

敢于构思,敢于投身,敢于自期自许,并且敢于无闻。 

敢于投掷生命的,如s.a,s 会赢得一番漂亮的战果。敢于深植生命如一粒麦种的阳明人,会发芽窜出,赢得更丰盈饱满的生命。有人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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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种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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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 眼神

夜深了,我在看报——我老是等到深夜才有空看报,渐渐的,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新闻,而是在读历史。 

美联社的消息,美国乔治亚州,一个属于wtoc的电视台摄影记者,名叫柏格,二十三岁,正背着精良的器材去抢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警察救投水女子”。如果拍得好——不管救人的结果是成功或失败——都够精彩刺激的。 

凌晨三时,他站在沙凡河岸上,九月下旬,是已凉天气了,他的镜头对准河水,对准女子,对准警察投下的救生圈,一切紧张的情节都在灵敏的、高感度的胶卷中进行。至于年轻的记者,他自己是安全妥当的。 

可是,突然间,事情有了变化。 

柏格发现镜头中的那女子根本无法抓住救生圈——并不是有了救生圈溺水的人就会自然获救的。柏格当下把摄影机一丢,急急跳下河去,游了四十公尺,把挣扎中的女人救了上来。“我一弄清楚他们救不起她来,就不假思索的往河里跳下去。她在那里,她情况危急,我去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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