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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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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窟窿,把里面的机关搅坏一点,流出些蒲公英的白汁似的红水,这件事就完了,你看多么简单。简单就是安乐,这比什么病都好得多了。三月十八日中法大学生胡锡爵君在执政府被害,学校里开追悼会的时候,我送去一副对联,文曰: 

    什么世界,还讲爱国? 

    如此死法,抵得成仙! 

    这末一联实在是我衷心的颂辞。倘若说美中不足,便是弹子太大,掀去了一块皮肉,稍为触目,如能发明一种打鸟用的铁砂似的东西,穿过去好像是一支粗铜丝的痕,那就更美满了。我想这种发明大约不会很难很费时日,到得成功的时候,喝酸牛奶的梅契尼柯夫(metchnikoff)医生所说的人的“死欲”一定也已发达,那么那时真可以说是“合之则双美”了。 

    我写这篇文章或者有点受了正冈子规的俳文《死后》的暗示,但这里边的话和意思都是我自己的。又上文所说有些是玩话,有些不是,合并声明。 

    十五年五月 

    案,所说俳文《死后》已由张凤举先生译出,登在《沉钟》第六期上。 

    十六年八月编校时再记 

    (1926年5月作,选自《泽泻集》)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诅咒

    《古城周刊》第二期短评里说前此天津要处决几个党案的犯人,轰动了上万的人在行刑地点等候着看热闹,而其主要原因则因为其中有两个是女犯,短评里还引了记者在路上所听见的一段话: 

    甲问:“你老不是也上上权仙去看出红差吗?” 

    乙答:“是呀,听说还有两个大娘们啦,看她们光着膀子挨 

    刀真有意思呀。” 

    这实在足以表出中国民族的十足野蛮堕落的恶根性来了!我常说中国人的天性是最好淫杀,最凶残而又卑怯的——这个,我不愿外国流氓来冷嘲明骂,我自己却愿承认;我不愿帝国主义者说支那因此应该给他们去分吃,但我承认中国民族是亡有余辜。这实在是一个奴性天成的族类,凶残而卑怯,他们所需要者是压制与被压制,他们只知道奉能杀人及杀人给他们看的强人为主子。我因此觉得孙中山其实迂拙的可以,而口讲三民主义或无产阶级专政以为民众是在我这一边的各派朋友们尤为其愚不可及——他们所要求于你们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看光着膀子挨刀很有意思! 

    十六年九月 

    (1927年9月作,选自《谈虎集》)



 哑巴礼赞

    俗语云,“哑巴吃黄连”,谓有苦说不出也。但又云,“黄连树下弹琴”,则苦中作乐,亦是常有的事,哑巴虽苦于说不出话,盖亦自有其乐,或者且在吾辈有嘴巴人之上,未可知也。 

    普通把哑巴当作残废之一,与一足或无目等视,这是很不公平的事。哑巴的嘴既没有残,也没有废,他只是不说话罢了。说文云,“喑,不能言病也。”就是照许君所说,不能言是一种病,但这并不是一种要紧的病,于嘴的大体用处没有多大损伤。查嘴的用处大约是这几种,(一)吃饭,(二)接吻,(三)说话。哑巴的嘴原是好好的,既不是缺少舌尖,也并不是上下唇连成一片,那么他如要吃喝,无论番菜或是“华餐”,都可以尽量受用,决没有半点不便,所以哑巴于个人的荣卫上毫无障碍,这是可以断言的。至于接吻呢?既如上述可以自由饮啖的嘴,在这件工作当然也无问题,因为如荷兰威耳德(van de velde)医生在《圆满的结婚》第八章所说,接吻的种种大都以香味触三者为限,于声别无关系,可见哑巴不说话之绝不妨事了。归根结蒂,哑巴的所谓病还只是在“不能言”这一点上。据我看来,这实在也不失紧要。人类能言本来是多此一举,试看两间林林总总,一切有情,莫不自遂其生,各尽其性,何曾说一句话。古人云“猩猩能言,不离禽兽,鹦鹉能言,不离飞鸟。”可怜这些畜生,辛辛苦苦,学了几句人家的口头语,结果还是本来的鸟兽,多被圣人奚落一番,真是何苦来。从前四只眼睛的仓颔先生无中生有地造文字,害得好心的鬼哭了一夜,我怕最初类猿人里那一匹直着喉咙学说话的时候,说不定还着实引起了原始天尊的长叹了呢。人生营营所为何事,“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既于大欲无亏,别的事岂不是就可以随便了么?中国处世哲学里很重要的一条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如哑巴者,可以说是能够少一事的了。 

    语云,“病从口入,祸从口出。”说话不但于人无益,反而有害,即此可见。一说话,话中即含有臧否,即是危险,这个年头儿。人不能老说“我爱你”等甜美的话,--况且仔细检查,我爱你即含有我不爱他或不许他爱你等意思,也可以成为祸根,哲人见客寒暄,但云“今天天气……哈哈哈!”不再加说明,良有以也,盖天气虽无知,唯说其好坏终不甚妥,故以一笑了之。往读杨恽《报孙会宗书》,但记其“种一顷豆,落而为萁”等语,心窃好之,却不知杨公竟因此而腰斩,犹如湖南十五六岁的女学生们以读《落叶》(系郭沫若的,非徐志摩的《落叶》)而被枪决,同样地不可恩议。然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世界,其奈之何哉。几千年来受过这种经验的先民留下遗训曰,“明哲保身”。几十年来看惯这种情形的茶馆贴上标语曰,“莫谈国事”。吾家金人三缄其口,二千五百年来为世楷模,声闻弗替。若哑巴者岂非今之金人欤? 

    常人以能言为能,但亦有因装哑巴而得名者,并且上下古今这样的人并不很多,即此可知哑巴之难能可贵了。第一个就是那鼎鼎大名的息夫人。她以倾国倾城的容貌,做了两任王后,她替楚王生了两个儿子,可是没有对楚王说一句话。喜欢和死了的古代美人吊膀子的中国文人于是大做特做其诗,有的说她好,有的说她坏,各自发挥他们的臭美,然而息夫人的名声也就因此大起来了。老实说,这实是妇女生活的一场悲剧,不但是一时一地一人的事情,差不多就可以说是妇女全体的运命的象征。易卜生所作《玩偶之家》一剧中女主人公娜拉说,她想不到自己竟替漠不相识的男子生了两个子女,这正是息夫人的运命,其实也何尝不就是资本主义下的一切妇女的运命呢。还有一位不说话的,是汉末隐士姓焦名先的便是。吾乡金古良作《无双惜》,把这位隐士收在里面,还有一首赞题得好: 

    “孝然独处,绝口不语,默隐以终,笑杀狐鼠。” 

    并且据说“以此终身,至百余岁”,则是装了哑巴,既成高士之名,又享长寿之福,哑巴之可赞美盖彰彰然明矣。 

    世道衰微,人心不古,现今哑巴也居然装手势说起话来了。不过这在黑暗中还是不能用,不能说话。孔子曰,“邦无道,危行言逊。”哑巴其犹行古之道也欤。 

    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北平。 

    (1929年11月作,选自《看云集》)



 麻醉礼赞

    麻醉,这是人类所独有的文明。书上虽然说,斑鸩食桑椹则醉,或云,猫食薄荷则醉,但这都是偶然的事,好像是人错吃了笑菌,笑得个一塌胡涂,并不是成心去吃了好玩的。成心去找麻醉,是我们万物之灵的一种特色,假如没有这个,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麻醉有种种的方法。在中国最普通的一种是抽大烟,西洋听说也有文人爱好这件东西,一位散文家的杰作便是烟盘旁边的回忆,另一诗人的一篇《忽不烈汗》的诗也是从芙蓉城的醉梦中得来的。中国人的抽大烟则是平民化的,并不为某一阶级所专享,大家一样地吱吱的抽吸,共享麻醉的洪福,是一件值得称扬的事。鸦片的趣味何在,我因为没有入过黑籍,不能知道,但总是麻酥酥地很有趣罢。我曾见一位烟户,穷得可以,真不愧为鹑衣百结,但头戴一顶瓜皮帽,前面顶边烧成一个大窟窿,乃是沉醉时把头屈下去在灯上烧去的,于此即可想见其陶然之状态了。近代传闻孙馨帅有一队烟兵,在烟瘾抽足的时候冲锋最为得力,则已失了麻醉的意义,至少在我以为总是不足为训的了。 

    中国古已有之的国粹的麻醉法,大约可以说是饮酒。刘伶的“死便埋我”,可以算是最彻底了,陶渊明的诗也总是三句不离酒,如云“拨置且莫念,一觞聊可挥,”又云,“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又云“中觞纵遥情,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都是很好的例。酒,我是颇喜欢的,不过曾经声明过,殊不甚了解陶然之趣,只是乱喝一番罢了。但是在别人确有麻醉的力量,它能引人著胜地,就是所谓童话之国土。我有两个族叔,尤其是这样幸福的国土里的住民。有一回冬夜,他们沉醉归来,走过一乘吾乡所很多的石桥,哥哥刚一抬脚,棉鞋掉了,兄弟给他在地上乱摸,说道,“哥哥棉鞋有了。”用脚一瑞,却又没有,哥哥道,“兄弟,棉鞋汪的一声又不见了!”原来这乃是一只黑小狗,被兄弟当作棉鞋捧了来了。我们听了或者要笑,但他们那时神圣的乐趣我辈外人哪里能知道呢?的确,黑狗当棉鞋的世界于我们真是太远了,我们将棉鞋当棉鞋,自己说是清醒,其实却是极大的不幸,何为可惜十二文钱,不买一提黄汤,灌得倒醉以入此乐土乎。 

    信仰与梦,恋爱与死,也都是上好的麻醉。能够相信宗教或主义,能够作梦,乃是不可多得的幸福的性质,不是人人所能获得。恋爱要算是最好了,无论何人都有此可能,而且犹如采补求道,一举两得,尤为可喜。不过此事至难,第一须有对手,不比别的只要一灯一盏即可过熄,所以即使不说是奢侈,至少也总是一种费事的麻醉罢。至于失恋以至反目,事属寻常,正如酒徒呕吐,烟客脾泄,不足为病,所当从头承认者也。未后说到死。死这东西,有些人以为还好,有些人以为很坏,但如当作麻醉品去看时,这似乎倒也不坏。依壁鸠鲁说过,死不足怕,因为死与我辈没有关系,我们在时尚未有死,死来时我们已没有了。快乐派是相信原子说的,这种唯物的说法可以消除死的恐怖,但由我们看来,死又何尝不是一种快乐,麻醉得使我们没有,这样乐趣恐非醇酒妇人所可比拟的罢?所难者是怎样才能如此麻醉,快乐?这个我想是另一问题,不是我们现在所要谈论的了。 

    醉生梦死,这大约是人生最上的生活法罢?然而也有人不愿意这样。普通外科手术总用全身或局部的麻醉,唯偶有英雄独破此例,如关云长刮骨疗毒,为世人所佩服,固其宜也。盖世间所有唯辱与苦,茹苦忍辱,斯乃得度。画廊派哲人(stoics)之勇于自杀,自成宗派,若彼得洛纽思(petroneus)听歌饮酒,切脉以死,虽稍贵族的,故自可喜。塔拉思·布尔巴(taras bulba)长子为敌所获,毒刑致死,临死曰,“父亲,你都看见么?”塔拉思匿观众中大呼曰,“儿子,我都看见!”此则哥萨克之勇士,北方之强也。此等人对于人生细细尝味,如吸苦酒,一点都不含胡,其坚苦卓绝盖不可及,但是我们凡人也就无从追踪了。话又说了回来,我们的生活恐怕还是醉生梦死最好罢。--所苦者我只会喝几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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