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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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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正的“老北大”了。在民国初年的冯汉叔,大概是很时髦的,据说他坐的乃是自用车,除了装饰崭新之外,车灯也是特别,普通的车只点一盏,有的还用植物油,乌沉沉的很有点凄惨相,有的是左右两盏灯,都点上了电石,便很觉得阔气了。他的车上却有四盏,便是在靠手的旁边又添上两盏灯,一齐点上了就光明灿烂,对面来的人连眼睛都要睁不开了。脚底下又装着响铃,车上的人用脚踏着,一路发出峥纵的响声,车子向前飞跑,引得路上行人皆驻足而视。据说那时北京这样的车子没有第二辆,所以假如路上遇见四盏灯的洋车,便可以知道这是冯汉叔,他正往“八大胡同”去打茶围去了。爱说笑话的人,便给这样的车取了一个别名,叫做“器字车”,四个口像四盏灯,两盏灯的叫“哭字车”,一盏的就叫“吠字车”。算起来坐器字车的还算比较便宜,因为中间虽然是个“犬”字,但比较哭吠二字究竟要好的多了。 

    汉叔喜欢喝酒,与林公译有点相像,但不听见他曾有与人相闹的事情。他又是搞精密的科学的,酒醉了有时候有点糊涂了,可是一己遇到上课学问,却是依然头脑清楚,不会发生什么错误。古人说,吕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可见世上的确有这样的事情。鲁迅曾经讲过汉叔在民初的一件故事。有一天在路上与汉叔相遇,彼此举帽一点首后将要走过去的时候,汉叔忽叫停车,似乎有话要说。乃至下车之后,他并不开民却从皮夹里掏出二十元钞票来,交给鲁迅,说“这是还那一天输给你的欠帐的。”鲁迅因为并无其事,便说,“那一天我并没有同你打牌,也并不输钱给我呀。”他这才说道:“哦,哦,这不是你么?”乃作别而去。此外有一次,是我亲自看见的,在“六三”的前几天,北大同人于第二院开会商议挽留蔡校长的事,说话的人当然没有一个是反对者,其中有一人不记得是什么人了,说的比较不直截一点,他没有听得清楚,立即愤然起立道:“谁呀,说不赞成的?”旁人连忙解劝道:“没有人说不赞成的,这是你听差了。”他于是也说,“哦,哦。”随又坐下了。关于他好酒的事,我也有过一次的经验。不记得是谁请客了,饭馆是前门外的煤市街的有名的地方,就是酒不大好,这时汉叔也在座,便提议到近地的什么店去要,是和他有交易的一家酒店,只说冯某人所要某种黄酒,这就行了。及至要了来之后,主人就要立刻分斟,汉叔阻住他叫先拿试尝,尝过之后觉得口味不对,便叫送酒的伙计来对他说,一面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我自己在这里,叫老板给我送那个来。”这样换来之后,那酒一定是不错的了,不过我们外行人也不能辨别,只是那么胡乱的喝一通就是了。 

    北平沦陷之后,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春天,日本宪兵队想要北大第二院做它的本部,直接通知第二院,要他们三天之内搬家。留守那里的事务员弄得没有办法,便来找那“留平教授”,马幼渔是不出来的,于是找到我和冯汉叔。但是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走到第二院去一看,碰见汉叔已在那里,我们略一商量,觉得要想挡驾只有去找汤尔和,说明理学院因为仪器的关系不能轻易移动,至于能否有效,那只有临时再看了。便在那里,由我起草写了一封公函,由汉叔送往汤尔和的家里。当天晚上得到汤尔和的电话,说挡驾总算成功了,可是只可牺牲了第一院给予宪兵队,但那是文科只积存些讲义之类的东西,散佚了也不十分可惜。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冯汉叔,看他的样子己是很憔悴,已经到了他的暮年了。 

    九、刘叔雅 刘叔雅名文典,友人常称之为刘格阑玛,叔雅则自称狸豆乌,盖狸刘读或可通,叔与寂通,卡字又为豆之象形古文,雅则即是乌鸦的本字。叔雅人甚有趣,面目黧黑,盖昔日曾嗜鸦片,又性喜肉食,及后北大迁移昆明,人称之谓“二云居士”,盖言云腿与云土皆名物,适投其所好也。好吸纸烟,常口衔一支,虽在说话亦粘着唇边,不识其何以能如此,唯进教堂以前始弃之。性滑稽,善谈笑,唯语不择言,自以籍属合肥,对于段祺瑞尤致攻击,往往丑底及于父母,令人不能纪述。北伐成功后曾在芜湖,不知何故触怒蒋介石,被拘数日,时人以此重之。刘叔雅最不喜中医,尝极论之,备极诙谐豁刻之能事,其词云: 

    “你们攻击中国的庸医,实是大错而特措。在现今的中国,中医是万不可无的。你看有多多少少的遗老遗少和别种的非人生在中国,此辈一日不死,是中国一日之祸害。但是谋杀是违反人道的,而且也谋不胜谋。幸喜他们都是相信国粹的,所以他们的一线死机,全在这班大夫们手里。你们怎好去攻击他们呢?”这是我亲自听到,所以写在一篇说《卖药》的文章里,收在《谈虎集》卷上,写的时日是“十年八月”,可见他讲这话的时候是很早的了。他又批评那时的国会议员道: 

    “想起这些人来,也着实觉得可怜,不想来怎么的骂他们。这总之还要怪我们自己,假如我们有力量收买了他们,却还要那么胡闹,那么这实在应该重办,捉了来打屁股。可是我们现在既然没有钱给他们,那么这也就只好由得他们自己去卖身去罢了。”他的说话刻薄由此可见一斑,可是叔雅的长处并不在此,他实是一个国学大家,他的《淮南鸿烈解》的著书出版已经好久,不知道随后有什么新著,但就是那一部书也足够显示他的学力而有余了。 

    十、朱逖先 朱逖先名希祖,北京大学日刊曾经误将他的姓氏刊为米遇光,所以有一个时候友人们便叫他作“米遇光”,但是他的普遍的绰号乃是“朱胡子”,这是上下皆知的,尤其是在旧书业的人们中间,提起“朱胡子”来,几乎无人不知,而且有点敬远的神气。因为朱君多收藏古书,对于此道很是精明,听见人说珍本旧抄,便擅袖攘臂,连说“吾要”,连书业专门的人也有时弄不过他。所以朋友们有时也叫他作“吾要”,这是浙江的方音,里边也含有幽默的意思。不过北大同人包括旧时同学在内普通多称他为“而翁”,这其实即是朱胡子的文言译,因为《说文解字》上说,“而,颊毛也”,当面不好叫他作朱胡子,但是称“而翁”便无妨碍,这可以说是文言的好处了。因为他向来就留了一大部胡子,这从什么时候起的呢?记得在民报社听太炎先生讲《说文》的时候,总还是学生模样,不曾留须,恐怕是在民国初年以后吧。在元年(一九一二)的夏天,他介绍我到浙江教育司当课长,我因家事不及去,后来又改任省视学,这我也只当了一个月,就因患疟疾回家来了。那时见面的印象有点麻胡记不清了,但总之似乎还没有那古巴英雄似的大胡子,及民六(一九一七)在北京相见,却完全改观了。这却令人记起英国爱德华理亚(edward lcar)所作的《荒唐书》里的第一首诗来: 

    那里有个老人带着一部胡子, 

    他说,这正是我所怕的, 

    有两只猫头鹰和一只母鸡, 

    四只叫天子和一只知更雀, 

    都在我的胡子里做了窠了! 

    这样的过了将近二十年,大家都已看惯了,但大约在民国二十三四年的时候,在北京却不见了朱胡子,大概是因了他女婿的关系转到广州的中山大学去了。以后的一年暑假里,似乎是在民国二十五年(一九三六),这时正值北大招考阅卷的日子,大家聚在校长室里,忽然开门进来了一个小伙子,没有人认得他,等到他开口说话,这才知道是朱逖先,原来他的胡子剃得光光的,所以是似乎换了一个人了。大家这才哄然大笑。这时的逖先在我这里恰好留有一个照相,这照片原是在中央公园所照,便是许季弗、沈兼士、朱逖先、沈士远、钱玄同、马幼渔和我,一共是七个人,这里边的朱逖先就是光下巴的。逖先是老北大,又是太炎同门中的老大哥,可是在北大的同人中间似乎缺少联络,有好些事情都没有他加入,可是他对于我却是特别关照,民国元年是他介绍我到浙江教育司的,随后又在北京问我愿不愿来北大教英文,见于鲁迅日记,他的好意我是十分感谢的,虽然最后民六(一九一七)的一次是不是他的发起,日记上没有记载,说不清楚了。 

    十一、胡适之 今天听说胡适之于二月二十四日在台湾去世了,这样便成为我的感旧录的材料,因为这感旧录中是照例不收生存的人的,他的一生的言行,到今日盖棺论定,自然会有结论出来,我这里只就个人间的交涉记述一二,作为谈话资料而已。我与他有过卖稿的交涉一总共是三回,都是翻译。头两回是《现代小说译丛\和《日本现代小说集》,时在一九二一年左右,是我在《新青年》和《小说月报》登载过的译文,鲁迅其时也特地翻译了几篇,凑成每册十万字,收在商务印书馆的世界丛书里,稿费每千字五元,当时要算是最高的价格了。在一年前曾经托蔡校长写信,介绍给书店的《黄蔷薇》,也还只是二元一千字,虽然说是文言不行时,但早晚时价不同也可以想见了。第三回是一册《希腊拟曲》,这是我在那时的唯一希腊译品,一总只有四万字,把稿子卖给文化基金董事会的编译委员会,得到了十元一千字的报酬,实在是我所得的最高的价了。我在序文的末了说道: 

    “这几篇译文虽只是戋戋戈小册,实在也是我的很严重的工作。我平常也曾翻译些文章过,但是没有像这回费力费时光,在这中间我时时发生恐慌,深有“黄胖揉年糕,出力不讨好’之惧,如没有适之先生的激励,十之七八是中途搁了笔了,现今总算译完了,这是很可喜的,在我个人使这三十年来的岔路不完全白走,固然自己觉得喜欢,而原作更是值得介绍,虽然只是太少。谛阿克列多斯有一句话道,一点点的礼物捎着大大的人情。乡曲俗语云,千里送鹅毛,物轻人意重。姑且引来作为解嘲。”关于这册译稿还有这么一个插话,交稿之前我预先同适之说明,这中间有些违碍词句,要求保留,即如第六篇拟曲《昵谈》里有“角先生”这一个字,是翻译原文抱朋这字的意义,虽然唐译芯刍尼律中有树胶生支的名称,但似乎不及角先生三字的通俗。适之笑着答应了,所以它就这样的印刷着,可是注文里在那“角”字右边加上了一直线,成了人名符号,这似乎有点可笑,--其实这角字或者是说明角所制的吧。最后的一回,不是和他直接交涉,乃是由编译会的秘书关滇桐代理的,在一九三七至三八年这一年里,我翻译了一部亚波罗陀洛斯的《希腊神话》,到一九三八年编译会搬到香港去,这事就告结束,我那神话的译稿也带了去不知下落了。 

    一九三八年的下半年,因为编译会的工作已经结束,我就在燕京大学托郭绍虞君找了一点功课,每周四小时,学校里因为旧人的关系特加照顾,给我一个“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的尊号,算是专任,月给一百元报酬,比一般的讲师表示优待。其时适之远在英国,远远的寄了一封信来,乃是一首白话诗,其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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