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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集外集_鲁迅-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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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同意,你说了他也说这不消说:那是滥调。鲁迅先生那两项主张,在簇新头脑的青年界中尚且如此通不过去,名为滥调,是冤枉了,名为最无聊,那更冤枉了。记者对于这项问题,是加入讨论的一人,自知态度一定不能公平,所以对于“潜”字辈的先生们的主张,虽然万分不以为然,也只得暂且从缓答辩。好在超于我们的争论点以上,还有两项更高一层的钱玄同先生的主张,站在他的地位看我们这种争论也许是无谓已极,无论谁家胜了也只赢得“不妥”二字的考语罢了。伏园附注。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日《京报副刊》。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北京《京报副刊》。 

    (2)指廖仲潜。 

    (3)ElizabethTolstoi英语,可译为伊丽莎白·托尔斯泰。(4)MaryTolstoietHildaTolstoi法语,可译为玛丽·托尔斯泰和希尔达·托尔斯泰。 

    (5)《百家姓》旧时学塾所用的识字课本。宋初人编,系将姓氏连缀为四言韵语,以便诵读。 

    (6)三苏宋代文学家苏洵及其子苏轼、苏辙的并称。(7)《现代评论》综合性周刊,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创刊于北京,一九二七年七月移至上海,一九二八年底出至第八卷第二○九期停刊。主要撰稿人有胡适、王世杰、陈西滢、徐志摩等。他们原依附北洋军阀政府,后投靠国民党政权。 

    (8)《鲁迅先生》张定璜作。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京报副刊》上刊登的《现代评论》第一卷第六期的预告目录中,该文排在《苦恼》和《破落户》两篇之间。但出版时并无此文。按此文后来发表于《现代评论》第七、八两期。《苦恼》,胡适所译的契诃夫的短篇小说;《破落户》,炳文作的杂文。 

    (9)Syllables英语:音节。



 爱之神

    一个小娃子,展开翅子在空中,一手搭箭,一手张弓,不知怎么一下,一箭射着前胸。 

    “小娃子先生,谢你胡乱栽培! 

    但得告诉我:我应该爱谁?” 

    娃子着慌,摇头说,“唉! 

    你是还有心胸的人,竟也说这宗话。 

    你应该爱谁,我怎么知道。 

    总之我的箭是放过了! 

    你要是爱谁,便没命的去爱他;你要是谁也不爱,也可以没命的去自己死掉。”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五月十五日《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署名唐俟。 

    爱之神,古罗马神话中有爱神丘比特(Cupid),传说是一个身生双翅手持弓箭的美少年,他的金箭射到青年男女的心上,就会产生爱情。



 集外集案语

    案:这《编完写起》共有三段,第一段和第三段都已经收在《华盖集》里了,题为《导师》和《长城》。独独这一段没有收进去,大约是因为那时以为只关于几个人的事情,并无多谈的必要的缘故。 

    然而在当时,却也并非小事情。《现代评论》是学者们的喉舌,经它一喝,章锡琛先生的确不久就失去《妇女杂志》的编辑的椅子,终于从商务印书馆走出,——但积久却做了开明书店的老板,反而获得予夺别人的椅子的威权,听说现在还在编辑所的大门口也站起了巡警,陈百年先生是经理考试去了。这真教人不胜今昔之感。 

    就这文章的表面看来,陈先生是意在防“弊”,欲以道德济法律之穷,这就是儒家和法家的不同之点。但我并不是说:陈先生是儒家,章周两先生是法家,——中国现在,家数又并没有这么清清楚楚。 

    一九三五年二月十五日晨,补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莽原》周刊第四期。发表时共有四段,总题《编完写起》。后来作者将第一、二两段合为一篇,改题《导师》,末段改题为《长城》,编入《华盖集》,本篇是其中的第三段。 

    关于新性道德问题的论争,鲁迅还于一九二五年六月一日写了《编者附白》,现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 

    (2)指周建人的《答〈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和章锡琛的《驳陈百年教授〈一夫多妻的新护符〉》。 

    (3)陈百年名大齐,字百年,浙江海盐人。当时是北京大学教授。后任国民党政府考试院秘书长等职。《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现代评论》第一卷第十四期,是反对《妇女杂志》“新性道德号”(一九二五年一月)中周建人的《性道德之科学的标准》和章锡琛的《新性道德是什么》两篇文章中关于性道德解放的主张的。 

    (4)《妇女杂志》月刊,一九一五年一月在上海创刊,一九三一年十二月出至第十七卷第十二期停刊,商务印书馆出版。初由王莼农主编,自一九二一年第七卷第一期起由章锡琛主编。一九二五年该刊出版“新性道德号”受到陈百年的批评,商务印书馆即不准再登这类文章,一九二六年章锡琛被迫离职。 

    (5)《现代评论》发表了陈百年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后,章锡琛和周建人即分别写了《新性道德与多妻——答陈百年先生》和《恋爱自由与一夫多妻——答陈百年先生》两文,投寄该刊,但被积压近两月后,始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九日)末尾的“通讯”栏删节刊出。 

    (6)《莽原》文艺刊物,鲁迅编辑。一九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创刊。初为周刊,附《京报》发行,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至三十二期止。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改为半月刊,由未名社出版。同年八月鲁迅离开北京后,由韦素园接编,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至第四十八期停刊。 

    (7)“流弊流弊”陈百年在《现代评论》第一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二五年五月九日)发表的《答章周二先生论一夫多妻》一文中,连用了十多个“流弊”攻击章、周的主张。 

    (8)章先生即章锡琛(1889—1969),字雪村,浙江绍兴人。当时是《妇女杂志》的主编。一九二六年秋创办开明书店,任董事兼经理。这里说的“驳文”,指他的《驳陈百年教授“一夫多妻的新护符”》一文,其中说:“我们中国人往往有一种牢不可破的最坏的下流脾气,就是喜欢崇拜博士,教授,以及所谓名流,因为陈先生是一位教授,特别是所谓‘全国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有名的教授,所以他对于我们一下了批评,就好像立刻宣告了我们的死罪一般,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从各方面袭来的种种间接直接的指斥,攻击,迫害,已经使我们够受……而我们向《现代评论》所提起的反诉,等了一个多月,不但未见采纳,简直也未见驳回……并不是为什么,只为了我们不曾做大学教授。”



 备考:“无聊的通信”(仲潜,伏园)

    自从先生出了征求“青年爱读书十部”的广告之后,《京报副刊》上就登了关于这类的许多无聊的通信;如“年青妇女是否可算‘青年’”之类。这样无聊的文字,这样简单的脑筋,有登载的价值么?除此,还有前天的副刊上载有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一文,亦是最无聊的一种,亦无登载的必要!《京报副刊》的篇幅是有限的,请先生宝贵它吧,多登些有价值的文字吧!兹寄上一张征求的表请收下。 

    十三,仲潜。 

    凡记者收到外间的来信,看完以后认为还有再给别人看看的必要,于是在本刊上发表了。例如廖仲潜先生这封信,我也认为有公开的价值,虽然或者有人(也许连廖先生自己)要把它认为“无聊的通信”。我发表“青年二字是否连妇女也包括在内?”的李君通信,是恐怕读者当中还有像李君一般怀疑的,看了我的答案可以连带的明白了。关于这层我没有什么其他的答辩。至于鲁迅先生的《咬文嚼字》,在记者个人的意见,是认为极重要极有意义的文字的,所以特用了二号字的标题,四号字的署名,希望读者特别注意。因为鲁迅先生所攻击的两点,在记者也以为是晚近翻译界堕落的征兆,不可不力求改革的。中国从翻译印度文字以来,似乎数千年中还没有人想过这样的怪思想,以为女人的名字应该用美丽的字眼,男人的名字的第一者应该用《百家姓》中的字,的确是近十年来的人发明的(这种办法在严几道时代还未通行),而近十年来的翻译文字的错误百出也可以算得震铄前古的了。至于这两点为什么要攻击,只要一看鲁迅先生的讽刺文字就会明白。他以中国“周家的小姐不另姓绸”去映衬有许多人用“玛丽亚”,“婀娜”,“娜拉”这些美丽字眼译外国女人名字之不当,以“吾家rky”一语去讥讽有许多人将无论那一国的人名硬用《百家姓》中的字作第一音之可笑,只这两句话给我们的趣味已经够深长够浓厚了,而廖先生还说它是“最无聊”的文字么?最后我很感谢廖先生热心的给我指导,还很希望其他读者如对于副刊有什么意见时不吝赐教。 

    伏园敬复。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五日《京报副刊》。



 编完写起

    近几天收到两篇文章(2),是答陈百年先生的《一夫多妻的新护符》(3)的,据说,《现代评论》不给登他们的答辩,又无处可投,所以寄到我这里来了,请为介绍到可登的地方去。诚然,《妇女杂志》(4)上再不见这一类文章了,想起来毛骨悚然,悚然于阶级很不同的两类人,在中国竟会联成一气。但我能向那里介绍呢,饭碗是谁都有些保重的。况且,看《现代评论》的豫告,已经登在二十二期上了,我便决意将这两篇没收。 

    但待到看见印成的《现代评论》的时候,我却又决计将它登出来,因为比那挂在那边的尾巴上的一点(5)详得多,但是委屈得很,只能在这无聊的《莽原》(6)上。我于他们三位都是熟识之至,又毫没有研究过什么性伦理性心理之类,所以不敢来说外行话。可是我总以为章周两先生在中国将这些议论发得太早,——虽然外国已经说旧了,但外国是外国。可是我总觉得陈先生满口“流弊流弊”(7),是论利害,不像论是非,莫明其妙。 

    但陈先生文章的末段,读来却痛快——“……至于法律和道德相比,道德不妨比法律严些,法律所不禁止的,道德尽可加以禁止。例如拍马吹牛,似乎不是法律所禁止的……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拍马屁,认为无损人格么?” 

    这我敢回答:是不能容许的。然而接着又起了一个类似的问题:例如女人被强奸,在法律上似乎不至于处死刑,然则我们在道德上也可以容许被强奸,认为无须自杀么?章先生的驳文(8)似乎激昂些,因为他觉得陈先生的文章发表以后,攻击者便源源而来,就疑心到“教授”的头衔上去。那么,继起者就有“拍马屁”的嫌疑了,我想未必。但教授和学者的话比起一个小编辑来容易得社会信任,却也许是实情,因此从论敌看来,这些名称也就有了流弊了,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十一日。



 关于《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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