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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守望的距离_周国平-第31章

小说: 守望的距离_周国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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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目的”,“兼善”则是“自然后果”、“始所未料的结果”。我很赞赏他的这个解释。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政治进程往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意识,以拯救天下为己任,这大约是来自集学与仕于一身的儒家传统吧。然而,依我之见,或许至少应有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妨超脱些,和社会进程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在历史意识和人生智慧的开阔视野中看社会进程。也就是说,首先要自救,在躁动中保持静观沉思,在芸芸众生中做智者(而不是导师或领袖),守护好人类和人生的那些永恒的基本价值。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制约作用,至少会对人类的精神走向产生良好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自救就是救世,独善其身收到了兼善天下的效果。即使收不到也无憾,因为对于智者来说,独善却是性之必然,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三

    当然,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因而终归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实际、“一”与“多”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所谓实际或“多”,概括地说,包括事功、实利、情欲三个方面。吴宓的解决办法,一言以蔽之,便是“中庸”。他运用“一”与“多”的公式对儒家经典多有独到发挥,“中庸”又是一例。

    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据此,“中庸”即“执两用中”。“两端”究竟何所指?一般认为,是指“过”与“不及”。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衡量“过”和“不及”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是“中”,陷入了循环论证。吴宓独释“两端”为“一”与“多”,准此,“执两用中”就是“一+多”,而非“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做“守经而达权”。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正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坚持理想而不务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的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不过,这里的“情”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性爱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经验的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四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决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人生’,是不幸的。虽不断努力(娱乐,消遣,以试图忘却,浪漫之爱,仅其一耳),亦从不满意;人无‘安宁’——作为幸福和仅仅来自上帝的那种‘安宁’。”无论何人,只要执意在短暂的人生中求永生,在人生的不完善中求完善,他便已经具有一种宗教倾向了。宗教乃理想主义之极致,理想主义者所相信的绝对精神价值不过是神的同义语罢了。在此意义上,吴宓恰当地自道有“宗教精神”。

    真正的宗教精神只关涉个人的灵魂,与世俗教派无关。我很赞赏吴宓的话∶“盖宗教之功固足救世,然其本意则为人之自救。”(《我之人生观》)一个人如果不是因为灵魂中发生危机而求自救,无论他怎样具备救世的热情,宗教始终是外在于他的东西。

    然而,灵魂渴求信仰,世道亟需宗教,便会有宗教的信仰了吗?可惜并不。恰恰相反,愈是渴求信仰的灵魂愈是难以盲信,而要在信仰业已沦丧的时代人工培植宗教更是缘木求鱼。请听吴宓的自白∶“吾虽信绝对观念之存在,而吾未能见之也。吾虽日求至理,而今朝所奉为至理者,固犹是浮像,其去至理之远近如何,不可知也……于此则须虚心,则须怀疑。然徒虚心怀疑而无信仰,则终迷惘消极而无所成就而已。故吾须兼具信仰与怀疑,二者互相调剂而利用之。”他还说:“究极论之,道德理想功业,无非幻像。人欲有所成就,有所树立,亦无非利用此幻像,所谓弄假成真,逢场作戏而已。”(《我之人生观》)原来,他之所以信仰,是因为他必须有信仰,不能无信仰,无信仰会导致对人生抱迷惘消极的态度,而这是他万万不愿意的。至于所信仰的理想、至理、绝对观念究竟是否存在,他是怀疑的。不但怀疑,而且明确其为“浮像”、“幻像”。但他要“利用”之,借以勉励自己在人生中有所作为。

    前面说到,作为理想主义者,吴宓视理想为根本,而把实际看作理想的应用,也就是利用实际以贯彻理想。现在又说利用理想,理想成了手段,岂不自相矛盾?似乎是的,但矛盾只是表面的,其中有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他的理想主义一生态度。他之所以明知理想是幻像而仍姑妄信之,正是因为他无论如何不肯放弃理想主义人生态度。即使理想连同实际都是幻像,他仍然要利用它们来追求一种理想的人生,这种追求是完全真实的。当然,一个执著的理想主义者竟清醒地看到理想仅是幻像,无疑透出了悲观的底蕴,但这乃是信仰崩溃时代一切理想主义者的共同悲剧,几乎无人能够幸免。

    既然吴宓在宗教中所寻求的是可以为理想人生提供根据的根本信念,他对宗教的外壳就不必在意了。他看得明白,人之信何教何派大抵出于事境之偶然和先入为主,并不太重要。鉴于受中国文化传统的熏陶,儒教已是他的先入之见,他表示将终身依从儒教。但是,他又看得明白,儒学不成其为宗教,只是道德学说。然而,既然世界处于宗教衰败的时代,不得已而求其次,道德也许是唯一可行的选择了。当他把道德当做自救和救世之道时,一种广义的宗教信念仍是他的内在动力。他相信宇宙间必有至善存在,这个信念鼓舞着他为建立道德兢兢工作,成为一个他恰如其分自命的“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现实主义道德家”。绝对价值的存在是必要的假设,一个人如果没有宁信其有的宗教精神或曰浪漫气质,怎么可能从事任何真正的精神事业呢?

    吴宓所欲建立的道德是广义的,与人文主义同义。按照他的理解,人文主义即“个人的教养或完善”,为此须研习人类一切文化精品。这就回到了本文开头所阐述的他的古典人文信念。从这种信念出发,他反对“存中西门户之见”,主张“兼取中西文明之精华,而熔铸之贯通之”。在他之前,辜鸿铭、蔡元培、梁启超、梁漱溟、张君劢等人均已走入这个融合中西文化之精华的思路。在我看来,这个思路的合理是一目了然的。我确信人性和人生基本境况是不变的,人类不分古今东西都面临着某些永恒的根本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构成了一切精神文化的核心。当然,对于每个人来说,如何融汇贯通却是要他独立完成的事情,并且必定显出文化背景和价值取向的差异。说句老实话,我已听厌了不断老调重弹的中西文化讨论,既不相信全盘西化,也不相信儒学复兴,并且也不相信可以人为地造就一种东西合璧普遍适用的新文化新人生观。当务之急不是制订救世的方案,而是启迪自救的觉悟,不是建立统一的价值体系,而是鼓励多元精神价值的真诚追求。如果有更多的人注重精神生活,热爱全人类文化遗产,认真思考人生问题,那么,不管思考的结果怎样纷异,都是中国文化乃至中华民族前途的福音。我们已经有了许多热衷于文化讨论的学者,缺少的是真诚的儒者、释者、基督徒、人文主义者等等,一句话,真诚的理想主义者。读完吴宓的《文学与人生》,掩卷沉思,我明白这本书使我如此感动的原因之所在了。

    五

    承蒙吴学昭女士信任,得以先睹其亡父吴宓先生《文学与人生》一书的校样,并遵嘱写下了我的感想。

    该书是吴宓毕生心血之凝聚和理想之寄托,他本人极其重视。自1936年在清华大学和北平女子文理学院同时开设这门课程之后,他辗转从教于西南联大、成都燕京大学、武汉大学,均开设此课,并不断充实提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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