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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村上朝日堂嗨嗬(选载)-第2章

小说: 村上朝日堂嗨嗬(选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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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德在里面大显身手。    
        电影最后出现了毕业晚会的场面,主人公男孩  身穿无尾晚礼服、两边挎着双胞胎女孩英姿飒爽地  走进会场。酷毙了。beautiful、fashionable、striking、  trendy、gorgeous、groovy。我也很想尝试一次,哪怕  一次也好。    
        我不大欣赏晚会那玩意儿,很少参加,不过若有  双胞胎女孩相伴左右,那也不妨改变生活方式,来个  场场必到。不是什么绝代佳人也可以。未必非佳人  不可。普普通通的女孩就成。又不是要求爱要睡觉  什么的,只是想和双胞胎女郎一起参加晚会,只是觉  得那大约是石破天惊之举。    
        提起双胞胎的妙处,一言以蔽之,我想在于“既  性感又不性感这一相悖性”。就是说,男人(女人怕  也一样)在跟女孩幽会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怀  有一个假设:同这女孩睡觉会怎么样呢?然而同双  胞胎幽会之时,就算怀有“同这两个女孩睡觉会怎  么样”的假设——虽然作为假设固然有趣,但也已  经超越了日常现实性。若对假设进一步追究,势必  进入“设法进攻色情双胞胎”的范畴,我可不大愿意  把事情捅到那个地步,至少现阶段不想惹那种麻烦。  我在双胞胎身上所追求的,是排除了那种男女一对  一的现实性假设的——即形而上的——范畴。    
        也就是说,我追求的是作为制度的双胞胎、作为观念的双胞胎。换言之,我要在双胞胎式制度或观念之中验证自己,尽管验证的方法倒是够繁琐的。    
        但从现实角度仔细考虑,我又认为同双胞胎交往绝不轻松。首先开销大。饮食费都是普通幽会的两倍,送礼也不能光送其中一个,要把相同的东西好好准备两份。不但开销,还要对两人时时一视同仁,而这是非常累人的活计。比如坐小汽车幽会,我想就不好让一个坐前排一个坐后面。这样一来,势必让两人都坐后排,而这未免煞风景。另外去迪斯尼乐园坐宇宙飞船也是如此。两个女孩并坐一架飞船呜哇大喊大叫,我则沉着脸形影相吊,无论如何都兴味索然。还有,约会也是一场麻烦——不是“栗子星期一星期三白天和星期五晚上不行星期日又要去骑马俱乐部”,就是“瓜子星期三晚上星期五下午不行星期六又要去养老院慰问”。如此这般,调整起来不胜其烦,却又不能说“那么星期三见栗子,星期日会瓜子”。因为真要那样,同双胞胎交际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对我来说,她们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处于不可分离的状态。    
        如此一想,同双胞胎双方进行实际交往,对我这样不擅长处理哕嗦事的马虎人来说,恐怕是不可能的。问题委实太多了。换个角度看,似乎比妻妾同堂还要伤脑筋,因为双胞胎不存在立场的差异,需要待之以绝对的50%:50%。也许,明智之举是只限于带去参加晚会那种轻度的交往。    
        尽管如此,我还是喜欢双胞胎这一状态,喜欢同双胞胎朝夕相处这一假设中的自己,喜欢她们身上秘密的分裂性,喜欢两人令人目眩的增殖性。她们分裂,同时增殖。对于我,那是永远的白日梦。    
        仅仅一个女性对我来说有时过多,有时又过  少——话虽这么说,婚姻却已延续了十五年之久。    
    


第二篇无人岛上的辞典

    常有这样的设问:如果只带一本书去无人岛,那么你带什么书呢?何苦非去无人岛不可呢?由于个中原委和情况未交待清楚(被流放还是自愿去的?不至于有人自愿去哪家子无人岛吧),因此很难说是好的设问。不过也罢,这种话细说起来没完。那么去无人岛带什么书呢?    
        我带自己写的小说去。每天拿在手上,“啊,这里不行”、“这里这样改奸了”……如此用圆珠笔吭吭哧哧写来划去,估计很能消磨时间。当然啰,这样干上一个月,说不定变成完全不同的另一本小说。这么一想,觉得不如不带什么书去,干脆自己三下五除二写一本岂不更好?在这点上,小说家这号人就来得便利了。一章又一章编造下去,无聊时可以给猴子念上一段:“明彦用手指轻轻蹭了一下得天独厚的白肚皮……”    
    问题是,很难认为图谋把我流放到无人岛的人  会友好得允许我携带纸和圆珠笔。        
    “喂喂喂,不行的,跟你说。那东西不能带去的。又不是把你关进山顶的宾馆,是去无人岛。这个区别你可得弄清楚!”说罢,连纸带笔一把抢走。        
    如果这样,我就选一本外语辞典,法语也好英语也好汉语也好希腊语也好哪个都好。不过要选有相  当厚度的像模像样的辞典带去,花上几个月以至几年时间把那门外语彻底据为已有,直到无聊时可以用法语念给猴子听:“明彦用手指轻轻蹭了一下得天独厚的白肚皮……”    .    
        无人岛如何且不说,反正我是相当喜欢辞典这东西,有时间而又没什么可看时,常常一骨碌歪倒看英日辞典什么的。辞典是非常有趣有人情味的物件,学习和工作当中使用它时固然表情呆板不易接近,仿佛在说“我乃辞典”;但若离开书桌一步,在檐廊里和猫一起躺着随手翻阅,它也轻松下来,开始现出另一副表情:“哎呀,这话可只对你说……”比如,例句一个个看起来就有不少意味深长的,令人击节赞赏,甚至觉得自己的人生观(尽管相当苍白)相当大一部分就是建立在英日辞典例句上面的。    
        《读者英日辞典》“Little”这一词条中有个例句说“Little things please little minds”,看了就不由点十下头:“是啊,确实如此。”译成日语为“小人悦于小事”。说得浅显一点,就是“无聊的人为无聊的事欢喜”。    
        不过若加进我的意见,那么就是说无聊的人在为无聊的事欢喜的同时,还为无聊的事气恼。所以原则上我不大相信为莫名其妙的事而高兴而感激之人。假定有人因为我说了“那不至于吧,怕是错觉吧”而热情夸奖我。世上最危险的就是这类人。我以为被他夸奖了自己就没事,岂料他很快就为莫名其妙的小事气恼起来。作为我,那是纯属消耗。对方是不是little mend姑且不论,但若是为little things而高兴的人,我是不想与之交往的——这是人生铁的原则。话虽这么说,我自己也会为little things而喜不自胜,真个无可救药。    
        另外——在我哪篇小说里也用过——“即使剃刀里也有哲学”也是我顶喜欢的格言式例句。高中  时代看的时候就点头称是,那以来一直铭刻在脑袋  里。遗憾的是准确的英文忘记了。总之就是说“即  使再微不足道的事,只要天天坚持下去,也自有哲学  从中产生”,但这样讲听了难免不以为然,若是讲“即使剃刀里也有哲学”,就会“唔”一声被其说服。  其关键在于把“剃须”这一日常行为和“哲学”联接起来了,使得我每天早上剃须时也会不知不觉思索其中的哲学内涵。我总是先剃鬓角,然后剃下颏,最后剃鼻下的胡子,没淮这种顺序里面也能觅出哲学的萌芽。如此思索起来,纵然有(有的吧)思想家在科姆·德·加尔逊的服装里发现哲学,恐怕也是毫不奇怪的当然之事了。    
        对了,我认识的一个人说每天都刮胡子简直烦死了,若生为女的多妙,较之刮胡子,来月经倒更好些。把这个说给一个女孩听,女孩因月经异常厉害,遂曰“我可是宁愿刮胡子也不希罕月经”。问题是就算他们在这上面意见一致,也什么都解决不了,够伤脑筋的。人这东西只能背负各自的重担生存下去。即使月经里也有哲学。至于什么样的哲学,我倒是有点想象不出。    
        再看“Candle”这个词条(现在“啪”一声胡乱翻开一页),有个例句说“You can not 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你不能在蜡烛两端点火”。就是说,不能同时做出相反的行为。可是,不知恐惧为何物的格言破坏者哈普·马尔克斯在一部影片中居然胆大妄为地果真在蜡烛两端点了火。格鲁乔批评哈普的胡闹:“你这个傻瓜蛋,You can not 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不料哈普果真从他那件超大斗篷里拿出一支两头带芯的蜡烛点上了火。这样的噱头看字幕是看不明白的,也就是说不知道这则格言看了也索然无味。一有机会,哈普就把这样的惯用句打得体无完肤。    
        如此一边不着边际地想东想西一边悠悠然翻阅辞典相当不坏。坐在檐廊里喝着海带茶干这活计,心情已入老年。从plod看到plummy,蓦然抬头,天空横着一条像用毛刷曳出的秋云……不过若电气列车上有看辞典看得入迷的年轻男子,我觉得未免有点儿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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