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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究竟一乘宝性论+创古仁波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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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波切:心的经验或觉受和心的造作物有所不同。我们现在谈论的是造作物,而不是觉受。
  学员:我们怎么知道我们对空性的体认不仅是知识性的了解?
  仁波切:首先,尚未达到初地菩萨次第的平凡众生,无法真正觉知空性,我们现在具有的,是经由推论、辩识等理性方式而达到的概念性了解。我们对空性有某种概念,例如,看着一只手时,凡夫立即生起的概念是“这是一只手”,他们不会立即觉知到空性。如果他们利用推论或辩识的方式时,他们能了解手只是被称“手”,事实上,它是由手指、皮肤、肌肉、骨骼、血液……等诸多不同的东西组合而成的,“手”是我们附加在这个聚合体的标签。藉由这种分析方式,我们能得到“手是空性的”的结论;可是在目前,这仍然只是一种概念。然而,如果我们继续不断地修持下去,会愈来愈接近实际觉知空性的境地。
  学员:在我们的讨论中,空性的特质是不可分离的——空性和妙乐、空性和慈悲、空性和明性,都是融合为一的。虽然这些特质全都具在,但我们是逐一证知每一种特质的吗?我们可能依据个人的特殊业障,在完全证知慈悲层面之前,先证知空性与明性无二吗?
  仁波切:空性的特质通常指智慧、慈悲及能力,它们是同时显现的。而这些特质的彰显程度,则视业障的净除程度而定;当业障的净除程度愈来愈高时,证悟功德或特质的彰显程度也会随着提升。证知空性时,非概念性的慈悲(无缘慈悲)将同时生起,对于尚未了解空性的众生,我们会悲愍他们的迷惑及无明。
  学员:我以为三转法轮的法教是金刚乘。
  仁波切:三转法轮的法教和金刚乘有极其密切的关联,因为最后这系列的法教强调智慧或明性层面。在金刚乘的各种修持,例如生起及圆满次第的修持,主要的重点就是智慧或明性禅修,因此,它们是相关联的。三转法轮的法教是经典与密续的共同基础。经典法教比较重视智慧或“般若”(梵文prajna),修持者藉由審察及分析的方式而决定事物的真实状态或真相。但是,金刚乘或密续法教强调善巧方便的法门或“乌帕雅”(梵文upaya),修持者被直接引见真相,然后安住于禅修。
  经典法教比较“外向”,往外观察、審视及辩识事物;密续法教则比较“内向”,直接引见空性本质及明性,然后安住在于其中。方法至为重要,因此,金刚乘非常有利及迅速。经典和密续的关联在于知见。
  学员:在金刚乘,我们被直接引见真相——空性及明性。但是,昨天仁波切说,在达到初地菩萨之前,我们无法体验空性。我觉得这似乎是一种矛盾。
  仁波切:这两者并不矛盾,只是方法不同而已。经典将法道分为五个阶段,即所谓的“五道”。第一道是“次粮道”,行者藉由闻(学习)、思(思惟)、修(禅修)而建立对真相的了解;接着,在“加行道”上,行者致力于分析式禅修;然后,行者达到相当于初地菩萨的“见道”,此时,行者直接且全然地觉知法性。
  金刚乘之道则稍有不同,行者在一开始就被直接引见并认知法性,但是,这种认知并不稳定、持久,行者尚未习于法性;然而,如果在被引见金刚乘知见之后精进不懈地修持,他很快就能达到初地菩萨的成就。于刹那间认知法性、或初次瞥见自心本性,和达到初地菩萨尚有极大的差别,因为这种“见”还不是很清晰、也不稳定——行者尚未习于法性。
  译者:佛果并非藉由外因而悟是什么意思?
  仁波切:这有两种不同的角度:第一种角度是凡夫的修持道,第二种则是佛果本身。前者指的是行于法道的平凡众生,他们必需有上师的支持;后者指的是佛果本身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佛果是众生本具特质的彰显,如果证悟佛果取决于其他事物,佛果就不可能是圆满的。佛果不是上师授与我们的,我们因为受教于一位具格上师的善缘而展现自己原有的证悟本质,但是,上师本身并不是达到或没有达到佛果的原因。
  这个教本是由佛果的角度做解释。简而言之,目前我们必须依靠上师;但是,达到初地菩萨之后就不需如此,我们可以依靠自己而证得佛果。
  学员:如果爱展现了,智慧是否也一定会展现?
  仁波切:爱有很多种,有母亲对孩子的爱,有亲属之间的爱,也有圆满证悟者——佛——对一切有情众生的爱……。它们都是“爱”,但是不一定同时具有圆满的智慧。
  学员:阿罗汉是否具有圆满的智慧?
  仁波切:小乘圣者所具有的智慧不同于完全开悟之佛的智慧,唯有完全开悟的佛具有圆满的智慧。因此,阿罗汉(梵文arhat)或一般众生所表现的爱或慈心,无法和由圆满智慧生起的慈心与悲心相比拟。
  一般凡夫具有某种程度的智慧。我们具有研讨及学习的能力,但缺少关爱所有众生的无量慈心,及帮助一切有情的大力量。学习及知识的累积,甚至会让我们产生骄慢、期瞒及敌视他人的恶习;不像佛的圆满智慧,世俗的智慧并未使慈悲生起。在证悟的境界,一切皆被觉知且完全了解,尤其是他人的情况——他们的苦及苦因,及如何让他们自痛苦中解脱。
  学员:这个教本说,我们的修持动机应该是为了利益其他众生而得到证悟,必须由慈心——证悟之因——开始。但是,仁波切刚才主张证悟本身是慈心的因。仁波切能否澄清这一点?
  仁波切:在讨论佛果的三种功德——智慧、慈悲及能力——时,此教本说,慈悲基于智慧——见到法性,能力则基于此智慧;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尚在修习的人而言,这种特殊的结构并不存在。有时候,我们在慈悲心及菩提心的基础上展现内证的智慧;有时候,由于如实地了解事情,我们自然对他人产生关爱。这些特质不依照一定的次序显现。
  学员:弥勒尊者将会独立达到证悟吗?
  仁波切:当弥勒尊者在未来达到全然证悟的境界时,不是因为他作了某种禅修,或得到某种法教,而是他将依靠自己的内在能力达到真正及全然的证悟——他的证悟并非取决于任何进一步的外在指导。这就是为什么说佛果不依外因(外在因素)而悟的原因。
  学员:佛陀本身的情形呢?
  仁波切:在佛陀的一生当中,他表现得仿佛他从某些上师那儿得授指导,仿佛他在学习如何使心安住;但是,他绝对不须依赖这些上师而得到完全的证悟,这只是一种示现。根据大乘,佛陀所表现的这些行径,例如,追随两位“止”或“奢摩他”(梵文shamatha)的上师、修苦行……等,都只是为了教化众生的示现,是佛陀十二行谊(十二相成道)的一部分。
  学员:有些人会跑到我家告诉我说他们开悟了,或十六岁时就开悟了。(笑声)老是有这种人跑来烦我,我该怎么办才能扼止这种现象?
  仁波切:试试用棍子打他们。先用棍子打他们,如果他们一点儿也不生气,那么,他们可能真的开悟了。(笑声)
  学员:我听说释迦牟尼佛最初给予的佛性法教被认为过于深奥,因此被隐藏在非人的秘密传承中;几世纪之后,直到弥勒尊者将之传给无著时,才传到人道。您认为我应该把这种说法当作是真实的,或者只是一种隐喻?
  仁波切:你可以把它当作是真实的,但是,不要以究竟的真实意义(了义)及随顺的方便意义(不了义、未了义)的角度去解释它。实际上,你不必要以任何方式去解释它。
  佛陀给予三系列的法教,即三转法轮。为了顺应不同听法者的不同根器或能力,这些法教有些许的差异;此外,这些法教并未同时传播,因为不同的见地及修持方法会造成众生太大的迷惑。所以,由于佛行事业任运而显,这些法教依自然进展程度被传与及修持。
  首先,在一段特定的时期,一切教学及修持皆着重点小乘的观点。之后,伟大的上师纷纷出现,例如,以阐释空性为主的龙树(Nagajuna),及揭显佛性法教的无著,这两位闻名的上师在不同的时期先后出现。后来,金刚乘法教成为主要的教学重点。
  最适宜的教法是顺应受学者的需要及根器而生起的教法,因此,佛法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形式出现,以适应不同的受学者,这完全都是佛行事业的展现。
  学员:以“因”为皈依和以“果”为皈依有何不同?
  仁波切:以“因”为皈依和以“果”为皈依的差别是:开始行于法道时,我们以佛陀为典范、以佛法为道、以僧伽为伴,这是以“因”为皈依或“因位皈依”的意义。“果位皈依”指的是我们自己达到证悟、自己于未来成佛——我们现在力求且终将达到的目标。
  学员:如果您视皈依为果,您可否以法道来解释?
  译者:那指的是你自己在将来达到证悟。
  学员:您把那当作道吗?
  仁波切:“因位皈依”是大乘的观点,但是,还有其他的观点可供思考。当我们被引见自心本性并在禅坐中作此修持时,这在本质上和果本身完全一样;当我们还在法道上时,这是果的影射。

  法

  “法”的梵文是“达(尔)玛”“达摩”(dharma)。这个字本身有许多不同的意义,我们应该由多种角度去了解它的意义。本论注谈到“善法”及“不善法”。“不善法”,指伤害自己及他人的态度和行为,例如不良的意图、负面的行为等;“善法”则正好相反,指真诚、有益及良善的态度和行为。佛法是圣杰、崇高的善法,是佛陀揭显的修行道。
  佛法可分为两类:
  ·陈述之法(教法)
  ·证悟之法(证法)
  陈述之法
  陈述之法和佛陀证悟之后所给予的法教有关。他极其精确地叙述得到佛果的方法和途径,这些陈述——佛陀的言说——被严谨地保留下来,并师徒相传地流传到今天。陈述之法有两种:
  ·佛陀亲口宣说直接给予的法教
  ·“释多罗”(梵文Shastra)——阐明及揭显佛陀言说之真正意义的“论注”
  佛陀直接给予的法教,又可依据戒律(梵文shila)、禅定(梵文samadhi)及智慧(梵文prajna)而分为三种:强调戒律的法教称为“毗那耶”(梵文Vinaya)或“律藏”,强调智慧的法教称为“阿毗达摩”(梵文Abhidharma)或“论藏”,强调禅定的法教称为“修多罗”(梵文Sutra)或“经藏”——这三种类别的法教合称为“三藏(Tripitaka)或“三类收藏”。
  论注也可分为两种:第一种论注原自于印度的论注大师,尤其是“六庄严”(世尊、圣天、陈那、法称、德光、释迦光)及“二尊者”(龙树及无著)。这类典籍也包括八十四大成就者、八大成就上师,及其他许多博学多闻大师的著作。第二种论注则是金刚乘八大传承的西藏作者所撰写的论注。
  佛陀法教的诸多主题分散在各种典籍中,当它们被聚集在一起,成为一个单一的主体时,此汇集之作称为“聚散为一的论注”。在某些情况下,佛陀的言说含有隐藏的意义。论注于是解释此种隐藏的意义,使其明显化——这是第二种论注,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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