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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菩萨戒律仪论+堪布益西彭措-第28章

小说: 菩萨戒律仪论+堪布益西彭措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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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所驱使。如果他自己全无自由,被他人所使作诸损害,我更不应该生嗔恨。菩萨见诸怨家作损害时,应思维他们被烦恼魔所驱使,不能自主,所以不但不应生嗔恨,而且应生怜愍,需发心令他们远离烦恼。因此,自己应当勤修菩萨行。如《中观四百论》云:“虽忿由魔使,医师不嗔怪,能仁见烦恼,非具惑众生。”月称论师亦云:“此非有情过,此是烦恼咎,智者善观已,不嗔诸有情。”若诸有情能有主宰皆应无苦,因为有情皆不愿有苦受,然而诸有情若被猛利烦恼所驱使,尚且于自身作损害,或跳悬崖,或以刀剑自伤,或绝食等,何况于他人能不作损害吗?如是思维便灭除嗔心。如《入行论》云:“故见怨或亲,为作非理时,谓此因缘生,思已当乐住。若由自喜成,皆不愿苦故,则一切有情,皆应无有苦。”又云:“若时随惑转,自爱尚自杀,而时于他身,何能不为损。”
  其次,思维诸损恼是否有自性,若有自性,彼本性如此,所以不应当生嗔恨,如火有热性,我们不应当对火的热性生嗔。若无自性,是因缘而生,也不应嗔,如虚空中有烟出现,不应以烟之过患而嗔虚空。如此思维可灭嗔恚。《入行论》云:“若于他恼害,是愚夫自性,嗔彼则非理,如嗔烧性火。若过是客来,有情性仁贤,若尔嗔非理,如嗔烟蔽空。”
  再次,观察损害有情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由何所作。如果憎恨直接发生损害之能作害者,如具嗔恚心的补特伽罗憎恨刀杖等,因为若被刀杖所伤害,则刀杖是直接作害者。如果憎恨间接作损害者,如刀杖等为人所使,作害者复为嗔恚所使而作损害,那么应憎恨作害者的嗔恚,显然无有是处。如《入行论》云:“杖等亲为害,若嗔能使者,此亦为嗔使,定应憎其嗔。”所以,不憎恨刀杖,亦不应憎恨使刀之人。若憎恨使用刀杖之人,以理推之,应憎恨他的嗔恨才对。
  复次,观察能发动作害之因不应生嗔。若受怨害而生苦时,所受怨害如果无因,不应生嗔,若是由不共同的特殊之因,也不应生嗔。不共之因是自己过去的宿业,由自己的业力发动,所以,自己所招,不应憎恨他人。如《入行论》云:“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我理受此损。”又云:“愚夫不愿苦,爱著众苦因,由自罪业害,岂应憎于他。譬如诸狱卒,及诸剑叶林,由自业所起,为当憎于谁。由我业发动,于我作损害,此作地狱因,岂非我害他。”如果说不是自己所造,那是谁呢?正如霞婆瓦所说:“若云非我致,实是显自全无法气。”
  复次,观察有境43不应生嗔。若不能忍现在微苦,那么于恶趣无量大苦岂能忍受。应想自己极为愚痴,当感到羞耻,并努力防止自己生嗔恨。《入行论》云:“于现在微苦,我且不能忍,何不破嗔恚,地狱众苦因。”其怨所生苦,是我宿世恶业之果,由忍受此怨害的原因,宿业尽可消灭。若能堪忍怨害而不造新恶,能增长福德。作害者不顾自法衰退,为了净除我之罪垢而行怨害,所以应把他当作恩人。如《本生论》云:“若有不思自法衰,为净我恶而行损,我若于此不堪忍,忘恩何有过于此。”《入中论》云:“往昔所作恶业果,既许彼苦能永尽,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若于怨害忿恨而行报复,反而种下苦种。譬如为了医治重病,应当忍受针灸等方便,为了灭除大苦而忍小苦是很合理的。
  复次,观察所依不应生嗔。一、观能害之因。《入行论》云:“他器与我身,为应于谁嗔?如人形大疮,痛苦不耐触,爱盲我执此,损此而嗔谁?”又云:“有由愚行害,有因愚而嗔,其中谁无过,谁是有过者?”二、观自所受。诸声闻唯行自利,若于怨害不忍耐而生嗔尚不应理,何况我从初发心时,誓为利乐一切有情,修利他行,摄受一切有情,如是思维应发堪忍之心。博朵瓦格西云:“佛圣教者谓不作恶,若略有怨害不修堪忍,即便骂为,此从根本破坏圣教,由此即是自舍律仪。圣教根本由此破坏,虽总圣教非我等有,自失律仪是灭自者。”又云:“如翻鞍牛缚尾而跳,鞍反击腿,若缓鞍落始得安乐。若于怨害而不缓息,与其敌对反渐不安。”
  寅二、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
  菩萨本来为了利乐有情而发菩提心,今见有情自获安乐反生嗔恚,是不合理的。又云“惟愿一切有情皆当成佛”,今见彼等略有下劣利养恭敬反生忧恼,这样的心理极为矛盾。所以应对他人得到富贵快乐生欢喜心,断除嫉妒,否则,发菩提心利乐有情只是假名而已。如《入行论》云:“为乐诸有情,而发菩提心,有情自获乐,何故反嗔彼。云令诸有情,成佛三界供,见下劣利敬,何故起忧恼。若汝所应养,当由汝供给,亲友得自活,不喜岂反嗔。不愿众生乐,岂愿得菩提,故若憎他富,岂有菩提心。若他从施获,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关。”如果因为怨家衰败而生欢喜,或以恶心愿其衰败,仅由此心于怨家无有损害,只是会使自己受苦。如《入行论》云:“设怨有不喜,汝有何可乐,仅由汝希愿,岂为损他因,纵由汝愿成,他苦汝何喜,若谓满我心,损失岂过此。彼烦恼渔夫,利钩之所执,我于地狱镬,定受狱卒煎。”如果能破除对怨家富盛不欢喜,就能止息自己的忧恼,由此息灭忧恼的缘故,自己就不会生嗔恨了。
  寅三、观察嗔恚心的过患而修忍辱
  一个人即便具足布施与持戒的功德,如果不能忍辱,就容易生起嗔恨,一旦生起了嗔恨,那么过去由布施和持戒所积聚的善根在一刹那间都会毁坏。《曼殊室利游舞经》云:“曼殊室利,所谓嗔恚,能摧毁百劫之善根。”《大宝积经》云:“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善。”同样,《入行论》云:“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善根。”所以别人对自己进行殴打、抵毁、恶语中伤,我们不应心生嗔恨或忿怒,反而对他们应生起慈悲之心。嗔恚心,在《菩萨地论》中抉择为五相:憎恶心、不堪忍心、怨恨心、谋略心、覆蔽心,这五相具足就是圆满的嗔业。《三摩地王经》云:“互相若生嗔恨者,净戒广闻不能救,参禅住净不能救,布施供养亦无救。”一个人一旦有了嗔恨心,怒火就会常常在心中燃起,表面就会不断地愤怒怨恨,这样,不但自己丧失了快乐,还会时常伤害到朋友和眷属,给予他们种种的烦恼和痛苦。《入行论》云:“罪恶莫过嗔,难行莫胜忍,故应以众理,努力修安忍。”又云:“若心执灼嗔,意即不寂静,喜乐亦难生,烦恼不成眠。”又云:“嗔令亲友厌,虽施亦不依,若心有嗔恚,安乐不久住。”不能忍辱的人,魔鬼很容易趁机来造成中断障44。不能忍辱,就不能圆满六波罗蜜,不能获证无上菩提。《父子请问经》云:“嗔怒不能成佛果,故应常习慈悲观。”嗔恚既然有如此种种过患,所以应当不遗余力地修习安忍。
  丑二、安忍苦受
  分四:一、必须安忍苦受之理;二、引发安忍苦受之方便;三、忍受生苦之处;四、观苦及忍苦的功德;寅五、观安忍之功德。
  寅一、必须安忍苦受之理
  我等众生恒常具有诸苦,所以众生以苦为道不可不知。如《入行论》云:“乐因唯少许,苦因极繁多。”于诸苦受应当安忍,若不安忍而生嗔,即障碍修行。如《集学论》云:“或生嗔恚,或于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碍修善行故。”有些苦是由他引起的,也有些苦,无论我们是否修道都要生起,是由宿业而起。又有一类,因修善行始得发起,若不修善不得发生。这类苦是由宿业及现前增上缘决定生起。诸苦无法遮止,若生起时当需忍受,若不能忍,则反于此原有苦上,由分别心更生新苦,更加难以忍受。若能安忍,虽根本苦未能退却,但不会因此更生忧虑等苦恼。若于此苦修持助道方便,则苦显得微小而能堪忍。
  寅二、引发安忍苦受之方便
  如果已生苦可以对治,那么我们无需心生不喜。如果不可以对治,那么纵然不欢喜也无利益。若太娇爱,于微小苦也难忍受,若不娇爱,虽然大苦亦能忍受。如《入行论》云:“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无可治,不喜有何益。”又云:“寒热及风雨,病缚捶打等,我不应太娇,若娇苦反增。”
  从忍微小苦逐渐修习无有困难。如《入行论》云:“若习不易成,此事定非有,故修忍小苦,大苦亦能忍。”若能安忍苦受,从小苦渐次修习,则忍苦力渐能增广。《集学论》亦云:“此中若修小苦为先,则于大苦及极大苦而能串习。譬如一切有情由串习力,于诸苦上妄起乐想,如是若于一切苦上安住乐想而渐串习,则亦能住安乐之想。”《华严经》云:“童女,汝为摧伏一切烦恼故,应当发起难行之心。”摧伏烦恼须心力极坚稳,心力微薄者所不能成办,因此,若先发坚强志力,则诸大苦亦成助伴。譬如勇士入阵战斗时,见自己出血反而有助于勇猛。如果先前没有听闻到忍苦之法,而说自己不能行此安忍,这样自我轻蔑,则苦虽微小也能成为他退失道心的因缘。譬如懦夫,见他人鲜血而自己昏倒。如《入行论》云:“有若见自血,反增其坚勇,有虽见他血,亦惊慌闷绝,此由心坚固,怯弱之所致。”
  忍耐求法苦行,为了修持正法不顾一切艰难困苦。往昔噶当派诸大德有所谓的四依法,即:“心依于法,法依于贫,贫依于死,死依于干涸之壑。”我等大师释迦牟尼佛为了修持正法,舍弃王位如丢弃唾液般,到泥莲禅河畔经六年苦行,精进修法,每年只喝一滴水食一粒麦。大成就王米拉日巴尊者也一样,修行时口中无食,背上无衣,反以野菜(荨麻)充腹,有时整个身体犹如骷髅一般,身上绿毛丛生,并长有吸血虫,别人看到时认不出他是人还是鬼。大成就者美隆多吉于九年当中唯食拉刻树皮,修持正法最后获得成就。全知无垢光尊者也一样,数月中仅以二十一颗水银丸维持生命,下雪时进到牛毛口袋里,此袋子既作衣服又当坐垫。往昔所有的成就者全部是将现世的琐事舍弃不顾历经苦行精进修持而获得成就的,无有任何一人是从事现世之事的同时,于具足幸福安乐名誉之中顺便修行而成就的。智悲光尊者说:“(修行人)若丰衣足食,住处舒适,施主贤善等样样具足,则正法尚未成就之前魔法已成就了。”夏吾瓦格西说:“如果从内心深处想修法,则必须自心依于贫穷,贫穷一直到死亡。若能生起如此意念,则天、人、鬼三者必定不会使其为难。”因此,我们应当完全断除一切现世的贪著,不顾一切艰难困苦及酷暑严寒而修持正法。
  寅三、忍受生苦之处
  如果必须安忍所生之苦,那么我们应当忍受其生苦之处。生苦之处分八:一、依止处,所谓衣服、饮食、坐具、卧具、医药等物,是能增长梵行之所依,此等诸物,若粗陋鲜少,别人因此不恭敬,不应忧郁,当忍由此所生众苦。二、世法处,衰、毁、讥、苦、坏、尽、老、病、死,如是九种是为世法,依此九种或依一种所生诸苦,应善加思维而忍受之。三、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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